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法制调研报告_在司法法制调研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会上交流发言

时间:2019-04-11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在司法法制调研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会上交流发言

近些年来,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服务司法行政业务发展,服务社会民生改善为宗旨,积极主动深化司法行政调研工作,克服就调研抓调研的思想,精心策划,认真部署,一年一至两个主题,力图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凸显调研工作的多种功能,使我市司法行政调研工作逾越了建设队伍、健全机制的初级阶段,开始了在调研工作本体上的纵深推进,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了努力,显现了成效:
  一、解热点,寻良策,让调研成为工作发展的“探路者”
  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推动了我国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在改变中国社会面貌的同时,促成了多重利益关系的调整,形成了诸多的矛盾和问题。利益成为激发社会热点的导火索,而且接连不断。司法行政工作与社会生活的紧密联系,使社会热点问题不断反映到部门工作中来。为此,我市司法行政调研工作,以与时俱进的姿态,把握时代脉搏,抓住热点,寻求突破。20xx年,在中央1号文件公布实施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集中爆发。由于农业税费的减免,原来大量抛荒或转包的农田又被要回去,由此引发大量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而人民调解在这一波的矛盾纠纷中几乎无所作为。因为,大量纠纷当事人根本不走调解途径,而是选择越级上访,造成了信访案件的直线上升。在调研土地承包纠纷现状时,我们对松滋市和监利县的情况进行了对比,发现两县市情况差异较大。监利县的土地承包纠纷大量走上访救济渠道,导致很多纠纷积压,难以化解;而松滋市虽然纠纷也多,但有矛盾纠纷的疏导机制,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乡镇“警司联调室”,大量纠纷回流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而且能解决的都解决了。相同的情形,不同的结果,引起了我们浓厚的兴趣。原来这一年,松滋市公安局和司法局联合在该市3个较大的乡镇开展“警司联调”工作试点。“警司联调”成为当年化解矛盾纠纷最有效的形式之一。我们随之对“松滋现象”进行了初步调研,拟就了调查报告,并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文件,推广这一机制,并将这一工作进行了初步规范。可惜,这些举动力度不大。20xx年初,我局对松滋市“警司联调”工作展开了大规模的专题调研和试点推广。后来,便产生了《整合力量、优势互补,松滋市创建“警司联调”工作体制》、《警司联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加强指导、规范运作,全力构筑“警司联调”工作新体制》等一批调研文章,这些文章通过不同途径发表后,引起了较大反响,受到了《人民日报》、《**日报》等媒体的高度关注和报道。调研在力解热点的过程中,有效地起到了“探路者”的作用。
  二、破难题,当参谋,让调研成为工作的“推进器”
  我市的律师顾问团(组)工作酝酿于20xx年,组建于20xx年,成熟于20xx年。在这一过程中,调研发挥了极其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在此之前,各地仅有法律顾问团工作,没有律师顾问团(组),山东、吉林曾大面积推广过法律顾问团(组)工作。两者对比,不论是形式还是内容上,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在律师顾问团(组)工作起步的过程中,筹备组的同志开展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调查研究工作,先后查阅了《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外省法律顾问团工作的大量报道和经验材料,拟定了律师顾问团(组)设立的基本程序,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工作制度,如律师顾问团成员轮流坐班制度、接待接访制度、列席会议制度、案件讨论制度等等,为律师顾问团(组)的建立并成功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0xx年年底,刚刚组建不久、仅运行了几个月的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律师顾问组工作捷报频传,3个组的14名成员律师共代理各类案件4件,列席人大、政府、政协会议17次,提出法律意见书21件;参与下访与接访16次,举行听证会6次,参与庭审、实施个案监督6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火红的答卷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引来好评潮涌。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和省厅领导的批示,为这一工作的拓展延伸指明了方向。为此,20xx、20xx年,我局采取得力措施,将律师顾问团(组)工作向两极拓展。一极是在县市区大力推广人大、政府、政协律师顾问组,使之层级化、网络化;另一极是催生了领导干部个人公务律师制度的诞生,先后为市级领导配备个人公务律师22名,为领导个人的公务活动,如调研、下访、法律决策咨询提供了强有力的参谋保障。
  在律师顾问组工作从酝酿到成熟的发展过程中,调研紧紧跟随这一工作的发展轨迹,全系统先后撰写了30余篇调研文章,从不同阶段、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反映和推介了这一工作的发展历程。回顾那段峥嵘岁月,我们发现调研工作至少发挥了四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先期论证作用,提出可行性报告;二是参谋助手作用,搜集资料,提出基本设想;三是宣传作用,在电视、广播、报纸和内刊上编发 了200余篇稿件,引导了舆论,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发展环境;四是拟定了推广计划,为我市律师顾问团(组)工作上下贯通与健康发展,发挥了普及与推介作用。
  三、树典型,促创新,让调研成为工作发展的“折射镜”
  发现典型、培育典型、规范典型是调研工作的主要功能之一。
  自20xx年发现松滋市“警司联调”的经验以后,我局调研工作就紧盯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方式不放,积极探索并推动新的载体和平台的构建。“警司联调”是一种在乡镇一级解决矛盾纠纷的很好的机制,但不会是唯一方式。20xx年,我们在市综治委的指导下,着力在石首市推行“警司联调”工作新体制的同时,也对**区“三所联调”、公安县“跨界联调”、沙市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三种形式展开了深入研究。通过对几种不同的方式进行比较,认为其各有特点,各有千秋,都有其发展存在的丰厚土壤,只要我们采取措施,认真培育,切实加以规范,都能在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中发挥作用,都能占有一席之地。为此,我们督促各地制定制度、完善管理办法、规范各种模式的运作。同时,相继在《**司法行政简报·调研专号》上刊载了市局副局长祝辉的文章——《“生态调解”的勃勃生机》、沙市区局局长管开炎的文章《司法所长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推介了各地工作深化的情况。省厅原厅长张坚在调研专号上批示:“如此研究工作的氛围是**市司法局工作不断创新的重要基础”。20xx年底,我们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时,深受启发,提出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整合多种机制,聚合多方面力量,构筑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制的建议。这一想法的提出,恰逢两个极好的机遇,一是市综治委决定,在石首市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试点,探索在社会矛盾纠纷频发的背景下,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所为主阵地,公安派出所、法庭、信访办、综治办为主力,综治委各成员单位为组成部门的社会“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二是省厅决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落实年”、“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这无疑为这一构想添柴加油。据此,我局决定,配合市综治委的这一动作,和综治办联合进行试点。在试点过程中,我局在石首市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先后两次组成专题调研组进行调研,在洪湖市召开了全市“大调解”体系建设理论研讨会,会上交流了17篇调研文章。以此次调研的成果为基础,加大了规范“大调解”的工作力度,出台了《关于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工作意见》、《**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制度》等文件,促进规范体系的建立健全。洪湖调研会的论文有5篇在省获一、二、三等奖。今年,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调查研究,我们确立了做强做大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事业的目标,提出了建设“五大体系”的构想,即:积极推进“大法治”体系、主动参与“大调解”体系、大力开展“大法援”体系、不断推进“大服务”体系、努力夯实“大基层”体系建设。配合“五大体系”建设的推进,我们拟定了扩大试点方案,要求各地至少办3个试点,摸索路径,为全面推广这一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出成效,显亮点,让调研成为工作绩效的“聚光点”
  在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中,调研工作仿佛一粒沙子,其本身并不发光。但如果用好了、用活了,调研可能是一堆沙子,说不定还有一定的含金量,不仅可以发光,而且还能成为聚光点,让其他沙子也发光发热。
  20xx年以来,我局先后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调研工作先进单位、两度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政法系统调研工作先进集体。4年来,我们共向省厅、市政法委呈报调研文章370余篇,被省厅采用68篇,其他媒体刊用130余篇,获奖70余篇,主要领导写的调研文章获得一等奖的就有4次,特别奖1次。先后有30余人获得表彰奖励。由于我局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注重发挥调研工作的多方面职能,不仅让其自身成为发光体,而且在调研的影响和作用下,让多项工作显示色彩,成为亮点,如律师参与信访、律师党建、学校法制副校长、“我与父母共学法”等,由于调研宣传功能的实际存在,使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影响,成为了品牌。去年5月,省委中介机构党建工作调研组来我市调研律师党建工作,对我市律师党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6月,省委组织部对我市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我市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做法给予了很高评价。通过调研,形成了一大批有见解、有措施、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成果。今年初,省厅进行了调研成果评奖,我局局长张钦撰写的《主体●主力●主角——司法行政部门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副局长王先标撰写的《司法所在大调解中应把握的的几个问题》等8篇文章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司法鉴定管理科科长蒋习年撰写的关于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的文章《缺位·错位·越位》一文被多家刊物转载。今年6月,张钦同志撰写的《司法体制改革呼唤司法行政职能回归》一文,先后被省委政法委《法学动态》、省厅调研专号、《**司法》、《中国司法》刊载,在本系统内产生了较大反响,实现了我市调研工作的历史性突破。
  最近,我们就“大法治”建设调研问题发文,把8月份确定为“调研月”,9月份召开研讨会,以推动“法治**”和“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
  我市司法行政调研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和兄弟市州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为此,我们将虚心向兄弟市州学习,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创造条件,推进全市司法行政调研工作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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