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瑟2篇
篇一:[莫瑟]回味童真,是单纯的乐趣——读《大盗贼》有感_500字
当我拿起《大盗贼》时,大盗贼霍琛布鲁茨的形象顿时令我捧腹大笑。他那长长的胡须、他的帽子以及他帽子上插着的羽毛都令人感觉到滑稽和有趣,这正是我读这本书的一个原因。
在故事发生后,这本书将卡斯佩尔和赛伯尔的默契描写得淋漓尽致,而且其他的人物也栩栩如生,比如它精细地描写了各种人物的性格、思想:奶奶是个非常警惕的人;卡斯佩尔绝顶聪明,可他的好朋友赛伯尔却是个糊涂虫;警察狄姆莫瑟尔气宇轩昂,但智商有限,老是受到捉弄。
除了这些,这本书的描写方式也比较新颖:奶奶的烹饪手艺是第一流的,看看文字就觉得香飘四溢;而大盗贼霍琛布鲁茨虽然做了很多坏事,本性中却不乏善良,即使在他最凶神恶煞的时候,也透着几分可爱,他甚至从未动过真枪实弹,顶多用他唯一的武器——胡椒枪乱射一气。
除此之外,《大盗贼》的情节也相当紧凑,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悬念此起彼伏,但又不像侦探小说那样以恐怖、血腥吸引人,你可以饶有兴味地一路读下去,而不必过于紧张。
《大盗贼》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收获,它让我知道了回味童真,是单纯的乐趣。现在,我要把这本充满着童趣的书推荐给你们大家!
四川成都武侯区四川大学附属实验小学(西区)六年级:张浩然
篇二:[莫瑟]沙漠里的中国龙_550字
他在沙漠里,走着走着,他已经麻木了,是脚下的赤沙在逼着他前进。
他觉得他好热好热,好渴好渴,喉咙像被灌入了辣椒水。他的眼睛布满血丝,他眼里看到的,是大片大片的红,铺天盖地的卷入了满天炽热。
他的神经已经没有节奏了。在唯美的海市蜃楼里,他被光芒包裹着,失去了知觉。他看不见了,在他的世界里一会儿是梦,一会儿是家门前斑驳的墙,再有的,则是残酷的血腥。
他感觉不到热,却更惊慌,就像浸在冰冷的海里不知不觉的死掉。他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他已经忘了一切,只是,他记得家。
他记得,他是个孤儿,他的家是沙漠。现在他要在这发生奇迹的荒地里断送一生。沙漠奇迹般的养了他12年,他甚至觉得他是太阳的儿子,热得幸福安详。
他不会说话,在这苍茫的沙里,阳光只教给了他生活与独立。有一天,他想到人类世界去,或许他想回去,那毕竟是他一辈子的渴望。但沙漠惩罚了他。
他下定决心,一定要走出沙漠。他的皮肤是沙漠的颜色,他认为是被黄沙与金光染成的。他不知道,他的血液,他的活力,他的骨气,是龙的传人。
他在烈日下溶化,最后与那无边无垠的沙漠融为一体。他想,母亲的怀抱真柔。但,在金色阳光的照耀下,他变成一条金灿灿的龙,闪烁着日月星辰的光。
他有一天会明白,他是龙的孩子,是一个骄傲的有血有肉的充满信心的中国人!
五年级:莫瑟曲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