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粮食双补实施方案】2012年粮食双补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继续实行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政策。为切实做好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的基本原则
(一)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二)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巩固和扩大农业结构调整成果;
(三)操作规范,简便
易行,公开透明,确保应补资金补贴到位;
(四)一次性发放到农户,期间不随农资价格变动而变动。
二、组织协调
成立以乡长同志为组长,副乡长、同志为副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乡粮食双补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粮食双补工作。
三、补贴范围和对象
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的补贴范围为全市适宜种植粮食的区域(包括国有农场),已实行退耕还林的区域不予补贴;补贴对象为补贴区域范围内的农户。
四、对农户补贴资金额的确定
(一)农民补贴额=农民享受双补面积(亩)每亩补贴标准。
(二)每亩补贴标准=全市粮食双补总额/全市粮食双补面积。
农户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面积,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的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具有合法手续的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确定。
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单位面积补贴标准,根据全市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资金总额和全市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总面积确定,每亩补贴标准全乡统一。
(三)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
五、补贴资金对农户的兑付
(一)补贴资金兑付要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乡统一的补贴标准要向社会公布。各村在补贴资金兑付前,根据全市统一标准编制农民享受补贴计算一览表,包括每户农民姓名、计税土地面积、退耕还林面积、增减耕地面积、享受直补面积等详细内容,经乡政府核实把关加盖公章后,到村进行张榜公布,在规定时间内,群众无异议后,一览表由村委会盖章,乡政府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领导小组核准,经批准后加盖核准章。补贴标准确定后,填写补贴标准和金额后再次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乡财政所凭核准
后的一览表填写《补贴通知书》,并将《补贴通知书》发放到每户农民手中。农户由户主或家庭成年人持户口册或身份证、《补贴通知书》签字加留手印领取银行存折。
补贴资金要一次性兑付到农民手中,不准抵扣任何款项。
(二)建立方便农户领取的补贴发放渠道。通过农村信用社以存折形式直接兑付补贴资金。要注明资金的性质、标准、用途和金额等。乡政府和村委会要协助信用社做好宣传和兑付工作,使每个农户用好、保存好存折,以备下年度使用,减少发放成本和方便农户领取补贴。
六、时间要求
七、监督管理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资金的专户管理、财务公开、补贴、补贴旬报、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以及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市乡干部包村负责制,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尽快直接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抵顶任何款项;严禁以村、组名义集体领取代发补贴;
严禁借机克扣补贴或增加农民负担;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暗箱操作,隐瞒测算依据和兑付结果。节余资金交市财政局统一管理,不得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