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6篇

时间:2018-10-10 来源:小学作文 点击:

我的偶像篇(1):我的偶像作文600字薛之谦

【篇一:我的偶像薛之谦】
最近,我迷上了薛之谦,我想写写我自己一点关于他的想法。这是我第一次想写写我的偶像。
薛之谦,十年磨一剑,如今终于带着他的歌、他的幽默活跃在各大媒体上。说实话,很为他高兴。毕竟当年的那首《认真的雪》,我单曲循环了很久。我不是他的铁粉,也没有那么多精力追星,只是单纯的在有他身影的地方停留。我关注他的微博,段子的套路总是埋得很深,让我看完之后大笑;我看所有他参加的综艺,我想和你唱、大学生来了、拜托了冰箱、透鲜滴星期天、火星情报局等等,只要有他我都会看;我单曲循环他的歌,悲伤的情绪总会感染失恋的我,然后偷偷地哭。薛之谦,有点让我又爱又恨,他可以让我笑也可以让我哭。一个人有多不正经就有多深情,这句话在他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他的故事多少在网上看过一些,曾经星途不顺,开店创业谋生,但从来不会放弃自己的音乐,心愿是世界和平。我因为他的歌喜欢他,了解后觉得他的人品也很棒。看了他的综艺,感觉他有一颗很细腻的心。在我想和你唱中,他听了徐佳莹的失落沙洲,竟哭了,我觉得他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在拜托了冰箱中,李小璐帮他打歌,他竟又热泪盈眶,我觉得他是一个心怀感恩的人;在大学生来了,张大大曾夸他对朋友大方,即使是在他不顺的时候。他幽默疯癫,却又细腻深情,这便是我现在最喜欢的偶像一个人格分裂的薛之谦。
最后我想说,等我攒到钱了,我一定要去看他的演唱会,去上海吃他开的火锅店上上谦。
【篇二:我的偶像:薛之谦】
薛之谦,这个好听而动人的名字,时长在我耳边响起。
薛之谦,1983年7月17日出生于上海市,这个呆萌而又帅气的薛之谦,就是我的偶像。
为什么喜欢你,因为你的精神打动了我,2006年,因他唱的《认真的雪》红起,这首歌被大街小巷熟悉“雪下得那么深,下的那么认真……”那时,我还没出生。渐渐地,他过气了,但,他没有放弃,一直默默的赚钱做音乐,做了衣服,还创了一个自己的品牌:女装UUJULY、童装UUJULYKIDS。做了自己的火锅店《上上谦》。却因为他的段子,让他在2016年东风再起……
不止你的精神,你的傻气也吸引了我,别人的粉丝名:杨家将、玉米……可我们薛之谦的粉丝名呢?粪叉,你没听错,真的是粪叉!天啊,要不是粉丝极力阻止,我们可能就……
别的粉丝送自己的爱豆什么?大熊熊、贺卡、手办……我们呢?瓜子,谦谦可能会说:“送这个干嘛!我不要面子的啊?”可是你真的爱啃瓜子啊……
不要忘了,他是个歌手……
【篇三:我的偶像薛之谦作文】
他是我的偶像,从他出道至今已有五六个年头了,这五年来我从未放弃过他。从他站在型秀舞台上唱的第一首歌开始,我就认定他就是我的偶像薛之谦!
或许比起现在大红大紫的快男快女,在他人眼中他早已是不红的,但我从不这么认为,他在我心中是永远的偶像。曾经有人问我:他都不怎么,为什么你还那么喜欢他?我告诉他:他是我的偶像,是我梦想的承载,是永不磨没的,至少现在不会,(我现在很喜欢炎亚纶)。
很多九零后都追求年轻的偶像,更或是与自己同龄的人,更产生了代沟一说,我更愿意相信只要心年轻就没有代沟一说,有人说过八零后是没希望的,但九零后更是没前途的。我不希望。
谦谦的努力是我一路看着他走过来的,他付出的汗水是比常人多得多的,作品更是精益求精的,传说,认真的雪,我的雅典娜,未完成的歌,我终于成了别人的女人,你过得好吗,深深爱过你,倾城数之不尽
不管他以后会怎样,我会永远支持他,我永远记得“永远快乐薛之谦,我心终有谦谦结”,心有谦谦结是不变的记号!
我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成为像偶像那样的人,但我会在现实生活中努力学习,快乐成长,积极面对生活。
谢谢我的偶像带给我鼓励
最后我想说我的偶像你听见了吗?
【篇四:我的偶像薛之谦】
现在最火的,无疑是段子王薛之谦。
段子王?他不是歌手吗?没错,他是歌手薛之谦,唱歌也是他的初衷,可他真正走红的原因,却是靠写段子,因为他的走红,大家也渐渐开始关注他的歌曲,渐渐地,人们也被他的歌曲感动,渐渐地知道了,有个优秀的歌手,叫薛之谦。
十年,他为他的梦想,坚持了十年。
从2006年的《认真的雪》,到2016年的《刚刚好》,整整十年,他终于做到了,这十年,也并不是一帆风顺,也是,如果是一帆风顺的话,谈何坚持,谈何十年。
这中间,他的父亲,买房子,买了三十万,给了他二十万,到瑞士留学,他知道,下一年的学费,他家是付不起了,所以他半工半读,一天睡五个小时,为省车钱,又时谁在车站,辛辛苦苦,一年挣出来,二十万。
他的第一张专辑,《认真的雪》是靠贵人相助,才发行的,结果一炮而红,但……。这只是短暂的烟火。薛之谦没有放弃他的梦想,做音乐是一项很烧钱的事情,为攒钱,薛之谦开始尝试各种职业,买衣服,开餐馆……每一个细节都是他自己盯的,因为他喜欢亲力亲为。在做声音方面,薛之谦总是说;“这个这个,让两毛……”“这个这个,让我一块”但在做音乐这个方面,他是这样的:“十万,好给你”“二十万,好给你”“四十万……”“九十万……”这就是音乐态度。
火了之后的薛之谦,在宣传专辑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大家啊,就不要买这个专辑了,不用花这个钱哈,大家到QQ音乐,酷狗上听听就行了。
认真起来的薛之谦,说过这样一句话:“我的音乐,在所有音乐软件上,都不会收费,因为,我可以靠写段子赚钱。我的每一首歌,我都会保证质量。”
十年,刚刚好。

我的偶像篇(2):我的偶像作文800字

【篇一:我的偶像】
我爱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敬佩的他的为人。鲁迅先生是我崇拜的偶像,是我学习的榜样。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以笔为匕首、为投枪,一生写了大量的诗歌、散文、小说,特别是写了许多富有战斗力的杂文,向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反动文人发起了一次又一次的进攻。他是中华民族文化战线上的一面旗帜,代表了中国新文化的方向。他立场坚定,观点鲜明,光明磊落,跟敌人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生命不息,战斗不止。这是我崇拜他的原因之一。
鲁迅先生从小热爱大自然、热爱农村,喜欢在大自然中认识花草鱼虫,采集标本;喜欢同小朋友钓虾、捕鸟、堆雪罗汉、拾贝壳;喜欢到乡下看社戏,了解农村习俗,体验农民生活——鲁迅先生少年时代的生活方式激励了我。在他的影响下,我去过海滨奉贤观潮看海;去过江南古镇朱家角,观看“小桥流水人家”;去过崇明小住几天,体验“农家乐”;去过泰山登高远眺,感受“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去过云南西双版纳,看过澜沧江边的蝴蝶会;在新马泰进行过水上漂流,急流勇进——现在我树立了“身在教室,心忧天下”、“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的远大目标。这是我崇拜他的原因之二。
鲁迅先生热爱劳动人民,关心劳动人民的疾苦。他帮车夫包扎伤口;他怜悯祥林嫂的悲惨遭遇;他同情闰土的劳苦,又哀他的麻木;他对杨二嫂这样的小市民表示不满;他痛恨阿Q不抗争,心甘情愿听人摆布;他向社会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吁。他让我懂得了关爱别人,经常参加志愿者活动,为社会、为他人献爱心。这是我崇拜他的原因之三。
鲁迅先生对共产党无比热爱。他帮方志敏完成了一个共产党人最后的心愿;他赠书给进步文学青年,引导阿累走上了文学之路;他严于解剖自己,贵有自知之明;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心中装着民族、装着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他的这种忘我精神一直鼓舞我健康成长。这是我崇拜他的原因之四。
鲁迅先生是我崇拜的偶像。我要读鲁迅先生的着作,学习鲁迅先生的精神,做鲁迅先生这样的人,为振兴中华作出自己的贡献。
【篇二:我的偶像】
人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一位偶像。我崇拜的偶像不是歌星,不是演员,而是一位曾经在战场上杀敌无数、保卫国家、奋力抗金的岳飞大将军。
岳飞从小就受到了父母的良好教育,勤奋刻苦。不仅武功高强,文采也十分了得。后来金国强盛起来,骚扰宋国边境,攻打下了许多城池。百姓们的生活痛苦不堪。在父母教育的熏陶下,岳飞以“精忠报国”为前进目标,从了军。正因为他从小练得一身好武艺,文化也高,所以与金国打仗有勇有谋,攻无不克。成为一代名将。
岳大将军军队里的军纪十分严格,不准犯一点小错。不管是谁,不管权位有多大,犯了错就要受罚。并且将士们个个身先士卒,作战十分勇猛。岳飞将军对待百姓更是跟对待自己的亲人一般,与百姓们,将士们同甘共苦,只要百姓们有什么困难岳将军一定会帮到底,说到做到,深受人们的爱戴。百姓们都称岳飞将军带的兵叫岳家军,从此岳家军的名声广为人知,人人都称赞他们。
岳家军打得大胜仗越来越多,成为了宋国抗金的主要将领,功不可没。金国的将领们一听到岳飞的名字就胆战心惊,都十分害怕。想了许多办法去除掉岳飞,但是都没有成功。还耗费了很大的代价。最后他们只好买通了宋国的一位大臣—秦桧,让他找机会给岳飞定罪,必须至岳飞于死地。
由于岳家军常常打大胜仗,缴获了许多粮食与兵力,军中储备十分充裕。就在这时,奸臣秦桧却向皇上说岳家军兵力强盛可能想要造反,皇上一时糊涂竟然听信了他的话,让秦桧去处理此事,并放了十二道金牌让岳飞撤军。岳家军不得已只好撤军回来。他一回来就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和他的儿子岳云一起遗恨人间。
在岳飞牺牲不久,秦桧也病死了。从此秦桧与他的妻子被刻成了雕像跪在大将岳飞的墓前。从古至今还一直遭到人们的唾沫与羞辱。
一代大将却因为被小人暗算殉国而去,遗恨离世。岳将军对朝廷是十分忠心耿耿,一心只想精忠报国,为朝廷、为人民出力。从未想过要去造反。像岳飞将军这样爱国爱民的人,不应该受人爱戴,成为我们的偶像,成为我们所崇拜的人吗?我们一起像岳将军一样精忠报国,向我们的下一个目标进军吧!
【篇三:我的偶像作文】
我的偶像,不是老闪耀在镁光灯之下的超级巨星,也不是为了钱财和名声而努力付出的人。他在面对困窘时,从不放弃;在被自己聘请的员工赶出自己创立的公司时,他仍保持着积极的态度,勇于向困难挑战;后来又创立了知名的电影工厂——皮克斯,这位有着传奇一生的人物,他,就是乔布斯。
乔布斯,之所以能达到他现今的地位,除了他有天生的资质之外,依靠的,就是他那永不妥协的决心与毅力!有句话说道:“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乔布斯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当初他创立苹果公司时,他的产品还没有像现在一样普及,但是他没有因此消沉,反而去找了一位在可口可乐公司上班的人,来帮他管里他的公司;可是,后来这位主管却把苹果公司一直不能成功的责任推卸给乔布斯,甚至将他赶出了公司。但乔布斯什么也没说,还创立了皮克斯电影工厂,最后终于收回了他的苹果公司,造就了他如今的地位!从这之中,我看见了他永远不放弃的一面,而且,在面临挑战时,能化危机为转机的决心,乔布斯能成功,一定是来自于他那颗总是抱着积极乐观态度的心。
有些成功的人,或许是来自背后显赫的家世背景,但乔布斯不是。我从他身上看到的,是坚持不懈的恒心与毅力,这都是值得我学习、效法的;我缺少的,可能就是他那份对挫折的忍受力,他就像是一颗耀眼的星星,总是能在陷入黑暗之中时,不被吞噬,反而绽放出一束束光彩夺目的星光!他那份自信的坚持,和抵挡挫折的勇气,将深深地留在我心中,成为不可抹灭的象征。
乔布斯,我的偶像,他的言行举止,成为大家模仿的对象,而他那传奇的一生,将永远地流传下去!我欣赏他对任何事情都能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我赞赏他努力不懈、乐观开朗的精神,我颂扬他永不放弃、且坚持到底的那颗心!
【篇四:我的偶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偶像就是自己的榜样,能给自己树立一个好的旗帜,因此,要成为一个人的偶像就是自己的光荣了。从小时侯到现在,我的偶像一直在改变,因为他们无法一直给我树立一个榜样。现在,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偶像,他就是英国歌手迪克兰盖勒布雷斯。
迪克兰在1991年12月19日出生于英国一个普通的家庭,拥有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双重血统。在他4岁的时候,他的歌唱天赋就被展现了出来。8岁时,就在各项音乐大赛中崭露头角。于是,当他9岁的时候,有公司愿意用百万英镑和他签约。他的成名之路可谓是一帆风顺。
然而,当迪克兰发行第一张专辑《Declan》后,英国的媒体对他下了预言,说他到了16岁,不会吸毒就会酗酒,父母到那时也多半离婚了。争气的迪克兰,他并没有像媒体说的那样沉迷于花天酒地之中,反而更加努力地专研自己的音乐了,向英国的媒体证明了自己的品德!
其实,迪克兰在那个时候真的很危险。你们想嘛,出名了,有钱了,又被大家所看好,心理肯定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如果换成了其他人,肯定会陷入歧途。不过我们的迪克兰的自制力太强了,很懂事,不会像其他人一样,谁叫他是迪克兰呢?
迪克兰能成为我的偶像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事实上,迪克兰是他家的唯一经济来源,母亲下岗失业了,父亲为了陪伴他,也辞去了电工的工作。一个刚十岁的小孩,要是在我们中国,可能还是“饭来张口,衣来张手”的小皇帝、小公主,但是迪克兰却要承受这么大的一份压力,可见他并不是一般的人。
再来说说迪克兰的音乐天赋吧。迪克兰的原创作品较少,但绝对首首都是经典,传唱度很高,在他翻唱过的歌曲中,也是在当时很流行的。他的歌声让我体会到了爱尔兰的风味,他的嗓音是那么的纯净,清新,令人陶醉其间,没当听到他唱歌,总能使我安静,却带有一丝丝忧郁,但是这种感觉我很喜欢,就像是进入了仙境般,流连忘返!
迪克兰不仅在做人上是我的榜样,在音乐上面也是我的偶像,他真不愧是世界第一大少年巨星!迪克兰,我永远支持你!加油!期待你的第五张专辑发行,祝大卖!
【篇五:我的偶像】
天马行空的想象,幽默风趣的文笔,他把一个又一个的孩子领进了他创造的童话城堡里,进入城堡的每一个孩子,都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不经意间,真善美的种子也悄悄撒在了他们心中,直到有一天长成参天大树……
他,郑渊洁,一个离我生活很远很远的人,几年前,不经意间从书店买下了他的一本书,便让我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尽管我现在是个初中生了,童话在我的世界变得幼稚可笑,可我还是习惯像小时候一样,高兴的时候,翻一翻郑渊洁的书,将我装不下的喜悦藏在书里,不高兴的时候,找皮皮鲁解解闷,当我合上书的时候,笑容一定会重新回来找我,就是这些书带我游览魔方大厦,让我在想象的空中自由飞翔;它带我去破译四百一十九宗罪,让我在刺激与惊险中懂得更多法律,带我去寻找梦中人,打开人性本善的一面……而这一切的美好都是书的作者郑渊洁带给我的,他在孩子们心中就像魔法师一样,只要挥一挥魔法棒,就会让每一个看他书的孩子无限开心,比起表面光鲜亮丽的明星,他才是我的偶像。
有一天无意间上网看见关于郑渊洁小时候的事,似乎是说他小时候数学常常不及格,每次没考好就跑回去看童话书,他发现这些童话书能给他带来很多的快乐。于是他发誓他要写童话,他要给更好的孩子带去快乐,于是他忘记了自己的短处,向写作文方面发展,最后他成功了,他实现了他最初的梦想,为中国乃至全世界的孩子带去了快乐。
作为一个父亲,他是每一个孩子都喜欢的类型,民主幽默,追求平等,教育方法前卫。每一个孩子都会希望有这样的父亲,有人说他的孩子虽不是最成功,但他的童年是最幸福的。我崇拜他,因为他扮演父亲的角色如此出色。
他是一个很豁达的人,这是我最欣赏他的一点。很多家长老师都不太支持我们看他的童话,因为吸引力太多,容易耽误学习。当记者采访他对此事的看法是,他很轻松的回答一句话:“孩子活这个世上除了学会学习,更多的应该是学会如何找到快乐。”简单的一句话,不带任何攻击力,却点透了人生的真谛。
这就是郑渊洁,没有优美的歌喉,苏爱妻的长相。他不是抗震救灾的英雄,从某个角度看他只不过是普通人,可是他用手中的笔,把每个孩子的童年描绘的丰富多彩,他是我的偶像,也是所有孩子的偶像……
【篇六:我的偶像】
我们家的照片墙上,有一张殷之光伯伯穿着病房服抱着我坐在医院沙发上的合影,每当我看到这张照片,殷之光伯伯的音容笑貌就浮现在我的眼前。
殷之光伯伯是中国着名的艺术家、朗诵家,北京朗诵艺术团团长,今年已经有77岁高龄了。那次是因为伯伯在全国连续不断的演出,劳累过度住进了医院,妈妈知道殷之光伯伯病了,便带我去医院探望他。进了病房,我看见一位满头白发,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瘦弱的老爷爷躺在病床上,天啊,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这就是我最喜爱的朗诵家殷之光吗?
第一次听殷之光伯伯朗诵是在我很小的时候,也酷爱朗诵的姥爷教我读高尔基的散文《海燕》,并且在网上搜索到了殷之光伯伯的朗诵视频,那真挚、热烈的朗诵深深打动了我,使我精神振奋,真是一种享受啊!我深深喜欢上了这位慈祥和蔼的老人。当时我就想,假如有一天我能见到殷之光伯伯我一定为他朗诵一首我最喜欢的《满江红》,让殷之光伯伯给我提出一些宝贵的意见,那该多好啊。后来,我就经常关注有关殷之光伯伯的消息和朗诵,尤其是那首《我骄傲,我是中国人》,不知道听了多少遍,学了多少次。
真正见到了殷之光伯伯,虽然看到他那么虚弱,但是我还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高兴。
伯伯看到我们来了,缓慢的从病床上坐起来,热情的欢迎我们,让我们拿水果和酸奶吃,抱着我询问我的学校、老师和同学,关注我在北京生活和学习的情况,当伯伯听到我说,我也喜欢朗诵时,不顾妈妈的反对偏要我朗诵一首我最拿手的,看着他鼓励的目光,害羞的我变得胆大起来,朗诵了一首艾青的《我爱这土地》,朗诵完后,殷之光伯伯热情的给我鼓掌,然后给我指出一些句子的断句和抑扬顿挫,并且告诉我朗诵一定要有激情和感情,要掌握好语气的表达和停顿……,殷之光伯伯还讲了好多好多,虽然有些我不太懂,但是我愿意听,因为我的梦想就是将来要做一名朗诵家、艺术家。后来,殷之光伯伯还兴致高昂的给我朗诵了一首《满江红》,真是让我激动不已!
离开的时候,妈妈让伯伯一定要注意身体,太累了就推掉一些邀请,但是殷之光伯伯却说:“朗诵就是我的生命,舞台就是我的归宿,我要把我的生命献给我热爱的舞台。”
殷之光,我崇拜的一位艺术家,一位慈祥可敬的伯伯!
【篇七:我的偶像】
熟悉我的人都夸我孝顺,其实应该说有其父必有其子才对。我的这点德行在爸爸面前就是“小巫见大巫”了。爸爸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孩子,所以从小就很孝顺。他知道家里穷,每次爷爷给他钱时,他总说有,其实爸爸那时候都不吃菜或吃最便宜的菜。
有一年冬天,天很冷,爸爸两个星期几乎没吃菜,为什么呢?原来他把剩下来的钱给太姥姥献爱心了。爸爸看到城里的老太太们铺电热毯,所以也买了一条,奶奶还说:“你这傻小子,把你姥姥电死咋办?”可爸爸却风趣地说:“电死了我偿命,妈,你要相信科学。小时候姥姥给我暖被窝,可我得上学,就让这个电热毯替我给姥姥尽孝吧!”
一个电热毯对现在人而言微不足道,可那是八十年代呀,我们村子的人还不知道那是何物呢!
爸爸那些感人的故事还多着呢!我喜欢听妈妈反反复复的讲,把它当做我前进的动力。
爸爸参加西部开发已经十多年了。爸爸敬业爱岗,我欣赏爸爸的为人,但我方更欣赏爸爸的管理。前年我去了爸爸工作的地方。又一次爸爸去查岗碰上了一位新职工正在睡觉,爸爸没有吵醒他,而是给他录了像,然后让带班长叫醒了他。那位大哥哥吓坏了,怕爸爸炒他鱿鱼,下班后立马去像爸爸认错。爸爸笑了:“知错就改,很好。你已不是父母身边的娇宝贝了,到这咱是男子汉,可别当熊包哦!来坐这喝杯茶,抽支烟,咱们来欣赏你精彩的瞬间吧!”那位大哥哥如坐针毯,待录像放完,他非要让爸爸惩罚他。爸爸说:“那好吧,翘起屁股,我把你踢到钻台上加班去吧!”逗得一旁人都笑了。
这就是爸爸的管理模式,有点不着边却又充满人性化的管理。很多警队都出逃兵,可爸爸的手下却出了好多强将。他们有的出国了,有的也成了管理者。爸爸的很多职工都说他是生活中的大哥、工作中的领导。如今爸爸调离了井队,很多职工还等着他回去呢!
诶,我眼中的老顽童竟有如此大的魅力,看来,我不佩服他都不行。我审视着爸爸的一份份荣誉证书,仿佛看到爸爸一行行金光闪闪的足迹。
【篇八:我的偶像】
我是一个追星族,我的偶像是周杰伦。像我们班的许多同学一样,我喜欢周杰伦,喜欢他的歌,喜欢他的帅气,喜欢他的生活,喜欢他的一切。
上五年级时,听周杰伦的歌只觉得是在糟蹋我的耳朵。到了六年级,我们班的许多同学都开始喜欢上周杰伦,而他的《七里香》也让我对他有了重新的认识,我也渐渐开始喜欢周杰伦了。尽管还是听不懂他的歌词,但他那美妙的旋律,缓解了毕业班给我带来的很多压力。
慢慢地,开始听他更多的歌,也更加欣赏他的才华。像《依然范特西》这首曲子.,像是镀了金,有一层梦幻的颜色,曲子忽急忽缓有强烈的节奏感,歌词也很不错;听了《双刀》,我忽然有了油然而生的民族自豪感;听了《梯田》,我真的就看着楼房发呆……听着这些歌,仿佛听着一个又一个故事。我想,那一句句的歌词就是他的心声,从中表达着他想表达的情感。或许要读懂他的歌我们还太小,但也能给我们一种享受和快乐。
大人们总是在否定我们认为好的东西,总会给我们一堆不切实际的梦想,却只有杰伦说出了我们想说的话:“我永远做不到/你永远赢不了……”杰伦是真正唱歌给我们听的人,不做作,不虚伪,直接又骄傲,看到他我知道只要我坚持自己,就可以拥有一片天空。
后来知道了更多关于周杰伦的故事。他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当红小天王,中间经历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付出了很多努力。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是呀,一个人要想做成功一件事,就应该像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地往上爬,像周杰伦一样持之以恒地做下去。如果你一直追求下去,那么,天下还有什么事做不了呢?
他跟我们很近,他玩的篮球我也玩,我的无聊生活在他那里一样无聊,他爱耍帅我也偶尔装酷,他跟他的妈妈很亲,我也很爱我的妈妈和家人。.所以,请不要武断地认为我们崇拜周杰伦有多么盲目,请不要看轻我们分辨好与不好的能力。我的偶像很伟大,他带给我很多快乐,也教会我很多大人们不能教我的东西,使我有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我的偶像是周杰伦,我喜欢周杰伦。

我的偶像篇(3):我的偶像

他有一双杏仁眼,还喜欢卖萌,可他口才好,能说会道,带着一口薄荷音,让人感觉很好听,说起他,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就是我的偶像——TFBOYS中的王源。
我崇拜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帅,而是因为他很能吃苦,也很执着。他在13岁就开始同两个伙伴一起出道,当时还是个学生,平时在学校上学,周末就到公司训练,很辛苦,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还可以考上排名第一的学校。
他不仅在学习上很努力,平常的工作也是如此。为了练嗓子大声唱歌,早晨坚持跑步,多做有利于提高肺活量的运动。10岁时就练舞,每天都是练得汗水直流,而且从不间断。
人人都看见你在舞台上的光辉,可是又有谁知道你在台下挥洒汗水?你常常在完成一期节目又去参加另外一项活动,可是无论多忙,就是不能改变你好玩的孩子气。
在团体里你是一个百变、可爱的开心果,常常把队友逗得开怀大笑。在节目中你也是一个对小辈很关心的大哥哥。
TFBOYS,曾经有那么多的流言蜚语,那么多毫不留情的刀子般的话喷薄而出,你也许曾偷偷红了眼眶吧?其实你只是一个学生,只是个孩子。我觉得你是我见过的脾气最好的男孩子。
王源,我想对你说,从你出道时,我就开始关注你,你的嗓音超好听,你的性格也很好,虽然你不是擅长舞蹈,但是你一直努力练习,我相信,你可以跳得更好。你也要多注意休息哦,不要再累了就在椅子上睡着了。我永远支持你——王源。
上帝从不会亏待爱笑且懂得感恩的人。所以,我相信,努力,爱笑的你一定可以像雄鹰一样在蓝天之上自由翱翔,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新天地!

我的偶像篇(4):我的偶像作文400字

【篇一:我的偶像】
我有一个偶像,她就是我们的班主任张老师。
张老师有一头乌黑的头发,眼睛像葡萄一样又大又亮,嘴唇像樱桃一样红,皮肤像白雪公主一样美,配着苗条的身材,张老师完美无缺。
张老师非常有学问,她看过很多很多的书,也每天带领着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让我们自由享受阅读的乐趣。
上课时,张老师笑盈盈地走进教室,她用动听的语言给我们讲课,用和蔼可亲的目光看着每一位同学,如果哪个小朋友做小动作了,老师会用犀利的目光盯着他看,好像在说:“上课要专心啊!”
张老师对我们要求很严格。她说过不让我们照抄,那是为我们好。如果有的同学照抄了,张老师就会让他坐在讲台上写作业。
下课时,张老师会变成小朋友和我们一起高兴地玩耍,总是逗得我们开怀大笑。
我们非常爱张老师,张老师也很爱我们,最后祝愿我们亲爱的张老师青春永驻,虎虎生威,天天快乐,万事如意!
【篇二:我的偶像】
爱迪生是举世闻名的发明大王,我非常佩服他。自从读了丛书《天才是怎样炼成的》中的《爱迪生》,更是把爱迪生当成我的偶像。
《爱迪生》这本传记主要讲述了爱迪生这位全世界最着名的发明大王传奇的一生。我了解到爱迪生不仅在留声机、电灯、电话、电报、电影等方面的发明和贡献外,而且在矿业、建筑业、化工等领域也有不少着名的创造和真知灼见。爱迪生一生共有两千项创造和发明,为人类和文明和进步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他不是天才,他说:“天才就是百分之二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八的汗水。”他的成功秘诀就是勤奋和坚持不懈的努力。例如,为了发明电灯,爱迪生先后用了1600种材料进行试验,每次失败,他都不灰心,咬牙坚持。他终于发明了19世纪末最着名的一项发明——电灯。
我把爱迪生当作偶像,就是因为他的勤奋,他不懈的追求。他干工作有一个特点,这就是说干就干,不仅要干,而且要努力干好。作为一个学生,我要向他学习,刻苦钻研,敢于实践,坚持不懈,做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篇三:我的偶像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当然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一个23岁的帅男孩,他叫李炜,我喜欢叫他‘炜哥’。
炜哥是一个很淳朴的男生,但是却忘不了他给我们带来的欢乐。
10年,他参加了“快乐男声”的比赛,每一场晋级赛,他都能劈荆斩浪,勇往直前,他的声音感动了评委、粉丝。他有一张“扑克脸”,脸上没有表情,就连获得了周冠军和总冠军,它也就只是淡淡一笑。但是,在那一次的“快乐大本营”中,我们终于看到他笑了,而且是“狂笑”虽然笑得没有谭杰希好,但是那一晚上,他真的笑了。作为粉丝的我,心里乐开了花。
他虽然不是快男中最帅的。但他的扎实的唱功,赢得了评委的好评。总决赛那晚上,他最快得到了101票,成为了23万人中,最杰出的一位,看着他拿奖杯的样子,我们都感到了一种欣慰与激动。
这半年来,李炜一直在努力,从未放弃过,晋级赛中的好成绩,无人能敌,凭着永不言弃的信念,他成功了!
【篇四:我的偶像】
我崇拜的人是特雷西·麦克格雷迪。
麦迪,是一个可以创造奇迹的人。他虽然没像科比那样至今仍然辉煌,没像詹姆斯那样NBA的状元秀,没像乔丹那样霸气十足,但他是一位合格的领袖。
在2002年与马刺队的比赛中,奇迹地以35秒13分拿下了比赛!在终场前35秒时,马刺以78比68领先10分,麦迪接球就投,三分命中,但还是以75比68落后7分。邓肯两罚一中,还落后8分。又是麦迪,他又命中3分,只剩5分了。又是邓肯但他2罚0中。麦迪又来了,他又开始狂飚三分,还差2分。邓肯又两罚1中,还落后3分。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麦迪又命中三分,还造成邓肯犯规。最终,火箭以81比80险胜马刺。
啊!麦迪,虽然随着岁月的流失,麦迪已经渐渐沉睡了,但这段辉煌是不可磨灭的!
【篇五:我的偶像】
一张使人一看就想笑的脸,一连串夸张的、使人开怀大笑的幽默语言,加上像脸一样瘦瘦的身材,那就是我的偶像一一央视名嘴李咏。
说实话,李咏一点也不帅,甚至可以说有点儿丑,这在讲究包装和审美的时代,他的走红可真是一个奇迹。可是,当他一站到台上,我们就会忽视他的种种缺点,他幽默风趣的语言,机智巧妙转移题的能力,都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瞧,主持节目,妙语连珠;介绍嘉宾,出口成章……
在《幸运52》中,李咏就是个“花花公子”,敢请求女选手和自己拥抱,勇气实在让人佩服。但更吸引我的是他的语言。每次舞台喧闹得如清晨的集市时,他能一字不差、语音标准地连续发问十几个问题,还能头脑清楚、快速地告诉选手正确的答案。当然关键的时候还不忘卖卖关子,吊吊观众的胃口。无拘无束的主持风格,让观众叹为观止,欲罢不能。
在我的心里,李咏就是一个“小丑”,善于自嘲和叫卖,但生活中正因为有了他这样聪明大度的“小丑”,才有了那么多的笑声。有时候也觉得他的“叫卖”很俗,但聪明人的大俗不正是一种大雅吗?
李咏,我最崇拜的偶像,一个别样的主持人,一个我心目中的语言专家。
【篇六:我的偶像】
一道闪电划破了寂静的天空,老人睁开了那双久闭的眼睛。“哐当”一声,老人的手无力地放下了。一个伟大的灵魂安息了——他就是贝多芬。每次,我看到这里总会不由自主地流泪。
《贝多芬》这本书,我已经看了三遍,可感觉总是不一样。
贝多芬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在26岁的时候,他患上了耳疾,病魔就开始无情的折磨他了。起初,医生告诉他,每天只要抹上几滴杏黄油,病情就会有所好转,但是要控制工作时间。贝多芬还是那样没日没夜的弹琴,作曲。不久,病情恶化了。医生要贝多芬必须停
止工作,却被他拒绝了。贝多芬在自己未完的曲子后写道:“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
贝多芬的一生,就是和命运战斗的一生。他创作《命运交响曲》,《英雄交响曲》……这些曲子大多是在他耳聋后写的。
如果你还想知道贝多芬是如何与命运搏斗的,就请你快去看《贝多芬》这本书吧!它会告诉你——我,为什么会这么坚强!
【篇七:我的偶像】
我的老妈,相貌平平,个子不高、无所不晓。而正是这位再平凡不过的老妈,却成了我崇拜的偶像。
老妈有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又黑又亮,像两颗花椒籽一样。一个樱桃小嘴显得她更加可爱,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
我崇拜她的严谨认真。她是一名语文老师,平时很忙,而她却很严谨、很认真,从来没有一丝懈怠。瞧,她正在教导学生,她说的唾沫四溅,眉头皱成一个“川”字,脸红得像关公,此时周围温度已经是足以烧开水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呢。看,她又在教另外一名学生了,她手把手的教导着,经过耐心细致的讲解,终于教会了,她的额头也蒙了一层细汗。还有每天晚上她都要准备第二天的课,直到半夜三更了她还在继续修改,就是一个字错了,她也要改好。不过令人担心的是因为经常熬夜、睡眠不足,她的身体已经出现问题了。
严谨认真的老妈,我喜欢!
我还崇拜她的活泼可爱。那次我们打羽毛球,她一会跑、一会跳,身上散发着无穷无尽的青春活力,她赢了不骄傲、输了不气馁,从运动中她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
活泼可爱的老妈,我喜欢!
这就是我的老妈,严谨认真、活泼可爱。一个为班级为家庭操劳的美丽的女人。我的偶像、我的骄傲、我学习的榜样!
【篇八:我的偶像】
我与她在五年级以前素不相识,虽然是同学,却未曾有过交往。起初,我对她的印象很冷淡,只知晓她是我的同学,是位文文静静的SD娃娃。后来,我开始关注起她来,最后她便成为我的好知音,我的大偶像!
我是班级图书管理员,在五年级时老师让我与她去接任校图书管理员。我们很高兴,初次进入图书馆,老师便让我们搬书。正因此事,我对她改变了以前的想法。我们进入储藏室,呆了!那书叠成了两三米高的小巨人,高大的令人发颤,好似在像我们示威一般。我们搬着沉重如钢铁的书,一步一步艰难地走着,可她却轻松自如,搬运速度比我们快多了,令人惊叹不已!深为她的速度所折服。
她的成绩也是顶呱呱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门门功课都名列前茅,好学生名单中一直有她的名字存在,可堪称十全十美。每一次考试成绩一公布,我都会不由的感慨道:“她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自此以后,我开始向她学习,并和她成为知音。我有什么不懂,她都会耐心的教我,我的学习也有所提高。
她是我人生中的好导师,小学里的风风雨雨都是她陪伴着我。她就是我的知音,我的偶像——卢易斯!

我的偶像篇(5):我的偶像作文600字

【篇一:我的偶像】
历经岁月的洗礼,我们走过童稚,步入青春。对于青春的我们,也开有着自己喜欢的偶像。然而,我也不例外,我也有我的偶像。
在一间幽暗的小屋里,一位头发蓬乱的老者正在谈奏着动人的乐曲。他饱经沧桑的脸上写着沉浸于音乐中的快乐。他就是—贝多芬。
双耳失聪,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是何等不幸,而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人。一次演出结束时,台下掌声一片,可他却听不见。直到一个登台献花的女孩抱住他,他才回过神来。他说过,一个乐队只能演奏出他一分钟心里所想的音乐。这不是他狂妄,而是他的内心澎湃着对音乐的向往。
贝多芬性情孤傲,勇于挑战权威。一次,他与歌德同行,迎面遇到一支贵族队伍。歌德急忙脱帽致敬,而贝多芬却不卑不亢地等着贵族们向他致敬。贝多芬对权贵的轻视更显示他人格的高贵,不禁让人叹服。
贝多芬虽双耳失聪,却仍坚持创作。他为艺术而献身,把美妙的音符留在了后世。贝多芬在挫折中站了起来,以坚强的意志,创作的激情,谱写出惊人的杰作。贝
多芬是一个传奇,他用心灵感受世界,用生命谱写歌曲。
贝多芬是一个巨人,是一位英雄,生活简朴,淡泊名利。他是我的偶像,他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和赞颂。
贝多芬的乐曲像一股清泉,滋润了人们的心田;贝多芬的乐曲像一只战鼓,擂响了战斗的声音;贝多芬的乐曲像一把利剑,直刺邪恶的心脏。
贝多芬,我像对你说:你的精神激励着我,你的品格引领着我,你的音乐熏陶着我。你是历史长河中一朵巨大的浪花,你是人类天空中一颗夺目的明星……有人说,命运掌握在上帝手里。你用自己不平凡的一生证明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你用激昂的音乐诠释了大写的“人”,谱写了你辉煌的人生。
这就是我的偶像,钢琴界伟大的贝多芬。每当我遇到挫折的时候,我总会在心里默默的想起我的偶像贝多芬,还记他的坚强,还记的他对待挫折时的从容。他的话总是会在我孤单无助的时候,为我照亮黑暗的前途。
【篇二:我的偶像】
姐姐一直是我学习上的榜样!她不仅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在六年的小学生涯中,她还始终保持着高昂的学习劲头!
记得在去年,姐姐面临着小升初的考试,所以,她每次写完作业后都要进行复习。
在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和姐姐一起写作业。我很快完成了全部作业,不禁心花怒放。于是,我瞥了一眼身边的姐姐,发现她早已写完了家庭作业,正抱着一本课外辅导书,全神贯注地看呢!哎,算了,还是不要打扰她了。过了一会儿,我实在是无聊,就走过去用手轻轻地拉了一下她的衣角,自顾自地说:“姐,陪我玩,行吗?”她好像没听见我说话似的,面不改色,仍旧低着头认真复习。见此情景,我生气得直跺脚。“妹妹,姐姐就要毕业了,我想你也希望姐姐考上一个好中学,是吗?”我点点头。“好,你别打扰姐姐!”说着,姐姐又把视线移到了书中。我只好扫兴地叹了口气,自己玩去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玩累了,就踮着脚,慢慢踱步走向正在刻苦努力学习的姐姐。“姐,你怎么还在学呀?都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了!”可她头也不抬,只是把一个手指头放到嘴边,“嘘”了一声后,就冲我轻轻摆了摆手。又经过很长时间后,姐姐突然站起身,并冲我笑着说:“我刚才在思考一道难题,现在终于想出来了!来,咱俩一起吃饭去!”说完,她便手舞足蹈地拉着我,去吃饭了!
是啊,姐姐就是这样一个热爱学习的人,她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篇三:我的偶像作文】
我家有两只五彩斑斓的鹦鹉,它们朝朝暮暮地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就在回家的前一天晚上,一只鸟扑哧着翅膀,独自出去了。它放弃了丰衣足食、不怕风吹日晒的日子,开始过起自由的生活。可是,它时刻不忘仍然关在鸟笼里的那只鸟,每日徘徊在鸟笼边。
我们一家也在“追踪”着鹦鹉的“行踪”,每天都斗志昂扬的“上阵”,灰心丧气的“回来”。但是,我们仍不放弃,变本加厉地抓回这只鹦鹉。今天下午,我们发现,这只鹦鹉停在别人家的栅栏上,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另外一只鸟。舅舅亲自上阵,经过了一翻激烈的“讨论”,舅舅敲响了鹦鹉“所在地”的那家人的门,打开门的是一位和蔼的老奶奶,她热心地表示“热于助人”,配合舅舅抓鸟。舅舅毫无畏惧的爬上老奶奶地洗衣台,拿起漏网,往小鸟的“栖身之地”猛地盖去。可谁知,那只小鸟同样以掩耳不及盗铃之速,飞开了。舅舅扑了一场空。那只鹦鹉飞到了另一幢楼的二楼。幸好那层楼有一个大伯在洗衣服,他同样热心地打开了门,这次的舅舅有“无比英勇”地登上了高达一米的洗衣台,奋力朝阳台扑去。
那鸟从网的底部溜走了,舅舅再次白费了心血。鸟在小区里饶了一圈,又飞会了大伯的阳台上。这会的舅舅可是有了丰富的经验。他翻过楼层之间的矮墙,来到了二楼阳台的屋顶上,那只鹦鹉正蹲在阳台正中间恭候舅舅的到来。舅舅竟然站在了二楼的屋顶上!我大吃了一惊,又回过神来,叫舅舅加油!舅舅把网往阳台中间用力一扑,像扑蝴蝶一样,可是,仍然是以前的结局,鸟飞了,“鸡飞蛋打”呀!
让我敬佩的是舅舅竟然敢爬上屋顶,沉着的抓鸟,舅舅,你真是我的“偶像”。
【篇四: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是周杰伦。
周杰伦从小就表现出非同寻常的音乐天赋,所以妈妈从他三岁起就培养他学习弹钢琴。周杰伦的钢琴老师很严厉,只要一弹错,一不专心,就马上打手背,因此,小杰伦的双手经常布满淤青。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几乎所有日子都是在钢琴边度过的。
高中毕业后,周杰伦没能考上大学,他就到一家餐馆当服务生。很意外的,他在一次比赛中得到了吴宗宪的垂青。吴宗宪聘请他到自己的唱片公司做音乐制作助理。这份工作什么杂事都做,虽然很辛苦,薪水也很少,不过周杰伦做得很努力,也很快乐。有一天,吴宗宪给了周杰伦一个很苛刻的机会:在十天中写出五十首歌曲,并能让吴宗宪从中选出十首来,就给他出唱片。整整十天,周杰伦每天都吃的是方便面,但他真的拿出来了五十首新歌来,而且每一首都写得工工整整、谱得漂漂亮亮的。一夜之间,周杰伦成了华语歌坛最红的小天王。
我觉得,周杰伦的成功不是偶然的,这不仅仅是因为他有音乐天赋,更重要的是他一直都很努力,象蜗牛一样即使背着沉重的“壳”,仍然坚持着,一步步往上爬,最后成就了自己的梦想。
所以,我要把周杰伦当成自己的偶像,因为我知道,我们现在还小,老师的悉心指导,爸爸妈妈的严格要求,都是为了我们将来也能成为有用的人才。我也要像周杰伦在《蜗牛》里唱的那样:“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在最高点乘着叶片往前飞,……总有一天我有属于我的天。”
【篇五: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乃是青青草原上最聪明却又最倒霉的“大坏蛋灰太狼”大王是也。
他聪明能干,每一次捉羊的计谋及工具都是他创造出来的,并且每次都能捉得到羊,虽然喜洋洋他们每次都能抓住机会逃脱,但这也掩饰不住我偶像是发明家的现实。哦,我明白了,机会,抓得住就是机会,抓不住则不是,所以我们做事不拖泥带水的同时要三思而后行。
他时尚低调,他是我心目中的潮人,住着那样奢华的城堡中,一身低调复古的打扮更是让我惊奇不已,特别是他那一顶标志性的破黄帽子,更是应证了他是非主流潮人的象征,还有就是他的脸上,真不知道那是纹身还是真正的疤痕,颇有强人的味道。哦,我明白了,原来低调才是真正的炫耀,从今天起,我要让全世界知道我低调!
他执着顽强,每次被喜洋洋他们收拾或是捉弄一顿后,仍每次都能下决心喊出不变的台词:“我一定会回来的!”看看,这样的毅力这样的精神又有几人能比的上,我感觉他就是打不死的小强,一个不死神话的象征。哦,我明白了,坚持不一定的胜利,但只要自己愿意坚持,就绝对不会轻易失败。
他自信开朗,每次红太狼让他去抓羊的时候,他总是自信满满地说:“哇!没问题,怎么说我也是狼,我现在就给你抓去!”每次都失败每次都从容再战,哦,我明白了,失败虽然虽是成功之母,但自信乐观才是这句话的行动前提这句话的精神动力。
……
Oh,MyGod!可怜的偶像,其实你是伟大的主角,敬业的龙套,只不过你是反面角色而已,你的精神才是真正的“狼道”!如果有一天的你的主角龙套生涯结束后,我一定会给你刻碑立传,流传千古……
【篇六: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是一位漫画家,她笔下的任何都变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
夏达,说起来,你可能不知道,2011年春晚那个在观众席第一排嫣然一笑的女孩,台上嘉宾拿的那幅“动漫兔”就是出自她的画集《茕兔》中的一幅。她的手下,每个人物、动物、生物或者事物都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她的画作,颜色淡雅,人物性格别具一格、笔法娴熟,年纪轻轻就远盛其名。
说道闻名遐迩,就不得不介绍一下了。
她有多出名?她是中国第一个在日本顶级漫画杂志《Ultrajump》上连载过的第一位中国漫画家,先是轰动了日本;几年前。她的长篇巨作《子不语》横空出世、一鸣惊人,并让她的名字贯彻了中国漫画界。成为了漫界一个举足轻重的漫画家。
“夏达”、“April”(她的英文名),这两个名字让多少人感叹人才的力量,她被称作新一代美女画家。确实,她长得很漂亮,直直的黑色长发,配上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仿佛就是从漫画中走出来的一个人物!
最近,她又创作了一部新的漫画,叫《哥斯拉不说话》,她的画风依旧是那么淡雅,讲的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叫小末,被人歧视、排斥、欺负,但他不怨命运,每次都努力做好。夏达将她的情感用画笔一一刻画出来,塑造了一个又一个性格不同的精灵。
我想买这本书,本来可以买下来,妈妈说,快考试了要收心。便不让我买了,为了成绩,我只好忍痛割爱,不耽误学习。
我的偶像——夏达——为中国漫画事业做出贡献的漫画家。
【篇七:我的偶像】
近日我读了《小英雄雨来》这一本书,我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十分的欣赏这本书的主人公雨来,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崇拜,他成了我心目中的偶像。
雨来他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他是我们的同龄人,读着读着他好像是我们活生生的同学。他是多么贪玩啊。在炎炎夏日,他就和自己的猪朋狗友在靠村边的还乡河里游泳,藏猫猫、狗刨、立浮、仰浮……,还不停地变换花样。每一次回来都被晒得黝黑地发亮,可真发让我羡慕得不得了,我闭上眼睛就想起雨来那可爱的样子。但是一回家,妈妈看到了就拿起扫帚去打雨来,可机灵的雨来就像一条小泥鳅,钻进了水里,害得妈妈笑也不是,怒也不是。还从水里探出头来像小鸭子一样抖抖水里,嘴里吹着气,望着妈妈笑呢。
雨来而且机智勇敢,当鬼子盯上李大叔——交通员,雨来急忙按照李大叔的指引,把李大叔藏了起来,再把缸搬回原处,当鬼子来的时候,雨来就让自己当成鬼子们的鱼饵,把鬼子引到后院,可是又被抓了回来,那小英雄雨来为了不暴露李大叔在哪里,挨了扁鼻子军官的打。扁鼻子军记的双手就像鹰的爪子,扭着他的两只耳朵向两边拉,又把肉拧在一起,弄得他白一块,青一块,紫一块,打了个趔趄,肚子还撞到炕沿上,我可没有雨来那么坚强,遇到一点磕磕绊绊就哭哭闹闹的,一点也不坚强。
雨来也真是虎口脱险,机灵,好多处都是死里逃生,在出去的时候,如旋风一般的滚到水里面去,其实雨来早已经从水底游到远处。雨来这个小英雄永远刻在我的心中。
【篇八:我的偶像】
在班里,我有许多好朋友,但是令我最佩服的还得数坐在我前排的女同学——刘懿乐。
她长着一头乌木般黑的短发,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地,很机灵。她还有一张樱桃小口,说出的话总是那么合适。她脸上总挂着甜美的笑容,真像一个可爱的洋娃娃!
在班上,刘懿乐的学习也是数一数二的。无论是语文还是数学,无论是英语还是科学,她总是那样优秀。记得一、二年级时,她每次考试都能得双百;每次家长会上都会被各科老师表扬。所以很多家长都知道我们班有个成绩顶呱呱的刘懿乐。一次我去她家,在她的房间墙上贴着很多金灿灿的奖状,有学习先进章,有三好学生的,有优秀少年的,有绘画比赛的。我由衷地夸奖她,可她却谦虚地说:“这根本没什么。”
刘懿乐的字也写得不错,又大又工整,布局还很好,每次写生字她总能得到100分加两颗星,真让我刮目相看。
刘懿乐在学校的时候特别忙碌,一大早到校就要作为小组长来检查本组同学们的家庭作业,签字,如果有没做完作业或者没有家长签字的还要给同学指出来。她很细心,连我没有改错都发现了,给我的作业本上写了:“请及时改错。”课间的时候刘懿乐都忙得顾不上去喝水上厕所,她是好几科的课代表,要去老师办公室交作业、抱本子,来回穿梭好几趟,楼上楼下地跑。
其实刘懿乐学习好,参加活动多,但是她的爸爸妈妈并没有怎么帮助她,都靠她自己督促自己。她爸爸工作很忙,她妈妈上班很远,下班回到家都晚上七点多钟了。刘懿乐都是自己上托管班吃中午和晚上饭,自己写完作业,都不要靠家长来监督的!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的“偶像”——刘懿乐。
我也要学习她谦虚、细心、坚持的精神。

我的偶像篇(6):我的偶像

他,连招呼也没跟我打过;他,连半句话也没有和我讲过;他,就住在我家对面,隔得很近,但两幢楼又仿佛是两个世界。不知不觉间,他的举动给了我极大的感染。
我曾感到奇怪的是——他家常常是暗暗的,只有那么一两盏灯亮着,傍晚烧饭也是借助落日的余光。而我家却是灯火辉煌,人不在的地方,灯也开着。直到那一回,我收到家里的电费单时,才明白。这时,只见对面的他从厨房走到大厅,先关厨房灯,再开厅灯。这回他教会了我“吝啬”,对资源要节约,要环保。
他看上去仿佛比我大,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应该是独生子吧,我也是。但比起他,我却像个被宠坏了的孩子。每天中午或傍晚,当我走进厨房催妈妈做饭时,看见对面切菜、炒菜的是他;当我吃饱了,到厨房倒水喝时,看见对面忙着洗碗的也是他。日子长了,他那有形的举动,无声地敲击着我的心。渐渐地,我变得肯干、能干,最让我自豪的是,我学会了做饭,在劳动中领悟到劳动的意义。
他房里的一切,至今我也没有看清楚,因为他的窗帘常常拉着。冬天,天气冷得催人欲睡,晚自修回家后,我倒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夜里,从一场噩梦中醒来,我看看闹钟,12点。房子的四周蒙上了极淡极淡的一层光,透过窗帘发散在深幽的夜里,对面的窗帘上有个影子——他的身影。影子低着头,那是苦读的影子。他追求知识的精神,刻苦耐劳的毅力,猛烈地冲击着我的心扉,使我的思想在刹那间有了崭新的领会。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有时,我会看见他坐在阳台上,望着西山上的斜阳沉思。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也许他会回首往事,也许他会憧憬明天,也许他在沉思人生,也许他在追求理想……他的生活时刻触动着我,让我感悟到更多人生的道理。
他时常在我眼前出现、在我脑海出现。他是谁?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无声地教导着我,使我改变。他就是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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