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时间:2017-04-29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本文作者:koler1982 查字典范文网原创投稿“三资”清理专报
20xx第1期
永年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3月20日
永年县全面部署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
20xx年3月18日,永年县召开了全县清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工作会。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邢乃玉作了题为“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关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扎扎实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既是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客观要求。农村“三资”问题始终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领域,主要表现在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管理队伍不稳定、管理人员素质低等问题,从而导致和诱发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各种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现象屡屡发生。因此,必须大力开展清理农村“三资”工作,完善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有效地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要搞好宣传发动,认真传达全县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农村“三资”清理工作;统一群众思想,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三资”清理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电视、标语、公开信,宣传栏(单)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要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要对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项目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乡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自查自纠工作过后,县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深入乡村进行督查和重点抽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清理规范工作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并要求各纪工委和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从中发现和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要进行集中整改。对核查分析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整改完善,该补记入账的补记入账,该退赔的退赔、该清收的清收、该纠正的纠正,该立案处理的立案,妥善处理好被擅自占用的集体资产、资源。在农村资源对外投资业务和农村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必须由集体决策,实行招投标制度,并建立健全对外投资内部控制机制,投资收益及时入账;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实行村财乡管;规范财务工作流程,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完善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债务管理等制度,使农村财务管理步入正规化、科学化轨道。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永年县制订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了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纪委《20xx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在保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全面加强监管工作,充分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水平;目标要求是,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权责明确、产权明晰、公开透明、监督民主、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农村基层消极腐败现象发生,促进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案》明确了清理的对象和范围是全县各个行政村。清理范围是20xx年以来村级财务运行情况,主要包括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项内容;将标本兼治、重在规范,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明确重点、注重实效、民主清财,民主监督作为贯穿整个清理工作基本原则,把整个清理工作分成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核查,集中整改,建章立制五个阶段进行,明确了每个阶段的任务和时间段。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该县还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委农工委书记、农牧局农业生产办主任为副组长,财政局、民政局、农开办、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国土局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兼任,确保了清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目前,这项工作正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有序地进行。
报: 市纪委 县委 人大 政府 政协
送: 县纪委各常委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发: 各纪工委 各乡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