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故事8篇
第一篇发明故事:发明家名人故事:爱迪生的科学发明故事
1877年秋天的一个早晨,爱迪生从美国一个叫梅罗国的地方,来到纽约一家杂志编辑部办公室。他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奇形怪状的小东西。这小东西上面有一根长长的金属杠,一端有一个大点的轮子,另一端有个小把手。爱迪生把摇手摇转,然后把一小张锡纸裹上圆筒,再装上一根小针,对着圆筒唱了一句婴儿催眠歌。动作完毕,机器又重新转动起来,它竟一字不漏地把催眠歌重新唱了出来。形容当时在场的人的第一个感想,仅仅说惊异是不够的了。人们大乐不支,所有编辑部的人都互相大声传告,说爱迪生带来了一架会说话的怪物。在短时间内,市内各家报馆的新闻记者象潮水般地涌来,都争着要看一看这个在世界上最新奇的机器,一时把报馆挤得水泄不通
这一发明一经传出,激起当时社会急速而巨大的狂热达数月之久。铁路特开专车去参观。许多人开始不相信这个发明,疑心他是先在里面藏个什么会说话的东西骗人的。有个教堂的主教用最高速度对着收音盘背诵圣经中的一串专门名词,当这些名词一字不漏地从机器中重复发出来时,他们才相信这东西没有半点虚假。这就是世界上第一架留声机问世时的情景。人们在赞叹之余,都称发明者爱迪生是个“妖魔”。其实,“妖魔”这个雅号远不是从留声机这一件发明才有的,而是伴随他的整个一生的。因为他的发明创造实在太多了。电灯、电话、电影、电报机、发电机、蓄电池、打字机、磁铁矿分离机、压力表等等,都是他的发明。据不完全统计,自从他发明第一台自动数票机的1869年至1910年,他一共领得1328种发明专利权,约计在此时期,每11天他就有一个发明。正因为这样,他被人们称为“妖魔”是理所当然的了。
可是,这个“妖魔”人物的真正魔力究竟出自哪里呢?他自己这样说:“一分灵感,九十九分血汗”。“顽强的毅力、惊人的勤奋,正是他真正的‘魔力’所在。”
汤姆斯?爱迪生,生于1847年美国的渥海渥州。他只念过三个月的小学。学校老师说他"愚呆",亲友们也都这样称呼他。而他的母亲并不相信这一点,亲自做他的教师,引导他去读一些书。不到12岁,他就读完了不少难读的书,他的父亲还引导他攻读过牛顿原理。家庭的教育和影响,使他从小就养成了勤奋的精神和惊人的毅力。
爱迪生很喜欢科学。他很小就在自己家的地窖里,储存了几百个各种试验用的瓶子,建起了一个小实验室。他把平时省吃俭用的钱,全部花在购买化学用品和化学仪器上。但光靠这个钱是不能满足试验需要的、于是,他就到火车上当卖报童。他每天清晨登车,晚上9时后回家,搞完试验常常到深夜才能休息。后来,他发现火车上行李车厢中有一间吸烟室未用,他就把家中地窖里的试验品搬到这上来,坚持做化学试验。在这里,他还学会使用陈设在这儿的一台印字机,并能用电报号码记录当地新闻,办了一份报纸。这份报纸大受欢迎,销路可观,此时他才12岁。有一天,火车摇晃,行李滑下来,把他试验用的一支磷杆摔到地下,车厢立即着火。火被赶到现场的人扑灭了,可是车长却打聋了他的耳朵,造成终身残废。车长还把他的“四轮实验室”和“旅行印刷房”里的东西统统踢到车下。
困难和挫折没有影响爱迪生搞科学实验的决心,他又在家中建起了试验室。遭电打、烧毁衣服,在试验中是常有的事。有一次,他的脸部被硝酸烧得不成模样了。既使这样他也从不灰心。爱迪生最早所作的努力,大大有助于他以后的发明创造。但是,和其他伟大的发明家一样,爱迪生所走过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他当过夜班电报生。在书摊和图书馆消磨很多精力。但由于几次失业,最后不得不到纽约投奔朋友。
爱迪生不辞千辛万苦来到了纽约。这个时候,他口袋里连一个小钱也没有。他饿急了,只好向人讨了点茶水喝,这是他到纽约后的第一顿饭。在这里,他好久才找到朋友,但他的朋友也处在失业之中。饥因交加的爱迪生,容仪拙陋,衣着褴褛,被人看不起。后来,他被允许夜宿在一家电池室里。刚好室内设置一台发布市价的通信机器,在他到来的第三天早上,这部机器出了故障,由于他留心钻研,很快帮助人家修好了这台机器,而被留下来,这才找到了工作。从这以后,他奋发努力,与人合作改革,市价通信机而崭露头角。不久,他开设了一个生产这种通信机的小工厂,逐步走上了科学研究的道路。
第二篇发明故事:发明家名人故事:自行车的发明故事
现在,自行车像潮水一样,遍及世界各地,进入家家户户,但自行车的发明过程却非常曲折。很少有人知道,发明自行车的是德国的一个看林人,名叫德莱斯(1785—1851)。
法国人西夫拉克在一个下雨天,在街头浸步时被经过的四轮马车溅了一身泥,这一溅使他突发奇想:四轮马车这么宽,应当把马车顺着切掉一半,四个车轮变成前后两个车轮……于是,1791年第一架代步的“木马轮”小车诞生了。这辆小车有前后两个木质的车轮,中间连着横梁,上面安了一条板凳,像一个玩具。刚刚出现的新东西肯定不是那么完善。这辆“木马轮“既没有传动链条,又无转向装置,自然需要改进。
德莱斯原是一个看林人,每天都要从一片林子走到另一片林子,多年走路的辛苦,激起了他想发明一种交通工具的欲望。他想:如果人能坐在轮子上,那不就走得更快了吗!就这样,德莱斯开始设计和制造自行车。他用两个木轮、一个鞍座、一个安在前轮上起控制作用的车把,制成了一辆轮车。人坐在车上,用双脚蹬地驱动木轮运动。就这样,世界上第一辆自行车问世了。
1817年,德莱斯第一次骑自行车旅游,一路上受尽人闪的讥笑,……他决心用事实来回答这种讥笑。一次比赛,他骑车4小时通过的距离,马拉车却用了15个小时。尽管如此,仍然没有一家厂商愿意生产、出售这种自行车。
德莱斯还发明了绞肉机、打字机等,都能减轻劳动强度。现在铁路工人在铁轨上利用人力推进的小车,也是德莱斯发明的,所以称它为“德莱斯”。
1839年,苏各兰人马克米廉发明了脚蹬,装在自行车前轮上,使自行车技术大大提高了一步。此后几十年中,涌现出了各种各样的自行车,如风帆自行车、水上踏车、冰上自行车、五轮自行车,自行车逐渐成为大众化的交通工具。以后随着充气轮胎、链条等的出现,自行车的结构越来越完善。
1840年,英格兰的铁匠麦克米伦,在德莱斯发明的“小马崽”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他在后轮的车轴上装上曲柄,再用连杆把曲柄和前面的脚蹬连接起来,并且前后轮都用铁制.前轮大,后轮小。这样一来,人的双脚真正离开了地面,由双脚的交替踩动变为轮子的滚动。1842年,麦克米伦骑上这种车,一天跑了20千米。
到1861年,法国的米肖父子.在前轮上安装了能转动的脚蹬板,车子的鞍座架在前轮上面。他们把这辆车冠以“自行车”的雅名,并1867年在巴黎博览会上层出,让观众大开眼界。
从西夫拉克一直到雷诺,他们制做的自行车与现代自行车差别较大,真正具有现代化形式的自行车是在1874年诞生。英国人罗松在自行车上别出心裁地装上链条和链轮,用后轮的转动来推动车子前进。但仍然不够协调与稳定。
1886年英国的机械工程师斯塔利,从机械学、运动学的角度设计出了新的自行车样式,装上前叉和车闸,前后轮大小相同,以保持平衡,并用钢管制成了菱形车架,还首次使用了橡胶车轮。斯塔利不仅改进了自行车的结构,还改制了许多生产自行车部件用的机床,为自行车的大量生产和推广应用开辟了宽阔的道路,因此他被后人称为“自行车之父”。他所设计的自行车车型与今天自行车的样子已经基本一致了。
人类的智慧真是无所不在。1888年,爱尔兰的兽医邓洛普,从医治牛胃气膨胀中得到启示,将自家花园用来浇水的橡胶管粘成圆形并打足气装在自行车上,这是充气轮胎的开端。充气轮胎是自行车发展史上的一个划时代的创举不但从根本上改变了自行车的骑行性能,而且完善了自行车的使用功能。
从1791年到1888年,摩托车的始祖——自行车的发明和改进,经历了近100年中这些发明者的不懈奋斗。我们不得不为人类的发明创造所感动。
第三篇发明故事:科学家名人故事:尼龙的发明故事
人们对尼龙并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尼龙制品比比皆是,但是知道它历史的人就很少了。尼龙是世界上首先研制出的一种合成纤维。
二十世纪初,企业界搞基础科学研究还被认为是一种不可思议的事情。1926年美国最大的工业公司-杜邦公司的出于对基础科学的兴趣,建议该公司开展有关发现新的科学事实的基础研究。1927年该公司决定每年支付25万美元作为研究费用,并开始聘请化学研究人员,到1928年杜邦公司成立了基础化学研究所,年仅32岁的卡罗瑟斯(WallaceH.Carothers,1896~1937)博士受聘担任该所有机化学部的负责人。
卡罗瑟斯,美国有机化学家。1896年4月27日出生于美国艾奥瓦州顿。1937年4月29日卒于美国费城。1924年获伊利诺伊大学博士学位后,先后在该大学和哈佛大学担任有机化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1928年应聘在美国杜邦公司设于威尔明顿的实验室中进行有机化学研究。他主持了一系列用聚合方法获得高分子量物质的研究。1935年以己二酸与己二胺为原料制得聚合物,由于这两个组分中均含有6个碳原子,当时称为聚合物66。他又将这一聚合物熔融后经注射针压出,在张力下拉伸称为纤维。这种纤维即聚酰胺66纤维,1939年实现工业化后定名为耐纶(Nylon),是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合成纤维品种。
尼龙的合成奠定了合成纤维工业的基础,尼龙的出现使纺织品的面貌焕然一新。用这种纤维织成的尼龙丝袜既透明又比丝袜耐穿,1939年10目24日杜邦公在总部所在地公开销售尼龙丝长袜时引起轰动,被视为珍奇之物争相抢购,人们曾用“象蛛丝一样细,象钢丝一样强,象绢丝一样美”的词句来赞誉这种纤维,到1940年5月尼龙纤维织品的销售遍及美国各地。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直到1945年,尼龙工业被转向制降落伞、飞机轮胎帘子布、军服等军工产品。由于尼龙的特性和广泛的用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非常迅速,尼龙的各种产品从丝袜、衣着到地毯,渔网等,以难以计数的方式出现,是三大合成纤维之一。
第四篇发明故事:发明家名人故事:传真机的发明故事
1842年,英国的贝思提出一个设想,即通过电路传送图像、文字等。贝思也做了各种实验,可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他的实验并没有取得成果,他的设想也成了空中楼阁。
此后的40年里,传真通信技术并没有得到什么重大发展。直到1883年,在大学就读的保尔·尼泼科夫受到一种游戏的启发,才在这方面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尼泼科夫格外喜欢通讯技术。在学好学校课程的前提下,他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阅读有关的电学知识上。他崇拜莫尔斯、贝尔等发明家。在他看来,电报、电话筒直太神奇了。他想:电报能传送人的意图,电话可传送人的声音,可不可以发明一种传送图像的装置呢?
可如何使有关图像的信号发出去,并在远方留下来呢?尼泼科夫苦苦地思索着。
一天,课余时间,尼泼科夫在教室里尝试设计一种传真装置。忽然,他看见左右邻桌的两位同学正在做一种游戏:他们桌上各放着一张大小相同的纸,纸上画满大小相同的小方格;在尼泼科夫右侧的同学在纸上写了一个字,然后按照一定的顺序告诉对方哪一个小格是黑的,哪一个小格是白的;对方按照右侧同学发出的指令,或用笔将小方格涂黑,或让它空着。这样,待对方同学将全部小方格都按指令处理后,纸上使出现了与右侧同学写的相同的字。
尼泼科夫看着看着,不禁喊道:“真是一个好办法!”
“任何图像都是由许许多多的黑点子组成的。如果把要传送的图像分解成许多细小的点子,借助一定的科学方式把这些点子变成电信号,并传送出来,那么接收的地方只要把电信号再转化为点子,并把点子留在纸上,不就实现了图像的传真了吗?”
尼泼科夫决定实施这一方案。
首先,必须将图像分解成许多的点子。尼泼科夫想起儿时玩耍过的风车。受此启发,他研制出了一个扫描装置:在图像前,紧挨着放置一个可转动的螺旋穿孔圆盘,在圆盘前面安装有一个电灯。这样,当光穿过不断运动的孔时,受图像明暗的影响,光有时候亮,有时候暗。
接着,要把变化的光信号变成变化的电信号。这个“任务”由光电管承担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因为光电管能根据光的亮度产生相应的电流。
发送装置就这样大功告成了。接收装置只要像电报机电码的复原一样,采用与发送相反的方式就行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制作,尼泼科夫做成了圆盘式传输装置。他申请到了专利。
当然,受当时电子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这台圆盘式传输装置的传真效果还不理想,但它为后来的研究者指明了研究方向。
此后,美国的格雷、英国的考珀也在传真装置的研制上取得卓越的成绩。
在汲取许多科学家研制经验的基础上,美国无线电公司于1925年研制出了世界上第一部实用的传真机。
这部传真机由发送机和接收机组成。发送机上安装有一个滚筒,滚筒的前方有一个强光源的灯,灯的前面有一个透镜。此外,在发送机上还有光电管等电子部件。接收机上也安装着滚筒,以及放大电信号、还原光信号的装置等。使用时,将发送的图像卷在滚筒上,灯发出的光被透镜聚集成一点,照射在图像上。受图像上画面明暗的影响,反射出强弱不同的光。这种光再射到光电管上,形成强弱不同的电流,然后将电流传送出去。接收机收到电信号后,经过放大、还原、记录等处置,就把远方来的“客人”留下来了。
这部传真机已经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了!
后来,随着电子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摄影管、电子束管等先进电器,再后来激光技术也得到应用。这些新电器、新技术在传真机上的应用,使传真机的传送图像清晰度、传真的速度等技术性能日臻完善。
第五篇发明故事:发明家名人故事:伏特发明电池的故事
伏特出生于意大利科莫一个富有的天主教家庭里。他对科学的爱好似乎是自然而然发生的。十九岁时他写作了一首关于化学发现的六韵步的拉丁文小诗。伏特在青年时期就开始了电学实验,他读了许多书,他的好友加托尼送给他一些仪器,并在家里让出了一间房子来支持他的研究。
伏特十六岁时开始与一些着名的电学家通信,其中有巴黎的诺莱和都灵的贝卡里亚。贝卡里亚是一位很有成就的国际知名的电学家,他劝告伏特少提出理论,多做实验。事实上,伏特年青时期的理论思想远不如他的实验重要。随着岁月的流逝,伏特对静电的了解至少可以和当时最好的电学家媲美。不久他就开始应用他的理论制造各种有独创性的仪器,用现代的话来讲,要点在于他对电量、电量或张力(如他自己所命名的)、电容以及关系式Q=CV都有了明确的了解。
伏特制造的仪器的一个杰出例子是起电盘。一块导电板放在一个由摩擦起电的充电树脂"饼"上端,然后用一个绝缘柄与金属板接触,使它接地,再把它举起来,于是金属板就被充电到高电势,这个方法可以用来使莱顿瓶充电。这种操作可以不断地重复。这一发明是非常精巧的,以后发展成为一系列静电起电机。
伏特强烈地感到,他必须定量地测定电量,于是他设计了一种静电计,这就是各种绝对电计的鼻祖,它能够以可重复的方式测量电势差。他还为他的静电计建立了一种刻度,根据电盘的发明,根据他的描述,我们可以确定他的单位是今天的13,350伏。
1775年由于起电盘的发明,使伏特担任了科莫一些学校的物理教授。他的名声开始扩展到意大利以外,苏黎世物理学会选举他为会员.伏特的兴趣并不只限于电学。他通过观察马焦雷湖附近沼泽地冒出的气泡,发现了沼气。他把对化学和电学的兴趣结合起来,制成了一种称为气体燃化的仪器,可以用电火花点燃一个封闭容器内的气体。他在三十二岁时去瑞士游历,见到了伏尔泰和一些瑞士物理学家。回来后他被任命为帕维亚大学物理学教授,这是伦巴第地区最着名的大学。他担任这个教授职务一直到退休,正是在那里他作出了他的划时代的发现。
伏特于1792年去国外作另一次长途游历,到了德国、荷兰、法国和英国。他访问了一些最着名的同行,例如拉普拉斯和拉瓦锡(1743-1794),有时还和他们共同做实验。他当时还被选为法国科学院的通迅院士,不久又被选为伦敦皇家学会的外国会员。
伏特在四十五岁生日后不久,读到了伽伐尼1791年的文章,这促使他去作出了最大的发明和发现。他开始还有些犹豫,但不久他就开始了工作,用伏特的话说,他实验的内容"超出了当时已知的一切电学知识,因而它们看来是惊人的"。起初他同意伽伐尼用蛙做莱顿瓶的观点,但几个月后,他开始怀疑蛙主要是一种探测器,而电源则在动物之外,他还注意到,如果两种相互接触的不同金属放在舌上,就会引起一种特殊的感觉,有的是酸性的,有时是碱性的。他假定,并且也能令我们惊叹的静电测量证明,两种不同的金属例如铜和锌接触时会得到不同的电势。他测量了这种电势差,得到的结果与我们现在所知的它们之间的接触电势差没有多大差别。至少当连接肌肉和神经的金属电弧是双金属时,只要假定蛙是一种非常灵敏的静电计,伽伐尼实验就到了解释。当然,伽伐尼回答说,甚至当金属电弧是单金属的时,他也能够观察到肌肉的收缩。这是一种严峻的反对意见,伏特对这些指出了金属的不纯和其他原因来为自己辨解。
伏特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使他发明了伏特电堆,这是历史上的神奇发明之一。伏特发现导电体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金属,它们接触时会产生电势差;第二类是液体(在现代语言中称为电解质),它们与浸在里面的金属之间没有很大的电差。而且第二类导体互相接触时也不会产生明显的电势差,第一类导体可依次排列起来,使其中第一种相对于后面的一种是正的,例如锌对铜是正的,在一个金属链中,一种金属和最后一种金属之间的电势差是一样的,仿佛其中不存在任何中间接触,而第一种金属和最后一种金属直接接触似的。
伏特最后得到了一种思想,他把一些第一种导体和第二种导体连接得使每一个接触点上产生的电势差可以相加。他把这种装置称为"电堆",因为它是由浸在酸溶液中的锌板、铜板和布片重复许多层而构成的。他在一封写给皇家学会会长班克斯(1743-1820)的着名信件中介绍了他的发明,用的标题是《论不同导电物质接触产生的电》。电堆能产生连续的电流,它的强度的数量级比从静电起电机能得到的电流大,由此开始了一场真正的科学革命。
伏特最伟大的成就是在他达到相当高龄(五十五岁)时得到的,它立即引起所有物理学家的欢呼。
1801年他去巴黎,在法国科学院表演了他的实验,当时拿破仑也在场,他立即下令授予伏特一枚特制金质奖章和一份养老金,于是伏特成为拿破仑的被保护人,正如二十年前,他曾经是奥地利皇帝约瑟夫二世的被保护人一样。1804年他要求辞去帕维亚大学教授而退休时,拿破仑拒绝了他的要求,赐予他更多的名誉和金钱,并授予他伯爵称号。他对政治毫不关心,只专心于他的研究。
伏特在完成了电堆工作后,实际上就从舞台上消失了。对他的发现的利用完全落在其他人身上。他可能是年纪太大了,无法再与年青的新生力量竞争,也可能在心理上受到了他以前的巨大成就的阻碍。他没有脱离过学校,他的工作可能太个人化了,他的着作与教学中缺乏正规的数学,可能限制了他表达自己思想的能力。伏特最后八年是在他的坎纳戈别墅和科莫附近度过的,他完全过一种隐居的生活。1827年伏特去世,终年八十二岁。
第六篇发明故事:发明家名人故事:贝尔德发明电视的故事
贝尔德,英国人,发明家,电视(即摄像机和电视信号接收机电视机)的发明者。他和费罗·法恩斯沃斯还有维拉蒂米尔·斯福罗金各自独立发明了电视。
1925年的一天,伦敦一家最大的百货店顾客盈门。一批又一批的顾客涌向店内两间相连的小室。据说有人发明了一种机器,能把接收到的图像再现出来。
观众们乘兴而来,但扫兴而归。因为他们看到的仅仅是模糊不清的影子和闪烁不定的轮廓。
“这不是吹牛吗?这叫什么图像。”
“追求广告效应,不讲真话,应该告这个所谓的发明者”。“不是他的错,是百货商店老板的馊主意”。人们议论纷纷,有一些热心者则不断地向发明者追问:“你怎么不把图像弄清楚些呢?”“你能不能传一只动物什么的给我们看看?”
“对不起、对不起。目前的技术还没有办法。”贝尔德在一边无奈而又尴尬地回答着人们的追问。
贝尔德是个不到20岁的英国青年,当时无线电技术已经广泛运用于通讯、广播了。世界上许多发明家,其中有最伟大的科学家和工程技术大师,都想发明能传播现场实况的电视机。但都没有成功。贝尔德却立志要发明电视机。
贝尔德在英格兰西南部的黑斯廷斯,建造了一个简陋的实验窒。但他没有实验经费,只好用一只盥洗盆做框架,把它和一只破茶叶箱相连,箱上安装了一只从废物堆里捡来的电动机,它可转动用马粪纸做成的四周戳有小洞洞的“扫描圆盆”,还有装在旧饼干箱里的投影灯。几块透镜及从报废的军用电视机上拆下来的部件等等。这一切凌乱的东西被贝尔德用胶水、细绳及电线串连在一起,成了他发明机的实验装置。贝尔德知道电视机的原理:应该把要发送的场景分成许多小点儿,暗的或明的,再以电信号的形式发送出去,最后在接收的一端让它重现出来。
贝尔德在他简陋的实验室里年复一年地实验,他实验装置被装了又拆,拆了又装。经过十八年的努力,1924年春天,贝尔德成功地发射了一朵十字花。但发射的距离只有3米,图像也忽有忽无,只是一个轮廓。
为了找明图像不清晰的原因,贝尔德又开始了新一番试验。他想原因也许是电压不足?于是他把好几百个干电池连接起来。他接通了电路,可是不小心左手触到了一根裸露的连接线,高达2000伏的电压立即把他击倒在地,他昏迷了过去。第二天的伦敦《每日快报》马上用大字标题报道了贝尔德触电的消息。贝尔德一时间成了英国的新闻人物。
贝尔德灵机一动,就利用报纸来为他筹集资金。他设法为记者们做了一次实物表演。一家小报做了通讯。伦敦的一家无线电老板闻讯赶来。表示愿意提供经费。但要收取发明的收益的一半份额。
贝尔德同意了这样苛刻的要求。他的实验装置从黑斯廷斯运到了伦敦。
但经费很快又用尽了。他的试验似无重大突破。
一家百货店的老板又来同他订了合同。每周付他25英镑。免费提供一切材料。但贝尔德必须在他商店门前操作表演。
现场表演又是失败。贝尔德生活日见艰难。没钱吃饭,没钱付房租。他只好忍痛把设备的零件卖掉,以此维持生活。他家乡的两个堂兄弟得知贝尔德陷入绝境后,给他寄来了500英镑。贝尔德得救了,他立即又投入试验。
成功的日子终于来到了。终日陪伴他的木偶头像“比尔”的脸部特征被清晰地显现在接收机上了。这一天是1925年10月2清晨。
“成功了、成功了”贝尔德兴奋地喊叫着冲下楼。一把抓住一个店堂里的小伙子,拽他上楼,把他按在“比尔”的位置上。小伙子吓得直打哆嗦,但几秒钟后,他也吃惊地喊叫起来:“真是奇迹,真是奇迹。”因为贝尔德的“魔镜”里映出了他的脸。
贝尔德终于震惊英国,资助他的人纷纷涌来。贝尔德更新了设备。开始更大规模的试验。
1928年,贝尔德把伦敦传播室的人像传送到纽约的一部接收机上。
不久,又出现了新的奇迹。贝尔德把伦敦一位姑娘的图像传送给她正在远洋航行的未婚夫。
贝尔德的名字在全世界传开了。他申请在英国开创电视广播事业,但没有得到批准。但要求电视广播的人越来越多。这个问题提交给议会,经过激烈的长时间的辩论。议会决定了开展电视广播。
1936年秋,英国广播公司正式从伦敦播送电视节目。此时的贝尔德又开始埋头研究彩色电视。
1941年12月,贝尔德传送的首批完美的彩色图像获得成功。可惜的是贝尔德的实验室被希特勒的飞弹击毁了。但贝尔德重新开始研究。1946年6月的一天,英国广播公司开始播送彩色电视节目,但劳累过度的贝尔德却在这一天病倒了,没有收看他的研究结果。6天后,他离开了人世,终年58岁。
在英国南肯辛顿科学博物馆里,游人能看到贝尔德发明的第一架电视机,还有陪伴他多年的木偶比尔。比尔咧嘴笑着,仿佛在向游人诉说贝尔德的艰苦发明的故事,也好象在为贝尔德成功而欢欣……
第七篇发明故事:发明家名人故事:莫尔斯发明电报的故事
1832年10月1日,一艘名叫“萨丽号”的邮船,满载旅客,从法国北部的勒阿弗尔港驶向纽约。
“萨丽号”邮船缓缓驶出英吉利海峡,进入浩瀚的大西洋。途中,船受到风暴的袭击,在波峰浪谷中颠簸。许多人晕船,乘坐这艘船的美国着名画家莫尔斯也觉得浑身不舒服。
“遇到风暴,有什么办法使船不受到影响?”莫尔斯与船长聊了起来。
“毫无办法!”船长说,“这只能听天由命了。我给你讲一件事。那是1498年,发现美洲新大陆的哥伦布组织了一支有6条船、300人的大船队直奔赤道,准备去寻找黄金遍地的乐土。可是,途中由于天气太热,船上的食物全部霉烂了。这对于远航的船员来说,是十分可怕的。哥伦布对这束手无策,只好抱着侥幸的心理,写了一封求援信,塞进密封的椰壳里,然后将它投人大海。他指望海水能把这封信送到西班牙。但是,当哥伦布历经千难万险,返回西班牙时,才知道国内并没有收到那封求援信。连大智大勇的哥伦布对大自然的肆虐都无可奈何,我又能怎么样呢?”
“的确,在这无边无际的大海之中,一艘船、一个人实在太渺小了。”莫尔斯望着茫茫的大海,心中发出这样的感慨。
就在这次旅途中,莫尔斯结识了杰克逊。杰克逊是波士顿城的一位医生,也是一位电学博士。此次他是在巴黎出席了电学研讨会之后回国的。闲聊中,杰克逊把话题转到电磁感应现象上。
“什么叫电磁感应?”莫尔斯好奇地问。
于是,健谈的杰克逊用通俗的语言介绍了电磁感应现象。说着,杰克逊从旅行袋中取出一块马蹄形的铁块以及电池等。他解释道:“这就叫电磁铁。在没有电的情况下,它没有磁性;通电后,它就有了磁性。”
“这真是太神奇了!”莫尔斯仿佛看见了一个奇妙无比的新天地。于是,他向杰克逊请教了许多电的基础知识,比如电的传递速度等等。
莫尔斯完全被电迷住了,连续几个晚上都失眠了。他想:“电的传递速度那么快,能够在一瞬间传到千里之外,加上电磁铁在有电和没电时能作出不同的反应。利用它的这种特性不就可以传递信息了吗?”他想起了船长给他讲过的哥伦布“大海传信”的事。信息传递是多么重要啊!41岁的莫尔斯——一位颇有成就的绘画教授决定放弃他的绘画事业,发明一种用电传信的方法——电报。
从此,莫尔斯走上了科学发明的崎岖道路。没有电学知识,他便如饥似渴地学习。遇到一些自己不懂的问题,他便向大电学家亨利等请教。他的画室也成了电学试验室。画架、画笔、石膏像等都被堆在角落,电池、电线以及各种工具成了房间的“主角”。
很快,莫尔斯就掌握了电磁基本知识。他难备正式向“电报”发起冲击!
莫尔斯从有关资料中得知,在他之前,早就有人设想用电传递信息。早在1753年,当时人类对电的认识还是处在静电感应时代,一位叫摩立孙的电学家,就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架设26根导线,每根导线代表一个字母。这样,当导线通电时,在导线的另一端,相应的纸条就被吸引,并记下这个字母。当时由于电源问题没有解决,因此摩立孙的实验未能进一步深入。
3年过去了,莫尔斯不知画过多少张设计草图,做过多少次实验,可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他的积蓄也全部用完了,生活十分贫困。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我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了!我的长袜一双双都破烂不堪,帽子也陈旧过时了。”
为了维持生活,莫尔斯于1836年不得不重操旧业,担任纽约大学艺术及设计教授。课余时间,他仍然继续从事电报发明工作。
莫尔斯也开始反思自己失败的原因,以便确定下一阶段的研制方向。他想到,在他之前的科学家,往往是为了表达26个字母而设计了极为复杂的设备,而复杂的设备制作起来谈何容易。他意识到,必须把26个字母的信息传递方法加以简化,这样电报机的结构才会简单一些。于是,他在科学笔记中写道:
电流是神速的,如果它能够不停顿地走10英里,我就让它走遍全世界。电流只要截止片刻,就会出现火花;没有火花是另一种符号;没有火花的时间长些又是一种符号。这里有3种符号可以组合起来,代表数字和字母。它们可以构成全部字母,文字就能够通过导线传送了。其结果,在远处能记录消息的崭新工具就能实现了!
“用什么符号代替26个英文字母呢?”莫尔斯苦苦思索。他画了许多符号:点、横线、曲线、正方形、三角形。最后,他决定用点、横线和空白共同承担起发报机的信息传递任务。他为每一个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设计出代表符号,这些代表符号由不同的点、横线和空白组成。这是电信史上最早的编码。后人称它为“莫尔斯电码”。
有了电码,莫尔斯马上着手研制电报机。他在极度贫困的状态下,进行研制工作。终于在1837年9月4日,莫尔斯制造出了一台电报机。它的发报装置很简单,是由电键和一组电池组成。按下电键,便有电流通过。按的时间短促表示点信号,按的时间长些表示横线信号。它的收报机装置较复杂,是由一只电磁铁及有关附件组成的。当有电流通过时,电磁铁便产生磁性,这样由电磁铁控制的笔也就在纸上记录下点或横线。这台发报机的有效工作距离为500米。
之后,莫尔斯又对这台发报机进行了改进。
该在实践中检验发报机的性能了。莫尔斯计划在华盛顿与巴尔的摩两个城市之间,架设一条长约64公里的线路。为此,他请求美国国会资助3万美元,作为实验经费。国会经过长时间的激烈辩论,终于在1843年3月,通过了资助莫尔斯实验的议案。
1844年5月24日,在华盛顿国会大厦联邦最高法院会议厅里,进行电报发收试验。年过半百的莫尔斯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兴奋地向巴尔的摩发出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份电报。他的助手很快收到那份只有一句话的电报:“上帝创造了何等的奇迹!”
对莫尔斯来说,这是一个阳光最灿烂的日子!晚上他给兄弟写了一封信。信中他在解释为什么用《圣经》里的一句话作为第—份电报的内容时,写道:“当一项发明竞创造了如此的奇迹,而它又曾经如此备受怀疑,可是最终从幻境中走出,成为活生生的现实时,没有比这句虔诚的感叹语更为恰当的了。”
电报的发明,揭开了电信史上新的一页。
第八篇发明故事:发明家名人故事:富兰克林发明避雷针的故事
1752年7月的一天,在北美洲的费城,一位名叫富兰克林的科学家,做了一个轰动世界的实验:
这天下午,天色阴暗,乌云滚滚。天空中不时闪烁着青白色的电光,传来一阵阵沉闷的雷声,眼看一场可怕的大雷雨就要来临了。
“这是最合适的天气!”富兰克林和他的儿子威廉带着风筝和莱顿瓶(一种可充放电的容器),奔向郊外田野里的一间草棚。
这可不是一只普通的风筝:它是用丝绸做成的,在它的顶端绑了一根尖细的金属丝,作为吸引闪电的“接收器”;金属丝连着放风筝用的细绳,这样细绳被雨水打湿后,也就成了导线;细绳的另一端系上绸带,作为绝缘体(要干燥),避免实验者触电;在绸带和绳子之间,挂有一把钥匙,作为电极。
富兰克林和他的儿子连忙乘着风势,将风筝放上了天。风筝,像一只矫健的鸟儿,渐渐地飞到云海中。
父子俩躲在草棚的屋檐下,手中紧握着没有被雨水淋湿的绸带,目不转睛地观察着风筝的动静。
突然,天空中掠过一道耀眼的闪电。富兰克林发现,风筝引绳上的纤维丝一下子竖立起来。这说明,雷电已经通过风筝和引绳传导下来了。富兰克林高兴极了,他禁不住伸出左手,触碰一下引绳上的钥匙。“哧”的一声,一个小小的蓝火花跳了出来。
“这果然是电!”富兰克林兴奋地叫了起来。
“把莱顿瓶拿过来。”富兰克林对威廉喊道。他连忙把引绳上的钥匙和莱顿瓶连接起来。莱顿瓶上电火花闪烁。这说明莱顿瓶充了。
事后,富兰克林用莱顿瓶收集的雷电,做了一系列的实验,进一步证实了雷电与普通电完全相同。
富兰克林的这一风筝实验,彻底地击碎了闪电是“上帝之火”、“煤气爆炸”等流行的说法,使人们真正认识到雷电的本质。因此,人们说:“富兰克林把上帝与闪电分了家。”
富兰克林的风筝实验绝不是一时冲动所做的。早在数年前,他就致力于电的研究,并在当时人们不知“电为何物”的时代,指出了电的性质。
在一次研究的意外事件中,他得到启迪。有一次,他把几只莱顿瓶连在一起,以加大电容量。不料,实验的时候,守在一旁的妻子丽德不小心碰了一下莱顿瓶,只听得“轰”的一声,一团电火花闪过,丽德被击中倒地,面色惨白。她因此休息了一个星期身体才得到康复。
“莱顿瓶发出的轰鸣声,放出的电火花,不是和雷电一样吗?”富兰克林大胆地提出这个设想。经过反复思考,他推测雷电就是普通的电,并找出它们两者问的12条相同之处:都发亮光;光的颜色相同;闪电和电火花的路线都是曲折的;运动都极其迅速;都能被金属传导;都能发出爆炸声或噪声;都能在水或冰块中存在;通过物体时都能使之破裂;都能杀死动物;都能熔化金属;都能使易燃物燃烧;都放出硫磺气味。
1747年,富兰克林把他的这些想法,写成论文《论雷电与电气的一致性》。他将论文寄给他的朋友、英国皇家学会会员科林逊。可当科林逊将论文送交皇家学会讨论时,得到的是一阵嘲笑。许多权威科学家认为富兰克林的观点荒唐无比,“把科学当作儿童的幻想”。
对于权威人士的嘲笑、奚落,富兰克林不予理睬,终于在做好各种准备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做了风筝实验。
富兰克林从风筝实验中,不但了解了雷电的性质,而且证实:雷电是可以从天空“走”下来的。“高大建筑物常常遭到雷击,能不能给雷电搭一个梯子,让它乖乖地‘走’下来呢?”富兰克林想。
正当富兰克林思考这一问题的时候,不幸从俄国彼得堡传来消息:1753年7月26日,科学家利赫曼为了验证富兰克林的实验,在操作时,不幸被一道电火花击中身亡。这更坚定了富兰克林研制避免雷击装置的决心。
他先在自己家做实验:在屋顶高耸的烟囱上,安装一根3米长的尖顶细铁棒;在细铁棒的下端绑上金属线;沿着楼梯,把金属线引到底楼的一个水泵上(水泵与大地有接触);将经过房间的那段金属线分成两段,且将两股线相隔一段距离,各挂一个小铃。这样,如果雷电从细铁棒进入,经过金属线进入大地,那么,两股线受力,小铃就会晃荡,发出响声。
一天,电闪雷鸣,暴风雨就要来了。在雷声、雨声的“伴奏”下,守候在房间小铃旁的富兰克林,听到了小铃发出的清脆、悦耳的声音。他高兴地笑了。
富兰克林把那根细铁棒称为“避雷针”。
避雷针的问世,引起了教会的反对。他们认为:“装在屋顶的尖杆指向天空是对上帝的不敬。”“干涉上帝的事,对上帝指手划脚,是要受上帝惩罚的。”
然而,有一次在一场雷雨之后,神圣的教堂着火了,而装有避雷针的房屋却平安无事。于是,避雷针的作用被人们认识,避雷针也很快地传开了。至1784年,全欧洲的高楼顶上都用上了避雷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