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的条件_副县长在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8-03-10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副县长在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矿业开发秩序,整顿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对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行全面整顿和规范。刚才,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敬宇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党组书记赵金山同志宣读了治理整顿工作方案,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会上,武汉红海洋等四个矿业公司分别做了表态发言,希望各矿山企业学习借鉴,切实配合做好治理整顿各项工作。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按照全县“三大经济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扩大对外开放;坚持以优势资源吸引县外资金和技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坚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投资环境,服务于重点项目建设,有力推进了我县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全县工业经济总量中,矿产资源开发型工业产值占据了重要位置。矿产资源的开发和转化是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一点,是肯定的。但是,在矿产资源开发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是矿山布局不合理,“小、散、弱、多”尤为突出。底,全县设置探矿权25个,采矿权87个,最大探采区块几十个平方公里,区块个数很少;最小区块仅有百分之几个平方公里,星罗棋布。除水泥灰岩、重晶石、硫铁矿、铅锌矿开发初步形成规模外,其他探明资源或圈占不用,或小打小闹,或采富弃贫,优势资源不优,矿山企业不强,资源利用率不高,经济效益不好。二是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突出。一些矿山企业不执行开发规划,不落实环保措施,违规作业,乱挖滥采,一些地方因开矿造成地表塌陷、山体滑坡、水源污染、植被破坏等问题日益严重,使我们面临加快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双重压力。三是资源开发与安全生产矛盾突出。一些矿山企业单纯追求利润,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轻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矿山安全事故居高不下,群众信访案件有增无减,人民群众正当利益诉求得不到及时地、合理地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四是资源开发与全县经济发展需要矛盾突出。一方面,一些企业和个人以开发资源为名,圈占资源、待价而沽、非法转让倒卖牟取暴利;另一方面,县上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优势企业,商招来了无法足额配置资源,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形成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原因有矿产资源品种多、矿点分布零散等客观原因,更主要的原因还是缺乏科学统一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滞后;个别部门执法不严,行为不当;矿业权市场化配置制度落实不力。因此,全县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对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做大做强工业产业,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增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治理整顿工作。
第一,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是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的需要。坚持生态立县战略,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通过治理整顿,关停并转一批矿山规模小、生产设备陈旧、冶炼工艺落后、生产方式粗放的企业,加强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其他生物资源的保护,符合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和陕西最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是绿色农业、环保工业和生态旅游发展的需要。
第二,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是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需要。土地、矿产都是稀缺资源,都是不可再生资源。为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长治久安,我们严格保护耕地资源;为了子孙后代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加管控。通过治理整顿,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储量减少与加速发展的关系,大力开展和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普查、勘查工作,储备一批后续资源;下大力气,依法收回圈而不采、圈而不探的矿业权,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需要,切实加以保护,切实合理利用,从而实现矿产的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提高矿产经营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是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我县工业的发展主要是依托优势矿产资源,对外招商引资,进行深度开发利用,属于资金、技术、人才输入与自然资源互补型工业经济,外来加工项目凤毛麟角。在三个工业经济版块中,矿产资源精深加工项目占很大比重,如我们的昊华钡盐、康华建材、光大硅业产值过亿元;在建的工业硅、铅锌、粗钡粉等企业,投产达效后,产值也可超亿元,这些规模企业的快速发展壮大带动了运输业、餐饮服务业等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治理整顿,进一步推动矿产资源整合,将优势资源配置给优势企业,加快建成一批资金技术强、管理效益高、环境保护好的企业,是我县工业经济上规模、上水平、形成强势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第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是依法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需要。在矿产资源开发 中,违法采矿、违法探矿、违法转让矿业权、越界开采、以探代采、占而不用、滥采乱挖、违规生产、诱发地质环境、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引起了当地群众强烈不满,因此,通过开展矿产资源治理整顿,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是切实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地质灾害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二、明确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目标: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小矿比例明显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储量动态监测和核查工作全面到位,资源利用进一步合理,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实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矿产开发秩序科学规范。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全县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要着力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全力推进资源整合工作,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调整矿山企业的空间布局,对大中型矿区内的小型矿山企业进行整治和规范;对矿产开发集中区内的小矿采取收购、合并、兼并、入股、关闭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逐步实现资源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进一步压缩矿山企业总量,减少小矿比重,切实扭转矿山企业多、小、散、乱局面。通过必要的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保证按时间和要求完成省市下达的资源整合任务,使有限的矿产资源服从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集中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对所有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发资源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对取得勘查许可证后不按期施工或不依法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要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持过期失效许可证采矿、在被责令停止整改期间擅自采矿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从重处罚,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按法定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对矿产资源监管工作领导不力、管理不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3、全面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对越界勘查、越界采矿、不按勘查设计施工、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回采率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要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注销、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及相关证照。
4、严厉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行为。对非法承包、转包探矿权、采矿权的要逐个检查,严肃处理。凡探矿权、采矿权主体发生转移而未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的,对非法转让方和非法受让方都要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吊销相关证照。
5、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重点是关闭各类保护区、禁采区内的矿山企业,整治严重污染环境、安全措施达不到要求的矿山企业,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6、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加强对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的综合治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违规采掘的,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关闭矿山,吊销、注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7、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保审查、企业设定等各项管理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坚决纠正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入股、参股等方式参与办矿、徇私舞弊等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三、强化措施,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国土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安监局、经贸局、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镇长为成员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治理整顿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周密安排,积极行动,把思想统一到矿产资源合理有序开发与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大局上来,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着力解决好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夯实责任。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涉及多方切身利益,工作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合行动,注重程序,严明纪律,坚持做到依法行政。要落实专人,深入基层,深入矿山企业认真调查研究,直接面对矿权业主和群众,听取困难和意见,做到案件调查要客观实际,处理问题要公开透明,切实维护好矿业权人和群众的利益。
3、健全机制。一是建立限期督办机制。对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较严重的矿山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不听从督办要求的企业,依法关停。二是建立有效的联合打击机制。充分发挥国土、环保、监察、经贸、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严厉打击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合力。三是建立“多方会审”机制。今后凡是涉及矿区规划、矿业权设置、矿业权变更和矿业权转让等重要事项,必须经过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多方会审”后,拿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四是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机制。国土局要足额收取矿山生产恢复保证金,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区,立即进行关停,尽快恢复矿区内的生态环境。县境内的所有矿山开采企业必须在20xx年5月底前完成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工作。五是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巩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成果。六是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结合实际,适当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准入门槛,限制浪费大、污染重、效益低、无精深加工配套项目的矿产开采企业进入。
4、舆论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治理整顿工作,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矿山资源治理整顿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5、加大督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信息报告制度,每15日向领导小组报送一次治理整顿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治理整顿工作动态,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县政府督办室要跟踪督办落实情况,对工作配合不力的部门和乡镇通报批评,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志们,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矿产资源有效合理利用,是各级各部门和所有矿业权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上下一心,通力合作,真抓实干,全面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扩展阅读文章

工作范文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工作范文推荐文章

工作范文推荐内容

香蕉文库网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