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篇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1):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国北宋文学家苏轼说过:“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的确,读一本好书,会引发你的思考,让你爱不释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我爸爸妈妈也都爱看书。前不久,我读了一本“炫读版意林”,意犹未尽,便反复读了几遍。我小心翼翼地捏着书角,轻轻翻开,一阵阵清香扑鼻而来,绚丽的色彩,引人入胜……
蔚蓝色的梦想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海洋,远处的天空,都是那么蔚蓝辽阔,等着我的梦想启航:杰西卡出生时就没有双臂,她虽然有一对精致的假肢,但弥补不了生活的自卑,她总认为自己是只被牵着线的木偶。然而就在那个短暂而又永恒的夏天,一位缺少双腿的老人的鼓励,让杰西卡看到了心中隐形的翅膀。从此,她发愤图强,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只用双脚驾驶飞机的合法飞行员。是啊,折翼的天使也能高飞,形体的残缺,环境的艰险,都不是人生成败的决定因素,任何有形的力量都囚禁不了心灵,束缚不了梦想。只要用于展开隐形的翅膀,才会抵达人生彼岸。
墨绿色的勤奋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草地,远处的森林,都是那么墨绿深邃,等着我的勤奋开花:丹尼尔·雷克里夫是哈利·波特的扮演者,他从小向往拍电影,便不断地学习拍戏,锻炼自己。经过5年的努力,终于在他10岁那年拍了一部戏,后来《哈利·波特》电影需要一名男主角,丹尼尔竟成功被录取,从此,他便火遍全球,家喻户晓,成了英国最有钱的少年,创造了无数财富,影响了无数有志青年。的确,只要善
于挖掘,经营自己的天赋,我们的价值就能无限扩大。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一碗又一碗心灵鸡汤流进我的心扉,带给了我成长的收获与生命的感动。当我又关上这本书,一切都成了永恒……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2):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夜深了,窗外忽地炸了一声雷,俄而哗啦啦地下起了大雨。蜡烛的光焰随着许许风声而明灭。鲁迅先生撑开伞,拿着他的“战斗檄文”出门去了……
我已记不清是多少次梦到这个场景了,值得一提的是,鲁迅先生是我最喜爱的作者,而家中的两卷《鲁迅全集》理所应当地是我最喜爱的书。
每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总会感到先生言辞的犀利。周先生看事,目光刻薄而又尖利。笔杆子是先生的枪,《狂人日记》中,狂人满口的“吃人”并不是胡言,它们就像是子弹,瞄准了封建社会的致命之处冲去。但先生的一针见血却又能潜藏在祝福与希望之下。先生对“祥林嫂”死了的祝福,文末“鲁镇人们享受的无限幸福”,正是对封建思想极大的讽刺。你读周先生的书,仿佛置身于冷风中,觉得彻骨的清醒和兴奋。
再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却又能体会到他内心的愁苦与刺痛。民众的心久入膏肓,周先生却想起死救之。周先生写人总是将灵魂抽出,混沌,暧昧,浮夸和虚妄的那些人,还有无法正视现实也无法反观己身的孔乙己,浸透着鲁迅先生神来的勾勒与无穷无尽的悲痛。你读周先生的书,总是感受到先生在溅血吐真言,感受到赤子的悲愤和挽救。
又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则发现他的故事写得极好,以古来“非攻”嘲讽今昔。孙郁先生说地极好,“周先生总是睁着眼看。”不错地,所谓睁着眼看,就是把人从故事与文章中的虚中拉回现实去,几张薄纸之下,内含醒世的道理,救人的良方。你读周先生的文章,总能在或幽默或沉痛的语调中听到几声责问,你会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非其他人所可以模仿的。
鲁迅先生是一个合格的作家,更是一个合格的中国人。《鲁迅全集》里那份爱国之心感染了我,让我拥有了一颗坚不可摧的爱国心,而这或许也是千千万万中学生所需要的。
夜更深了,我合上书本,默想先生回来时睡下,安稳却又辗转地睡下了。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从小就喜欢书,因为书给了我们快乐,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启迪……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营养品”在这里,并不是指物质上的食粮,而是指精神上的食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安徒生,他写的《安徒生童话》让我收获了很多知识。《皇帝的新装》让我懂得了:做事要站在客观的角度上,全面的看待事情,要实事求是,不要落下太多笑柄。《海的女儿》让我懂得了:要想幸福,首先得让别人幸福,别人幸福,自己也幸福。《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懂得了:一个小女孩在大雪天赤着脚走在街上卖火柴的凄惨滋味。《丑小鸭》让我懂得了:不要以外表去看人家。也许你认为一个从小就很丑的孩子,长大后一定没出息,但结果往往不是这样。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幸福的滋味、快乐的滋味、凄惨的滋味等等,更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这些内容中的知识。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一本书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使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有《窗边的小豆豆》《夏洛的网》《小王子》《青鸟》《稻草人》《苏菲的世界》……这些书都是我的最爱,但最令我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了。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但是,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这个不幸的消息使威尔伯十分悲痛绝望。这时,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蜘蛛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但,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我被夏洛为了威尔伯的生命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而感动,我被它们之间那种真挚的友情而感动。是啊,只有这种朋友在心中的位置才是任何东西都取代不了的。夏洛帮助了威尔伯,不仅没有向威尔伯讨“谢谢”,还认为这是自己该做的,这种高尚的品质,让我敬佩。做为一个人,我们却没有它们那样高尚、纯洁的心灵。这也正如封面所写:一个感动了半个世纪的童话。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也唤醒了我们新中无尽的爱与温情。
文中夏洛和威尔伯真挚的友谊正是我们的榜样。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也应互相谦让,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这样才能与朋友建立最真挚的友谊。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一本《改变孩子一生的故事全集》,它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编是滕刚,本书有十二辑,共有二百六十一个故事。第一辑: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第二辑:人是不可能被注定的;第三辑:撬开你的心门;第四辑:一个长跑冠军的“秘密武器”;第五辑:让心窗看到美景;第六辑:在危难中享受安然;第七辑:好运气缘何降临七次;第八辑:把心情加工了一下;第九辑:虽然错过春天,还将收获秋天;第十辑:人生因换车票而改变;第十一辑:脚比路长,只要你还在走。第十二辑:一次喝彩,改变了他的一生。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是第一辑的《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它反映出在我们这个世界并不缺少有理想的人,缺少的只是能将理想实现的人。当一棵草有了愿望,它就会开出一朵花儿;当一只蚌有了愿望,它会育出一棵珍珠;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它会成就一座城堡。当我们经过梦想的磨练与拼搏之后,我们也能让生命之蛹破茧而出,化蛹为蝶,绽放属于我们自己的五彩缤纷!
我喜欢《改变孩子一生的故事全集》这本书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它所采集的一个个睿智的故事;它的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都描写得惟妙惟肖。它不仅感动了我而且还教育了我: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要学会爱自己、爱别人,学会自己做选择和做决定,学会帮助别人和接受别人的帮助,学会自尊自爱,学会努力进取,把握自己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篇五: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鲁滨逊漂流记》则是我的精神食粮。
《鲁滨逊漂流记》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鲁滨逊漂流记》我以看过很多遍,每一遍都会给新的感受,我羡慕鲁滨逊的机智,勇敢,敢于探索,同时又为他的悲惨经历而感到伤心,鲁滨逊在孤岛上曾呆过27年,道尽了人间的复杂多变,此书曾多次提出鲁滨逊离开家乡,想于家人团聚,我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童年,我从小有个无话不说的朋友,他因为转学离开了我,很长时间,我都沉浸在伤心中,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鲁滨逊在孤岛,到处是一片荒凉,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开荒垦地,但他面对逆境,不气馁,不放弃,与其沉浸在伤心中,不如学会好好的生存,于是,从那时起,我不再伤心,每天仍开开心心,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归功于笛福那真实直白的字眼。
其实,要感谢它的地方还有很多,是它,让我学会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要学会接受现实,慢慢体验人生的酸甜苦辣,是它,让我学会了凡是要硬着头皮去做,就没有办不成的事,以前我很胆小,当我领悟到这句话并照着做时,我发现所有的事也没有原先想象的那么难,只不过是自己给他带上了一个放大镜而已,是它,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它将永远伴随我,陪伴我长大,在用米饭满足我的食欲后,它将永远成为我的精神食粮。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篇七: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新鲜美味的果汁,是芬香浓郁的咖啡,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嘿!还别说,我可是一个小书迷呢!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非《老人与海》了。
刚开始,妈妈给我买来这本《老人与海》,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本封面老土的“古板书”,心想:又是经典,还不如小说好看呢!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装模作样的读起书来。渐渐的,我就被这书中的精彩内容所吸引了,一口气全部读了下来。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孤独的渔夫桑提亚哥八十四天没有打到鱼的情况下,在出海打鱼时,意外地发现了了一条比小船还长的的大马林鱼,在同大马林鱼苦苦周旋了一天后,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胜利而归。不料却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一条大鲨鱼想要来争夺这条大马林鱼,他在象征着厄运的鲨鱼作斗争时,虽然失败,但他坚韧不拔勇敢面对失败,从不服输的精神却令我敬佩,不由得让我对这个孤独的老渔夫刮目相看。当我读到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和大鱼周旋了一天时,心里为之一振,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完全可以途中放弃,去捕捉其它的海鱼,不必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那一条鱼身上,可就是他那永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使他坚持了下去。
我想:老人桑提亚哥他可能在与大自然,与社会黑暗,与自身搏斗中一次次失败,但他的不甘失败精神却是永远也打不垮的。这种不甘失败精神是人走向胜利而不是走向毁灭的精神,老人桑提亚哥战胜了自我,战胜了鲨鱼和大马林鱼,因而是人类不甘失败精神的颂曲。
在生活中,我们是否也能向渔夫桑提亚哥那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呢?答案却是截然相反,有的同学事情还没有做完,就途中放弃了,还有一些同学,胜利就在眼前,却坚持不住了,更有一些同学甚至做都不想做,更别提坚持下去了。我们都应该学习渔夫桑提亚哥那种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不能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了,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阻挠,敢作敢当,不做缩头乌龟,勇于挑战,勇于拼搏,这样才能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下,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探索,做一个学识丰富的人吧!
【篇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我在学习上取得了成功,妈妈送给我的礼物。这本书给予妈妈对我的希望,希望我更上一层楼,我对这本书可是爱不释手!这本书是由美国19世纪著名作家海伦·凯勒写的,是她的自传。主要叙述了她小时候因生了一场重病,便失去了听觉,视觉以及说话的能力,在老师安妮·莎莉文的教育与帮助下,健康快乐的成长,度过了令她难忘的童年,而且步入了知识的殿堂,完成了在哈佛大学的四年学业。不仅如此,海伦还为了改善美国的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水平,而四处奔波!她这一善举,让我对她肃然起敬!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内容让我记忆犹新。这内容的名字叫做《哑巴、哑巴开口说话》,主要讲了,海伦凭着惊人的毅力,克服身体上的困难,开口学习讲话,重新获取讲话的权利。当她开口学说“我”这个字时,我心里就像装了一只小兔子,心脏不停跳动,头上渗出豆大的汗珠。当我看到这集时,我目瞪口呆,舌头麻木。我作文觉得我看到了那勇气的火焰正在熊熊燃烧!我真为之前自己遇到困难就哭哭啼啼的举止而感到羞愧!我应当学会坚强!哑巴都能开口说话,这些如蚕蚁般的困难就能难倒我吗!当读完这些充满人生哲理的内容后,我有一种急切想要表达的欲望!我明白了:困难是人生最好的“财富”!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可是感同身受!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时候,我摘录了许多好词佳句,当老师叫我们写作文《我喜欢》时,我可不像同学们那样千遍一律的写: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有雪花,当我提笔要写时,我那些平时“储存”在那儿的精辟的诗、词、句,犹如放电影一般,浮现在我眼前。因此我以文质优美的特点胜出一筹,被选贴在本班作品展示栏上了!这本书带给了我成功的喜悦和作文水平的提高!
我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我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灵深深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震撼!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我爱这本百看不厌的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我国北宋文学家苏轼说过:“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的确,读一本好书,会引发你的思考,让你爱不释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我爸爸妈妈也都爱看书。前不久,我读了一本“炫读版意林”,意犹未尽,便反复读了几遍。我小心翼翼地捏着书角,轻轻翻开,一阵阵清香扑鼻而来,绚丽的色彩,引人入胜……
蔚蓝色的梦想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海洋,远处的天空,都是那么蔚蓝辽阔,等着我的梦想启航:杰西卡出生时就没有双臂,她虽然有一对精致的假肢,但弥补不了生活的自卑,她总认为自己是只被牵着线的木偶。然而就在那个短暂而又永恒的夏天,一位缺少双腿的老人的鼓励,让杰西卡看到了心中隐形的翅膀。从此,她发愤图强,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只用双脚驾驶飞机的合法飞行员。是啊,折翼的天使也能高飞,形体的残缺,环作文境的艰险,都不是人生成败的决定因素,任何有形的力量都囚禁不了心灵,束缚不了梦想。只要用于展开隐形的翅膀,才会抵达人生彼岸。
墨绿色的勤奋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草地,远处的森林,都是那么墨绿深邃,等着我的勤奋开花:丹尼尔·雷克里夫是哈利·波特的扮演者,他从小向往拍电影,便不断地学习拍戏,锻炼自己。经过5年的努力,终于在他10岁那年拍了一部戏,后来《哈利·波特》电影需要一名男主角,丹尼尔竟成功被录取,从此,他便火遍全球,家喻户晓,成了英国最有钱的少年,创造了无数财富,影响了无数有志青年。的确,只要善
于挖掘,经营自己的天赋,我们的价值就能无限扩大。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一碗又一碗心灵鸡汤流进我的心扉,带给了我成长的收获与生命的感动。当我又关上这本书,一切都成了永恒……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书海是无边的,从小到大,我接触过不少我喜爱的书,但我最喜爱的,记忆最深刻的一本书,却是一本漫画书——《老夫子》。
《老夫子》是王泽编写的一本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本书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聚集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虽然只是卡通人物,只是虚拟的,但也阻挡不了我对它的热爱。
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它里面风趣的卡通人物让我止不住开怀大笑;它里面幽默的对话让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了《老夫子》中的一员;它里面优美的风景,让我沉浸在这美丽的景色中。
当我伤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虽然主角老夫子在每件事上都是体现出了他的傻,但他这种傻会让我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把整个人都投身到《老夫子》当中,享受老夫子的快乐。
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很无聊,拿出《老夫子》来看,它能丰富我的课余时间,同时也能让我感受到老夫子他无比的快乐。
《老夫子》中的主角——老夫子,他是一个无论事业、交友等生活方面的问题都失败的人,但在他的伤心之余,也不忘快乐,他愿意用自己去给别人快乐,愿意用自己去换得别人无言以对的微笑。我觉得老夫子这种行为是无私的,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微笑地去对待每一天,无私地去对待每一个人,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快乐。
这就是我喜欢《老夫子》的原因。它能给我带来快乐,也能教给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爱《老夫子》。
【篇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自古以来,书就是人类的好朋友,而我的爱好就是读书。在上学期,我购买了一套《初中生语文新课标必读精编》,里面一共有12本书,看到这些书,我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恨不得把它们全都消化掉。
其中,有一本不起眼的书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便是《爱的教育》。它之所以会吸引我,是因为这书名很特别,在“教育”前加了一个定语——“爱”。
迫不及待翻开了目录,只见上面分别有十个小标题: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每个月”还有一篇篇的文章,如:开学的第一天、敬爱的老师、侠义的行为……再翻到第1页,我知道了“安利柯”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接着我看了简介,才知道这是一本日记体的小说,他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眼光,从10月份四年级第一天开始写起,一直写到第二年7月份,其中包括发生在安利柯身边的感人故事、父母在他日记本上写的劝诫启发性的文章和老师宣读的“每月故事”。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老师讲的《一个贫苦的爱国少年》这个故事。主要讲述意大利一个贫困少年乘坐法国轮船从西班牙驶往意大利途中,父亲因生病将他卖给马戏团。后来好不容易逃出来,许多好心人给他银币、铜板,但也有一些对意大利不怀好意的人讲了一些侮辱意大利的话。少年便将铜币砸向他们,并且说:“你们侮辱我的国家!你们这种人的钱,我才不稀罕要呢!”
看到这儿,我油然而生起一种敬佩之情,脑中似乎浮现出这位少年为了维护祖国的尊严而敢于与他人作斗争的画面。
顿时,我又想起了我们中国所面临的困难——台湾、西藏想要独立。这两个地方为了该地的利益,而甘愿与祖国大地分裂,这只会成为其它国家的笑柄,中国就像是我们的母亲,她怎么忍心让自己的子女脱离怀抱呢?作为一个中国人,这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我们想的不应该是搞独立,而是全国十三亿人民齐心协力,团结互助,相亲相爱,携手共创祖国美好的明天,让祖国更繁荣、更富强!
当读到了《无谓的争吵》,看到安利柯和好朋友柯礼智因一点儿小事儿闹矛盾,最后和好如初,便似乎在里面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个人最亲的除了亲人以外,便是朋友了。在生活中,两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难免会因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而发生矛盾。这时,两人往往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因为在彼此之间,有一道隔阂——要面子。正因为要面子而使两人的距离愈来愈远,关系愈来愈僵。其实,仔细想想,若是当中有一人大方点,主动踏出第一步,那么,这道隔阂便消除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包容对方,是两人建立“友谊之桥”的基础。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完后,我不仅明白了如何给予爱,更明白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很多人的思想、情感。
我们要学会互相关爱,让整个世界充斥着一种“爱”的空气,轻轻地飘荡着,萦绕在每一个角落……在这种有意无意、有形无形中,让每一个人都学会——爱。
【篇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成长的阶梯。我虽然算不上是什么博览群书的人,但在众多的名著当中,《鲁宾逊漂流记》却是我的至爱。
那是发生在一个暑假里。当时的我还只是个懵懂的小孩,觉得玩才是比天大的事情。因为老师布置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作业:看一本名著,还要写看后的感想。于是,我在朋友的陪同下四处找寻,最后在众多的书籍中挑了《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
起初,我并不觉得这本“平平无奇”的书里会有什么好看的情节,甚至还把它扔进书包里,眼不见为净。作文可是有一天我没有什么事做感到很无聊,不经意地朝书包瞄了一眼,心想:反正现在又没事做,不如就看看那本书吧!
从书包里拿出《鲁宾逊漂流记》,我就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鲁宾逊出生在一个小康家庭,不算得上富有,但是在当时的那个时代是最好的,最无忧无虑的中等阶层,不像下等阶层要时刻担心受怕,更不像上等阶层处处勾心斗角!我想也许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鲁宾逊,才会养成了乐于助人,善良的个性吧,否则若在到处充满阴谋诡计的上等阶层生活的话,即使是再善良的人也会被污染吧!
其实原来鲁宾逊还有过几个哥哥,但他们一个为了钱财,为了优质的生活宁愿在那浩瀚的大海里流浪,最终甚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一个战死沙场。从小到大,鲁宾逊就非常地向往着出海航行的生活,由于哥哥的前车之鉴,父母都极力反对他出海,不让他实现这个梦想。
对于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难关,在没办法之下,他只好离家出走,终于如愿以偿出了海,甚至还闯出了一番事业。不幸的是在一次归航中遭遇了海贼,受尽折磨。从海贼手中逃出之后更是流落荒岛,生活了29年,最终又回到了文明世界。
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一个人也是可以活的那么有声有色,那么的多姿多彩,是鲁宾逊他让我知道了无论是处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只要你有生存的欲望,不管是有什么样的困难和挫折挡在前面,也不足为惧!也是他让我懂得了坚强为何物:是一个热独自地生活,就连“家”与其它的必须品也是自己一手一脚弄,甚至于还可以苦中作乐!
因此我很羡慕鲁宾逊,即使是在狂风暴雨的环境下,也可以那么的坚强,迎难而上。然而我又自卑了起来:即使一个人生存在世上,也可以像他那样多姿多彩地活着吗?
【篇四: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问世间书为何物?引用一名人的话:“书是知识的源泉。”没错,我很赞同这个观点,书可以让我们了解到千千万万个为什么,也可以让我们走进几千年前的文明古国,更可以带着我们进入那梦幻般的童话世界。书的种类可谓多得数不清,有令人神往的神话故事,有告诫人们的寓言故事,还有深奥难懂的文言文……但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世界名著——《鲁宾逊漂流记》。
至于我是怎样得到这本书的,且听我慢慢道来: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三,语文老师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走进教室,接着她便向我们推荐《初中生必读》这一套书籍。终于,我在她的口水攻占下,买下了这套书。回到家后,我将里面的书翻来覆去,总觉得内容乏味无趣。突然间,《鲁宾逊漂流记》映入我的眼帘,好奇心随之增高。因为从前有学过这本书的有关章节,但只是简要的介绍,脑袋里头还有十万个为什么没有解答。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当我追踪主人公的命运时,一颗心随着他的冒险而澎湃起伏。对于鲁宾逊,我是由衷的敬佩。一个人在荒无人烟的岛上生活了28年,靠着双手和智慧,种植粮食,战胜疾病,勇救“星期五”,打败造反的水手……
鲁宾逊刚登上无人岛时,心里充满了恐惧,但是他立刻冷静下来,寻找解决的方法。他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缺乏这中精神。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我们往往不知所措,坐以待毙,最终失败。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像鲁宾逊一样,在困难面前冷静地分析困难,寻找解决的方法,最终我们绝对能够获得胜利。
无人岛上什么都没有,于是鲁宾逊便靠着自己的智慧,用现有的材料制作了三个杯子,锅等等。还找了一个山洞,布置了一个舒适的“家”。他这种自立自强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的啊!
书中有一个情节是这么说的:日子一天天过去,突然,鲁宾逊在无人岛上发现了人的足迹,过了几天又在树林深处发现了一堆人骨,他拼命告诉自己要冷静。直到有一天,他看到土著族的人在杀人,而且杀后将他们的肉吃掉,鲁宾逊见此情景,他马上隐蔽起来,并用智慧救了一个土著人的俘虏,鲁宾逊收养了他并给他取名“星期五”。
看,鲁宾逊多么勇敢,一个人能否成功,并不取决于他的智商,而取决于他的心态。在困难面前,无非存在着三种人:懦弱,半途而废,机智勇敢。我们应该做那一种?毫无疑问,定是第三种。在逆境里,我们要做机智勇敢的人,敢于和困难拼搏,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我许多人生哲理,相信以后在它的陪伴下,我会向着人生终点努力拼搏。
【篇五: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在我写这个题目时,我的心突然寒了几下,并不是因为这题目有多可怕,而是我想起了我最爱的书——《第八号当铺》。
这是本恐怖悬疑类小说,看到这本书也纯粹是偶然。当时是一时兴起地跑进书店,在推荐书架上看到了它。深色的封面,画着一个妖娆美丽的女人。感觉很不搭的两个画面重叠在一起,竟有说不出的韵味。我找了个角落,一个人静静地看着这本书。
书的内容很虚幻,却又带着许多事实,它讲述着一些离奇的故事——在一条不知名的巷中,有着一间第八号当铺,来这里的人都带着欲望。这件当铺的交易方式很奇怪,老板可以满足你的一切欲望,当年也必须付出相等的代价,代价可以使身体的任何一部分,也可以是灵魂,老板会收取任何可以得到的代价。
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故事:一个男人来到当铺,为换取千万钱财,他以自身的好运作为代价。不久后,失去好运的男人被车撞死。还有一个女人带着自己的儿子来,她用儿子二十年的寿命换取自身永久的美丽。后来儿子自杀,女人也失去了美丽。
这些故事看似不切实际,去有着一定的真实性。它们都反映出人们特有的品质——贪婪、欲望。人们可以为达到目的而放弃美好的未来、有的更甚亲人。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存在此类事件。我曾在报纸上看到,一个女人为了嫁入豪门,竟狠心将自己不满一岁的孩子残忍的杀死。那个女人没有想过,她残杀的是自己身上的肉。报上甚至还登出那个孩子尸体的照片,触目惊心,惨不忍睹。
与网易一旦操纵思想,理智将不再发挥作用,我个人认为,世上最令人害怕的不是困难,而是永无止境的欲望。欲望人人都有,有的人的欲望太过明显,有些人却懂得隐藏欲望,或许这就是机智与鲁莽之间最大的差别吧。
但丁说过:“永无止境的欲望是恶魔最好的粮食。”这也是《第八号当铺》中的台词,那件当铺的内侧,收藏着无数人体器官和人的灵魂,那个老板说,只要人类的欲望一天没有消失,第八号当铺就永远存在。这是当然的,欲望永远不可能消失,除非人类消失。
上古时期,在人类还没有进化时,就已经有欲望了。那时的欲望很单纯,只为了抢夺食物。或许他们不知道那就是欲望,或许那只是生存的本能,强者才能够生存。谁都有欲望,却又不懂欲望。
中世纪的欧洲国家,哪些皇权贵族为达到目的,可以违背道德,不择手段。很多贵族都以残杀平民为乐。有一位女伯爵。为葆青春,每日以少女的鲜血沐浴,饮用。在当时,这些少女都是被残忍的杀害,却无人敢为她们平反,无数的少女因强大的欲望无辜死去。
现代人的欲望无非是为权、财。小偷便是欲望控制下的奴隶。他们可以为欲望去偷取钱财,来换取想要的东西,被欲望控制住的人,都会失去理智,为欲望付出一切代价,这一切是那么荒唐,却有那么多人愿意被操纵。
或许在未来,欲望会支配一切,理智已不复存在。一切都变得没有人情味,变得只有冰冷。到时,或许法律也不再存在,杀人是理所当然的事,人类会欲望的武器毁灭世界。
《第八号当铺》描述了种种欲望,为欲望可以付出一切代价,也正如那一句,“代价可以是身体的任何一部分,甚至……灵魂。”
以上是由我最喜爱的书——《第八号当铺》所引发的联想。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智慧的钥匙;书,时代的生命;书,饥饿时的“美餐”……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书。下面我就来说说我最钟爱的书——《孤独的幸存者》。
《孤独的幸存者》的作者是美国畅销书作家帕崔克·罗宾逊和美国海豹突击队队员马库斯·鲁特埃勒。小说的主人公是美国东德克萨斯州的马库斯·鲁特埃勒,他1999年3月加入美国海豹突击队,进行了长达五周的海军新兵训练后,又接受了海豹基础水下破坏训练、跳伞训练、战地医生训练、海豹突击队资格训练、潜艇训练、狙击训练、通讯训练、联合战术空中指挥训练等一系列高强度的训练。
这些训练极其残酷:凌晨四点穿上水下爆破小组的帆布游泳衣到冰凉的喷水口下“冲凉”;为了吃一盘面包片、鸡蛋和熏肉就得跑两英里,每天为了吃饭就要跑六英里,每天除了做上千个俯卧撑外还有八英里的跑步训练;在冰冷的太平洋里游泳后,还要在沙滩上打滚;爬绳、六十英尺索网、障碍墙、平衡木、缅甸桥等都是每天的必修课;在荒凉的原野上花几个钟头向一千码以外的目标移动,在教官没有发现的情况下进入最佳射击位置并一枪命中金属标靶的靶心,然后悄然返回……
要成为海豹突击队员需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呀!他们从来没有停止过学习,也从来没有终止过训练。正如书中所说:“每个海豹突击队员都极其自信,因为我们的信念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赢得胜利,坚信世界上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抵挡我们雷霆般的攻击。”这是最值得我们欣赏也是我们大多数人所缺乏的。
2005年6月,马库斯和他的队友迈克、丹尼艾克斯被派往阿富汗库纳尔省山区,执行代号为“红翼”的猎杀行动。他们的目标是乌萨马·本拉·登的亲信、基地组织的一支主力部队的指挥官——本·沙马克,目的是要生擒或击毙这个对美军来说极其危险的家伙。他们因遵守《日内瓦公约》放走了三个牧羊人,而引来了大量的基地分子,背包、急救用品、食品、水壶、通讯器材在撤退的过程中都弄丢了,电台天线也被折断。经过一场生死血战,队友们牺牲了,马库斯身受重伤,后来得到了遵循“洛克海法则”的萨伯拉村村民的帮助和保护,他安全归队。
这本书全景式地展露了美国特种兵的生存状态和作战能力。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明白了:在这种完全孤立的处境中,面对最绝望的生存环境,即使有最压抑的恐惧,面对困难,也应该永远自信、永不言弃地坚持下去。
【篇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着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篇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在去年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使我受益终生的书——《海伦·凯勒》。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震憾和许多教育。
这本书描述了一位美国的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作文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然而,小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学会了用手指“读书”。并经过自己的艰苦学习,掌握了五种文字。二十四岁的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女子学院。此后,她将自己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了为盲人、聋人谋求利益的事业中,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的赞扬与嘉奖。
一个耳聋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呀!海伦·凯勒,她是一位多么勇敢而又坚强的女人呀!面对残酷的人生,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低头,反而以惊人的毅力,坦然地面对并潇洒地走在自己那坎坷的人生道路上,并为人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广博、令人尊敬的人。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她给予了人们极大的鼓舞使那些虚度光阴的人万分惭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败,并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了奋斗的目标和精神,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来帮助自己去实现。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海伦-凯勒就是我的榜样,她将时刻提醒我遇到困难时不能望而却步,应该迎难而上,不仅如此,我还要将海伦-凯勒的事迹告诉我身边每一位同学,让他们也将海伦-凯勒作为自己的榜样,时刻鞭策自己,不断奋发进取!用自己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的谆谆教导,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海伦·凯勒》是我受益非浅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篇四: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你们认识英国的数学家,逻辑学家刘易斯·卡洛尔吗?他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作者。
卡洛尔于1832年出生,幼年家境贫寒,生活艰辛,但他从小学习特别用功,曾就读于约克郡的里土满学校和拉比、公学。卡洛尔十分喜欢文学,博览各类文学书籍,12岁就开始写作。1850年考取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1854年因数学期中考试取得第一,被任命为数学讲师,直至退休。听了英国数学家,逻辑学家刘易斯·卡洛尔的个人简介。相信大家一定对他有了深刻的了解,一定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那么,请大家继续看的内容,相信大家一定会因下面的内容所沉醉。《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追逐一只奇怪的白兔而掉进了兔子洞,开始了漫长而惊险的旅行。在那里,她遇见了公爵夫人、柴郡猫、帽匠、三月兔、素甲鱼、鹰头狮……直到最后与扑克牌王后、国王发生顶撞,急得大叫起来,才大梦醒来。这部童话充满了幻想、幽默和诗意,突破了西欧传统儿童文学道德说教的刻板模式,被誉为魔幻、荒诞小说的先驱之作。爱丽丝的故事充满了各种神奇的幻想:有能变大变小的身子和扑克牌组成的王国,还有能穿过镜子到达的另一个世界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
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不由得去喜欢她,去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去因为她的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而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想到了自己。我也有自己的梦,也曾经沉醉在梦境中喜悦或哭泣。而更想进入书中去体会那超出一般的快感。
曾经以为梦想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到底有多远?我真的能走到伸出手就可以触摸的地方吗?想到这里,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已经挂满星辰,低头看手中已经被自己握了很久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封面上的爱丽丝笑着和姐姐坐在红红的枫树下,枫叶红彤彤的洒满一地……不由得笑了,和爱丽丝一样的笑,她可以那样勇敢乐观,为什么我会不可以呢?梦境虽然遥远,虽然并不真实,可是心却是真的,只要有心,什么事会做不到呢?再次仰望天空,眼神不会迷茫。北方的北斗星将会随着季节而改变方向,而人生的方向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
爱丽丝已经从梦中醒来,而我的梦想,则是刚刚开始……希望你们也能喜欢这本书。
【篇五: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文学名著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是值得全世界人民继承和发扬光大的精神财富……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会飞的教室》,这本书写的是孩子们在圣诞节晚会上自编自演的一场戏。全书由排演展开,通过一系列生动感人的情节,塑造了一群聪颖、活泼、天真、可爱、善良的少年形象。其中,多愁善感的姚尼,才华横溢的戴马亭,冷静持重的塞巴修,胆小怕事的邬理以及魁梧好斗的马提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的内容,可算是一部高度浓缩的校园风景录,它所表现的同学之情、师生之爱、朋友之谊,无不唤起我们对友情的追忆与珍惜。
这本书与书中同学们排演的剧目同题,这个剧目的创意是姚尼的杰作。在许多现代儿童的心目中,总是将枯燥、无味、一贯的校园生活想象成电影院、游乐场等有趣的地方,因为他们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向往校园生活,在校园里快乐学习、快乐生活、快乐成长。而在这本书中,姚尼则把教室幻想成了一架大飞机,它可以载着老师和同学飞到任何一个课本上所涉及到的地方,同学们再也不用坐在枯燥乏味的课堂上紧张而无耐地听讲,再也不用无休止地机械地背诵一些知识点,而是坐着飞机畅游在知识的海洋,真切地体会一些知识并能灵活运用。
书中还描写了胆小的邬理为证明自己是一个胆大的男子汉,勇敢地从运动场边的铁柱上跳了下来,老师和同学们给予他无私的帮助,并且让他克服了胆小的心理,借此机会也教育了那些讥笑他胆小的同学,使同学们学会了互相尊重。
回顾小学六年的生活有苦、有乐、有收获,也有来自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即将毕业之际,也有书中所写的同学们离别时的那种恋恋不舍……
我也希望在现实生活中,有一架像《会飞的教室》这本书中的大飞机,载着老师,载着同学,载着友谊,载着理想,飞向成功的彼岸!
【篇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书,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篇七: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美国国家地理少儿版百科》,这本书是去年我八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这本书是16开本的,很厚,有322页,印刷很精美,插图也很漂亮。它的封面是淡蓝色的,还有一圈黄色的边。封面上印着俄罗斯的红场、两头狮子和巨石阵。我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更因为它能够带给我很多的知识,它能够让我了解很多外面的世界。
这本书总共分为九个部分,它们分别是:我们的世界、探险天地、动物世界、文化长廊、地理趣谈、环保先锋、历史之窗、自然之谜和超级科学。
我从“我们的世界”知道了轮滑鞋的由来,也知道了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轮滑活动,就像我自己也是一个轮滑迷,今年生日时妈妈还特意给我买了一双新的轮滑鞋。
我从“探险天地”里了解到人一生大约要走12万千米的路程,等于绕地球至少三圈呢,你能想象得到吗?
我从“动物世界”里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蜂鸟的小鸟,它是世界上最小的鸟,还知道了有一种青蛙还没有一元硬币大,还知道了美国有一种白头海雕,只有美国的海域才有,是世界濒危动物之一。
我在“环保先锋”里知道了我们国家目前是世界上利用水资源发电最多的国家,每年靠水利发电的电量达到了4300亿万千瓦时;还知道了现在地球上化石燃料紧缺,已经有很多国家在使用生物柴油和乙醇作为汽车燃料,还有很多的电瓶车也是环保的。
我从“超级科学”里知道了现在有一种打印机只要塞进去一堆废纸和一支笔芯,就能很快打印出一支铅笔;还有的打印机只要把面粉和油等材料放进去,就可以直接打印出面包来,还有一种打印机可以用茶叶和咖啡豆当坐墨粉使用。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我每天看也看不厌,妈妈说我只要一拿起这本书,就像着了魔一样,忘记了时间的早晚,甚至连吃饭也会忘记,我想这可能就是“废寝忘食”吧。这本书就像我的一位好朋友,它伴我成长,给我知识和快乐,我喜欢这本书。
【篇八: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书籍一定对你产生过影响,或者让你感动,让你快乐,折服,敬佩……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汤姆·索亚历险记》,它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笔下的一首美国“黄金时代”的田园牧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孩子为了摆脱现实,追求梦想而作的种种打算和冒险。书中的小主人公汤姆·索亚聪明活泼、天真开朗,对家庭、学校和教室抱着反感。他不但随时和他们的姨母开玩笑,还在学校拿教师和牧师寻开心。他厌烦枯燥的功课、骗人教义和死板的生活环境,向往于侠盗之类的传奇小说中的英雄。哈克·弗恩是镇上公认的一个“野孩子”,但汤姆却把它当做是知心朋友,跟他和另一个玩伴一同偷跑到大河里的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追求自由和冒险的生活。
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孩子,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所谓的“调皮捣蛋”、“不守规则”的“顽童”,可是,却在作者的笔下,他们就显得生机勃勃,十分可爱。那个完全不顾儿童兴趣、一味强求他们循规蹈矩的姨母,那个专会鬼混、以责罚学生为消遣的老师,那个无聊、催眠的牧师,却只令人觉得讨厌。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画出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缩影。在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孩子的衬托之下,当地的“有教养的”社会显得毫无光彩。正如汤姆·索亚在学校里的调皮捣蛋反映了资产阶级腐败的教育失败一样。
在这本书里,作者轻松的幽默表现了他当时对普通人和他们生活的热爱。
我喜爱《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因为可以让我从一些地方,看出:马克·吐温的创作于当时美国得那些庸俗、反动的资产阶级文学是截然不同的。
他让我感受到,汤姆与哈克这两个可爱的孩子虽然对于学校和教室抱着讨厌的心态,但是他们却以一种快乐的心态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是:去干自己喜欢的事情,起码在这方面,你就一定会比别人出色许多!
【篇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是我们小朋友们喜爱的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
其实呀,我早就心仪这本书了,只是没机会买到。一天,姐姐带我到郑州玩,她要带我进商场买衣服,我却嚷着:“我不要衣服,我要去买书,我们去图书馆吧!”姐姐笑了笑,点头答应了我。
一走进图书馆,我就像一只小鱼又进了海洋,那个畅快。这满架满架的书琳琅满目,真是让我目不暇接。这时,一本书的封面图画映入我的眼帘——《瞧,这群俏丫头》。啊,这本不正是我向往已久吗?我马上跑过去,拿起这本书,如获至宝的把它放在脸上亲了亲,高兴地对姐姐说:“找到了,找到了。”
自从有了这本书,我总是爱不释手的捧在手里,贪婪的读着。每天放学回家一写完作业就看,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吃饭、睡觉总是让妈妈崔上好多遍。爸爸说我废寝忘食,妈妈说我是个小书虫。
在书中,作者娓娓讲述的是四个性格迥异小女孩的故事。她们是:美丽自信的夏林果、憨厚善良的安琪儿、聪明泼辣的路曼曼、古灵精怪的杜真子。我最喜欢里面的杜真子,他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马小跳的表妹。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呢。她还有一只会笑的小猫,这只猫会冷笑、狞笑、狂笑、嘲笑、微笑,杜真子特别喜欢它,给它起名叫“笑猫”。可天不怕地不怕的马小跳却偏偏害怕这只猫的冷笑,他一见到“笑猫”冷笑,马上
就会竖起汗毛,这使杜真子很得意。他把那些调皮的男孩子指挥的团团转,他们特别佩服她。你说这样一个又活泼有漂亮的,还会做饭的女孩儿,谁不喜欢呢?还有安琪儿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儿,别看他平时有点笨,可玩起脑筋急转弯的时候,他那笨笨的脑筋却总是能转弯,连最聪明的女孩都嫉妒她。一次,她妈妈不相信,马小跳就当场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结果是妈妈费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猜出来,可安琪儿一下子就说了出来。
我的思绪随着她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异想天开……《瞧,这群俏丫头》本书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困境,学会在被爱中关心别人,它能让我从幼稚慢慢走向成熟。
【篇十: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科学家的故事》。
这本书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向我介绍每个伟大的科学家是怎样生活。它使我知道了天才并不是天生,而是靠自己勤奋学习得来的。伟大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事例。
爱迪生小时候由于家里穷,很早就辍学了,他在火车上卖报纸维持生活。很对科学实验很有兴趣,一边卖报纸,一边坚持自学。每天一有空就到图书馆里查阅资料,汲取了很多知识。他喜欢做实验,便克服重重困难,没有实验器具,就在垃圾堆里捡一些瓶瓶罐罐;没有实验场地,他就央求列车长给他在火车的一个角落里做实验。把自己买早餐省下来的钱买化学药品。凭着坚定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他在历尽磨难之后,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发明了电灯、电影、留声机等,为人类带来了快乐。
最使我难忘的是,有一次,体育老师选我去参加学校的篮球队,我可高兴了!想象着自己就是乔丹、就是姚明,兴致勃勃地参加了。没想到篮球训练是那么辛苦:每天早上一来到学校就要慢跑四圈球场,然后再快跑四圈,最后还要做六组仰卧起坐……一天下来,折腾得我腰酸背痛。我打起了退堂鼓,什么乔丹、什么姚明离我是那么遥远。第一次训练回来,我浑身像散了架似的,一头倒在床上不想起来,打算第二天无论如何也不去受这份罪了!
晚上,我照例做作业,做完作业,无意中又翻开《科学家的故事》,书里的内容太熟悉了,爱迪生高大的身影不断地在我的眼前闪动,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爱迪生付出的代价不是更大吗?有一次,硫酸烧毁了他的衣服;还有一次,硝酸差点儿弄瞎了他的眼睛。为了做实验,他在火车上差点酿成火灾,被列车长打聋了耳朵……可是他还是顽强地做实验,而相比之下,我训练的这点苦酸什么呀,我的脸红了。
第二天,我照样精神抖擞地出现在运动场上,我满怀信心地跑了一圈又一圈,汗水不断地从我的额上流下,渗透了我的衣服。我咬紧牙关坚持完成了老师规定的训练任务。得到了老师的表扬。一起训练的同学都翘起了大拇指对我说:“你真棒!”
我知道,是《科学家的故事》使我坚定地选择自己的道路,是《科学家的故事》让我克服了重重困难,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将陪伴着我,激励我不断地前进!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篇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是知识渊博的老师,给予我们知识。书是讲故事的高手,把我们带到绚丽多彩的童话世界。我常常在书海中沉醉痴迷,流连忘返。在我读过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给予我很多的启发和感触。
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书中的每句话都让我深深体会到海伦对看不到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的从容淡定。而这从容淡定背后又让我感觉到“失明”的事实带给海伦的冷酷无情。但海伦都一一承受,从巨大的不幸中勇敢的站起来,用自己的坚强意志和一颗善良的心去触摸大自然,去用心聆听和感受大自然神奇的力量。
海伦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走了她的听力和光明。从此她再也不能听到任何声音,看到任何景色,这个五彩缤纷、乐曲悠扬的世界再也不属于她。海伦的母亲看到小海伦整天很忧郁,就为她请了一位家庭教师。慢慢的小海伦长大了,她学到了越来越多地知识。海伦整天都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家里弥漫着浓郁的书香。后来她竟然以优异的成绩被大学录取。命运对你关闭一扇窗,还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就看你面对不幸是失落消沉,还是振奋前进,面对绝望以后对新生的热切渴望。
我喜欢海伦热爱学习,热爱生活的向上精神;我为海伦的不幸感到痛惜的同时,也为海伦能勇敢面对生活带给她的灾难而欣慰。这世界没有假如,但是我最大的梦想是帮海伦实现她对生活的全部渴望。珍惜现在,珍惜生活,珍爱生命。
【篇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短篇小说——《老天会爱笨小孩》,里面描写的故事很温馨。
老天会爱笨小孩之中的主人公黄金鑫就是个笨小孩。来到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刚转学过来的笨小孩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他行动缓慢,反应也有些迟钝。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华汪德和自己的爸爸,都说他是一个“笨小孩”,可是他的班主任胡老师却鼓励他,默默为这个“笨小孩”加油,并告诉他“世上根本没有天才,只要勤奋努力笨小孩依然可以成为智多星”。我刚读完这本书,就想起一句话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获得成功的。
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字体写的不工整,卷面整日脏乎乎的,因此,我受过老师的不少批评。爸爸知道后,不仅没有批评我,后来还在我的本子上写了这样的一句说:“宝剑锋从磨砺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题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篇(6):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一: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
今年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最喜欢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作者是英国着名作家:丹尼尔·笛福。书中讲述了17世纪一个名叫鲁滨逊的英国人冒险航海,途中遇险,流落荒岛的故事。
在这个被鲁滨逊称为“绝望之岛”的荒岛上,鲁滨逊面临人生从未有过的绝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地方可逃、更没有获救的机会。但他并不因此而坐以待毙,他有顽强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畏惧、不悲观,他对生活不抱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去战胜困难。
最终将“绝望之岛”变成自己舒适、安逸的家园。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鲁滨逊制作陶器。作者不厌其烦的介绍他怎样将泥罐堆起来,四面架上木柴,下面生了一堆炭火,一直烧到罐子红透为止,保留五、六个小时的热度,然后慢慢减去火力,并整夜守着火堆,不让火力减地太快。精彩的细节描写,让神奇的故事真实可信。
书中还讲述了鲁滨逊搭帐篷、修栅栏、开山洞、盖住所、捕鱼狩猎、驯养动物、开辟牧场、种植庄稼、学做面包、制作家具……还拥有了一个奴仆“星期五”。
这本小说非常有趣。看了之后,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在困难面前,我们应该像鲁滨逊那样,不抛弃梦想,不放弃克服困难的希望。在一点一滴努力中,那些看上去遥不可及的梦想最终会成为现实。
【篇二: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全书》,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白色的塑皮面上画着很多自然世界中的物体,有大象、袋鼠、昆虫、树叶、菊花、卫星、火箭;反面画着蛇、老鹰、汽车、飞机等等。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宇宙科学、地球科学、生物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各个领域。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页都印着彩色的插图,画着漂亮的图画,让人很好理解,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给牢牢地记住了。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
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其实地球中的软体动物有五万多种呢。”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全书》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生物界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
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银晕”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全书》寻找答案,在第13页就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银晕是银河系隆起的球状部分,有一层非常薄而高温的气体,大多数球状星团都分布其中。
《少年百科全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篇三: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
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
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篇四: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
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篇五: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有一个坏习惯,每次只要一看书,我就要打瞌睡。可我已经改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改掉吗?请听我漫漫道来。
有一天下午,我闲着没事儿干,就到书柜里拿出一本叫做《三国演义》这本书。当时,我很好奇,不知“三国”是哪三国,一个中华民族怎么会有三个国家,“演义”大概就是故事的内容了吧!我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就是“桃园结义”,看着这四个字,我感到莫名的熟悉,原来在小学的时候,我的班主任程老师已经跟我们讲过这个故事了!
我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我看了一下目录,故事的名字真精致,真新颖。我一口气就看了四章的内容,却一点儿也不要睡觉,反而更想看了,更想知道下面的内容。我喝了一杯水,就继续往下看,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书,我也看了一半了,我没有感到半点疲倦,只是打算着明天接着看,一定要把书看完。
有好几次我看作文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作文书可真起到了催眠的作用。而且我看《老人与海》、《呐喊》、《少年维特之烦恼》……都会想睡觉。但看《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都会越看越有劲。我这才知道了为什么。原来,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很喜欢看历史故事,现代的都不喜欢看。其实我看电视又何尝不是呢?我很喜欢看古代篇,但不喜欢看现代篇。
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抱着像看古代书一样的心情看,所以,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没问题了。但最喜欢看的,还是《三国演义》,因为这本书让我对所有书都起了兴趣。
【篇六: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一句话说的没错,因为书籍能让我们有更广阔的视野,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下面我来向你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三国演义》、《伊索寓言》、《水浒传》、《西游记》、《论语》等等,可是我最喜欢当属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了。
《笑猫日记》是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杨红樱的作品,杨红樱曾经做过小学老师、儿童读物编辑和儿童刊物主编。《笑猫日记》是一部系列性的作品,有《一头灵魂出窍的猪》、《保姆狗的阴谋》、《蓝色的兔耳朵草》、《塔顶上的猫》、《想变成人的猴子》、《那个黑的下午》等。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那个黑的下午》。这部书主要讲述了2008年5月12日下午2点28分,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汶川大地震的故事,作者把地震后的感人场面通过自己的构思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身为搜救犬的公爵从废墟中救出三十七个幸存者,黑骑士也救出了二十几人,让那个黑色的下午充满了温暖,使之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中。
杨红樱的作品从严冬写到金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伴你成长的“心情宝典”,相信你将会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我喜欢杨红樱的作品,感谢她创作的一个又一个的经典。我想它能温暖我的童年,点亮我的童心。
【篇七: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神通广大、降妖除魔的孙悟空,他有火眼金睛和金箍棒,会七十二般变化,能腾云驾雾,而且一个跟都能翻出十万八千里。
有好吃贪睡、贪生怕死得得猪八戒,他原来是天蓬大元帅,因为喝醉了就调戏嫦娥被贬下了人间投错了胎,长成了猪的模样猪八戒肥头大耳,据说一顿能吃三五逗得米饭;他有个宝贝那就是太上老君给他的九尺钉耙。
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和尚,他一心一意保护唐僧取经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还有一心取得真经、慈悲善良的唐僧。书中讲述了他们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巴士一难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我喜欢《西游记》这本书,主人公之一孙悟空则是我最敬佩的。我们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在生活中,我们虽然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广大,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
喜欢《西游记》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要想办成一件大事,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艰险。使我想到了学习,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要面对一道道难题的挑战,要面对完与学的抉择……战胜困难就孕育着成功。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最大原因。
【篇八: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看《笑猫日记》了,因为《笑猫日记》写的很精彩。它写的是一只猫有很多心情,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每当他的朋友有困难时,他都会帮助他们。
记得有一次天气很冷还下着雨,我和妈妈到沃美莱商场里看《笑猫日记》,当时商场里暖气还没开,而我却前前后后看了一个多小时。在这段时间里妈妈多次好心好意的劝我:今天很冷,咱们回家吧。但是我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因为我忍不住《笑猫日记》对我的诱惑。妈妈最后又劝我了一次:我们走吧,今天太冷了。这时我才感觉到浑身发抖,只好把书放进书架,跟着妈妈走了。
我离开后回望着《笑猫日记》,心里有一股很不情愿的感觉,这是连肚子也唱起空城计了,最后只好恋恋不舍的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