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安全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安全工作的意见
为了有效地维护中心的安全秩序,保证中心各项政治活动、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一方平安”。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加强中心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成立中心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在中心党委、主任办公会和中心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中心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治安安全的管理工作。
(一)安委会职责
1、负责建立并完善中心条块结合的安保体系。
2、负责组织制定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制定、审核中心大型政治、经营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各项应急预案,组织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对中心的合作、租赁、新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安全评估。
6、负责组织、指导对合作、租赁单位按行业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安保体系,组织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7、负责对施工项目的安保体系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8、建立安全保卫工作的奖励、处罚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并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和责任追究制度,向主任办公会提出奖惩、责任追究意见。
(二)安委会组织机构
1、安委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 任:(由中心分管安全的副主任担任)。
常务副主任:(由中心保卫科科长担任)。
副 主 任:(由设备科科长担任);
(由保卫科副科长担任)。
2、成员:
(中心办主任)、(行政科科长)、(给排水、暖通负责人)、(电气负责人)、(消防负责人)。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保卫科。
办公室主任:
二、中心安保工作的管理体制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中心安保工作采取条块结合、分工负责、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中心安委会依据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安保工作:各部门对自身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的安保工作负责,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为本部门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
在专项管理方面:保卫科负责中心治安、消防、生产安全及大型活动安全的专项日常管理工作;设备科负责中心设备设施、用电安全的专项管理工作;规划科负责分管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行政科负责中心环境治理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安委会要通过健全安保管理体系,规范和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强化中心安保工作力度,确保中心安保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2、各部门应建立党政一把手挂帅的部门安保组织,完善部门安保网络,健全制度,加强安全检查,确保“一方平安”。
3、要强化安全管理的刚性,扭转违规现行禁而不止,管理部门以文代管,无法彻底消除隐患的不利局面。
4、要各负其责、信息通畅,加强过程跟踪管理,关口前移,扭转由于安保管理体系运行上部分环节出现断链和漏洞,形成既成事实难于管理的被动局面。
5、安保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