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在城市低保动态管理办法|社区在城市低保动态管理中所发挥作用

时间:2016-06-25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我国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全国城市低保已经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各地的城市贫困居民大都纳入了城市低保范围,享受了低保救助。今后城市低保工作的重点,将从原来的“应保尽保”逐步向规范管理转移,而规范管理的重点就是动态管理,即“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有进有出,不搞终身制”。动态管理实施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党的政策是否真正落实到

实处,贫困居民是否真正享受实惠。
社区居委会,作为直接做群众工作的基层组织,承担城市低保的基础工作,在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能够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抽调到社区参加群众工作期间,和社区低保专干、改制企业留守工作人员一起探讨学习。从实践中体会到,社区在城市低保动态管理中可以充分发挥重要作用。

一、宣传作用。

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低保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目前,城市低保现状大都进多出少,部分群众误认为城市低保可以终身享受。这些错误认识必须通过社区干部工作者的正面宣传来加以引导,使那些通过努力能够有能力解除低保的群众真正认识到享受低保是党和国家对自己暂时困难的一种救助,自己必须在享受低保期间努力克服困难,自力更生,尽早推出低保。而这些政策和观念,要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就必要依靠社区,充分发挥社区宣传阵地的作用,对城市低保动态管理制度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对低保对象群众更要加大宣传力度。只有让居民特别是低保对象充分理解低保动态管理政策,才能为“应退尽退”减少阻力。


二、管理作用

社区干部对本辖区情况底子清,情况明,有着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进行科学管理的优势。首先可以对低保对象进行科学分类,就是把低保对象分为“常补对象”和“非常补现象”两大类。常补对象主要是指城市“三无”人员和老、弱、病、残等靠低保对象以及其家庭成员的努力而无法改变家庭生活状况的人员,如无儿无女的老年人、无亲无故无劳动力的残疾人等;“非常补对象”是指低保对象及其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通过努力可以改变家庭生活状况的人员。其次是要做好分类管理。一是要做好档案分类管理。要把常补和非常补对象的档案分柜存放,分别进行管理。是要实行低保对象资格审核制度。二是要实行低保对象的审核制度。根据确定的分类对象,对常补对象资格可一年一审,非常补对象实行半年或每季度一审。在审核过程中,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的收入、家庭成员的就业变化情况,及时上报民政部门并协助做好动态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调节作用

低保工作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居民参与广泛、合适家庭收入硬性手段难度大,因此低保工作动态管理在社区的矛盾也尤为突出。对有意见的退保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既有坚持原则又须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以党的政策和干部自身人格魅力去感动和说服低保对象,因动态管理引起的矛盾及时调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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