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先有鸡还是先有蛋6篇
篇一:[世界上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作文
【篇一: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今天中午,陈鹤文对我说:“我问你一个高智商问题:“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我正打算把我心中的答案说出来,却一下子看到了他那张坏笑着的脸,心想:不能就这样上了他的当呀!于是我和他说了这样一段话:“哈!我要是说先有鸡,你就会说没有蛋哪能儿来的鸡?如果我说先有蛋,你就会说没有鸡哪儿来的蛋,对吧?所以我哪个都不能说。”看来这还真是个“高智商答案”呢!陈鹤文顿时“哑炮”了。
可是,虽然把陈鹤文糊弄过去了,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呢?我上网一看,大家众说纷纭,分成了“鸡派”和“蛋派”。两派之间斗争激烈,又讲道理又摆事实,看得我云里雾里。
不过,我自己却形成了一套“李氏理论”:我更倾向于“蛋”。我是这么想的: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鸟生了一只怪蛋。这个蛋孵化出来以后,变成了一只和父母不大一样的怪鸟,然后它继续繁衍后代,经过了很多年很多年很多年以后,就变成了鸡。
究竟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目前还不得而知。不过,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会用自己的知识与力量解决这个有点儿“无厘头”的问题。
【篇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世界上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是一位诡辩家提出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谁也说不清。因为每一个人都可以各抒己见,如果先有鸡,那鸡是怎么来的呢?是蛋孵出来的;如果先有蛋,那蛋是怎么来的呢?是鸡生下来的。
其实诡辩家偷换了参照物,打个比方说吧:地球是大还是小?如果说大,那和太阳比起来不是很小吗?如果说小,那和月亮比起来不是很大吗?所以参照物不一样,问题的答案也不一样。只要固定了参照物,答案也就固定了。
在生活中,这种诡辩也是很“有用”的。如果有好处,那大家就抢着揽下这件事;如果出了事,那大家就抢着推卸责任了。俗称“踢皮球”。我们可不要做爱“踢皮球”的人。
【篇三: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作文】
提到这个问题大家一定异口同声地说:“鸡蛋鸡蛋,先鸡后蛋啊!”
我说的可不是这个脑筋急转弯,是真的问题啊!这个问题已经被人们讨论了十年,二十年,甚至半世纪!不过我认为这个问题永远也讨论不出结果!因为它是一个不完全的问题,从进化学的角度来说,应该是别的禽类动物演变而来的,其中有个过渡环节比如“半鸡半鹅”,可这种“半鸡半鹅”是不是算鸡呢?
就像“是先有老师,还是先有学生”这个问题一样:人类向自然学习,再一代一代传承下去。但自然算不算老师呢?
所以这个问题我认为是没有答案的。
【篇四: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人们吃鸡时都会不约而同的发出一个疑问,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对于这个问题我也想知道答案。
因此我查了《十万个为什么》,可我查了很久也没有得出结论对此我感到十分生气,一甩便把《十万个为什么》扔进了垃圾桶。爸爸看见了走过来对我说“女儿别生气,大人不常说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半途而废吗?”
听了爸爸的话我感到十分羞愧,便走到垃圾桶旁捡起了那本《十万个为什么》放好,然后再去网上查。
真是老天不负有心人呀!我终于找到了科学家和哲学家讨论出来的结果。
原来是这样的呀!
英国诺丁汉大学的物种进化方面的基因学家约翰。布鲁克菲尔德教授认为,对他而言,这个答案再明确不过了。他说,动物个体在出生以后,其体内的遗传物质是不会发生的。现代生物分子学说以为,是先有蛋中遗传物质基因突变,才有鸡这个物体出现的可能。布鲁克菲尔德进一步解释说,第一只鸡先是包含在胚胎,而那个胚胎的遗传基因与生出来的这只鸡的遗传基因是一样的;这也就是说,属于鸡的这个物体的第一个成员肯定是一只含有鸡的遗传物体的蛋,所以说是先有蛋。
太好了,我终于明白了,而且我还懂得了:做事不能半途而废。
【篇五: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
在一次餐食间,爸爸妈妈聊起他们小时候一句捉难人的时髦话:“这个世界上到底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我一听来劲了,忙问:“答案呢?”只见妈妈宛尔一笑,说:“孩子,这个问题连科学家、哲学家都被难住了,岂是我们这一般人所能回答的吗?”我听了有点儿不是滋味,想:现在离你们小时候已过去那么多年了,科学在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个问题说不定早已被解决了呢!我一定要弄个明白!
于是,我带着问题找来了《十万个为什么》,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就是没有我要的理想的答案。“这个世界上到底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我曾问了许多同学,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说法,有说先有蛋,有说先有鸡,还有说鸡和蛋一起来的。听了他们的回答,我变得更迷茫啦。多少个日日夜夜里,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伴随着我慢慢升上了五年级。
我学会了电脑,知道了有许多问题可以叫“百度”来帮忙。既然问同学,翻书籍都不能找出答案,不如另辟一径吧!我来到电脑前查询,结果“由于科技原因,我们现在可能无法找到最早的鸡和蛋,我们手头上也许只有一些很久以前的鸡和蛋的化石,但我们也不能肯定说,这就是最早的鸡和蛋的化石,也许最早的鸡和蛋早就被吃了或孵成小鸡而没有留下任何我们可以找到的证据呢?”查到这个答案,我更是陷入了一潭雾水中,难道这就是我要的答案吗?我带着疑惑来到了科学老师处,没想到平时知识渊博的科学老师也被问倒啦。
是我这个“打破沙锅问到底,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个性,让我始终执着的追求着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
如今,终于诞生了最佳答案:新浪网《科技时代》发表一则报道,题为《科学家发现新化石解答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图)》,文章指出:“北京时间11月18日消息,据美国生活科学网报道,两名加拿大古生物学家表示,他们找到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一古老问题的答案。通过对一个罕见的恐龙巢穴化石的研究,他们证明蛋比鸡先出现。”文章还说:“……根据这项研究,这个谜底的答案似乎已经非常清楚。在恐龙进化成鸟类以前,恐龙就开始筑像鸟巢一样的巢,产像鸟蛋一样的蛋。蛋比鸡出现的更早。食肉恐龙产下这些蛋后,鸡才进化出来。”因此,这个一直困扰着人们的古老问题现在应该改成:是先有恐龙,还是先有蛋?与此同时,在北美洲发现的新巢,为证明蛋比鸡先出现提供了一些最为有力的证据。
我通过广泛的网络平台,知道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可新的问题又来了,从此以后困扰我的问题就是“是先有蛋还是先有恐龙”啦。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参与科技大研究吧。
【篇六: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呢?欲知答案,请慢慢看。
解法一:解不出来呀!你看:“鸡是蛋孵的——蛋是鸡下的——鸡是蛋孵的——蛋是鸡下的……”化简,原句等于:“鸡——蛋——鸡——蛋……”你真是想推算下去,就推吧。我在这里迎接你败阵归来!
解法二:此法是现代版的无厘头解法。其按“鸡蛋”这个名词的字序来解,最后得“鸡蛋鸡蛋,先鸡后蛋”。看起来没什么跟据,其实结果也有值得好好思考的地方。
解法三:荒唐啊,纯粹就是荒唐——“将时间拉到远古,在恐龙生活的那个年代有一个美好的故事——传说,一位恐龙母亲下的恐龙蛋中,有一枚‘袖珍恐龙蛋’。孵出来的,是一个毛茸茸的只有两只脚的小东西。”回答正确!这就是现在的鸡。
解法四:放眼望去,宇宙中的一个星球上,《小王子》中那个点路灯的人正在工作。可是有一天,他实在受不了了,悄悄地跑到了另一个星球——地球。刚到地球,奇妙的事就发生了——那盏灯的“灯泡”变成了一只动物(鸡),没多久就下了三千多个蛋,鸡的光荣传统也由此而来。
解法五:我从不怀疑自己的智商,所以我觉得此解法完全正确——人也是一种动物,由多次的退化和净化而成。鸡也是动物,当然也是由某样东西多次的退化和净化而成。最终,还是先鸡后蛋。
声明:以上说法仅供参考,结论以实况为准。
篇二:[世界上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球形闪电危险吗
在我们人类地球的世界上,是否有很多未解之谜困惑着我们;是否有许多我们还不知道的假设误导着我们;又是否有许多我们不知道的问题假想猜测迷惑着我们。
是的,在地球上,是有很多令人不解的问题: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什么是尼斯湖水怪;世界上存在着外星人吗;百慕大三角的奇怪之处;球形闪电很危险吗;今天,就让我们了解下球形闪电的知识。
球形闪电的形成,设想一:许多人应该知道闪电的形成吧--闪电通常是暴风云产生电荷,正负电荷产生强烈的碰撞,碰撞后巨大的电流沿着一条传导气道从地面直向云涌去,产生出一道明亮夺目的闪光。这闪光就是我们俗称的闪电。那球形闪电的形成又是什么呢?许多科学家认为,球形闪电是一团密度不大的常温等离子体,由于“太阳风”和宇宙射线的轰击,包围地球的空气被电离成正、负离子和自由电子形成的离子层。当离子层部分离子和电子集聚,便可能形成球状闪电。
介绍到这里了,许多人应该会问了:球形闪电到底长什么样呢?据相关人士透露,球形闪电像一个直径不到30厘米第小球,有的也是扁长方形,圆环状等等。
球形闪电的形成,设想二:球形闪电是一团具有高温和较低气压的等离子体混合物,是由于闪电击中了含有泥沙等大电阻物质的水滴,使得水滴迅速受热膨胀且电离,产生各种各样的离子混合在一起形成的。由于球形体表面积最大,单位面积所受外界压力小,容易和内部产生的向外的压力达到平衡,因此便形成球状闪电。
说到这,许多人又不禁问道,球形闪电的危害有多高呢?球形闪电是科学家从古至今认为闪电中最危险的一种。它只要落在一泊湖水里,那泊湖水会立即沸腾,如果落在一片森林里,那片森林会瞬间变成灰烬。所以说,人们在外面不小心遇见了球形闪电,要及时躲避,不要在空旷的野外停留。因为球形闪电的危害就可想而知了。
世界上的疑难问题,我们不是等待别人的答案,而是自己去探索,这样,答案才会水落石出。
篇三:[世界上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脚比路长的作文
【篇一:脚比路长】
海阔天空,人比山高,脚比路长。面前的你我,都处在成就的起点,我们拥有青春、健康,如此富有的我们何不用我们比道路还要长的脚步,走出一段无悔的旅途?
脚比路长,远方无论多远,只要我们有追寻的勇气、热情与执著……只要心头时时燃烧着坚定的信念,一往无前地进行下去,就会发现,很多所谓的远方,其实真的并不遥远。
他,是拉面馆的一位师傅,几年前,他告别父母,外出学习厨艺,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成为万人瞩目的焦点。可是,后来被病魔入侵,竟夺去了他的味觉。失去味觉,这对于一个从小立志成为一个顶级厨师的他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命运之神在他面前也横起了一座高山。同样,他也没有因此绝望,因为世界上道路千万条,条条道路都能攀上高山,于是他默默收拾行李,离开了他梦寐以求的繁华城市,来到小城做起了拉面,他要在这条路上攀岩。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办起了面馆,并成为了当地非常有名的拉面馆师傅,他属于绕道而行,但也成功登上高山,他比山高。
相信自己,人生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不要在意你现在的环境,珍珠不是在海水里,而是在蚌壳中艰难孕育出来的,只要有一颗不平凡的心,并且为之而努力,那么就会有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命运,不过是失败者无聊的自慰,不过是胆小者无奈的解嘲。人们的前途只能靠自己的意志、自己的努力来决定;少年们尽可以张开眼睛,用自己的判断力来决定自己的前途。所谓长大,就是你知道那是什么事,所谓成熟,就是你知道后故意说不知道。
路有尽头,可是人的脚步却是没有尽头的。长城再长也能爬上去,只要努力开阔,不是路的都会久了被人走出路来,脚可以创造路,可是路却有终止的时候。
我们渴望未来,但远方依然遥远,但要坚信,脚比路长,无论远方多远,只要有抵达的双足,远航的水手告诉我们: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
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就算遍体鳞伤,我们也会直挂云帆济沧海。
【篇二:脚比路长】
没有比人更高的山峰,没有比脚更长的路。
——题记
路!何为路?我思考着这个问题。是大街上纵横交错的柏油路?是乡村间的羊肠小道?还是那通往成功彼岸尚未发现的路?我背弃行囊,用脚去探寻我的路。
我伫立在更迭的岔口,眼前那些无止境蔓延的道路,等待着我的选择。面对这样的景象,我没有再徘徊它们之间;没有多虑它们的路途是否遥远;没有再纠结它们往后的模样,我坚定的向着前方迈去,我要用这双脚仅有的尺度去丈量出这条路的价值。
其实,踏上这路,我发现这嶙峋的山石,并不会阻挡我前进的脚步,更大的困难应是突破自我。我不知它有多长,多么困难,我相信,只要坚持踏着一步一个脚印,总会到达。即使沿途的荆棘会划破我的衣襟,甚至会割破我的皮肤,那嵌入的利刺占着伤口,逼着鲜血用它温度让伤痕累累的自己还能感受到一丝存在。我已不去顾及这些,因为成功与失败面前,我已学会选择。那么,就应学会承受痛苦,直视困难,不断突破。
而那些挫折像化为一朵青烟的墙,弥漫在我的前方,想让我停下脚步。但我却把它们视作为我通往成功的阶梯。我不断的突破,不断踏上新的阶梯。因为我的突破会像利刃般划开那矗立着的墙,更是要撕毁面前这个懦弱胆小的自己。
我知道,路很远,路很长,路很难。但我会带着仅有的坚持和这颗不羁的心,让这条尘世间无人问津的路在我的脚下,把它的价值谱写成一纸篇章。
是啊,“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路是靠走出来的,只有用这双脚才能诠释出它的意义。毕竟,有限的路终敌不过无限的脚步。再长的路也终究会被我的脚印所覆盖。
现在的我已遍体鳞伤地站在高峰之巅,才明白真正的路不仅是用脚丈量出的距离,而是前方路途中数不尽的险阻等我铲除。
我坐在河边昏沉的路旁,看着太阳西沉,遥望远方辽阔的天空,我感到前方还有未经开垦的土地,素未谋面的人们,没来得及领略的风景等着我去探寻。直到现在才明白,我已停止不了前进的步伐,因我前方让我无法平静。
而我,始终坚信着“脚比路长”,下一段的路途等我来诠释。
【篇三:脚比路长作文】
许多人都说,人生就像旅途,只有走不完的路。但是,路都是靠脚走出来的,没有脚,何来路?
先讲好一个故事吧!有一个国王打算将国都迁往据说美丽富饶的卡伦,卡伦很远很远,要翻山越岭,过草地、沼泽,还要涉过很多的江河,但究竟有多远,没有人知道。于是,国王派四个王子分别探路,前三个王子不是被无边的草地、沼泽,就是被滔滔的大河,辽远的大漠吓退返回。只有小王子到了卡伦,回来告诉父亲到卡伦只需18天的路程。国王满意的笑了,“孩子,你说的很对,其实我早就去过卡伦。”几个王子不解父亲为什么这样做,国王一脸郑重的说:“那是因为我想让你们知道,脚比路长。”
是的,脚比路长,远方无论多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双足抵达。人生也无论多远,我们不怕会标的高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勇气,热情,执着……只怕没有追寻的勇气。只要心头燃烧着坚定的信念,一往无前地行进下去,就会惊讶地发现--很多所谓的远方,其实真的并不遥远。
面对困难,只有两种人可以开辟道路:一种是有坚定信念的人,另一种是不畏惧险阻的人。的确,一个意志坚定的人,是不会畏惧艰难的。尽管前面的路坎坷不平,他仍不会有丝毫的退却,而会想方设法解决问题。跌倒了再爬起来,没有什么能阻止他前进。是的,你才是你的敌人,因为只有你才能击败你自己!你是你的上帝,因为只有你才能拯救你自己!
在追求成功的过程中,我们不但要意志坚定,还要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
有这样一个故事:上帝化作人类来到一个穷人家里,将一袋粮食送给了他,在穷人家里,上帝看到了这样的景象:穷人家里只剩下四面光秃秃的墙壁了,可是就在这个平穷的家庭了到处都洋溢着欢笑声,孩子在笑声里玩耍,大人们在笑声里劳动。上帝大惑不解,就问:“你们这么穷,有什么可高兴的?”穷人回答,“我们穷吗?我们并不穷,我们只是没钱而已。”
面对贫穷,有人自暴自弃,有人怨天忧人。而故事中的穷人只是认为自己没钱而已,这是一种良好心态的体现,也是日后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面对半杯水,你是那个高兴的说太好的人,还是那个唉声叹气地说怎么只有半杯水了的人。
【篇四:脚比路长】
新年人生,新的起点。人生的路会遇到荆棘,坎坷。脚的路比原有的更有挑战,充满生机、活力。脚的路是无限的,路是有限的,缺乏动力,这是最愚蠢最笨的路。
理想成为前进的灯,需要你的脚攀登,步步为营,登上属于你的山峰。
只要你有勇气和胆魄,你就可以登上珠穆朗玛峰,那么世界上的最高点便是你;只要你有毅力平切够健壮,你就可以走过地球的长度,那么世界上最长的赤道的距离,而是你的长度。
他,是拉面馆的一位师傅,十几年前,他打点行装,告别父母,出外学习厨艺,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成为万人注目的焦点。可是,后来一场怪病,竟夺去了他的味觉。失去味觉,这对于一个从小立志成为一名顶级厨师的他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命运之神在他面前也横起了一座高山。同样,他也没有因此绝望,因为世上道路千万条,条条道路都能攀上高山,于是,他默默收拾行囊,离开了他梦想的繁华都市,来到小城做起了拉面,他要在这条路上攀上高山。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办起了面馆,并成为当地非常有名的拉面师傅。他属于绕道而行,但也登上高山,他比山高。
她,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命运之神并没有关顾她,而是处处设坎折磨她,但她并没有屈服。在儿子死后,她毅然用她羸弱的双肩担起了照顾孙女的重担,并下定决心一定要培养孙女上大学。这条路好漫长。她是个文盲,家徒四壁,在变卖了一切之后还剩下5元钱,可是她会纳鞋底呀,于是365个日日夜夜,她便这样天天纳着纳着,纳完之后就拿去市场卖,卖完之后再买面布料接着纳,而她所纳鞋底赚的钱,从不舍得用,她说,那是她为孙女存的上大学的钱。最后,经过多年的努力,这样一个颤微微的老人终于一针一线纳出了一个大学生。这条路是很漫长,但她终于走完了,她的脚比这路更长。
相信自己,人生掌握在你自己手中,不要在意你现在的环境,珍珠不是在海水里,而是在蚌壳中艰难孕育出来的。只要你有一颗不平凡的心,并且为之努力,那么你就会有一个不平凡的人生。请记住: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人比山高,脚比路长。
【篇五:脚比路长】
后来,我才明白了,其实不管路有多远,脚都比路长。
很小的时候我的脸就被严重烧伤了,为此我曾深深的怨恨过他们,既然生下了我为何不好好照顾我,害我被毁容,一辈子都有活在别人的冷眼中,那些愚昧的村里人竟然谣传我是一个不详的孩子,劝我妈扔掉,算命先生也说应把我送人来祛除灾祸,他们最终没有抛弃我但我并不领情。从小到大,处处遭嫌弃的情况对我来说都是家常便饭,在学校里我被后桌的同学嘲笑,说我好丑;被同班的男生欺负,我的好朋友嘲笑我笑起来很难看,还是别笑了……面对诸多冷嘲热讽,我无力争辩,只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偷偷的哭了好久。于是我开始厌学,歇斯底里地与父母争吵,俨然成了一个坏孩子。我曾不止一次想退学,被爸爸用一记耳光打消念头,那时候真的好迷茫,偌大的世界,我不知道该迈向何方?
读高一时,无意间看到一句话“忙碌是一种幸福,让人没有时间体会痛苦”,这句话点醒了我。于是我开始忙起来,我开始学着那些尖子生们早出晚归,天没亮就起床洗漱完毕,去路灯下早读,每天我总是第一个来教室,然后最后一个离开,我努力的背单词,做数学题,浸入题海……做这些不是为了分数名次,更没有想过要将来怎样怎样,我只想让自己转移注意力。最初的时候觉得坚持不了想放弃,但每次到了崩溃的边缘,坚持了一段时间还颇有成效,几门功课的成绩噌噌的往上涨,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荣誉感和幸福感。原来路是走出来的。只要努力就会有进步。语文老师曾对我说:“再美好的的容颜短暂的,只有智慧才是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她还“说过命运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高中第一次月考,我考到了全班第二,班主任说我考的不错,字漂亮,历史老师举着81分的历史试卷,当着全班同学说我一定会考上大学的。我虽没有获得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但是从那以后以后,我再也没有被嘲笑。
鲁迅先生曾说过:“其实脚下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是啊,路都是靠自己走出来的。我曾以为自己一辈子都没有出来,后来才懂得,自己迈出去的步伐越多,走的就越远。我不再恨他们了,他们已经给了我生命,至于我的未来,还要靠自己去书写。
【篇六:脚比路长】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题记
“既然选择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不论前路有多么艰辛,不论前方有多么遥远,只怕没有坚持的双足抵挡。脚步路长,在前行途中,不怕荆棘遍布,穷山恶水,只怕没有跨越的坚毅,坦然开阔的心态,一往无前,前方不远,道路不长。
曾经无意在报纸上看到短脚鼠生命迁徙的故事,它们每到夏天来临,便开始迁徙。它们穿过高山峡谷,经历无数险恶艰辛,迁徙到遥远的地方。在迁徙途中无数短脚鼠死亡,但阻挡不了它们前进的步履。甚至不少短脚鼠死在距终点几十米的地方。
短脚鼠的死亡告诉我们:面对困难,只有两种人可以开辟道路:一种是有坚定意志的人,另一种是不畏惧险阻的人。的确,一个意志坚定的人,是不会畏惧艰难的。尽管前面的路坎坷不平,他仍然不会有丝毫的退却,而会想方设法解决问题。跌倒了再爬起来,没有什么能阻止他前进。是的,你才是你的敌人,因为只有你才能击败自己!你是你的上帝,因为只有你才能拯救自己。
人生就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马拉松赛跑,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奔跑不止,不停歇。没有走不完的路,只有不肯走的脚;没有翻不过的山,只有不肯坚持的人。相信自己,人生掌握在自己手中,不要在意现在的环境,就如珍珠不是海水里,而是在蚌壳中艰难孕育出来的。只要有心便可成功。
徐霞客长年跋涉于奇山异水之间,遇强盗剪径,衣物被偷,身体受伤,在绝境中仍没有后退;张海迪三分之二躯体失去知觉而不向命运之神屈服的姑娘用勤奋的学习和工作来同病魔斗争;英国黑人运动员德里克在奥运会上因旧伤复发,跌倒在跑道上,他却推开救护人员,从地上爬起,一只脚跳向终点。
在过去的眼光里,我走过无数条路。当初以为走进了死胡同里,无法再继续前行。但只要相信脚比路长,一切都将成为过去。紧张的学习,挑灯夜战,昏昏欲睡的大脑,太多的压力无法承受之时,心中要有信念,脚比路长。回望那段紧张而又充实的时光,当时来说,路上的荆棘像洪波巨澜一样,快要把我吞噬。然而每每我回首曾经的道路,荆棘只不过是路上的障碍,学会承受它带给我们所有的回忆,最后都将成为我们背后耀眼的光芒。
志在终点,就不会半路停下。有的人当初壮志蓬勃,但一旦经历困难险阻时,就退缩放弃。有的人因不堪承受工作带来的失利,不能忍受考试带来的失利,却那样轻率地放弃自己的生命。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倚着一份坚持,那些路上的坎坷终将随风散去。抬头望向阳光,迎接我们的是前路漫漫。脚比路长,未来就在远方。
【篇七:脚比路长】
世界很大,而我们去过的地方却有限。但我认为脚路长。
有了脚什么地方不可去?有了脚还怕路途遥远吗?
现在就让我们的脚带着去旅途吧!
脚使我踏遍千花万草。在荒废了的田地里我和蝴蝶捉着迷藏,任春风随意的拂过我的脸庞,摆弄着我的发丝。我自由的欢快的呼吸着大量空气,空气中夹杂着鲜花的芬芳。听着鸟儿欢快的叫声,我也在田地里蹦了起来。在花的海洋里我大声的欢笑。
脚使我穿过大街小巷。在熙熙攘攘的胡同里,我感受到生活的多姿多彩,各种方言夹杂交错,组成了特色音符,在美妙的旋律里忘却了自我。卖唱声,讨价还价声,小孩儿的嬉笑、哭闹声中此起彼伏,不乏动听。大街上的杂耍,活动更是美不胜收。在杂技表演---胸口碎大石前,我呆呆的痴望,随着施加人挥动拿着大锤的臂膀时,我的心也弦到了嗓子眼。当大锤即将落下,所有人都倒吸一口气,紧张的看着台上。而台上那个顶着大石块的人,似乎一点事也没有,只是把握紧了的拳头松了开来,轻松的跳下台,高兴地和场下的观众打招呼。这算是我见过的奇迹了,经过这么大的精神折磨,居然能在刹那后活泼乱跳。真不愧是杂技人才。在人情冷暖的乡间里我真开了眼界。
脚使我领略自然风光。在高高的山顶上,我大口大口的呼吸着顶层清新的空气。空气中有蜜的甜,有花的香,有草的味。我尽情的享受着自然带来的恬静,张开双臂拥抱着微风。透过一缕缕风丝。看那远处的山此起彼伏,一座挨着一座,树儿们也一颗接着一颗。像一张水墨画,再仔细的看那山,那山像一座宝塔,而宝塔的周围,毅力着无数守卫着他的战士,他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自然的风光里,我体会到大自然的神奇美妙。
脚使我穿梭在学校,这里有满腹经纶的年青学子,我常常奔波于食堂和宿舍间,操场上少了我的身影,教室里永远坐着孤寂的自己,在校园里我迷了方向,忘记了勇往直前。疲惫让我不在挺直腰板,倔强的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咀嚼着无味的书,是当初的慵懒造就了今天的倔强。那我为何不充分的利用起来,在学业越来越重的学校里我努力找寻属于自己的方向。
脚使我面朝大海。在心中激昂,热血沸腾的世界里,我看到了大海,现在我面前的大海像一张薄纸平铺在我的脚下,海水轻轻地涌动,不轻不重的击打在我的脚踝,眺望着远方,海水真的很蓝,天空真的澄澈,无边无际的大海只能被我眼前的大块岩石遮住一角,我相信大海的宽阔是无法用眼力来辨别的。
脚可以到我们很多很多的地方,有了脚还怕路长吗?
【篇八:脚比路长】
世界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题记
在成长的道路上,少不了欢笑,悲伤,经历挫折。在这路上我们没有权利逃避,唯有奋力拼搏,辛勤耕耘,不在乎路途的遥远勇往直前,因为脚比路长。
从小到大我从未分清“鸡蛋”,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呢?从生物学角度来说,生命起源于细胞,而鸡是卵生动物发育而来,所以说是先有鸡后有蛋。但又有人问:没有鸡哪来的蛋呢?又从语文的角度来说“鸡蛋”鸡在前蛋在后。而“脚”与“路”又是谁更胜一筹呢?在我看来,脚比路长。
飞入太空的“脚”
众所周知,霍金一个伟大的科学家。而他是一个歪着头,咧着嘴只能依靠特制轮椅,来“走”自己漫漫人生“长路”的人。但不能行走的他却从未停止追求宇宙真理的脚步,而是在那无比艰难的条件下,与时间赛跑。他的灵魂穿梭于浩瀚宇宙中,在那广阔的天地间自由飞翔,找寻着其中无限奥秘。他用那卓越的人生告诉我们:没有“脚”,我们也能在这成长之路上欢快奔跑,自由飞翔。因为只要有洞穿宇宙真理的梦想,脚比路长。
黑暗中的“脚”
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凯勒来说,黑暗中,一切仿佛都停止转动。在她的眼中,没有事物奇妙的形态,没有花朵缤纷的色彩,没有太阳耀眼的光茫。她就像一颗沉睡的种子,是多么渴望世界的光明啊!她凭借自己顽强的意志,与黑暗斗争,她用心灵去触摸,去感受,用行动为自己打开一扇“窗”。在成长的道路中,一步一个脚印,虽眼前一片黑暗,虽有迷茫和恐慌,虽被黑暗重重包围,但她从未放弃过自己,在不断的奋斗和努力中,她成为全球人民学习的榜样。而这一切只缘于她对“三天光明”的执着追求,让她的脚比路长。
泥泞中的“脚”
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在寒冬里,他不辞辛苦,不谋私利,只为造福人类解决人民温饱。他的双脚曾一次又一次的迈进冰冷的污泥中,任寒冷刺入身体的每个细胞。在一次次的失败中,他重卷起裤脚,追逐着成功的脚步。他,是一个淳朴,忠厚的“农人”,他走的路并不长,但他的成就造福了全人类,他用事实向我们证明:为了解决13亿人吃饭的问题的梦想,脚总比路长。
于此相反,有些人肢体健全,头脑聪明却整天不思进取,虚度年华,空耗一生。请他们记住“心动不如行动”再美的梦想都要靠手去打拼,靠脚去度量。
在与“路”搏斗的激战中,显然“脚”成了最后的赢家。在成长的道路中,虽有风雨,只要我们勇于面对,不退缩,不畏惧,我坚信,行走在路上的我们终会迎来另一番新天地。只因为脚步路长。
篇四:[世界上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答案在风中飘荡作文
【篇一:答案在风中飘荡】
在中国南京,一座依山傍水且历史悠远的城市,就是在这片山光水色的土地上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占南京后,为了报复中国军队的抵抗,竟然进行了举世震惊的南京大屠杀。日军集体大屠杀28案,19万人,零散屠杀858案,15万人。日军在南京进行了长达6个星期的大屠杀,中国军民被枪杀和活埋者达30多万人。发生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数以万计的人民丧命。然而,夏淑琴却是其中得以幸存下来的一个,可以说,夏淑琴很幸运,1929年5月出生在南京。日军进攻南京前,家里共有9口人,一家人住在城南新路口5号一哈姓(伊斯兰教徒)的房屋里,在新路口5号,除了我和妹妹夏淑芸,全家7口被日军杀害,我和妹妹是被人从死人窝里拣出来的两个孩子。
前不久,我在电视上看到陷入战争的伊拉克,就像一片废墟,许多房子都倒掉了,人们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骨瘦如柴。据新闻说,他们每天只有一点点食物,城市里没有干净的水和足够的粮食供应。在电视里,还不时看到垃圾堆旁小孩子的身影。说明什么?战争,让人无家可归,让人吃不饱,穿不暖。
灰色的心灵,黑色的恐怖,红色的奋战,金色的胜利,这就是多色的历史,它提醒我们今天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们要将爱心撒满人间,让和平之花在心灵的每个角落绽放。
其实和平二字,我的理解就是世界所有地区都能和谐相处,人民安居乐业。我们同生活在一片蔚蓝天空下,同是地球母亲的子女。哪位母亲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自相残杀,战争不断?贺拉斯曾说过:所有的母亲都憎恨战争。战争中数以万计的士兵在前线奋勇杀敌,而独守家中的母亲们成日担惊受怕的。面对战争,受伤的永远是无辜的人民,而毁掉他们幸福生活的总是那些好战的统治者、政客们。有事,我就在想:干脆把那些主张争斗的政客们自己去打吧!拼个你死我活的才好。
一只白鸽要翱翔多少海洋才能安息在沙滩上?
我的朋友,答案在随风飘荡,人们为什么要战争?和平就是财富,和平就是美好,和平就是幸福,和平就是人们最大的友谊。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人类为什么要战斗,是为了扩建地方吗?是为了以大欺小吗?还是为了显示自己国家有多强大?还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自私。还有抗日战争时期的“南京大屠杀”,那“万人坑”夺取了多少中国人的性命啊!可以把战争从人类脑海里消除吗?让那纯洁,和平的鸽子满天飞翔。让每个国家都手拉手?这些都不是不可能的,而是人们不愿这么坐。只一心想着自己,不为别人想一想。
现在的我们生长在一个幸福,和平的年代,没有经历过战争炮火的洗礼,也没有目睹过家园的覆灭,更没有处在国家颠覆的年代,我知道这是和平给我们带来的最大的快乐。可是我从老一辈人叙说的故事里知道了那些不曾和平的年代的沧桑。在150年前我们的祖国母亲遭受到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劫难,八国联军靠着洋枪洋炮,持强凌弱侵占了我们的国家。祖国母亲的身躯被践踏,房屋被焚毁,无数的珍品被洗劫。祖国母亲的孩子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过着水生火热的生活。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无数的中华儿女挺身而出,不顾自身的安危与荣辱,团结一心终于把列强赶出了中国的土地,维护了母亲的尊严。我的祖国母亲和她的孩子在长年的战争与伤痛中,深深懂得了和平的重要,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珍惜并维护着和平。
最后引用几句歌词:
炮弹要飞行多少次才能永远被禁止?
【篇二:答案在风中飘荡】
“1+1=2”。这是一个去全世界人都知道的问题,虽然它只有惟一一个标准的答案。可现实生活中,有些问题只有一个答案,有些问题有两个甚至多个答案,有些问题则没有答案。而那些没有答案的问题的答案在哪里?
下面听我一一道来。是否记得曾经听说过一道十分经典的问题“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呢?”这道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困扰可人类几百年,很明显这个问题没有答案。鸡和蛋的产生绝不可能有先后,又不可能同时发生,因为他们是相互之间存在某种关系的。也许,利用考古学知识可以解决这一类问题,但我觉得还是留着别解决的好。一旦有了答案,人们就又失去了想象力,又成为了一种思维定势,又缺少了对这类问题的探求。其实答案就在你心里。在追求的过程中,其实也就等于在追求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种美。
是否记得还有很多像这种进退两难的问题,比如我曾经听到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位老学者,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学富五车,博古通今。但有一位年轻人不信,他非得要去考验考验他。于是,有一天他捉了一只鸟过去,把手背在身后,问那个学者鸟是死的还是活的?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因为学者说鸟是活的,年轻人就会把鸟捏死;相反,学者说鸟是死的,年轻人就会把鸟放了。学者并没有投降,他对年轻人说了句“答案就在你心里!”一针见血,识破了他的阴谋。却是,问题的答案就在每个人心里。一个问题之所以吸引人,原因就在于它可以引起人们共同的思考,激发人们的想象力。寻找答案,是人们解决问题必须经历的一部分。
答案,不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定式,不是一个标准。它是多变的,是没有单一性的,是吸引人们探索的工具,是激发人们研究的动力。很多人都认为探索研究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最终的答案,可我觉得并不是这样,过程更重要。答案就在自己心里。当你得到一道题目的正确答案时,你也同时得到了心灵上的享受。答案在本质上的意义是:探索追求问题的结果。
班上很多人都为了省事去抄作业或者抄答案,这不仅在道德品质上犯了大错,同时也侮辱了答案本身的含义,失去了寻找答案的过程。虽然你的考卷上有了正确的答案,可你心里却永远也得不到真正的答案。答案需要人们去思考,需要人们从内心里挖掘。我们应该化被动为主动,不能被答案所限制,而是要自己去主宰答案。你的心里有答案吗?
【篇三:答案在风中飘荡作文】
我,是一个中国土生土长的南方女孩。我的故乡——南京,一座依山傍水且历史悠远的城市。
然而,就是在这片山川秀美的土地上,却发生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数以万计的人民丧命。然而,我的太婆却是其中得以幸存下来的一个,可以说,我的太婆很幸运,在发生大屠杀之前的半月之前,太婆的父母用一根扁担和箩筐挑起太婆和她的哥哥(我从没见过),离开了南京,到了邻省安徽,十二年后又再次回到南京。现在,我常在想,如果当初不是太婆父母的明智之举(当然,他们当时是因为经济困难,不得已才离开的,却没曾想,恰恰正是因为这个,而使他们避开了一劫),我想就不会有我的外公的出生(太婆是我外公的母亲),也就不会有我妈,更不会有我的存在,呀,想想还真是后怕呢!
其实和平二字,我的理解就是世界所有地区都能和谐相处,人民安居乐业。我们同生活在一片蔚蓝天空下,同是地球母亲的子女。试问:有哪位母亲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自相残杀,战争不断?贺拉斯曾说过:所有的母亲都憎恨战争。战争中数以万计的士兵在前线奋勇杀敌,而独守家中的母亲们成日担惊受怕的。
面对战争,受伤的永远是无辜的人民,而毁掉他们幸福生活的总是那些好战的统治者、政客们。有事,我就在想:干脆把那些主张争斗的政客们自己去打吧!拼个你死我活的才好。
潘基文先生,就我所知,您的的工作经历大都与“和平与安全”、“发展与人权”和“民主”有关,我绝对有理由相信,您,是个彻底的和平爱好者。然而这几年来,韩朝冲突不断,该何时结束?韩朝双方何时才能化敌为友(尽管我们都知道这些冲突大都是朝鲜挑起)?中国有句古话: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作为世界的一员,作为中国人,我也希望韩朝能友好交往,共同拥抱美好的明天。
【篇四:答案在风中飘荡】
考试时谁给我们改答案?当然是老师。那我们的人生答卷呢?也有老师为我们阅卷,书上鲜红的“勾”、“叉”和分数吗?当然没有,我们人生答卷做的对不对,好不好,只有我们自己最清楚了。真正的答案,我们问心无愧的答案还要自己去书写。
答案只有是自己想的,自己写的才有意义。别人的,即使抄来了,也不会成为自己的。有几个考试作弊的人能有成就?有几个小偷成为了富翁?有几个剽窃他人文章的人能成为作家?曾有一位富翁被偷窃后坦然地说:“他偷的只是我的财富,而偷不走我致富的方法。”果真,不久之后,富翁又拥有了财富。那人生呢?在我们漫漫人生路上,只有自己一个人答卷,别人的答案抄来了就真的适合自己吗?再说,别人的答案也是抄不来的。我们的人生答案,最终还是要靠自己书写。
答案是可以经过别人帮助的,但书写者仍是自己。考试的答案,有老师帮你批改,告诉你为什么错了;你要沏茶,会有大师告诉你该放多少茶叶,该放多少水,怎么泡最好,你仍会泡出好茶;你失去了好朋友,会有心理医生告诉你如何走出情感的低谷。我们的生活中有无数人在你困难时告诉你,该做什么,怎么得到最好的答案,那人生呢?会有人告诉你怎么做不会错,到底该做什么,可真正轮到自己的时候,仍是茫然,人生没有一定的标准,自然也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所有的选择都是自己做的,我们的人生答案,终究还是要由自己书写。
那我们选择到底对不对呢?想必老师也无法告诉我们吧。贝多芬选择了研究音乐,华罗庚选择了研究数学,迈克尔杰克逊选择了唱歌……他们因他们人生答案而成功。如果贝多芬去唱歌,迈克尔杰克逊研究数学,华罗庚研究音乐,他们会成功吗?他们的人生答案正确吗?我们不知道,也无法知道。人生的选择正确与否,也只有时间和我们自己知道了。
漫漫人生路,谁不错几步?无论是别人的,自己的,有人帮助过的,我们的人生答卷需要我们自己去书写,这样的答案才是问心无愧的,有意义的,真正的答案!
【篇五:答案在风中飘荡】
战争听上去并不怎么可怕,甚至会有人说,不就是打仗吗?导弹一射,原子弹一炸,不就搞定了吗?这种观念是错的,我们有没有想过,战争过后,要死多少人?毁坏多少土地与房屋?夺取多少人的生命啊?
我们现在为什么要访问各国?为什么要增进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友谊?就是为了不要有战争啊!为什么现在拥有和平鸽的象征?和平鸽就是要让国家与国家之间“和平”啊!
想象一下,如果你生活在满是战争的年代,天天都听到的是打打杀杀,这里死了多少人,那里又死了多少人,自己心里肯定会不舒服的,谁都想有个不要战争的时代,都想要一个充满和谐气氛,和平的年代。
我讨厌战争,那次的伊拉克战争,让多少人倒在了枪弹之下,小孩失去了亲人,原本有一个温馨的家庭,现在却变得孤苦伶仃,成为了一个孤儿,从他们的眼神中总能透入深深的哀伤,他们的脸色不像我们这么有光泽,反而他们的脸色却是蜡黄蜡黄的,身穿着破旧不堪的衣服,每件衣服上都有很多的小布丁,没有吃的,他们只能干啃一个窝窝头,或许,有窝窝头的孩子还是很好的,或许还有孩子没有吃的。没有房屋,没有被子,他们只能睡在外面,用胳膊当枕头,晚上,他们被寒风吹得打颤。这就是战争所带来的后果,战争带给我们的是什么?是和平、幸福吗?不是,是灾难、硝烟。战争只会让更多的人伤心,流泪,死去……
而我们,中国的抗日战争足足打了8年,在这8年中,死去了多少战士,但是,我们不得不进行战争,因为,我们渴望和平,我们不希望被其他国家的人侵略,所以,我们必须拿起武器,打响战争,因为,只有通过战争,才能得到我们想要的和平。
让我们放飞心中的和平鸽吧!我们想要的是一个和平的世界。难道许多事情只能用武器来解决吗,而不能坐下来、静下心来和平解决呢!
我们渴望和平,让战争从我们的身边走开。
【篇六:答案在风中飘荡】
老师又一次布置了周未的作业,同学看到了,那可是欣喜若狂啊!因为老师只给我们布置了一张试卷,并且这张课外的试卷百度上还有答案,同学们十分开心,认为简直是没有作业。
而在下午,老师临时有事开会,老师给了我们两节课自习,我暗暗叫好,在学校就把那试卷做完了,而大多同学则没做,准备回家上网看答案。
回到家就有同学在QQ群中要答案链接,我直接把我的作业发上去了,可是接下来别的同学说你XX题有个空不对。我仔细看看题,我认为我是对的,接着又有一个同学反对我,我又仔细想想,我坚定认为我做得不错。结果到下周一,我的作业上打了一个大勾,而他们则也是对的。
我想:这答案未必只有一个,像标准答案是对的,但不能就因为这标准而拘束别的答案。就像在人生里,给你定格的标准可以不去做,做自己想做的,这也未必是错。
还记得我的辅导老师曾经说过,试卷当中的题目有的时候答案不唯一,像语文中的阅读,不一定就像一些数学填空题中有标准的答案,做阅读,要去想,根据上下文去理解,往往能想出与别人不一样的答案。
还看过贴吧中的一个贴子,名叫“高考0分作文”。这些0分作文大多是讽刺现代社会的,如贪官、学习教育、有的甚至直接责骂起这些,还有的说如果给0分,就放弃对学习的希望,而这些答案不为标准,也不是那些别的答案,这些答案不为“真实”,则把真正的答案给扭曲了。这生活里的答案是多,但这些答案则肯定是错误的。既然有想把这些腐败给销去的想法,为何不用行动来去销毁呢?
生活中的答案往往不唯一,人们可跟着“标准答案”过生活,也可以有不同的答案来面对生活,但一定要让答案真正的“真”,不能把答案的意义给改变了。
【篇七:答案在风中飘荡】
我,是一个中国土生土长的南方女孩。我的故乡——南京,一座依山傍水且历史悠远的城市。
然而,就是在这片山川秀美的土地上,却发生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数以万计的人民丧命。然而,我的太婆却是其中得以幸存下来的一个,可以说,我的太婆很幸运,在发生大屠杀之前的半月之前,太婆的父母用一根扁担和箩筐挑起太婆和她的哥哥(我从没见过),离开了南京,到了邻省安徽,十二年后又再次回到南京。现在,我常在想,如果当初不是太婆父母的明智之举(当然,他们当时是因为经济困难,不得已才离开的,却没曾想,恰恰正是因为这个,而使他们避开了一劫),我想就不会有我的外公的出生(太婆是我外公的母亲),也就不会有我妈,更不会有我的存在,呀,想想还真是后怕呢!
其实和平二字,我的理解就是世界所有地区都能和谐相处,人民安居乐业。我们同生活在一片蔚蓝天空下,同是地球母亲的子女。试问:有哪位母亲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自相残杀,战争不断?贺拉斯曾说过:所有的母亲都憎恨战争。战争中数以万计的士兵在前线奋勇杀敌,而独守家中的母亲们成日担惊受怕的。
面对战争,受伤的永远是无辜的人民,而毁掉他们幸福生活的总是那些好战的统治者、政客们。有事,我就在想:干脆把那些主张争斗的政客们自己去打吧!拼个你死我活的才好。
潘基文先生,就我所知,您的的工作经历大都与“和平与安全”、“发展与人权”和“民主”有关,我绝对有理由相信,您,是个彻底的和平爱好者。然而这几年来,韩朝冲突不断,该何时结束?韩朝双方何时才能化敌为友(尽管我们都知道这些冲突大都是朝鲜挑起)?中国有句古话: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作为世界的一员,作为中国人,我也希望韩朝能友好交往,共同拥抱美好的明天
最后,我想引用美国乡村歌手鲍勃·迪伦的歌词作为这封信的结束:
一只白鸽要翱翔多少海洋才能安息在沙滩上?
炮弹要飞行多少次才能永远被禁止?
我的朋友,答案在随风飘荡。
答案在随风飘荡。
一座山要生存多少年才能被冲进海洋?
一个民族要生存多久才能获得自由?
一个人要扭多少次头还是假装看不见?
我的朋友,答案在随风飘荡。
答案在随风飘荡。
一个人要抬多少次头才能看清天空?
一个人要长多少耳朵才能听见人们哭泣?
要死多少人才会知道太多的人已死去?
我的朋友,答案在随风飘荡。
【篇八:答案在风中飘荡】
这是一个疯狂的世界,这是一个冷漠卑鄙的世界。地球的这端歌舞升平,球的那端却战火横飞,鲜血淋漓。
这个世界没有公平道义,这个世界弱肉强食。是谁踩在谁的头上嚣张狂笑,是谁踏过谁的躯壳收割了最后的麦苗,是谁抢走了谁嘴里最后的晚餐。这个世界已疯狂,人民都在跳舞举行最后的狂欢。
有一个叫做以色列的小小国家,抬起手中的枪口,挥舞着裂了嘴角的狼牙棒,任厚重厚重的塔克毫不知耻的辗过那片圣洁的土地。有一种疯狂叫做无耻,有一种无耻比卑鄙还阴毒万分。
凭什么,你可以大义凛然的挥舞你的拳头,砸碎别人的头颅。凭什么,你可以在世界面前说这一切是为了自卫。先发制人,凭什么一定会是你先出手砸破别人的头颅。在这个世界上,谁的拳头硬,谁的胳膊粗,谁就可以以一种潇洒的风度砸向别人的头颅。还可以以一种公平的微笑喧告这个世界,我是为了和平,为了这个世界更加公平正义。
每一发炮弹的落下,会砸碎多少人家,每一颗子弹,也许就有一颗灵魂与这个世界永别。可怜无定河边骨,都是深闺梦中人。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有生存与呼吸的权力。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天使,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的主角。为何你要砸碎别人的头颅,为何你要捏碎别人的喉管,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力,为何我没有选择捏碎你的喉咙。
有那么一个伟大的国家叫做美国,有那么一个美妙的梦想叫做自由。那只因为你手里钱比别人多,仓库的炮弹比别人猛烈。你有着随心所俗的自由,你有着美丽无比的自由借口,你可以以一种光荣的名义告诉世界,这是我想要的自由。政治是世上最卑鄙的游戏,战争是人间最丑陋的烟火。
世界的那端有一个巴勒斯坦的国家,有一片加沙的土地,此时正炮火纷飞。炮弹的烟花或许美丽,却收割多少无辜的生灵,破碎了多少幸福的人家。君不见,青海头,自古白骨无人收。那鲜血淋淋的伤口,那漫天飞舞的幽魂,分裂了多少人间悲喜,凄惨了多少人间姻缘。这注定是千年收不拢的伤口,这注定是千年弥不了的仇恨,恨,恨,恨,何时休,今生今世无绝期,来生来世亦无休。这仇何时了,这恨何时休。
人生来到这个世界不是为了伤心,也不要凄苦离别。为何不试着相逢一笑泯恩仇,胜却人间无数。那是一片多么圣洁的土地,为何不彼此和睦共处,生息繁延,人生有多么美好,人生又何其苦短,温暖平和的过好每一天这是每个人的梦想。该死的政治,该死的游戏,谁来解开这千年的仇恨,谁来弥补这千年的伤口。
是谁在主宰着这世界,是谁在勾引这游戏,烟花纵然美丽,却收割了多少伤透的灵魂。我讨厌这战争的烟火,讨厌这收割人命的游戏,人命不是一个数字,百十千那是本该美丽的多少人生。人人生而平等,谁也没有抹杀谁的借口,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都是一段永恒不朽的传奇,谁也没有比谁重要。
挺起你的胸膛,我的勇干无惧的阿拉伯湾。以你们的拳头告诉这个世界,有一种坚强叫做生死无惧,有一种死亡可以叫做奉献给祖国,以你们的鲜血洗涤这个世界残忍已久了的麻木,以你们的生命告诉这个世界这是寻求自由。
全世界的良心都在此刻浮现,总会有那么一种公理存在人间,挥舞起你的双手,把爱传递到全世界。我们的世界不要战争的烟火,我们需要的是幸福的生活。全世界有良知的人民,抬起你的双脚,狠狠的踩灭这丑陋的烟火,这该死的烟火。
篇五:[世界上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我很乖作文
【篇一:小时候,我很乖】
每当我做错事时,妈妈总会唉声叹气地说:“月月,你小时候很乖的呀!”终于有一天,我按耐不住好奇心,问妈妈:“我小时候乖在哪里呀?”这时,妈妈的神情一下子飞扬起来:“你小时候太乖了!”于是,她就娓娓道来……
我四岁那年。有一次,小阿姨送给我一本有插图的唐诗宋词书。出于对插图的兴趣,对汉字一字不识的我认真的看了起来。可妈妈却对我说:“月月,过会儿把两篇宋词背出来哦!”
善解人意的外公看了看,微微摇了摇头,说道:“宋词比较难,还是让月月背琅琅上口的唐诗吧!”“不,月月很乖的,她很快就能背出来的。”说着,妈妈对我笑了笑,我茫然的点了点头。不一会儿,卧室里就传来我和妈妈一唱一和的声音:“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出了卧室门,妈妈让我汇报一下刚刚背的宋词,我自然的背了一遍,妈妈边拍了拍我的头,边笑着对大家说:“月月真的很乖哦……”
妈妈接着说:“小时候,外公外婆带你去小区里散步,每逢遇见老人,你总会说爷爷好!奶奶好!……人家都夸你乖呢!……”
“哪像现在,犟头犟脑的。”妈妈又把我拉回了现实。
“好,行。我乖!”我像只小羊羔似的温顺地说。妈妈脸上有了一丝笑意。
可是,乖孩子一定是好孩子吗?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篇二:“我来过,我很乖”】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这么一个故事:一个年仅8岁,名叫佘艳的女孩患了急性白血病。后来经过媒体的报道,这位不幸而坚强的女孩,引起了社会上许许多多好心人的同情,大家纷纷献出自己的爱心:为小佘艳捐款。
短短几天,为佘艳的捐款金额达到了60万!有了这笔巨款,佘艳治愈的希望大大增加。而那些为她捐款的好心人,也在等待佘艳治愈的好消息。
可令人吃惊不已的是,坚强、懂事的小佘艳在得知自己治愈希望不大的情况下,毅然放弃了治疗,而把生的希望让给了别人,她把剩下的54万元钱分成七份,给了七位和她一样患了白血病的青少年,她自己却带着微笑,安然地离开了人世。她临死前要求在她的墓碑上刻上:“我来过,我很乖。”
当我们听完这个故事后,班里有许多同学都流下了眼泪,我也是其中之一。
一位8岁的小女孩竟能做出这么伟大的事,我很惊讶,更打心眼儿里敬佩8岁的小佘艳。敬佩她那舍己为人的精神,拥有这种精神的人,世界上又有几人?何况佘艳只有8岁啊!说实在的,别说让我做了,我连想都想不出!
从佘艳的身上,我明白了:一个人活着不能光为自己,应该多为别人着想,多为别人做些事情。这样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这样的人才会得到人们的尊敬。
佘艳虽然只在这个世界上活了短短的8年,可是她的人生的意义,她留给社会的,却并不比别人少。
佘艳,你真的很乖!
【篇三:其实我很乖作文】
当你看到这个题目时,会说:“嘿!真新鲜,哪有自己说自己很乖的?”老实说,又有谁不会说自己很乖的呢?其实人人都会说自己很乖。
我说自己很乖,是有字够的理由的,不信你听我说。
我是一个好孩子,在爸爸的生日时,我悄悄地把自己平时的积攒的钱取出来,为爸爸选了一件生气礼物,爸爸为此夸我乖;在妈妈生病时,我削苹果,递开水,妈妈说我是她的乖儿子。
以前在班上,我当了个数学课代表。人家说,做“官”的脑子需要“开通”,可我这“芝麻官”办事却十分“古板”。就因为这样,我没少遭“白卫生球”。在某日一大早上,我们班的“三道杠”走进教室,还没等她放下书包,我就对她说:“快交作业!”她很不情愿地拿出作业本给我,还说:“我的作业还用查?不会出错的!”我可不管她是几道杠,就算是“上司”,也照样“公事公办”,不开“后门”。经检查,果然有错,我就一本正经地对她说:“你瞧瞧,数学题少了个小数点,还把题目抄错了。你快改改!”她一边改,一边用冷眼看我。同学们竟然也为她打抱不平,说我不给她面子,可我的心还是很踏实,因为我没有错。如今,就因为我的“古板”,“不留情面”。帮很多同学改掉了许多粗心的毛病,同学们也因此感激起我来了。
家人夸我很乖,老师夸我很乖,同学们也夸我乖,我当然也夸自己很乖。是的,人都应该夸自己乖。正如李白的格言:天生我材必有用,千斤散尽还富来。
【篇四:我很乖】
我在家很乖,两岁半开始就自己学刷牙,洗口,洗脸,学穿衣服。在幼儿园时自己的事都是自己做`,每天单独完成老师的作业。平常不管在家里或外面从不乱扔纸屑。看见地上的废纸主动捡起丢进垃圾桶。
看见有人破坏花草树木,不爱护绿化,在树上爬,在草屏上乱踩,我就跑过去给踩草屏的人说;爱护花草人人有责,小草受伤了,会疼的,别把小草弄哭了,要爱护我们的家园。这踩草的不好意思的走开了。微风吹来,小草在风里跳起了舞仿佛在说:谢谢你,你是个好孩子。
每到了双休,我还帮助妈妈打扫屋里的卫生,擦门,墙壁,和擦玻璃,写字台,桌子,组合柜。还有少地。看见妈妈做事累了,帮妈妈捶背等等。我家里的人都说我是个乖孩子,特别是妈妈常常竖起大拇指说:我萌宝宝最乖,最棒!
【篇五:我很乖,但我不是好孩子】
初冬季节,寒风准时赴约,白雪却迟到了。无雪的冬像无爱的新娘,显得那么憔悴,凄美。
窗外是安静的,窗内却不曾失去活力。女生欢声笑语,男生飞沫四涕,唯独我是最“乖”的,手中拿着冰淇淋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窗外,思绪在大脑中高速旋转:“下节政治课我是背英语呢,还是补语文呢?或者应该睡一觉,昨夜熬得太晚了。”也许你会奇怪,熬到太晚怎么会没完成作业呢?偷偷告诉你,昨夜我手中拿着笔,眼下是本练习册,心里、脑里却在犯疑:“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呢?”也许我想得太认真了,老班站在身边竟没有察觉,冰淇淋渐渐溶化,滴到我的身上,也许是因为那突然侵来的冰凉,我猛的回过神来,又吓了一跳。“老师,——好!”“好啥好?来一趟!”老班板着一张苦瓜脸,上帝保佑吧!老班请喝茶喽!
来到小小的单间,老班稳坐于凳,我也选好了站的位置。3——2——1,开始!老班的演讲开始,我的大脑开始工作了,快想想,上次的故事讲到第几百集,几百回了?(注意:外部动作也是要有的,例如点头、摇头或是几句“恩”、“啊”、“是”、“懂”、“行”最多的一句话是“知道了”!)待茶喝完,已不知过了多久,只晓得还没吃午饭,肚子早已闹罢工了。
哇哦!没有油笔了,因为呢?所以呢?嘻嘻,放学后上市场买笔,回家后以买笔为由,匆匆离家,走在安静的路上,望着久违的麦田,拥抱夕阳的美丽,感觉寒风偶尔的温柔,买笔为假,溜大街是真。往往往返一次需40分钟,但每次都得2个小时,只因路上的风景吗?不是,我想的是想给自己输氧。
我知道,我很乖,我的行为是这样说的,但我的思绪告诉我:“我不是个好孩子!”
【篇六:我来过,我很乖】
我,是一株长在荒山野岭中的野百合。我只知道自己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沁人的清香时,就代表我开花了。可是,我从不知道自己的长相是什么样的,杂草弟弟们和狗尾巴草哥哥总是嘲笑我说:“你还以为你是什么呀!南瓜花?萝卜花?还是参天大树?做梦吧!你比我们还——要——丑!
直到有一天,我在同伴们无比惊讶与羡慕的眼光下,有了一种无比奇妙的感觉,并从自己的身上闻到了一股沁人的清香,我…。开花了?
不知是巧合还是什么,第二天一早我醒来时,竟发现眼前流淌着一条小溪,我瞬间看到了自己的容貌……惊呆了…。眼前的…。是我么…。我有着一种灵性的洁白和挺秀的风姿,无瑕的长裙有了极深沉欢喜所结的泪滴之衬托,仿佛成了这荒山野岭之中最为灵动的生物……
春天过去,夏天过去,秋天来了,我的花瓣快要枯萎了。花蕊已被风儿妹妹带来的另一个蕊受精,结出籽来,我一定要好好的播下!我想在这儿创造一片属于大自然的百合家园……。
突然,一群野孩子闯进了我的视线。啊!不好,是他们上回把我的亲人朋友给摘走的!留下我躲在了石头边。这回,石头早已消失,我,就在他们的视线当中!就在他们中的一个把手伸过来的一霎那,我奋力把花籽扔向了远方。紧接着:
根断……
孩子们,还记着我的话吧?冬天来了的话,春天就不会远了……
又是一个美丽的春天,一位来访者发现了这个地方,这儿已盛开出了成千上万朵野百合。来访者连忙告诉了别人,人们知道了这处美景,并将它命名为“百合花园”。来过这儿的人都会发现这花园的中心有着一些空隙,开成六个大字,谁都会以为是人为,但谁也不会知道,这是第一朵百合花美丽如诗,纯净如水的碑文:
我来过,我很乖。
【篇七:我来过我很乖】
这个世界已经离我而去了。白驹过隙的的一段生活,恍如昨日,一切都那样的刻骨铭心。那段人生令我永志不忘。因为我来过,我很乖的。
清晨,我被碎乱的脚步声叫醒。我朦胧着,却发现自己已经不能动了。我费力地看到周围净是身穿白色衣裙的护士在不停地快步疾走。这是我躺在病床上的第28周了,28周前,我还是个健康的小女孩,但随之的大病,却毁了一切……
那一晚,我不知怎么,突然头昏脑胀地眩晕过去。在我昏迷的那是,我只觉得我浑身在不停地抽动,头昏的厉害,不知不觉我仿佛来到一片充满花草却寒冷无比的地方,那是天堂。这不是我要去的,我开始拼命地挣扎,终于感到身上的血液已经不再冷了,张开眼睛,我看到的一切不是我那温馨的小家,看着周围,头带白帽身穿白衣的医护人员,哭泣已久的母亲伫立在我的身旁,望着全是白色的病房,我着急问母亲自己怎么了,母亲满脸悲伤就是不回答,我又问,爸爸呢!母亲仍不停地哭泣,只是不回答,迷迷糊糊我闭了眼又睡了。
黄昏过后,当我再次睁眼时,看到眼睛哭红了的母亲捧了几十个品种的药,含糊不清地说:“说罢,吃了就好了。”我满心欢喜地说:“真的吗?我的病真的能好吗?”母亲顿时低下了头,我只看到泪水再一次湿润了她的眼眶。
这时,爸爸推门而入,我高兴地叫了起来,爸爸走了过来,我看到他的脸上流着汗珠,还有薄薄的一层污垢。我问他:“你去哪儿?”爸爸停顿了一会儿说去玩了。去玩了?去玩了怎么会有污垢,但我知道他从不骗我。其实,后来我在偷听他和医生的谈话中我才了解到我得了绝症,而爸爸为了我,在四处地借钱,但绝不告诉我。
第二天的清晨,我在医生的引导下,来到了化疗室,许多我不认识的东西在我前面。一会后,不知谁喊了一声开始,我的身体开始不停地肿胀和收缩,我闭上眼睛,那是我有生以来感到最痛苦的时刻,化疗后的几天,头发开始一把一把地脱落了,我的身体也产生出许多方面的不适应,终于在三次化疗后,我觉得自己再也支撑不住了。
我依然坚强的坚持着,每天的每天都礼貌地和医生护士打招呼,从容地和父母聊家常,自觉地接受各种名目繁多的检查,大口地吃着自己一点也不想吃的饭菜,还有装出对于治疗充满信心的快乐模样,医院上下人人都在夸奖我,说我是一个乖孩子。
可是,所有的坚持都失败了,不管我有多乖,也不管我有多么的痛苦。弥留之际,我尽可能地用尽所有的力气对爸妈说:“爸爸妈妈,不要伤心了,这个世界我来过了,我很乖的。”之后,仿佛眼前有很多的闪光的亮点在闪烁,渐渐地有变成一片漆黑的深渊,有各种声音在我的身体内外回响,当然耳边还仍隐隐约约地会回响着父母的呜咽哭泣声……
再见了我的爸爸,再见了我的妈妈,再见了我还没有好好欣赏这个世界。不过浮云流水秋叶总会零落,但在我的成长的路上,我曾经来过,我真的很乖的。
篇六:[世界上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新妈妈再爱我一次观后感
【篇一:《新妈妈再爱我一次》观后感】
不记得上次和妈妈一起去电影院看电影是什么时候了,大概是小学或者更早吧。《新妈妈再爱我一次》宣传的时候就想等上映的时候请妈妈去看看,据说这是当年那部催泪大戏《妈妈再爱我一次》的延续篇。对于《妈妈再爱我一次》之印象不深了,仅存的记忆也不知道是自己看来的,还是听其他人讲述的。
这部《新妈妈再爱我一次》刚开始看的时候,有点迷糊,“妈妈”已经去世了,怎么会又以一种很神奇的方式出现了?随着雨水而来,伴着雨水而去。难道这是一部神话剧?还是说这个“妈妈”仅仅是与真正的“妈妈”长的相识而已?整部影片结束之后我才看明白,原来这是一部穿越剧。“妈妈”因为车祸穿越到未来看到自己与爱人结婚生了一个很可爱的儿子,但不幸的是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当“妈妈”清醒过来之后还是决定和爱人在一起了,哪怕生命会如此短暂。
是我太无情吗?在整部影片结束后我都没有哭,不是说这是一部超感人的电影吗?为什么在我看来全程无泪点呢?既然说《新妈妈再爱我一次》是《妈妈再爱我一次》的延续篇,那么两部影片之间是不是多多少少的应该有所联系呢?为什么在我看来这明明就是两部剧呢?
算啦,影片不好看,就只当做是陪妈妈过周末吧,我也是很久没好好陪陪妈妈了!
【篇二:《新妈妈再爱我一次》观后感】
今天周末妈妈陪我看了一部电影《新妈妈再爱我一次》,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讲述了一段伤感故事:两个年轻男女他们相爱了,并结婚生了一个儿子,过的幸福美满,可是一次意外女主人丧失了,已经化为鬼魂的妻子,舍不得她的老公和儿子,每到雨天就会出现和他们相聚,但雨一停,她就不得不消失。
天晴了小彬的妈妈要离开他们,他们依依不舍痛苦的分离情景最感动我,我想着以后小彬就看不到妈妈了,心里很难受,如果小彬的妈妈还能再回来就好了,小彬你要坚强!突然我感觉自己好幸福,天天有爸爸妈妈的陪伴,以后我要好好学习,好好爱他们!还有一处冷默的笑话,印象很深,一个小女孩她问小彬:“我漂亮还是你妈妈漂亮”?小彬回答说:“我妈妈漂亮”!小女孩听了哇哇的哭了,这一幕真让我觉得好好笑,因为我也觉得世界上妈妈是最漂亮的。
故事有些让我感到疑惑:为什么小彬画册里的图片会成真?为什么她妈妈死了之后还能复活?为什么天晴了她妈妈就要离开?剧终后我才明白,原来这是一部“穿越剧”。看完后妈妈对我说:“要学会用生命去爱,去好好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觉得妈妈说的很对,我会牢牢记在心里。
【篇三:《妈妈再爱我一次》观后感作文】
昨天,我和爸爸妈妈看了一部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剧中主人公小强那撕心裂肺的呼唤:“妈妈!妈妈……”使我们全家都跟着伤心地抽泣了。
一位叫小强的男孩在没有出生前,他爸爸妈妈因为他奶奶的反对而分开了,所以他一直是跟着他妈妈。但是他的新妈妈不能生育孩子,所以小强的奶奶因所谓的什么林家的“香火”而要要回小强。妈妈考虑再三,最终为了小强能受到更好的教育,只能忍痛割爱把小强给了林家。小强离开妈妈后非常想念妈妈!每天撕心裂肺地痛哭,唱着:“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小强忍不住对妈妈的思念,跑回妈妈的家里,央求妈妈和他在一起。虽然妈妈也很想念他,但还是下了狠心,打了他,也教育了他,并且把他送回林家。
小强再一次因为思念妈妈心切,跑出爷爷奶奶家,去王爷庙求王爷公能够完成他的心愿(和妈妈在一起)。妈妈在找小强时,踩到了一根木棍,不小心摔到了,伤到了脑袋,患了神经病。若干年后,小强四处寻找妈妈,终于找到了,可妈妈却不认识小强了,小强唱起了儿时的歌曲:“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妈妈随着小强的歌声,认出了自己的儿子。看到这儿,我的眼泪直往下流。
唉,多么伟大的母爱,多么纯朴的童心!
记得2005年夏天,我因病做了一个小手术,妈妈丢掉一切,日日夜夜地守护着我。每次送来鲜美的鸡汤的人是妈妈;每次我打点滴时安慰我的人是妈妈;每次喂我吃药的人还是妈妈。我的身体渐渐康复了,妈妈那焦虑的心情也逐渐明朗了许多。
人人都有一位伟大的母亲,母爱是无私的,在我们拥有母爱时,请珍惜!
【篇四:《新妈妈再爱我一次》观后感】
今天妈妈陪我一起去电影院看了一部电影《新妈妈再爱我一次》,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孩子的妈妈在一次车祸中死了,孩子爸爸身体不好,但孩子妈妈留给孩子的童话日记里写着人死了会到莲花岛,会变成莲花仙子当雨季来临时妈妈就会回来,雨停了就会消失。那孩子无时无刻都在期待雨季的来临。在一次孩子犯错爸爸生气打了他并叫他出去,他委屈的哭着来到他妈妈的坟前,就在这时他妈妈出现了。但是失忆了,于是小孩的爸爸就跟她妈妈讲述他们是怎样相遇和相爱的。渐渐小孩的妈妈融入到到这个家庭。幸福的家庭看似美好。天晴了,小孩的妈妈得要回去了,他爸爸和他都很舍不得他妈妈离开,小孩和他爸爸都哭的很伤心。这个场面很感人。
看了这不电影让我感受了和家人每天生活在一起,是多么的幸福和快乐!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篇五:《新妈妈再爱我一次》观后感】
《新妈妈再爱我一次》里面有一个小主人公,他长得很可爱,他叫小彬。他从小就失去母爱。小彬有一个爸爸,叫米一凡,现在就有我来给你们讲讲他们发生的故事吧!
就是有一天,他们去游乐园玩,小彬的阿姨给了小彬钱,让他去买气球玩。他买了蓝色的气球,在纸上写了个愿望,等气球飞上蓝蓝的天空,愿望就可以实现了。小彬要走回去的时候,看见了上个星期买的气球还没放飞,就问:“怎么还没放飞?”“等一下就放飞。”卖气球的老爷爷说。小彬不信,就把那些气球抢走了。小彬把气球放走了,自己回到了爸爸的身边,但卖气气球的人告诉了小彬的爸爸。
小彬的爸爸用木棍打小彬,还说不要他了。小彬走出了家门。过了一会儿,小彬的爸爸气消了,并去找小彬。小彬的爸爸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还向小彬道歉。他们要往回家走,突然下起了雨,小彬的妈妈在雨中出现了。
我想他们会过着幸福的生活,可惜不是。
有一天雨停了,小彬的妈妈要走了,小彬旷课,去找妈妈,小彬的爸爸骑着自信车飞快的回家去,看见小彬的妈妈、小彬不在家,就去找他们。过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了。这时,小彬的妈妈正在慢慢的变没了,过了一会儿小彬的妈妈不见了。
这部电影非常感人。要是你也看了,也会流下感动的眼泪。
【篇六:《新妈妈再爱我一次》影评观后感:学会用生命去爱】
由于购买了《借着雨点说爱你》的原著版本,让景甜新片的故事靠起了谱,避免了《战国》《超时空救兵》那样的致命败笔。这是一部主打爱情与亲情的小清新,韩国MV导演金世勋除了将画面拍得唯美,还采用了《怦然心动》手法,分别从男女主人翁两个视角,追忆了那场“一见钟情”浪漫邂逅。
本片名为《新妈妈再爱我一次》,无疑是向杨贵媚版《妈妈再爱我一次》致敬。许多观众当年在看《妈妈再爱我一次》哭到惨痛,因此《新妈妈》有很多怀旧的情绪在里面,拥有极佳的商业噱头。不过《新妈妈》虽有母子情深的桥段,仍偏重于浪漫爱情。有“韩国MV之王”美誉的金世勋导演,对镜头语言和色彩处理都做到了极致。《新妈妈》虽然很多镜头都在重庆拍摄,但整体风格极像日韩纯情片。例如慢悠悠的节奏,阳光下的向日葵,雨天时的阴郁,都让这个童话般的爱情故事,充满了自然的伤感。
一对相依为命的父子,终日思念着死去的妻子(妈妈),不料雨季发生奇迹——景甜饰演的妈妈小霖出现了!恰恰电影里是没鬼的,这种匪夷所思的“还魂”,令故事满载悬疑,难猜结局走向。编导通过合理的剧情调度,让景甜扮演的妈妈小霖,多数时间都在失忆后的萌态,与及大学时代的清纯徘徊。因此,这个天生丽质的85后清纯女星,真挚自然地驾驭了角色,不显稚嫩。近年来,《战国》《超时空救兵》《影子爱人》等片剧本太臭,把景甜给毁了。笔者认为《新妈妈》绝对是她翻身力作,倘若她以后专攻这种纯情电影,必定大红!
而继《新天生一对》中小小彬萌翻了观众后,《新妈妈》让迷你彬再度抢眼。他穿着雨鞋够萌吗?他为了母亲能回来,放飞了小贩的气球,够胆大吗?他思母心切、有些逆叛、楚楚可怜,举手投足的萌态,怎能不牵动女性观众的心?尤其“雨季过后妈妈就要离开”的传闻,吓得他迅速跑回家,那种惊恐紧张的可怜相,与及见到妈妈的释然开怀,立即抱了上去,让你觉得很宽心。同样,陆毅还是能找到点《永不瞑目》那个痴情男人感觉的!
《新妈妈》秉承了《借着雨点说爱你》中的精髓,前面所深埋的众多谜团,在男女主角翻看日记本那刻,瞬间豁然开朗。谁能想到曾死追女主角的米一帆,他头脑简单,执拗死硬,却从未真正了解过心爱的小霖。所以笔者看过竹内结子版本《借着雨点说爱你》,当如今望到女主角小霖,居然在初次见面的缆车上,就已爱上对方,并不断设计了各种巧合,博得有情郎的青睐,不禁欣慰。都说“一见钟情”最是浪漫,偏偏病魔的侵袭、命运的折磨,往往让有情人难成眷属。2012年,当小霖穿越到了未来,知晓了自己的残酷结局后,她毅然做出了一个同《宫》中晴川相似的大胆抉择——用生命去爱!那一刻,即便你不被她痴情所感动,也须钦佩此奇女子的伟大选择。
【篇七:《新妈妈再爱我一次》观后感】
世界上,有一个人,给了我们最宝贵的生命和最无私的爱,她就是我们的妈妈。
在这一个潮湿的天气里,我和妈妈一起看了一部电影:《新妈妈再爱我一次》。剧中,小主人公米小彬的妈妈小霖在一场车祸中不幸丧生,但她许下诺言:每年的雨季会回来看他们。出于对妈妈的思念,小彬十分盼望雨季的到来。奇迹般地,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里,妈妈小霖出现了,那样美丽、温柔。小彬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母爱,他学会体贴、照顾妈妈,小霖也将自己最无私的爱全部倾注在小彬身上。但雨季很快过去,小彬和爸爸只得含着泪水,任小霖消失在远方。
从电影院出来,我的心被小霖伟大的母爱和小彬的懂事深深地感动了。每天,我像习惯了吃饭、穿衣一样,习惯了妈妈点点滴滴的爱。早上离开家上学时,背上妈妈为我收拾好的书包,晚上回到家,咕噜咕噜喝下妈妈为我准备好的牛奶。我却丝毫不会去想,这沉沉的书包里装满了妈妈对我的殷切期盼,香甜的牛奶里满含着妈妈浓浓的爱。我记忆最深的就是,从小我体弱多病,好几次半夜三更发烧,妈妈整夜整夜守着我,毫无怨言,只盼着我快点好起来。妈妈那着急的样子,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我都已经十岁了,再想想懂事的小彬,冒着大雨,为妈妈找回“秘密小盒子”,我真不应该不知道妈妈的生日,不知道妈妈爱吃什么菜,不知道妈妈最爱什么颜色等等。有时候一任性,我还要和妈妈顶嘴,对妈妈发脾气……
妈妈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了我,因为妈妈细心照料我的生活,所以我的身体越来越强壮了;因为妈妈耐心辅导我的学习,所以我在考试中得了第一名。我要珍惜,要感谢妈妈;以后我要学会关心妈妈,给妈妈讲笑话,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妈妈开心。
电影里,小彬的妈妈最后还是在雨季过后消失了。现在,衡阳也在下着雨,总有一天天会放晴。但我知道,不管风吹雨打,还是阳光明媚,妈妈都会一直在我身边,我也会更加努力,让妈妈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此时,我想把我的心声喊出来:“妈妈,您辛苦了。我爱您!”
【篇八:《新妈妈再爱我一次》观后感】
虽是周末,但走进影院看《新妈妈再爱我一次》的人并不多。我猜想这些人走进影院的原因或许都我和一样,既对80年代的那部《妈妈再爱我一次》感情颇深,也想让自己在初冬刚刚来临时被再次感动一把。
这是一个以重庆为背景的故事。影片一开始,就告诉了我们一个很不幸的事实。小彬的妈妈因为生他早早地病故了,他的爸爸、陆毅扮演的米一凡身体也一直不好。小彬的妈妈在死前曾留给他一本童话书,书中说死去的妈妈去了莲花岛,成了莲花仙子,当雨季来临时,妈妈就会回来。对于这样一个“谎言”,小彬深深地相信了,那种相信深深地感染了爸爸米一凡,以至于爸爸也相信了。
于是,小彬就天天盼着下雨,以至于在许愿气球上写下“天快下雨”。雨季来临时,小彬的妈妈、景甜扮演的小霖真的来了,但她好像不知道自己是谁。米一凡让小彬拿着全家福的照片告诉她,她是小彬的妈妈。于是,小霖跟着父子俩回了家。
从这里开始,几乎所有观影的人都糊涂了。本想看一场可以被感动的电影,却没想到,电影还未过半,感动与否竟成了次要问题,看懂与否反而成了主要问题。我忍不住问身边的爱人和儿子看没看懂,而此时,前排的观众也正在互相轻声说看不懂。原来大家都没看懂。
小霖的“回来”让小彬父子欣喜不已。小彬问爸爸,是妈妈回来了吗?米小凡则不是很确定的说,好像是吧。父子俩像两个说谎的孩子,告诉小霖说,她得了失忆病。家里的一切照片,还有小彬对她的依恋让小霖觉得父子俩说的是真的。于是,一凡开始帮着小霖回忆他们的故事,一个很美好的爱情故事。小彬则告诉妈妈他脖子上带的是她留给他的钥匙,是用来打开她给他的一个宝盒。小霖是在一个人独自在家时,打开了那个小彬辛辛苦苦找回来的宝盒的。盒中是她和米一凡认识后的所有通信以及自己写的日记。看罢日记,小霖明白了一切。她约见了一凡的同事,并对被死而复生的她吓坏了人说,她要走了,请她帮忙照顾一凡父子。
看到这里,我更糊涂了,这个小霖到底是谁啊。这时,前面的一个人说了句,难不成是人鬼情未了。但我觉得这个小霖好像不是鬼啊?至少她没有鬼的任何法力啊。没办法,继续看吧。
雨季结束的那天,不,应该说是那一刻,正在幼儿园上课的小彬,急切地请了假往家跑,正在工作的一凡也急匆匆的赶回家。小霖真的要走了,父子二人目送她,从她当时突然出现的地方渐渐消失。一切真的就如同童话书里说的那样,雨季结束了,莲花仙子就得走了。虽然舍不得,但小彬父子还是接受了这个故事的安排。
小霖走了,一凡看到了她的日记。看到了她眼中二人的那场美丽的爱情故事。他们的初次相见在缆车站,二人可谓一见钟情,但却谁都没有表达。从那天起,他们便经常去缆车站等候,希望能再遇到彼此。但是,整整半年,他们竟没再见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得知二人竟在同一个大学。为了引起对方注意,体育系的一凡拼命练习,想在联赛中跑第一。而小霖也设法知道了一凡的情况,并报名当上了联赛的志愿者。比赛中,本来有实力取得第一名的一凡,被其他运动员从身后掐了一把,不幸摔倒。看到了这一切的小霖不顾一切的冲进赛道,大声说着那个运动员犯规了。比赛成绩因此被取消了,但这一切一凡并不知道。
两个人就这样都恋着对方,但却都不知道对方也恋着自己。毕业前,他们曾在走廊邂逅,一凡无意中看到捧着一大箱子东西的小霖的鞋带开了,“等等,你的鞋带开了。”终于又再次见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小霖开心极了,一时间竟愣住了。她的发愣让一凡以为她无法俯身,于是便非常主动地帮她把鞋带系上。那一刻,二人都幸福极了。从那以后,小霖经常故意穿着开了带的鞋子在校园中走来走去,希望再次遇见一凡,但每次都很失望。
毕业前的最后一天,她来到自己跳舞的教室,因为就是在这里,她和一凡得知二人原来在一个学校。小霖默默地坐在地上,一个人独自难过。就在此时,一凡竟也来到这里。小霖惊喜极了,突然从一凡身后站了起来,与转身的一凡撞在了一起。二人箱子中的东西散落了一地。忙乱中,二人竟拿错了毕业证。
也许是因缘天注定,这个毕业证终于给二人创造了毕业后再见的理由,而一凡也终于鼓起勇气在见面时说出,可以请你喝咖啡吗?就这样,二人终于在多年以后成为了恋人。原本美满的爱情本来可以就此有一个新的开始。但一凡却被查出得了某种重病,这让他不得不放弃小霖并骗她说又喜欢了别的女孩。但此后二人却都无法不去思念对方。一凡在一个雨天去小霖工作的地方,远远地观望,只为能看到她。小霖虽只看到了一凡的背影,但还是追了出去。由于追得太急,小霖竟遭遇了一场车祸,并在病中穿越到了几年之后。醒来后,回忆穿越的经历,她知道自己后来不仅和米一凡结婚了,而且因为生下小彬而病故。于是,她找到了一凡说,相信我的决定,我们结婚吧。
日记看到此处,所有的人都恍然大悟,原来那个小霖是穿越来的。对于这样一种剧情设计,我真是有些哭笑不得。本来很美的一个故事,因为穿越而显得有些古怪。以至于我在看后陷入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疑问。毕竟,有了穿越经历的小霖,为了让小彬理解多少年之后自己的那次穿越,留给了他那本有关莲花仙子的故事画册并把所有的事都写在日记上。这个故事在时间上的交叉实在太严重了。这个情节颇为循环的故事,或许更像是那个“从前有个山,……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个山……”的故事吧。
其实,最麻烦的事是,儿子在观影后对穿越发生了极大的兴趣,甚至问我,如何才能穿越,是不是被车撞了就可以了。我不得不解释说,电影中说的不是真的,现实中没有穿越。但儿子却依然一副非常向往的样子。最后,我不得不对他说,你想想,如果小霖后来并没有死,那么当那个穿越过来的小霖出现时,小彬父子面对这两个小霖是不是会很乱套啊。所以,穿越并不一定都是好事。儿子好像听懂了,说道,对啊,如果现在,和爸爸结婚前的那个妈妈穿越来了,那我们家不就乱套了嘛。
整部片子,小彬演得要比一凡和小霖精彩的多,尤其是那些哭戏,真难为了这个孩子。比起80年代的那部电影,《新妈妈再爱我一次》的催泪效果大为逊色。不过,片中翠绿的竹林和重庆特有的雨季,尤其是风起云涌的天气状况给我们全家留下了颇为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儿子已经开始盼望着去那里旅游,去看看竹林、向日葵、大云朵,当然也要看看那里的缆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