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教育系统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总结】某教育系统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推进计划
一、主要工作目标 2012年,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从我区教育实际出发,以“支部建设添活力,党员教师做先锋,促娄星教育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活动主题,支部以“五型五强五个好”、广大党员以“五先五带五争当”为主要形式,围绕我区教育强区的战略部署,通过广泛动员,深入推进,确保活动有力度、出特色、见实效,激励引导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提高教师敬业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服务意识,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快速提升,办人民满意教育,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二、工作安排 (一)6月上旬,做好发动工作,开展公开承诺,进行第一次督查指导。 1.教育局召开“教育系统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各支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召开动员会。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报局党委办备案。 4.各学校按照党委《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5.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到各自联系点指导活动开展。 按照“重学习、重实干、重服务、重品行”的要求,各支部和广大党员承诺开展创先争优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打算。 6.明确职责。各支部和党员对自身职责、义务进行梳理、明确,为开展承诺奠定基础。对无职党员、离退休党员要通过自愿申报、党员讨论、组织认定、公示等程序,设岗定责。
7.作出承诺。各支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围绕教育局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工作,承诺主要工作年度目标;围绕服务师生、服务家长、服务社会,承诺服务措施、时限、标准和为服务对象兴办的实事;围绕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承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所要取得的成效。党员结合*个人岗位和自身实际,承诺学习的主要内容、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并承诺坚
定信念,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法律法规。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把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绩观、权力观等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作出的承诺要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注重结合职责任务与岗位实际,注重为学校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作贡献。
8. 审核承诺。局党委对各支部、各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查通过。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修改完善。 9.公布承诺。经审核通过后,各支部的承*诺内容由局党委通过石峰教育信息网在系统内予以公开,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党员的承诺要在支部党员大会宣读,同时在学校要设立专门活活动宣传栏和承诺公示橱窗,对支部和个人承诺的事项进行公布,并保留两年,接受群众监督。 10.践行承诺。各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承诺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全力创先争优,提高践诺质量。局党委对各支部、各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加强跟踪检查督促,确保诺必践,践必果。 11.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教育局党委派出督查指导组,对各支部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公开承诺、宣传氛围等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督查结果将公开通报,并报区委组织部。 12. 局党委成员要对各自联系点开展活动情况加强调研和指导,提出进一步推动活动开展的要求和建议。 (二)6月下旬,组织开展第一次领导点评。
1.汇报情况。点评前,各支部向局党委和联点领导书面汇报前段活动情况,并对进一步搞好活动提出设想和建议。2.进行点评。局党委对各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总结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 3.整改表态。领导点评后,支部书记和党员代表根据点评内容作整改表态发言。 根据点评结果和活动实绩,各支部推荐上报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 (三)9月上旬,集中宣传先进典型。 1.局党委采取组织先进典型系列报道、到示范点参观学习等形式,集中宣传推介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 2.各支部和党员要对照本单位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四)9月下旬,开展第一次群众评议和第二次领导点评。 群众评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通报活动情况。支部群众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党员写出书面活动小结,向党支部报告活动情况,并在公示栏公布。 2. 组织开展评议。对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局党委采取召开评议会、随机电话访问、发放调查问卷或设立评议网站等方式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应包括本支部的全体党员和管理、服务对象代表。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由各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和设立评议投票箱等形式,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
3.公布评议结果。对群众评议支部的结果,要通过当场宣布、公示栏张贴等途径予以公布;对群众评议党员的结果,要召开党员会议予以公布。 4.进行整改提升。对在群众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各支部和党员要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积极进行整改提升。 领导点评重点对第一次点评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点评。 (五)10月上中旬,组织第二次全面督查指导。 10月上旬,局党委对开展活动举措创新、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验总结;对活动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六)11月上旬,开展践诺自查活动。 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对照自己作出的承诺,查进度、查差距、查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年底承诺全面兑现。 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向党员(七)12月下旬,进行年度考核总结。 1.根据承诺兑现情况,局党委进行第三次领导点评。 2.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在点评、评议的基础上,以“岗位胜任度、发展贡献度、群众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为重点,局党委对支部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考核,凡考核不达标的年度不得评为先进。
三、工作要求 (一)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
加强对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督查指导、协同配合,确保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各支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严密组织,创出特色,按照活动中支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人员分工,紧密协作,抓紧抓实各个环节,学校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每一名党员要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以出色的工作实绩践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在群众中树立一面旗帜,在活动中锻炼自己,不断提升和完善自我,争当一名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