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倡议书
道路交通安全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孩子们:
生命对于我们每一个人只有一次,请珍视和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社会高速发展交通面貌日新月异、交通路网四通八达、交通车辆川流不息的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尤为重要。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尤其需要广大家长、孩子的密切配合,积极协作。为此,我们希望广大家长、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不将机动车交与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未戴头盔不驾驶或乘坐摩托车,不坐超载机动车,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告别交通陋习,争做遵章守法好公民。
二、文明交通、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不抢车道,不闯红灯,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
三、行人自觉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或人行天桥,不贪图方便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不再马路上追逐玩耍,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行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四、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做到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不扶身并行、猛拐、互相追逐;不牵引、攀扶车辆,不双手离把;骑自行车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不骑车带人,不违章载物;不打伞骑车;步行或骑自行车过马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要确保自行车闸、铃、锁、牌齐全有效,要在划有停车区域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
五、驾驶机动车接送子女上下学要服从交警指挥和管理,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不逆向行车、停车,不阻塞校门、马路。
六、驾驶摩托车不搭载未满12周岁儿童,不在摩托车前排搭载儿童。
七、家长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子女树立榜样,教育和引导学生子女遵守交通法规。
平平安安出门,快快乐乐回家。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为了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安定,积极行动起来,珍惜彼此宝贵的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一个讲交通安全、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南靖县靖城中心小学
南靖县公安局靖城派出所
靖城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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