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什么为知己作文6篇

时间:2018-10-26 来源:小学作文 点击:

篇一:[我以什么为知己作文]我以什么为知己作文


《我以笔尖为知己作文800字》
“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此乃《爱莲说》内的原文。牡丹、菊还是莲,世人、陶渊明还是周敦颐。他们之间不仅仅是单纯的喜爱,还仿佛是彼此的知己,一与之定,就千秋不移。
我以笔尖为知己,与其共乐、共恨、共喜、共悲。幼时,便喜欢握笔而写,或是握笔而画,仿佛笔下就是一片天地,笔画与线条,在纸上飘渺。画不圆的圈,或拉不直的线,尽管不完美却充满创意。当我心情不畅时,身边无一知己可去倾诉,便把情寄于笔尖,无论是纸上的狂草,还是笔下的细描,倾诉着心中一丝一毫的情绪,心事便放在纸上,渐渐忘矣。久而久之,便觉得生活已离不开笔尖,空白的纸张,未沾上由笔尖画出的花朵,便甚是空洞,只有笔尖的墨渗入纸中,白纸才不显得单调。
自那以后,无论是以文字、还是绘画的方式,总觉得握着笔尖,就思绪万千,仿佛笔尖承载了我心中无数的想法,说是承载,倒不如说是理解,似乎心中的一切想法,都能通过笔尖完美的诉说。
心情低落时,虽极为气愤,却又难以言述,只好握着笔尖,独自写下作文心中的想法,给纸披上黑色大衣,就同我的心情一般。涂了一圈又一圈,毫无规律,就是无数杂乱的线条,虽纸上的墨迹并不够美丽,但却极为解气,一团乱麻般的心情或是怨气全留于纸与笔尖之间。若是高兴,笔尖下的一切,开了花似的美妙,我常画那起舞的蝴蝶,就同心中的自由一般;常写那抒情的诗句,心中的感情同笔下的诗句一触即发;或是画画素描,整齐地排线,井然有序……字与图都似淑女,亭亭玉立,尽是欢喜,笔尖,则与我共享欢乐……
如果单单只有白纸,还不足以与我分享心情,笔尖才可,无论身处何地,笔,总陪着我,就如同一个愿意倾听我的心声的小伙伴,让我充满愉悦,我想,这便是笔尖的魅力,握着它,仿佛拥有了全世界,喜怒哀乐汇于一字一句、一笔一划,聚于笔尖,并书写下心情,伤心事渐渐忘却,乐事却留于笔尖与心里。我与笔尖之间,已有说不出的情,笔尖下,就是一片我的舞台,我的天地,展现着百变的自己。
张潮道:“天下有一人知己,可以不恨。”又曰:“一与之定,千秋不移。”笔尖乃我钟爱之物,我与笔尖,便终生寄情不变也。


《我以美食为知己作文800字》
俗话说得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作为一个资深的吃货,我不仅喜欢吃美食,更是把美食当做我的知己。
民以食为天,想要让美食成为自己的知己,首先要有丰富的想象力,看着一块晶莹剔透的果冻,你要想象在一个美食的世界里,几块小果冻和兔子一样跳啊跳的,每跳一次就会抖动一下,别提有多可爱了!你看着一块巧克力夹心饼干,就可以想象到在一座小城里,巧克力夹心饼干带着黑色的墨镜,牵着一条香肠警犬,在搜寻着偷了糖豆太太手提包的小偷,瞧!小偷在那儿!别跑!
所有的美食都有灵魂的,你只要用心去感受,用灵魂和灵魂交流,你只要闭上眼,放轻松,用心感受你与美食的对话,比如你考差了,在做完作业后,从冰箱里拿出一杯雪山冰淇淋,白色的奶油味冰淇淋上淋着一层蔚蓝的蓝莓酱,然后闭上眼,放轻松,你会听到一个声音,“不要因为任何事情而发火,请允许我用我的清凉为你平复干燥的火气。”然后慢慢开始品尝,让奶油的味道充满作文整个嘴巴,再配上酸酸甜甜的蓝莓酱,还有冰凉的感觉,整个味道在口齿间徘徊,久久不愿消散。
除了与美食对话,还有感受美食,同时你还要创造美食,一颗鸡蛋,一点油,就能炒出美味的鸡蛋散,一颗番茄一颗鸡蛋一点水和调料,就可以做出可口的番茄鸡蛋汤,有时候做美食也是一种美妙的享受,打鸡蛋时的节奏感,泡一杯绿茶时水倒进去的那一刹那,绿茶的颜色开始飘出,给人一种很温暖的感觉……
但是不管是龙虾鲍鱼,还是松露鱼子酱,都不是最美味的,最美味的不过是从沙漠走出来的人喝到的第一口水,和在一次灾难中饿了好几天吃到的第一口热腾腾的饭菜。当然在没有经历过灾难的我们认为最好吃的美食莫过于母亲亲自在厨房里忙上忙下做出来的饭菜,一份番茄炒蛋一碗紫菜蛋花汤,一点一滴都是母亲的爱,里面除了盐带来那一股淡淡的咸味,还有一种亲情的味道……
我以美食为知己,这个美食可以是山珍海味,同时也可以是粗茶淡饭,任何美食都是我的知己。


《我以篮球为知己作文700字》
自从碰上它,说得难听点就像吸毒会上瘾,说得好听点就是“一与之定,轻易不移”。
有些人或许会说,女孩子喜欢打篮球像什么样子!可我却不以为然,女孩子喜欢打篮球又怎么了?我不是爱打篮球吗,现在也没什么不好的,成绩也保持在中上水平。而且还让我变了,变得不再那么内向,也变得更有勇气了。
我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在小学四年级,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可以参加女子篮球社团,我便报名,想去试一试。经过选拔入选了,我很喜欢这个社团,即使是讨厌的跑步,在社团活动时要跑好几圈,我也乐意。
对待篮球我不同于其他的事物,我对它总是有着花不尽的耐心,而且练的永远要比别人多。我会利用空余的时间去运球、投篮,甚至和别人打比赛。运球对篮球热爱者来说是基础,这是来练球感的,球感是必备的,于我而言是篮球是一切之根本。因为它是我的知己。我要比别人更优作文秀,才配成为它的知己,不是吗?
在周末只要一有空,就会和弟弟商量去哪里打球。去有操场的地方,都不忘带上篮球。
既为知己,则终生不可弃之也。我是不会舍弃篮球的,它是我的终生所爱。“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此情非比爱情,是一种单纯的友谊与相知。我们之间的关系在时间的作用下,与日俱增。一开始只是一时来劲才去报篮球社团,现在对篮球的热爱,是只增不减。在一天天的默契配合中,我们的关系到达了最高境界——知己。
我觉得它在我手里,不同于在别人手里。它仿佛有灵性,有生命一般,在篮球场上跳跃,如同小精灵,快如风又疾如流星。跟我之间有着说不尽的默契。在我伤心之时,它是我的疗伤药剂,只要带它出去玩一下,那些情绪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不复存在。在生气时,以它出气,多拍几下,烦躁之气就得以平复。
篮球乃吾之知己,此生无恨也。


《我以笛子为知己作文600字》
说起笛子,那真和我有说不完的故事,我从三年级时就对这种音色美丽的小乐器感兴趣,在这么多年的学习生涯中,我与它老早就成为了密不可分的伙伴。
古人将竹笛的声音描绘成“凤鸣龙吟”,在我印象中也是差不多的。我甚至敢说,在同龄人中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了。大到著名的曲子,小到几个音阶与技巧,我都摸得一清二透。因为这是一种从河姆渡时期就留存下来的古老乐器,作为中国人,我认为我们有必要去了解并传承它。
其次,这位知己还能帮助我排忧解闷,舒缓心情。每当受了委屈或烦得无聊时,它总有法子能让我高兴起来。不经意地吹几个音符,都有可能被它带到音乐世界里去。吹一曲《姑苏行》,南方优雅的园林就赫然眼前,一首《水乡船歌》,优美的声韵就如轻舟微摇水波动作文荡……正如一位著名演奏家所说:“笛声好像是跟你说话一样,把你带入民乐的魅力中去。”我跟它的感情是别的东西比不上的,它就是我的老友,它吹出的每一个音符都是动人的词句,每一首乐曲就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我带它参加过比赛,得过奖。其他乐器,我总是学不好,只有笛子在我手中好像有了生命力,或许我们之间特别有缘分吧。
当笛声响起的时候,它的每一个音符都使我宁静,我仿佛身临其境,穿越到古代,遨游在山水中,这一切都源于这根竹管,悠扬与古色古香的韵味,只有那一刻,世界才真正平静下来,让我完全沉浸在音乐中,与笛在一起,与自己相伴……
我不喜欢平庸的流行歌曲,也不喜欢喧嚣的现代摇滚,只有笛子——悠远的音调与优美朴素的音质,才是我真正的知己。


《我以羽毛球拍为知己作文600字》
每当我拿起它,便像走进了充满欢乐的世界。
它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的知己。它让我欢乐,让我自豪,让我骄傲。它就是那把对我来说最为珍贵的羽毛球拍。
我从幼儿园开始接触羽毛球,那时是跟爸爸在家里玩。上小学了,我开始大量接触它,因为我参加了训练班。渐渐地,我爱上了它,与它融为一体。打球时不用想动作,自觉地就抬起手,开始做连贯的动作,羽毛球拍就像我身体的一部分。
只要有空闲时间,我一定会拿起它,它使我沉醉,它使我欢乐。
每个周末,我们一家三口都会去外婆家坐坐,然后吃个午饭。而它,会一直伴随着我。饭前时间,我总会拿起它,和爸爸到楼下的院子里打起球来。在我手中,它既像个乖巧的小孩,又像个灵活多变的小仙女,变着个个魔法,演绎着种种奇迹。
你一拍,我一拍;你又一作文拍,我再一拍……球拍在空中挥舞,人在地上跑动。十分钟,半小时……我完全沉浸在羽毛球的海洋中,早已忘记时间。这把羽拍是美妙的,它一会儿在上,一会儿在下,十分灵活;这项运动是美妙的,它能让你全身心投入,感受到它的魅力,品味到它给你所带来的欢乐。
这把球拍对我的重要性,好比笔对作家的重要性,话筒对歌手的重要性。所以,我一直精心呵护着它,不让它受太多委屈。
我会经常给它换胶布。每次换时都要像穿针那样精细,只要有一点儿瑕疵,便得从头再来。穿线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工作努力”,所以会经常断线,于是我就要马上送去店里拉线。
它还是我的胜利功臣。在上次比赛中,是它随我共同努力,共同奋斗,才取得了佳绩。
我心爱的球拍,你是否有知?以我为荣?不管怎样,我以你为傲!


《我以钢琴为知己作文450字》
我以钢琴为知己,钢琴以我为荣耀。我每天都离不开钢琴,好像哪天不弹手就会发痒。
每天我都会弹钢琴,不管从托管回来有多晚,要是不弹睡觉都感觉睡不安稳,心里会一直想着钢琴。
有时候,出去玩看到钢琴,我也会把持不住想去弹一下。因为我认为只有我在弹钢琴的时候才是最开心的,最放松的。
每次心情不好时,我更会去弹一曲,好像弹完钢琴我的心情就会特别愉快,特别放松。
考试时,大家都在抓紧复习,而我却会抽空去弹钢琴,因为每次考试前压力都会很大,钢琴就像有可以把你所有压力都给吸走的作文魔力,有了它好像不管做什么事,精神都不会那么紧绷了。
我认为每一次弹都是一种享受,就算反复弹同一首曲子,每次弹也会弹出不一样的感觉。
钢琴就像我的宝物,在心情不好时它帮我排忧解难,在压力大的时候它帮我放松,比赛时,它帮我得到荣耀。
钢琴就像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好像没了它,我生命的齿轮就不能转动了。没了它,好像是没了鼓棒的鼓一样。
我就是它的知己,它也是我的知己。谁也离不开谁,钢琴陪伴我度过了八年的时光,帮我拿到了许多奖。给了我许多快乐,为我的生命增添了一抹亮色。

篇二:[我以什么为知己作文]我以书为知己作文


《书是知己作文》
【篇一:书是知己作文】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我们随时想去就去的家园;书还是我们可以倾心交谈的知己。就如臧克家说的“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
三四岁时,妈妈给我买了又小又薄的童话故事书——《幼儿画报》让我看,书里的一幅幅精美的插画让我十分喜欢,爱不释手。虽然那时我不认识几个字,但是每天晚上,妈妈都会读一个小故事给我听。
渐渐地,我上小学了,学会了拼拼音、查字典,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了,读的书也越来越广了。不仅有童话、漫画、科技书,小说也成了我书架上的新朋友。但我最喜欢的是——《实用文摘》。
我有一个阿姨的女儿叫丫丫,她去年上初中了,有好多好多的书。于是,阿姨就给我拿了几本丫丫姐姐最爱看的书给我看。刚拿到书时,我还以为是什么杂志、漫画书,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立刻被它的题目、它的内容吸引住了,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有时妈妈叫我好几次,我都没听到,继续看我的书。
书陪伴着我一起成长,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让我的心灵得到了净化,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让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
【篇二:书是知己作文】
读一本好书,不仅能充实一个人的灵魂,也能使一个人的灵魂变得高尚。读书,能让我烦躁的心情变得平静,读书真好。
每当读到一本好书,我就能全身心地投入到书的内容中。好像身边的喧闹也会立马消失,身边的一切都如停止了一般,只剩下我去感受作者写作时的那种心情,那种境界。
林海音在《窃读记》中写过,她每天都会去书店偷偷看书,下雨天和人多时是最好的读书借口,一看就是几个小时。《走遍天下书为侣》和《我的“长生果”》也都是和读书有关的文章。她们可以只拿一本书,环游世界,也可以从小人书一直慢慢读到世界名著……这一切,都源于作者对书的热爱。
虽然我没有办法拿着一本书,用不同的心情翻来覆去地看,也不能一看就是几个小时。但是,我对书的热爱也很深。
在书中,我能找到与作者引发共鸣的句子,好像作者明白我的内心想法,我们好似一对从未谋面的知己。在书中,我也能找到快乐,那些幽默、通俗易懂的字句,也时常让我抿嘴一笑。
读书,就像是在与一位良师益友沟通交流。书会告诉我做人的道理,也会教导我应该如何处事、如何面对人生中必须经历的大风大浪。书是我一生中的知己,读书真好。


《书如知己作文600字》
指尖轻轻划过书的那一刻,似乎听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声音。
——题记
“人生南北多歧路”这是《儒林外史》的第一句话。当我在小学时第一次读课文中”临死前的严监生”,我虽然并不太理解其中的道理,却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与敬佩。是什么样“大胆”的人敢于写出这样的文章?这又是一本怎样奇特的书?终于,我得到了这本梦寐以求的书。
轻轻掀开第一页,仿佛置身于戏台边的观众席,看戏中的真真假假;看戏子们的自作聪明,自命清高。正如果戈里所说:“我的骗子们,我的怪物们……”你看,那个严监生正在为“疼惜”他那半根蜡烛而死不瞑目呢!马二先生正在为考取他的功名而“潜心”研究呢!你再看,这个为了躲避世俗而逃离山中的王冕真是“愚笨”啊!这个不愿做官的杜少卿真是“可笑”啊……人间的酸甜苦辣、善恶美丑尽在戏中,丑态百出,庸俗可笑。
慢慢合上最后一页,意犹未尽,作文他就好像万花筒让我窥探别样世界:人们为了追名逐利而戴上“正直”的面具,来掩盖丑恶的嘴脸;统治者为了巩固统治而奉八股为正统,来遮挡腐朽的制度;书生们为考取功名而故作潜心学习,蒙蔽自己的固执迂腐……
世事难料,人生苦短。书就如一个放大镜,虽细微有限,但是却可以让有心人放大细节,汲取知识,明辨是非。越读书越发现自己的不足,越不足越要发奋读书。我想,真正的好书莫过于有此作用吧!“理想的书籍,智慧的钥匙”,这是大文豪托尔斯泰所感慨的。是啊!书如知己一般,它可走进你内心深处,与你共荡涟漪;它可敲响你奋斗的钟声,伴你勇往直前!
时过境迁,现在的中国经历了“拍苍蝇”“打老虎”反腐反贪污的工作。教育文化体制的改革,正大步前进。人们的观念更为开放,领导人政策更为开明。中国似如日初升,第一缕曙光已照耀大地。
缱绻书中,读人,读世,别有一番风味。


《托心望月求知己作文700字》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李白的浪漫至此,可以月为友,以影为友,共享人间美酒。我本凡俗不比李白浪漫,不敢以月为友。我喜欢“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那种对友情的难舍,那种舍而不忘,远而深思的心境。
自古贤士皆寻知己,惜知己。难怪有人发出“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感叹。知己便是如此:知我、懂我、解我。我所向往的知己,就像是伯牙与子期的高山流水,不经意间的相遇,只因有缘,创一幅世人叹服的友情诗篇。子期只是山林中一介村夫,却懂得伯牙琴中之音、琴中所想、琴中之情。伯牙因子期绝琴是对的,若非如此,又怎见得二人相知之深呢!或许有人感叹世间又少了一位抚琴大师,可若要他抚,抚给何人听呢?知音难求,这样的知己只在心交,不为名利,不为仕途,清新淡雅,向人们阐释了何为知己,那是相知相解,情神合一,是生死相依呀!
知己并非只能琴瑟和声,知己是相互扶持。作文像唐太宗李世民与魏征那样,不仅仅是明君与贤臣,更是治国上志同道合的好友啊。魏征之所以敢做太宗的诤友,是因为他深知太宗可以虚心纳谏,太宗之所以能够虚心纳谏,是因为他深知魏征的才能。两个互相信任又相互欣赏的人又怎能不成为知己呢!太宗称魏征是他的一面镜,可见其感情之深。魏征故去,太宗痛苦不已,痛哭“吾失一镜矣!”一代君王,失去的不仅是一位贤臣,更是一位难求的知己呀!原来知己是这样的,助你进步,正你言行,是你人生路上的向导,帮你改正错误,正视自己。
对知己的渴求是“一片冰心在玉壶”的诚挚,求知己的眷恋是“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的执着。知己,吾将上下而求索!
托起一片诚心,托着皎洁的月光,虔诚祈祷愿我有一位知己,愿每一个人都可以找到知己。


《酒逢知己千杯少》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人生在世,能拥有一位知音,与其惺惺相惜,是莫大的幸福。一把琴,有了伯牙子期的合奏,便有了灵气;一杆笔,有了王羲之的演绎,它便拥有了价值;一张纸,有了齐白石的诠释,它便得到了永生。
千里马并不少,可真正能赏识他的伯乐却异常罕见。假如,俞伯牙没有遇到钟子期,或许他会把那把七弦琴一直弹下去。可是他也会寂寞抱憾一生。没有人能听懂他的琴音,也没有人能通过琴声走进他的内心。如果韩信没有遇到萧何,他就不会有这么惨的下场。可是,他会一辈子只作文是一个小吏,碌碌无为,把才干埋藏于历史尘埃中。相识满天下,知音得几人。人一生会有很多朋友,可是真正相知的又有几人。历史上知音的故事都可谓千古绝唱。李白早年意气风发,晚年凄凉。但他为人狂放不羁,“天子呼来不上船,自言臣是酒中仙”。他被大家看做一个疯子,被人排斥,如果他拥有一个志同道合的知音,一生因该会很惬意吧。苏轼一生跌宕起伏,他清高自诩,桀骜不驯,敢于直面官场黑暗。如果他有一个知音,哪怕被发配到荒凉之地,也没有遗憾了吧。
千金易觅,知己难寻。人之一生,知己难觅。


《珍惜知己作文800字》
人生难得一知己。这个世界看似很大而事实上又显得如此之小,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懂得自己的人是那么的难,遇到生命中的知己重要的是缘分。如果两个人确实有缘,他便会在生命的最初就来到你身边,假如无缘,可能一生都不会相遇,也有可能只是擦肩而过,后会无期。所以说,如果遇到了那个这辈子都值得拿命去袒护的人,请你一定要珍惜。
这个世界爱你,恨你的人也很多,但懂你的却寥寥无几,有些人与你交好也许是为了你的利益,而知己却是努力为你付出着自己,总是把你的利益放于自己的利益之上,当你出现危险时,他会冲在你的面前替你挡住危险。
也许,这个人我现在遇到了,尽管他没有一张帅到掉渣的外表,但这不能阻挡他有一颗热情,善良的心。我俩相识于初中,开学的时候我俩是同桌,因为这层关系我俩交流的比较多。他是一个热情开朗的人,长着大高的个子,威猛的身躯,犀利的眼神,长得还过得去的外表。平时穿身运动服,显得格外精神。
他平时喜欢跑步,尽管没有太多的体育天赋作文,但是他每次都会尽力完成自己给自己布置的任务,有时候,累的实在跑不动了就停下来休息休息然后继续,但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
在日常的生活中,他待我就像对待弟弟一样,总是什么是都为我着想。有时候我说话过分了,他也不凶我,只是耐心地教育我该怎么去说话,给我说不会讲话的一些例子,让我学会该怎么说话,有时因为我考试考差了,竞赛失败了,他也从不嘲笑我,只是耐心的开导我,让我重新树立信心,保持一颗竞技的心,遇到失败、挫折不能气馁,应该勇敢站起来面对挫折、应对挫折、战胜挫折。
现在,我俩已经分开许久,但他总少不了对我问候,问问我的身体状况,学习成绩以及一些日常生活,当我对他倾诉的时候,他总是耐心的听我诉说,当我说到做得不对的地方,他就为我指出让我改正,他像是一个老师,更是一个知己。我想对他说:“虽然分开,感情犹在,前进路上你仍是我的肩膀我的避风湾。”感谢知己。
别因为自己的任性而伤了他的心,如果你有知己,望珍惜。


《与知己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
小草因为有晨露的陪伴而青翠欲滴,鲜花阳光的陪伴而芬芳迷人,树儿因为有大地的陪伴而枝繁叶茂,我因为有你的陪伴而过着快乐充实的生活。
我们“邂逅”在一个不怎么美的场景,那是学校的校运会,我和你都在参加四百米跑的比赛。我因太过大意而摔倒,扭到脚了。就在这时一位个子不高,皮肤较黑,露着一排洁白而整齐的牙齿的小人儿向我跑来,那就是你——于诗。你笑着问我:“还能走吗?我扶你下场吧。”接着你蹲了下来,下一秒钟,我就看到你在帮我系鞋带。天呐,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我们互不相识,你竟然这样帮我,不过还是感到心里暖暖的!“太感谢了,只是你为什么会放弃比赛……”我话还没说完你便急忙回答:“没什么,总不能看你摔倒在这吧,要乐于助人嘛!”你边说着边扶我下场,还小心的跟着我的步伐走,看到你细心照顾我的样子,还真以为我与你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呢!
你还真是热心肠,那次以后,你因担心我的脚伤,而且我们两家又住得较近,你便天天与我一起上下学,等到我的脚伤完全好了,你我也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原来你叫于诗,家在贵州山区,父亲在寿光打作文工。虽然我比你大三个月,可是由于生活环境不同,你比我独立,好像比我还大。每次与你在一起,你都像姐姐一样照顾我保护我。我也总戏称你一声“诗姐”!
那时我们经常去彼此家里做客,一起吃饭,一起做作业,一起嬉闹着进入梦乡!
可是现在,我只能望着你送我的枫叶书签发呆——
你最不喜欢雨天了,可是那晚雷电交加,狂风大作,你冒雨来到我家,说想要跟我聊天,我还以为你有什么小烦恼,却没想到你要回老家,因为你母亲病了,你要回去照顾弟妹。这个消息仿佛让室温都降低了几度,你拉着我的手说:“没事,不论人在哪,我们的友情永远都在;我们要好好念书,追逐我们共同的梦想,我们还会重聚的!”你把亲手制作的枫叶书签送给我,告诉我,它代表着我们永不停歇的追梦之心!顿时,我感到心里暖暖的!“我相信,我们还会重逢的,还能一起聊天,一起嬉闹。”我们还有梦想,为了未来,我会努力!
你总会给我正能量,能够交到你这样的知己,是我的幸运。诗姐,谢谢你陪我一起走过初中的美好时光,我们情比金坚。
我期待我们的重逢,我相信,再次相见,我们会更好!


《士为知己者死作文700字》
古人云:“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憾。”——题记
都说青春是美好的,那里有花盛开般的绚丽与芬芳,都说青春是张扬的,那里有暴风骤雨般的热情与不羁;都说青春是明媚的,那里有夏日阳光般的灿烂与温暖……然而,再华丽的青春若少了知己共享,都会显得黯然失色。
人生最痛快之事,莫过于在烟雨朦朦之夜,斟上一盏香茗,与“蓝颜知己”促膝而坐,听雨打芭蕉的清幽,欲念全消,心如止水地与知己长谈,谈天南地北,谈长城内外,谈人生感悟,谈酸甜苦辣……
在此种情况下,亦可排忧解难;亦可谈天说地。没有世俗的羁绊,没有尘世的拘束,亦没有长辈的唠叨,没有费神的琐事;可谓“意有所至,心也同住”,实属人生一大快事。
当然,当心中的抑郁开始缠绵悱恻地纠结起来时,朋友亦可成为你倾诉的对象。俗话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知己者总会一眼洞穿你的心事,不等你开口,他早已心知肚明;他作文会在你失落时给你真诚的鼓励,他会在你失败时给你亟需的力量;他会在你哭泣时为你逝去眼角的泪花;他为在你矛盾时为你指明前行的方向……这就是知己,患难与共,风雨同舟的知己。
岁月纵然飘浮不定,但知己永远是细密温柔的雨丝,点点滴滴,淅淅沥沥,潇潇洒洒,无所拘束,直落到尽头与你相伴。当你成功时,他会分享的喜悦,但从不会分享你的荣誉;当你锋芒毕露时,他会给你忠告,让你学会收敛,学会谦虚;当你高高在上时,他不会像攀缘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而会永远做你的精神后盾,给予你力量……这也是知己,不吝付出的“蓝颜知己”。
岁月,掠过脸,留下的是皱痕。
往事,掠过心,留下的是记忆。
而今,青春繁华似锦,只因拥有一“蓝颜知己”;心与岁月同等跳动着,在仅有的记忆里,知己永远是最深的慰藉。
人生最痛快之事,莫过于拥有一知己。人生无所欲,无所求,只因知己常在。


《知己,方能成功作文900字》
有一种花,开在童话故事里,它是七色花。在我看来,蓬勃的生命恰如怒放的七色花,每一片花瓣都可以洋溢出一缕骄傲与绚丽。
作为一名高三的学生,我们终日在学习的深海里逆水行舟,搏击风浪,在星辰的陪伴下,嘹亮起书声朗朗。不乏有学生将校园生活比作牢狱之灾,可我想说,人生不是只有学习,就像一名歌手摇身一变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一样,虽然客观看来,这期间的跨度很大,但也许这恰恰竖起了一架俯瞰群峰的云梯。
当我们沉醉在《情深深雨

篇三:[我以什么为知己作文]我以日记本为知已

知已,为真正了解自已的人,而我的知已,是一本日记本。
小时候,有了什么烦恼,不肯告诉家长,又无处发泄,郁闷在心,就在我心中形成了一团乌云,随时都会电闪雷鸣,发完脾气之后又万分后悔,向父母不断道歉,心中又郁闷了一分。
终于,我再也不想把烦恼堆积在心,我得找个人说说。可找谁说?此时,常年躺在我抽屉里那本带锁的日记本出现在我脑海中,我转身,迅速锁上门,拿上一支笔,就在写字台前坐下了。在日记本里写了第一个字,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我把心中那“污水”通通倒到了日记本上,日记本也有了一页页字迹。越写,我越觉得轻松,越觉得快乐。笔停了,我脸上带着一种傻笑,合上了本子。
从此,日记本就成了我的知已。我以写它为乐,有什么苦恼,我就写在日记本上。回顾自已以前写的日作文记,发现都是负面的内容,于是我就把快乐的事,甚至梦,也都记在了上面。这样,我就更勤地打开日记本了。渐渐我写日记不再为了倾诉,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日记本,我就身心愉悦,我与日记本就是交心的朋友,每次见到它,就想和它说一些最近发生的事情。它似乎也用心去聆听。即使不说话,也为我带来快乐。它有时也会告诉我以前是怎么样的,我会惊奇地发现以前与现在的自己有许多不同,它给我带来了惊喜。
以日记本为知已,在一般人眼里看来也许有点不可理喻,人和物如何成为知已?可当你对它倾诉,表达自已急于想说的情绪,你会惊奇地发现它会带给你轻松与欢乐,它还帮你记住许多过去的日子。不久,你就会迷上这种感觉,与它成为知已,离不开它了,离不开这位安静,守口如瓶的好朋友了。

篇四:[我以什么为知己作文]我以羽毛球拍为知己

每当我拿起它,便像走进了充满欢乐的世界。
它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的知己。它让我欢乐,让我自豪,让我骄傲。它就是那把对我来说最为珍贵的羽毛球拍。
我从幼儿园开始接触羽毛球,那时是跟爸爸在家里玩。上小学了,我开始大量接触它,因为我参加了训练班。渐渐地,我爱上了它,与它融为一体。打球时不用想动作,自觉地就抬起手,开始做连贯的动作,羽毛球拍就像我身体的一部分。
只要有空闲时间,我一定会拿起它,它使我沉醉,它使我欢乐。
每个周末,我们一家三口都会去外婆家坐坐,然后吃个午饭。而它,会一直伴随着我。饭前时间,我总会拿起它,和爸爸到楼下的院子里打起球来。在我手中,它既像个乖巧的小孩,又像个灵活多变的小仙女,变着个个魔法,演绎着种种奇迹。
你一拍,我一拍;你又一作文拍,我再一拍……球拍在空中挥舞,人在地上跑动。十分钟,半小时……我完全沉浸在羽毛球的海洋中,早已忘记时间。这把羽拍是美妙的,它一会儿在上,一会儿在下,十分灵活;这项运动是美妙的,它能让你全身心投入,感受到它的魅力,品味到它给你所带来的欢乐。
这把球拍对我的重要性,好比笔对作家的重要性,话筒对歌手的重要性。所以,我一直精心呵护着它,不让它受太多委屈。
我会经常给它换胶布。每次换时都要像穿针那样精细,只要有一点儿瑕疵,便得从头再来。穿线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工作努力”,所以会经常断线,于是我就要马上送去店里拉线。
它还是我的胜利功臣。在上次比赛中,是它随我共同努力,共同奋斗,才取得了佳绩。
我心爱的球拍,你是否有知?以我为荣?不管怎样,我以你为傲!

篇五:[我以什么为知己作文]我以白纸为知已

三岁时,我总喜欢跟在爷爷身后指着这个问他:“这是什么?”又指着那个问他:“那是什么?”而他也不感到厌烦,总是笑笑,和蔼的回答着我的问题。一天,我又这样问了他,他笑着摸着我的头说:“这是笔,那是白纸。”
我仍然记得那时的温馨情景,爷爷的大手握住我的小手,拿起笔,在白纸上画了一个小人,又在这个小人的旁边画了另一个小人,仔细对比,后画的小人比之前的小人要大一些。又见爷爷画了一支笔和一张纸,我才知道他正在画我和他呢。从此,我便认识了笔和白纸。
爷爷送了我两支笔和一叠白纸,他说:“你每天用一张纸,画下你想画的东西,记录下让你开心的,伤心的东西,然后好好保存起来。”才三岁的我,幼稚懵懂,每天都在白纸上胡乱地画,有时,我甚至连笔都拿不稳,它一次又一次地敲打在白纸上,但纸只是在默默地承受着,支持着我所做的一切。它是那么的默作文默无闻。
当我六岁时,已经学会写一些基本的字了,我也知道了有写日记这样一件事。于是,我每天在做完了作业后,总会拿出我的密码日记本,拿起笔,记录下我一天的心情和经历过的事,比如:“今天我学了xīn字,真开心!”那时,我连“新”字都不会写,总是将一些不会写的字都用拼音代替。纸记录下了我成长路上所经历的一切。它仿佛是一位倾听者每天“聆听”着我对它的倾诉,好像我向它诉说开心的事,它也会为我感到开心,我向它诉说伤心的事,它也会为我感到伤心一般。
不知为何,每当我愤怒时,总会拿起笔在纸上宣泄我内心的愤怒。而纸仿佛被赋予了魔力一般,它能促使我静下心,冷静的对待已经发生的事情。
白纸总是显得那么默默无闻,却能在你需要它的时候,做出它能做的一切。白纸就是我的知己,我想,我的一生有你能陪伴,真好!感谢你,我的心灵知己——白纸!

篇六:[我以什么为知己作文]我以冉冉秋光为知己

正是秋季好光景,落叶时节又逢君。
——题记
片片黄叶堆积,这是属于秋的美丽,而那火红的枫叶,满载着我美好的的回忆。
那年深秋,我和家人一起漫步在九寨沟清澈见底的湖水边。“妈妈,为什么这水会是红色的?”我目不转晴地盯着水面问。“看那。”妈妈的手向远处指去,惊喜地语气让我十分好奇地抬头,满目映满了火红,那是一片枫树林。就像被人刷过颜料一般,红得那样热烈,向人们展示着秋天也不亚于春、夏的活力。
走到近前,才真正领会了何为层林尽染。一眼望去,徐了红色还是红色,红的那样纯粹,那样热烈,仿佛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烧掉失落,烧掉不悦,我的心作文也被点燃了,兴高采烈地一头钻进了枫林之中。
走在林间,踩着枫叶的“咔嚓咔嚓”声盈绕耳畔,这是秋的低语;空中纷飞的红叶飞舞在眼前,这是秋的舞蹈;脚下火红的叶子铺成大道,这是秋的发辫……
随手接住一片空中飘落的叶子,虽只有巴掌大小,却脉络分明,红的叶金的茎,交相辉应。放到鼻上,轻轻一嗅,淡淡的清香泌满心扉。啊,这就是秋的气息,这就是自然的气息。
很多人总是觉得秋是凄凉,萧瑟的,可“我言秋日胜春朝。”在我心中秋并不像李煜“雍雍新雁咽寒声,愁恨年年长相似。”亦不像李清照一样“雁过时,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枫叶就是我心中秋的缩影,它不仅有着“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无私,也有不逊于“真国色”的牡丹的美丽,正如秋不仅是夏的延续更渲染了冬的美丽。
千金易得,知已难寻,我爱秋天也更爱秋天的枫叶,它给予了我喜悦,也教会了我何为美丽。其实它并不仅是我的知己,更是大家的朋友,它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更多缤纷的色彩,不只如此,陪伴在我们身边的植物与动物们也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难道不应该像对待朋友一样去关心、爱护它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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