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后两个男孩好吗5篇
第一篇二十年后两个男孩好吗:承诺作文600字
承诺作文600字
那个夜晚,漆黑的天空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
她孤单的走着,漫无目的,她讨厌白天。
她是一个孤儿,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她讨厌别人的怜悯。
“嗖”一辆摩托把她撞倒在地,多年积压的感情在这一瞬间爆发了出来,她大叫,却没人理她,眼泪不争气的流下来,膝盖上的血不停的往出流。
“给你!”一个白色的手绢出现在她的眼前,她顺着手绢望去,一个十分帅气的男生正对着她微笑。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黑色的瞳孔漆黑一片,仿佛深不见底。
“给你!”见她没有反应,他便再叫了一声。
“……”她回过神,微怔,突然大吼了一声,“滚开!我不需要怜悯。”
“呃……”见她大吼,他没有说什么,亲手为她擦试膝盖上的血。白手绢被染得鲜红,像一朵盛开的曼珠沙华。她对上他的目光,只有温柔,没有怜悯。
在这个无星的夜,他们相识了。他每次夜幕降临时来,黎明时去,她没有问,只是每日的等待。
“你爱我吗?”一日,她问。
“我爱你到永远!”他回,立下了誓言。
“永远有多远?”她低头。
“……从黑暗开始,到黑暗结束。”
“嗯?”听到这个回答,她抬头,他以走,黎明已来。
第二夜。
“你信这世上有吸血鬼吗?”他问她。
“……不,我不信。”
他苦笑。
“我要走了。”他说。
“不要走。”她拦住。
他留了下来,她笑了,没有一丝阴郁。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在他身上时,他出现了变化,嘴里出现了两颗尖牙,黑瞳变为深碧色,渐渐的,他的身体越来越透明。
“对不起……好好生活,忘了我!”他流下泪然后消失在空气中。
“不要!”她跪在地上,看着地上唯一的泪痕,哭了。他总是出现在黑夜,他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他对自己的承诺,他问自己的问题……她明白了,他不是人,是一个惧怕光明的吸血鬼。他为了自己,留了下来。
她起身,她会好好生活,但她永远不会忘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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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曾经,
我们都还是稚童。
却已经有过恒久的承诺——
永远做朋友。
呵,永远,
永远到底有多远?
谁也无法确定。
可是,
天真的我们,
还是固执地相信——
我们的诺言
一定会实现。
但是,
长大后的我们,
却并没有遵守诺言。
呵,永远,
太过于沉重,
对于年少的我们,
已经成为负担。
原本美好纯洁的诺言,
现在只剩下厌烦。
我们都在回避,
回避那个承诺。
现在的我们,
身上所肩负的太多,
实在没有能力,
去塑造一个新的自我。
只能在狭小的空间里,
继续欺骗自我。
曾经的曾经,
我们都还是稚童,
却已经有过恒久的承诺。
只是,那时的我们过于天真,
以为只要坚持,
友谊就会永远地维持下去,
却不知,
永远也是有尽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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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交往了,她先追的他,他开心的说:"我早就喜欢你了,可是不敢说,怕说错话,怕你生气不理我!"看着他憨傻的样子,她笑了:"怎么会说错话呢?"
她车子丢了,和同路的一个女生一起走,,那天起,他送她.
温暖的日子,太阳并不炽热!
学校的操场可以看到他和她再嬉闹!两个人笑的好开心!她好开朗,他老被她欺负!她乐此不疲,他宠溺的任她欺负,两个人总是不停的闹着,笑着,说着~!
很快,她的生日到了,他什么也没有送她,,但那天她很开心,她,他,她的朋友们去了游乐场,他们玩累了,再草地上打扑克,她靠在他身上快乐的笑着.
夏天来了,一场暴风雨袭击了这个小城,,那天早上她在老地点等他,雨好大,她很快就湿透了,过了时间他还没有来,她好高兴,他学精拉!但是,她再往车站走的时候总往回看,怕他又来了!她到了学校,同行的女生说:"他再那等你没等着,坐车走了,他还没有来吗?"她傻了,站在一楼大厅等他,找他,寻他!却总也不见!10分钟以后,他穿着一件及其幼稚的衣服抱着一件雨衣站在她面前!她笑了:"你怎么才来?你去找我拉?我怎么没等着你?"他憨憨的说:"哦,车坏了!"她,无奈.中午没有回家,她出去淋了一圈雨,回来,他把衣服(外套)脱下来擦她的头:"一会感冒了!"
他们打赌,她输了,输给他爱他一辈子的理由!
后来,她不甘,他输了,输给她以后要活到70,如果她不在了要爱其他女生......那么多的条件,她只要这两个就足够了!
他答应了她!
后来因为他的兄弟老说他,老挑拨他们,她生气了,她说分手,他哭了,看着他抽噎,她心疼的收回了那句话!
他警告她:"以后开什么玩笑都不能说分手!"
她笑笑说:"恩!"
后来他的爸爸妈妈知道了她的存在,又因为花钱过猛,不给他钱了,他不再和她出去玩,过了一段时间,她生气的问:"你最近到底怎么了?"他说""我没钱了!"她无话可说!他怎么不明白,她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他!
她和她父母的关系一直不好,她想自杀!他说:"你死了我怎么办?"她无语!
有一次,她和她父母吵架吵到了极点,她撕了满屋子的纸,给他的信上只有一句话:"对不起!"她服了药,早晨被发现送到医院抢救,没有死,只是再加护病房一直睡着!可是两个星期过去了,医生也无能为力,她的朋友们再病房外哭着喊:"我再也不欺负你了,真的,再也不了,只要你可以醒,我什么都答应你!真的!你快醒过来啊!"
他爸爸妈妈外出做生意以后他偷偷的来到她的病房,看着她身上的管子,他哭了,他又一次为她哭:"为什么,为什么说'对不起'?有用吗?为什么又食言,忘记曾答应我爱我一辈子吗?你怎么可以忘记?又在和我开玩笑对不对?醒醒,再不醒我可不要你了,我可没开玩笑,说真的哦!"说着,他趴在床边哭了起来!像个孩子一样失声痛哭!
床上的她,眼角分明有液体滑过!
她奇迹般的醒了,床边的他紧紧的握着她的手,她问他:"恨我吗?"他问她:"你要我怎么恨你?当我看着你满身的管子,到处都是白色,你要我怎么恨你?你教我怎么恨你?"说着他哭了,她也哭了:"对不起!"两个人肆无忌惮的哭着,白色的床单上一点一点的咸咸的泪水,落床有声的砸着他们的心!他说:"答应我,再也不要离开我了!好吗?"她哽咽着说:"恩!"
她再也没有回过那个家!
往后的路,他陪她走下去!
他们共同约定:答应我的,再也不可以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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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的夏天,邻居家的城里亲威来玩,带来了他们的小孩,一个比女孩大五岁的男孩。因为年龄都小的关系,男孩和附近的小孩很快打成了一片,跟他们一起上山下河,一样晒得很黑,笑得很开心,不同的是,他不会说粗话,而且,他注意到了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姑娘。
男孩第一个把捉到的蜻蜓放在女孩的手心,第一个把女孩背到了河边,第一个对着女孩讲起了故事,第一个告诉她她的腿是可以治好的。第一个,仔细想来,也是最后一个。
女孩难得地有了笑容。
夏天要结束的时候,男孩一家人要离开了。女孩眼泪汪汪地来送,在他耳边小声地说:“我治好腿以后,嫁给你好吗?”男孩点点头。
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男孩由一个天真的孩子长成了成熟的男人。他开一间咖啡店,有了一个未婚妻,生活很普通也很平静。有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女子细细的声音说她的腿好了,她来到了这个城市。一时间,他甚至想不起她是谁。他早已忘记了童年某个夏天的故事,忘记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女孩,更忘记了一个孩子善良的承诺。
可是,他还是收留了她,让她在店里帮忙。他发现,她几乎是终日沉默的。
可是他没有时间*心她,他的未婚妻怀上了不是他的孩子。他羞愤交加,扔掉了所有准备结婚用的东西,日日酗酒,变得狂暴易怒,连家人都疏远了他,生意更是无心打理,不久,他就大病一场。
这段时间里,她一直守在他身边,照顾他,容忍他酒醉时的打骂,更独立撑着那片摇摇欲坠的小店。她学到了很多东西,也累得骨瘦如柴,可眼里,总跳跃着两点神采。
半年之后,他终于康复了。面对她做的一切,只有感激。他把店送给她,她执意不要,他只好宣布她是一半的老板。在她的帮助下,他又慢慢振作了精神,他把她当做是至交的好友,掏心掏腹地对她倾诉,她依然是沉默地听着。
他不懂她在想什么,他只是需要一个耐心的听众而已。
这样又过了几年,他也交了几个女朋友,都不长。他找不到感觉了。她也是,一直独身。他发现她其实是很素雅的,风韵天成,不乏追求者。他笑她心高,她只是笑笑。
终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平静的状态,决定出去走走。拿到护照之前,他把店里的一切正式交给了她。这一次,她没再反对,只是说,为他保管,等他回来。
在异乡飘泊的日子很苦,可是在这苦中,他却找到了开宽的眼界和胸怀。过去种种悲苦都云淡风清,他忽然发现,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如意或不如意,真正陪在他身边的,只有她。他行踪无定,她的信却总是跟在身后,只字片言,轻轻淡淡,却一直觉着温暖。他想是时候回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他为她的良苦用心而感动。无论是家里还是店里,他的东西他的位置都一直好好保存着,仿佛随时等着他回来。他大声叫唤她的名字,却无人应答。
店里换了新主管,他告诉他,她因积劳成疾去世已半年了。按她的吩咐,他一直叫专人注意他的行踪,把她留下的几百封信一一寄出,为他管理店里的事,为他收拾房子,等他回来。
他把她的遗物交给他,一个蜻蜓的标本,还有一卷录音带,是她的临终遗言。
带子里只有她回光返照时宛如少女般的轻语:
“我……嫁给你……好吗?……”
抛去二十七年的岁月,他像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
没有人知道,有时候,一个女人要用她的一生来说这样一句简单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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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是一个初一的学生,他从小就失去了双亲,与祖母相依为命。特殊的环境使他过早地踏入那个充满神奇的花花世界。十四岁的他学会了吸烟、喝酒,还经常与一帮小混混在街上找事打架,俨然就是一个十足的“古惑仔”!
原来的班主任对他不管不问。
这学期换了一个新班主任,是一位年轻的女大学生,刚分配来的。大家叫她言老师。一进班的门,年轻的老师便注意到了这个看似流里流气的男孩。言老师想一些同学了解了诺的事情,知道了这个看似潇洒的男孩背后的痛苦。
言老师经常去诺家里看诺,还经常把诺和他的外婆接到自己家吃饭。言老师没要求诺做什么,要改变什么。但挪从这个年轻的老师的眼中看出:自己该改变了,该成为一个质朴的阳光男孩,该成为一个优秀的学生。
一天,诺向言老师提出承诺,言老师什么也没说,只是莞尔一笑。
诺从那天开始为自己的承诺而努力。在街头少了那个嘴里叼着香烟,吐着烟圈的男孩;课桌前多了一个手拿书本刻苦学习的少年。为戒掉那些坏习惯,诺把自己关在家里半个月,断了和那些混混的联系。可在学习上,诺就很吃力了,那些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同他似乎不曾相识,他得从头学起。
功夫不负有心人,诺履行了自己的承诺,祖母为他感到欣慰,同学为他感到快乐,言老师也为他感到高兴。他变了,从一个不学无术,惹是生非的小混混变成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少年。承诺,它是诺改变的动力!
既然承诺了,我们为什么不去履行它呢?
第二篇二十年后两个男孩好吗:20年后回到家乡_写20年后的家乡作文600字
写20年后的家乡作文600字篇一_20年后的故乡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转眼就过去了20年,今天,我已是北京市赫赫有名的科学家了。适逢国庆节,我决定乘坐飞机,飞回我日思夜想的故乡——潮阳。
坐在飞机上,我不禁想起:现在的潮阳是怎么样的?母校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班主任老师还是不是那样年轻漂亮?这一连串的问题一直在我心里打转。
下了飞机,由于我有提前告知保姆机器人,所以它把我带到家门口。站在一幢别墅前,我有些纳闷:这是我家吗?机器人保姆会不会带错路了?当我纳闷时,别墅的大门开了,出来一位机器人,对着我说:“欢迎你回来,主人在第5层等你。”说完把我推进了电梯。不过一秒我就到了第5层。我推开了一扇大门,只见出来了两个60岁的老年人。他们一见我,就抱住了我。啊!是我的父母!妈妈对我说:“到外面去看看吧,你离开的20年里,家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走出家门,来到了护城河边。护城和的景色让我眼前一亮。我心中不禁打了个问号,这是家乡的护城河吗?我走的时候,护城河里的水很浑浊,河上的塑料袋、垃圾随处可见,可现在,这的水很清,还游着一些小鱼小虾呢。
路上,几乎没看到有任何一辆汽车后面带着黑色的“小尾巴”了。每辆车上都贴着一个标签:环保节能汽车。
来到了母校,一切都变得很陌生了。以前的电动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密码档案门。走到花坛前,我突然发觉这里一根杂草也没有,空气也清新了许多。想着想着,突然从有人从后面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这个面孔怎么那么熟悉?原来她是我的班主任老师啊!没想到怎么多年过去了,她还那么年轻漂亮啊。正当我闻到校园里为什么怎么干净时,她笑着说:“你连你自己的发明都忘记了吗?”原来,这是我发明的“除草空气清新剂”啊。
我们聊了很久,我才依依不舍的告别了母校。心中又一次赞叹“家乡的变化确实是大啊!”
写20年后的家乡作文600字篇二_20年后回家乡
20年后,我已经在著名的哈佛大学毕业了,并且在美国有了自己的企业。明天就是我老爸的60大寿了,我开着自己的“海、陆、空”汽车,两个小时后,便回到了德阳。由于工作太忙,我已经好久没有回家乡了。到了德阳,我首先来到了我日思夜想的母校—德阳外国语小学。
德外小学旁边的空地,现在已经变成一条条干净、整洁的街道,街道的两旁种满了许多名贵花草,看起来,美丽极了!在学校的附近建起了一座座高大、耸立的公寓。我走进了教学楼,看见里面的台阶现在都变成可以自如上下的电梯,我坐着电梯上了2楼,来到了我以前的3(1)班,发现瓷砖水泥地板,变成了木质地板,教室里已经没有空调了。原来地板是一种可以调温的太阳能地板,而电视、电脑和黑板“和为一体”,变成既可以看节目,又能在上面写写画画的银光屏黑板。我还从学生们用的“玻璃式课桌”里发现那一本本书,已变成一本本电子书籍。我顺着教学楼的水晶通道,来到了操场,发现跑道是一种新式伸缩式跑道。如果你累了,他会缩短,如果你非常高兴地跑,它就会伸长。而且跑道的旁边还安装了许多健身器材,它们都是电脑型的,只要调好时间和刻度,它就会配合老师或学生做起健身运动。
我来到了小时候老师带我们去春游的地方——“东湖山公园”。发现公园的花草上面有一层透明的薄膜,谁只要想摘花、踩草,这些薄膜上就会长出一些小刺来扎你的手。我还发现,东湖的水变得十分清澈,水面上没有一点垃圾,湖水清澈得可以看见水里的鱼儿在快活的游来游去。东湖旁边还有一些机器人,为人们提供吃、喝的东西。看完景色后,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划船,买完票以后,我就上了船。我发现船上有五个按钮,上面的是上键,下面的是往后键,左面的是往左键,右面的是向右键,但中间的是……我按了一下,突然,从我的上空出现一层玻璃,船变成潜水艇,潜入水中,我在船里看见湖里面的一条条小鱼,仿佛自己已经来到了海底世界……
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开着我心爱的“海、陆、空”,向着爸爸妈妈的家驶去……
写20年后的家乡作文600字篇三_20年后的家乡
夜幕降临,幽蓝幽蓝的天空中点缀着无数的小星星,一眨一眨,仿佛有什么心事在向我倾诉。我躺在床上,望着窗外深邃的夜空,不禁思念起阔别已久的故乡……我背井离乡已二十年了,我的心却依旧在那遥远的故乡。故乡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无时无刻的在我脑际萦绕,妈妈的叮嘱无时无刻的在我耳畔回响。
第二天,伴着第一缕晨光,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坐上了火车,回到了我朝思暮想的故乡。
走进大山的怀抱里,映入眼帘的一切多么美丽,多么熟悉!连绵起伏的大山披上了绿色的外衣,绿茵茵的小草在笑着向我招手……我不禁忘记了那惹人烦的聒闹,忘记了一切烦恼。
山坡上的几座平房就是我家,它们虽然矮小,但错落有致,别有一番风味!
房屋门前,有一大片金黄的油菜地,旁边有一条弯弯的小路,宛如一条蜿蜒的巨龙,盘旋在这深山中。
房屋门后,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小溪边还有几株依依多情的杨柳,那长长的、柔软的柳枝随风飘动着。婀娜的舞姿是那么的柔美,那么的自然。记得小时候,我和几个伙伴总是在草地里摘蒲公英向对方脸上吹,还会摘些野花向小溪里撒,有趣极了。闲暇之余,我还会跟小伙伴一起编花篮,玩过家家,一起比赛谁捉的螃蟹、虾米最多,每次我都会被螃蟹的钳子给夹着,那时真是哭笑不得。
我漫步在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上,感到十分惬意,这里的花儿是如此的朴素,没有华丽的服装,没有缤纷的色彩,只是淡淡的白,没有一簇簇的,只是单单一朵一朵的。这里没有高楼大厦,只有矮小的平房,这里没有霓虹灯,但苍天大树却装点了一切。
故乡,装载着我童年的快乐。乡音虽未变,但故乡变了,变得更加迷人了。即使时光流逝,我对故乡的记忆也永远不会风化。
写20年后的家乡作文600字篇四_20年后回家乡
哎,转眼间二十年过去了,我已经在上海待了二十年了。可还没回过家乡,我想今年的中秋节一定要回家看看。
2032年,8月13日我站在上上海飞机场,等待这一家通网北京的飞机,飞机起飞了,飞了一天一夜,终于到了北京。我有在北京坐了火车到了承德,又做公交车倒了宽城,又在宽城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往家乡。在一路上我看到这里变了许多。原来都是普普通通的房子,可如今去变成了高楼大厦。才二十年的时间,家乡竟有如此之大的变化,我惊呆了。
车开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我们村子。我从口袋里拿出钱说:“先生,给你钱。”他用手拿过钱,把我吓了一跳原来是个机器人。我走着走着,看见了一个熟悉的的身影在我面前闪过。那不是妹妹吗,原来是妹妹来接我了,我们一边走一聊。他对我说:“你不在的这些年家乡有很大的变化,就说这页岩砖厂吧,现在都是有机器人码砖的。竟在这上就投了二百多万呢!聊着聊着就进了村子,一座座别墅耸立在我的面前,各式各样。我对妹妹说:“要不是你来接我我还真要迷路了。”走了一会,妹妹对我说:“到了这就是你家,我还有事要回家了。”一座是哪层的别墅呈现在我的面前,我走进别墅,呀!没有楼梯怎么进去?正想着,我飞了起来,到了二楼,我打开房门,妈妈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一下抱住了妈妈大哭起来。过了一会,我问妈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为什么会被吸了上来?妈妈告诉我说:“这是红外线防盗系统,必须经过房主的同意,刚才你那焦急的样子我都看到了。”说着便笑起来。
中秋节那一天,我们全家人汇聚在一起。吃着月饼,望着月亮,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中秋节的后一天就是我的生日,可是我要回上海工作了,全家人一起到机场给我过了生日。当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留下了了眼泪。
我想家乡能有如此大的变化,是因为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时代的进步。我也要努力工作,就像个的说的:“你若要喜爱你自己的价值,你就要给世界创造价值。”
写20年后的家乡作文600字篇五_20年后,回家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离开家乡二十年了,今天,终于有了回国的机会!我和几位同学一起坐上小型飞机,回到了日夜思念的故乡——瑞安。
“哇,瑞安,焕然一新,简直使我预料不到!这是我所想象的故乡吗?真让我想不到啊!”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疑惑不解!
看着眼前流光溢彩的城市,的确让人惊叹不已:放眼望去,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粉白相间的楼房,掩映在重重的绿树中。整齐优雅的别墅,排成一列,依山傍水,房屋四周的花坛中,鲜花锦绣,绿草如茵,而在大街上。各种环保节能的轿车川流不息。而路面竟是一尘不染。
眼前的一切让我情不自禁的回忆以前的家乡来。
那时候我还只有10岁,宁海虽然有一条条宽阔的马路,纵横交错,却是,噪杂混乱,有许多的卫生死角,肮脏,凌乱,还散发着阵阵刺鼻的气味。
这二十年来,变化最大的其实是人们的精神风貌。
你看。现在,人们的环保意识更强了,每家每户的门口都装了一个垃圾桶,这个垃圾桶不像以前的这样破烂,臭熏熏的令人作呕。而现在的垃圾桶分明就是一个智能机器人,她能把垃圾分门别类,然后把不能再利用的垃圾给转化成自身的能量。
现在的瑞安再也没有了不务正业的人了,每天早晨6:00,家家就灯火通明,有读书声、跑步声、谈话声、广播声,有锻炼身体的声音,什么声音都有。有时连小鸟都扑棱着翅膀飞来凑热闹呢!社区变成了欢乐的世界。怪不得我看到的女孩都是身材苗条,谈吐文雅;男孩都是潇洒英俊,彬彬有礼。
我二十年没回家了,邻居丫丫看到我激动极了:“你好,你好,好久不见,想死我了!”我更是热泪盈眶,拉着丫丫的手蹦着跳着,一瞬间,我们似乎回到了二十年前。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游戏……
希望再过二十年后,我的家乡将会更加富裕,更加美丽。对了,接下来我会留在自己的家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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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二十年后两个男孩好吗:《城南旧事》读后感700字
读《城南旧事》有感
童年是那么短暂而又美好,是那么纯洁而又快乐。今天,我偶尔翻开《城南旧事》时,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城南旧事》主要写了20年代末,林海音住在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她与惠安馆里的“疯”子秀贞交了好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爱恋,生下了小桂子。可大学生后来生死不明。小桂子又被秀贞的父母扔到了城根下。
当我读到这儿时,想到小桂子这么小就被父母抛弃,只得四处流浪。而我们却幸福的住在家里,父母供我们吃,供我们穿,而有些人却还不满足。
记得有一次,爸爸答应我到玩具店去买一种钓鱼玩具。正当我们买好要回家时,一声声洪亮的哭声从玩具店里传了出来。原来是一个小弟弟想买一个十分昂贵的玩具,可他的爸爸不让他买就哭了起来。为了一个玩具,至于这样吗?我想:那个小
弟弟长大后,就想到“我”为了一个玩具在哭时,那该多么惭愧呀!我接着读了下去,后来“疯”子秀贞找到了小桂子之后,就与小桂子一起去找爸爸。当时我读到这儿时,想:小桂子可能此时会又疑惑又开心吧!疑惑的是:怎么突然又有一个妈妈?开心的是:她终于不用受继父继母的虐待,得到母爱了。此时此刻,我为小桂子感到高兴,为我自己却感到羞愧万分。
记得那一次是在暑假,我同学邀我去她家玩。因为走得急,事先没跟父母说。后来,我一直在她家玩着。“当,当,当”同学家的钟响了。“12点了。”我一看惊呆了,赶紧回家了。一到家,父母见到我就像见到救命稻草似的把我一把搂住了。突然,爸爸说:“你跑到哪去了?”这声音,就像一只凶猛的虎对着一只弱小的老鼠似的。“我……我去同学家了。”爸爸一巴掌下来,我脸上火辣辣的疼。悔恨的心情一直交集在我的心中,我永远忘不了这一天。
童年,那梦的摇篮,再过一年我就要与你永远告别了。
《城南旧事》读后感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读《城南旧事》有感
一本好书犹如一位真挚的朋友,它会带给我们许多启示,让我们一生受益匪浅,《城南旧事》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这本小说记录了作者林海音难忘的童年生活,人是最平凡的人,事是最平凡的事,但林海音却用她神奇的笔将这些最平凡的人与事串了起来,组成一篇篇优美的文章和令人回味的故事。在她的笔下,我看到了一个天真、稚嫩的小英子,她用童稚的双眼观看成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让淡淡的哀愁和沉沉的相思萦绕在读者的心头。
《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落了》这五篇独立的小故事叙述的都看似家常琐事,但作者用近似白描的手法带着读者重温了她童年时快乐下掩藏着的哀愁。疯子秀贞苦等多年,终于和女儿小桂子重逢,却在寻找孩子父亲的旅途中双双惨死在冰冷的铁轨上;看上去忠厚的小偷为了供养有出息的弟弟上学变成了“贼”,在弟弟以第一名小学毕业的那天被警察抓走了;善良的宋妈为了生活到英子家做奶妈,她把一腔母爱给了英子姐弟,自己的儿子却掉在水里淹死,女儿在襁褓里被卖了人,最后心灰意冷地回到乡下;一直爱着英子的父亲因病不能再打理他的花了,也不能“硬着头皮”去参加她的小学毕业典礼,他也死了……。
这些熟悉的人一个个离开了英子,他们的离去换来英子一天天长大,一天天成熟。“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从英子跨出小学大门的那天起,她的童年就渐渐离她远去了。但即使如此,英子还是保持着童真的心灵。她的心灵就像是一层过滤网,无论疯子还是小偷,她都将他们心灵中那些悲伤、痛苦的东西滤掉,留下的都是美好。
我们的童年多么美好,比英子的光明美丽、多姿多彩,我们更应该认真地去感受世界的精彩。生活中令人伤心的事情难以避免,可美好的事物才是占大多数的啊。
《城南旧事》就像一杯隽永的清茶,要一口一口细细地品尝,才能从中体会到带着隐隐苦涩的甜香。
城南旧事读后感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p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p“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读《城南旧事》有感
中华民族从五千年前的历史中走来,拥有着灿烂的文化与不朽的经历。在中华民族于世界东方踽踽独行的五千年里,许多曾经煊赫一时的王朝由崛起走向覆灭,许多曾经绚烂一季的民族从兴盛走向衰亡———而我们还在。五千年前我们在神州大地上发轫,五千年后我们依然在这里繁荣,我们经历了秦皇汉武的铁马金戈,经历了大唐盛世的霓裳羽衣,经历了屈辱岁月的血雨腥风,更经历了八年抗战的威武不屈。我们中华民族,我们中国,存在就是一种美!
活弗曾这样说过:“我们称祖国为父亲的土地,我们称语言为母亲的舌头。”是的,作为中国人,我们深爱着中国这片土地,我们以自己国家的母语为豪。我们有着不同的面貌,但我们有着相同的中国心,我们怀着同样真挚的爱国情怀。
虽然我只是一个出不了多少力的中学生,但我起码懂得为国效力的道理,我清楚得知道什么是爱国,什么是卖国。我厌恶因害死民族英雄岳飞而遗臭万年的秦烩,更痛恨当上大汉奸和卖国贼的汪精卫、周佛海等人;我佩服因虎门硝烟而流芳百世的林则徐,我更热爱为国捐躯的邱少云。
有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父母双亡的意大利小男孩被老板的痛打之后逃跑到了一艘油轮上,但油轮上的都是达官贵人,根本没有人来理睬他这个全身上下都是伤痕的下等人。小男孩在油轮上呆了整整一天,也饿了整整一天,他眼巴巴的看着那些达官贵人喝葡萄酒,吃牛排,他多希望那些人能给他一块,哪怕半块也好呀。可是,没有人会同情他。小男孩只能瑟缩在角落里,乞求上帝能让他的肚子别叫了。到了晚上,在小男孩面前突然出现了几个酒鬼,对着小男孩又叫又笑的,小男孩害怕极了,拼命地往角落里钻,只听见乒乓的声响,酒鬼又是一阵笑,还一边说:“小子,那是给你的钱,老子我今天开心,赏你的。”小男孩战战兢兢的拿起了那一把硬币,紧紧纂在手里。“哈哈哈哈……。”又是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小男孩又往角落里缩了缩。“你说,意大利真是……”酒鬼开始拉着旁边的另一个人说起了意大利的坏话。小男孩生气得站起来,走到酒鬼身旁,把硬币砸向了酒鬼……
小男孩的勇敢令我震撼,他的爱国情怀令我肃然起敬。的确,一个是自己生长的土地,一个是异国人士施舍的硬币,该选择哪个呢?答案很明确,当然选择前者,每一个合法爱国公民都会以爱国为重。如果说是母亲赐予了我生命,那么,祖国是给予了我成长所需的阳光。祖国是所有人民的母亲,她养育了我们,她包容了我们,她温暖了我们,而我们又能为她做什么呢?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是好好爱她,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来维护她的尊严,不让任何人糟蹋她。
胡总书记的“八荣八耻”的讲话一提出,立即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积极响应,因为它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渴望改变社会风气的强烈愿望。祖国是我们的母亲,我们有这个义务来维护她,更有这个信心来捍卫她。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这并不只是一个口号,这需要我们用实际行动来支持。其实,一个“耻”字又怎会如此简单,危害了并不一定都是耻,但损害了祖国的形象就一定是耻。如今,人民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不少,但是素养却不见高。满口的脏话,街上的喧哗,随口地吐痰,遍地的垃圾,给海外游客带来的是对中国人,对中国的不良影响。小小的一个不雅动作却令中国蒙上了“低素质国家”的称号,难道2008年的奥运我们就应该以“低素质”的形象来面对世界吗?不,绝不行。一个细小的动作竟然给中国带来了如此巨大的危害,可见,热爱祖国不是口中说得天花乱坠就行的,我们应该用实际行动来说明,起码我们要作到提高自己的素养,不让自己不经意的一个动作危害到祖国的荣誉。
祖国是人民的,人民有义务来维护她。有这么一个故事:在一家饭馆里,来了一个老人,手中拿着一个碗,不用明说就已经很清楚了,饭店老板拿了两个硬币给老人,按理说老人会拿了钱就走,但事实去相反,老人用含糊不清的普通话说:“我不要钱,我要一口饭吃。”这是饭馆,应该说老人来对地方了,但老人不知道如今的饭馆都没有剩菜剩饭,有的只是昧着良心地将剩菜剩饭重新处理一下,再卖给客人。饭店老板楞在那里,他不知该给老人什么。店里的两位客人见自己桌上有一盘烧卖,自己又没兴趣吃,就让服务员拿给老人。老人边吃着烧卖,边拿出一个瓷碗,虽破旧不堪,但仍能依稀可见“献给最可爱的人”几字,那两个客人真算是名门之后,一见这个就知道是参过军的,便坐到了老人身旁:“大爷,你参过军?”“是呀,七年。”老人笑着说,“我参的可是新四军六师,就是后来的华野六纵,抗日战争时……”老人絮絮叨叨地讲起了当年的故事。两人却默然了,一个来自乡下的老农显然不会知道这些已经逐渐被人们淡忘。待老人讲完,两人异口同声地问:“大爷,你为什么只要饭,不要钱?”“我是共产党,我怎么能……”
抗日战争,还有多少人对它是深刻理解着的,没有多少人了,人们已经慢慢淡忘了那段历史,痛恨日本也只不过是人们闲着无聊时泛泛之谈而已。热爱祖国,却不了解圆明园之劫,爱戴解放军,却不知道抗日之难。我们同是中国人,我们应该同有一颗中国心,牢记昨天的历史,踏实今天的脚步,创建明天的美好,给自己的祖国母亲一个温馨的未来。
不要让时间流过——观《城南旧事》有感
英子那时的童年多么幸福,她总以自己的眼光去看成人中的每一件事,不管是惠安馆的疯子还是蹲在草地里的小偷,英子总能以自己单纯,纯洁的心去和他们交流,成为朋友。但童年又是多么断暂啊!那些美好的时光就会永远留在记忆的最底层,很难寻找。所以我们现在就要珍惜。
鲁迅的文章曾写到过: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世界上的生物都是如此循环,唯独时间不同,一旦逝去,就再也会不来了。有人曾问:浪费一分,一秒可以吗?这是很短的时间,完全可以补上。但你想过吗?一分,一秒是很短,但你如果把一生所浪费的时间加起来呢?也许,你算都算不清。何况总共,就算算出来了,也会让你大吃一惊。因为那时的你早已是满头的鬓发了。
虽然时间如此珍贵,但有些人仍不珍惜。小时候贪玩浪费时间,却浑不知这会影响你一辈子。老了什么都没有学成,连最基本的收入都没有,那时才后悔莫及。比如我,因为早上想睡懒觉而不起床,结果起床的时间晚了,刷牙,洗脸也不细致,首先是清洁问题。然后把早饭了了一吃,也没有吃饱。紧接着就去上学,有可能错几分钟,一辆车过去了,从而等了很长时间,耽误了上学。上课时,因早饭没有吃饱而没有心思听课,学习效率下降。等晚上回到家,肯定是既疲劳又脏,影响了写作业。这样的恶性循环最终只会导致学习成绩下降。所以是一分,一秒也不能浪费。
古人云: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俗语也有:一寸光阴一寸金,存金难买寸光阴。成语更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这么多长辈的警言都是说不能浪费时间的。甚至说浪费时间就是自掘坟墓。这么多教训还不够吗?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不让时间白白流过,不让自己虚度了光阴!
第四篇二十年后两个男孩好吗:《故乡》读后感800字
《故乡》读后感800字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800字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www.99zuowen.com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后感800字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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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二十年后两个男孩好吗:《故乡》读后感1000字
《故乡》读后感1000字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故乡》读后感1000字
以前一直以“太深了”,“难懂”之类的借口不看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品,从未想过要借以阅览一番。当我们今天学到《少年闰土》这一课的时候,陈老师把鲁迅的原小说《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们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www.99zuowen.com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1000字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杀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近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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