[老龄委电梯项目]市老龄委实施四项制度工作总结

时间:2009-05-18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2009年,**市老龄委按照省市推行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要求,在市“三项制度”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健全完善了部门制度建设,在制度建设中新增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内容,经过学习动员,服务承诺、自检自查、整改提高几个阶段的工作,老龄部门掀起了学习四项制度的高潮,理顺了工作职能职责,规范了行政行为,改善了服务态度,行政效力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明显改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现将一年来“四项制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四项制度”实施以来,老龄委树立“大老龄观念”。坚持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权为民所谋,利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的宗旨。做到领导当楷模,机关做表率,基层树形象,全心全意为全市老年人服务。弘扬了中华民族孝亲敬老,助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有了全面的加强和发展。今年市老龄办被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单位,并推荐到省人民政府进行表彰。

 (一)、机关作风有了明显改善

 老龄办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习提高、自检自查、整改提高,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风都有了明显改善。按时上下班、工作积极努力、作风端正、求真务实、坚持学以致用,在为老服务认识上有了很大提高。

 (二)、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单位形成了明确分工、相互协作的合理工作机制,各个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了工作的积极性和办事效率。《老年优待证》在一个工作日期内办结,来信来访,当场落实,解决不了的,说明情况,限期办理完毕。不在职责范围的,主动联系交由其它科室部门办理。

 (三)、服务责任意识增强,推行行政问责制度以来,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在信访和服务主体咨询中,首问人都会认真登记,做好信访记录,杜绝推诿、扯皮和“遇着矛盾绕道走”现象,公仆意识增强。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学习和领导,完善部门制度建设

 按照省市有关通知要求,市老龄办首先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单位四项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由综合科负责四项制度日常工作,并由综合科利用每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组织学习,集中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法制的决定》,并要求干部职工自学《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并于7月25日对公开服务承诺事项进行了集中考试,全体干部职工都取得了优秀的成绩。

 通过学习,市老龄办在原来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完善健全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新增完善了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使四项制度在单位形成一项长效机制。

 (二)、搞好自检自查,认真履行服务承诺

 依据“四项制度”、八条禁令、八项承诺及《公务员法》,在第二阶段的自检自查工作中,单位个人都写了书面材料,结合分管工作和岗位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和学习心得都作了具体的分析,找准了下一步打算和整改的方向。老龄办认真开展了公开服务承诺的自检自查,并将开展自检自查情况上报到了市“三项办”。

 为提高老龄部门自身素质,树立老龄部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市老龄办制作了服务承诺公示牌,对单位职责、行政服务项目、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都作了公开承诺,并将牌子安放在单位门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服务承诺制方面,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业务上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在老年人免费乘公车、上公厕、进公园、就医免挂号费以及8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保健和长寿补助优待事项上,做到热情服务,妥善、及时、认真的办理。

 在限时办结制方面,做到高效务实,当天能办的事当天办结,当天不能办的事,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并限时办结,《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若证件齐全,做到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在信访工作中实行首问责任制,热情接待来老龄办办事的老年人,对来信来访认真热情接待或处理,首位接待或受理工作人员都作好来信来访登记,认真负责办理或解答,不属老龄办职责范围的,主动引导、联系、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三)、搞好征求意见和整改提高

 在第三阶段中,市老龄办按照时间进度,精心安排,及时组织,制发“四项制度”征求意见表向一区四县老龄办、市直老龄委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得到了各老龄部门和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并提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对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对老龄办四项制度建设整改提供了很大的帮助。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进一步完善“四项制度”措施,制定单位贯彻意见,加大工作力度,把“四项制度”一抓到底。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们在看到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应看到实施“四项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全市老龄干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作风和能力与担负的工作仍然有一些差距。老龄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现行法规政策与实际工作要求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问责及“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待进一步细化,老龄工作体制和运行方式与人口老龄化形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涉老部门多,有利大家争着管,无利大家都不管的现象仍存在。

 四、2009年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行政问责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落实行政问责办法和“三项制度”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当前和今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努力形成行政问责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制定完善单位“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在明年的工作中,结合自检自查,征求意见,找准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措施,制定出实施意见。召开老龄委成员单位、各县(区)老龄办及市直涉老部门、部分基层老年协会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讨论通过形成“四项制度”长效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中央决定从2009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部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科学发展观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真理力量,越来越成为我们的基本共识和自觉行动。事实证明,如果不再按科学发展观的思路去发展经济,发展越快、隐患越多、越不安全,不和谐的因素就会影响经济的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工作力度,一要突出问责重点,二要增强问责时效,三要提高问责质量。

 (四)、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政府问责四项制度长效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明年的工作中,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和行政问责工作结合起来,规范政务工作,以保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拓宽行政问责渠道,老龄委成员单位建立联系机制,主动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增强问责事项的来源渠道、尽量使该受到问责的事项和行为得到及时问责,

 (六)、在市“三项办”的具体指导下,尽量使问责的事项和行为得到及时问责,做到早安排、早部署,认真完成各个时段的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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