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单位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直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直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yqshilx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9月9日10:59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直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镇直各部门: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挤占挪用资金,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现象,规范财经秩序,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廉政建设和我镇经济健康发展,现就加强镇直机关财务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强法制观念,规范财经秩序 各单位要按照当前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增强财经法制观念,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确保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会计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认真
履行法定的财务会计职责,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加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经常过问财务工作,定期听取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严禁挤占挪用。对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尤其是救灾、扶贫、救济、抚恤、捐赠、教育、支农、社保等重点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小汽车、发放奖金补贴和福利等消费性支出的,要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各单位要依据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收取并及时足额收缴入库,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拖欠。各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镇预算外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单位各种金融机构账户一律销户,不得设账外账或者公款私存,严禁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一经发现,全部没收款项并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预算外资金支出,要编制支出计划,并严格审批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报销。 四、严格控制奖金、福利性补贴的发放 各单位各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不得超过有关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各项福利性支出必须有合理的资金渠道。要严格控制奖金发放,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 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特别是要按照《审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时报账、记账,重大财务事项要集体决策,并有严密的审核、批准和执行程序,要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依法办理会计事项和核算各项经济业务,确保会计信息真实。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在今后的财务管理中,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预算外办公室和审计科要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财务收支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同时,要加大对财经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对单位第一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给予通报、罚款或行政处分,对严重违反《会计法》的财会人员,还要依法吊销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深入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加强对机关节能和后勤服务工作的管理,大力提倡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精简各种文件会议,勤俭办一切事业,切实加强监督和宣传工作,保证党政机关乃至全社会资源节约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真正建设一个节约型的政府机关。 2005年8月12日 文章出处: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