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有缺失】XX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12-07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部署,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县公安局关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使户口整顿工作做到任务目标明确,方法措施到位,工作步骤有序推进,落实责任要求,并取得实效,为今年年底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调查掌握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境外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清理解决户籍
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齐全、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人口资料信息更加准确翔实,为全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一步夯实户政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方法步骤(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7月22日至7月30日)。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户口整顿督导工作小组。镇成立柏塘镇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六个督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副镇长黄伟华担任组长,周志雄(柏塘派出所所长)、陈国育(平安派出所所长)、吴锦泉(党政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邓仁仙(柏塘派出所教导员)、杨向东(平安派出所教导员)、李锦锋(镇计生办主任)、钟春雷(社会事务办主任)、邹建辉(统计办主任)组成。
督导小组负责分片督导各村的入户整顿工作,排名第一人为该小组组长。


一组:陈海华(派出所)、黄雪峰(派出所)、王月琪(农业办)、何育光(经济办),负责督导鹅寨、龙头、低陂、车田、黄塘;
二组:石伟强(派出所)、李学新(派出所)、邹东荣(综治办)、袁立强(计生办)、陈庆祥(民政办),负责督导邹光、石岗、上田布、高桥、新陂、屯里;
三组:黄启华(派出所)、胡小换(派出所)、朱炳新(计生办)、梁景新(国土所),负责督导蕉木、横岭、鸭公、水陂、罗塘、石湖、富新、洋景;
四组:邓仁仙(派出所)、钟日红(派出所)、钟春雷(社会事务办)、龚振锋(村建),负责督导柏塘居委、柏市;
五组:孔传新(派出所)、徐伟华(派出所)、廖一飞(环保办)、胡月华(武装部),负责督导平安居委、平安、坳头、白岭、矮围、黄栏、黄新、陂头;
六组:温欲忠(派出所)、黄依连(派出所)、邹建锋(村建)、洪小辉(财管所),负责督导小洞、古洞、平南、禾水、山前、燕光、下洞、上洞、旱田。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7月28日召开户口整顿工作会议,29日召开全镇户口整顿工作动员大会。
三是选调和采用各种形式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户口整顿工作,落实专项经费,配备必要的装备。
四是派出所应确定以居(村)委为基本单位,做好户口整顿区域的划分。核对清理门牌,全面掌握人口居住地的基本情况,绘制辖区平面图。
五是做好户籍资料的清理,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警综系统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子系统及境外人员子系统打印辖区全部实有人口基本资料。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整合资源,尽量使用手提电脑携带人口数据信息上门核对。
六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入户核对阶段(2012年7月30日至8月15日)。


各村(居)委文书和村小组长在督导人员的指导下携带实有人口资料和相关登记表格逐户、逐人、逐项核对,重点查清登记常住人口中重户重口、人户分离、未成年人立户作户主和户口待定人员,因参军、死亡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以及未登记的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注意发现和登记项目差错。以此次户口整顿为契机,加大力度彻底清理本村“空降户”问题,如实掌握实有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对常住人口,除了核对主项信息外,要重点核对户籍地址、与户主关系、户口性质、出生地、籍贯、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居住状况(居住或不居住)、现居住地等项目。将入户调查表填好后,汇总上交各督导小组,由督导小组核查后分别交柏塘派出所、平安派出所汇总,及时上交县公安局。要结合居住证发放工作,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前期已核查的暂住人口信息,这次不需要重复核查。外国人核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出入境部门的最新信息。
(三)问题整改阶段(2012年8月15日至8月31日)。
对入户核对阶段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解决、纠正。对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

对工作中发现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对采取非法手段办理虚假户口的,要依法注销其户口并严 ***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户口待定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后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按照省公安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解决出生小孩入户问题的意见》(粤公通字[2003]23号文)的规定,给予登记落户;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户口整顿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入户核对、登记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人员信息相应录入常住人口信息系统、警综系统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子系统及境外人员子系统,更新有关信息项目。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户口整顿是保证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基础,对加强和促进户籍登记和人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派出所要切实提高对户口整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户口整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支持户口整顿工作,确保每项工作要求都能落到实处。
(二)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户口整顿工作庞大而复杂,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很强。全镇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注意协商与沟通,并及时向镇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汇报,加以妥善解决,要保证被抽调人员到位工作。镇政府包村干部要发挥优势,对所负责的村(居)委的户口整顿工作负责。
(三)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户口整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村(居)委、镇政府包村干部和派出所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户口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四) 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总结评比。各督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各村委指导、检查各村的入户调查工作,各村文书、小组长及其他工作人员要灵活把握工作时间,认真开展上门登记,做到登记信息每日一清,每日一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柏塘镇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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