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工程建设_农村信用工程中期推动会议上的发言

时间:2013-03-07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农村信用工程中期推动会议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在这里组织召开全县农村信用工程中期推动会,我们感到非常高兴,这既反映了县政府对全县农村信用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我们前一阶段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下面,我代表县联社就农村信用工程工作做如下发言。
  一、当前全面推广农村信用工程的重要意义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开展创建信用村(镇)活动是贯彻和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最好体现。通过调整贷款投向,加大农户贷款投入,促进农村先进生产力的发展;通过创建信用村(镇)、改善信用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改进贷款方式、简化贷款手续,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而,全面推广信用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农民及时、方便、有效地获得贷款
  通过扩大生产经营,不断增加收入,为扩大农民消费,开辟农村市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有利于增强全县基层党政干部、信用社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各乡、镇党政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通过参与调查农户生产经营和收入状况,了解贷款能力和资信,推荐信用户,帮助广大农民扩大生产经营,增加收入,必然增强支部和村委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也能增强信用社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三)有利于规范农村金融秩序,促进农村信用文化建设
  全面推广信用工程,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于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促进依法打击、取缔农村高利借贷活动,维护农民根本利益有明显成效。建设信用村(镇),是农村信用文化建设的具体形式。通过建设信用村(镇),使广大农民和乡村干部不断增强“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意识,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将产生重大跋涉。
  二、前期信用工程的进展情况
  XX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当年,我们在全县启动了“百户信用工程”,同时展开了创建“信用村”的试点工作。XX年,“信用户”评定工作全面铺开,在人总行及市联社有关政策的指导下,我们还确立了xx镇作为全市“信用工程”建设的第一个试点乡镇。XX年上半年,随着“信用工程”的不断深入,“信用村”的评定工作也在全面展开,首批“信用村”评定工作已经结束,个村被授予“信用村”称号。
  截止月日,全县信用社已评定信用户户,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本,累计向户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万元,占当年全部农户贷款总投量的%。评定信用村个,遍及全县个乡镇,占比达%。
  在前一阶段创建农村信用工程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县联社成立了信用工程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宁河县农村信用社创建信用工程实施方案》。二是,大张旗鼓,搞好宣传。充分利用传单、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媒体,在全县各个村镇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三是,公开公正,搞好评定。在坚持自主经营、自主决策、自主审批的基础上,全县农村信用社紧紧依靠地方党政,特别注重发挥村“两委”和代办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以社为单位组成评定小组,吸收当地有一定威望、秉公办事的村干部、社员代表和代办员参与咨信评定。四是,坚持了两手抓,一手抓信用户(村)的评定及信用贷款的发放工作,另一手抓陈欠贷款的清收,通过陈欠贷款清理,为信用户(村)的评定创造了条件。
  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实践充分证明,开展信用工程建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确实缓解了我县农村地区的“贷款难”和“难贷款”的问题,对促进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实现了农民、政府、信用社三方满意的共赢局面,同时也体现了全面推广信用工程的意义所在。
  三、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标准
  依据《宁河县农村信用社创建“信用工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信用户的评定标准:
  信用户的评定是以村为单位进行组织的,在评定信用户之前,信用社首先考察村委会对信用工程是否持正确态度,是否支持和配合信用社的工作,思想和认识是否统一,干部和群众的要求是否迫切,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才能组织信用户的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1、在信用社营业域内具有常住农业户口和固定住所;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周岁,独立门户。
  3、信誉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拖欠贷款本息记录,未与信用社发生过任何经济纠纷;
  4、有一定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经验,有可靠、合法的经济收入,具有超前的市场竞争意识;
  5、所经营的项目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或有关协议、合同、农业订单等;
  6、所从事或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当地农业结构调整政策;
  7、热心支持和帮助信用社工作,信用社入股的社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8、在当地信用社或本村信用站开立存款账户;
  9、农户必须自觉遵守乡规民约、遵纪守法,历史上无违法行为,无违反社会治安劣迹,无任何有损社会公德的嗜好。
  (二)信用村的评定标准:
  1、本村借款农户总数的80%以上不拖欠贷款;本村80%以上农户在信用社或信用站有存款;
  2、所发放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收回率必须达到90%以上;
  3、村办企业、村委会及村农工商联合体、个体私营企业、联办企业等不良贷款占比在30%以下,无逃、废信用社贷款债务行为,并已落实不良贷款债务,有可行的盘活、归还计划,有实际的清偿能力;
  4、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稳定、团结奋进、开拓进取,能带领全体村民勤劳致富;对开展评定信用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高度重视,思想统一;能安排专人负责信用户评定小组的具体工作,保证信用户的贷款放的也、收的回;协助信用社对本村的赖帐户、拖欠户进行清收;积极支持和帮助信用社组织存款;与信用社无债务纠纷。
  5、在信用户评定过程中,两委班子坚持原则,一身正气,不怕得罪人,有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把矛盾和问题转移给信用社。
  (三)信用社乡(镇)的评定标准:
  1、信用村占本乡镇总村数的50%以上;
  2、本乡镇不良贷款占信用社贷款总额的20%以下;
  3、乡镇党政部门能积极支持信用社工作,帮助信用社组织存款,清收旧贷;
  4、本乡镇企业及相关的经济组织与信用社无债务纠纷,并协助信用社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清收和盘活计划。
  四、下一阶段的工作打算和建议
  为切实推动农村信用工程的建设工作,市联社明确了各区县联社“信用工程”建设的总体发展目标,为我联社确定的目标是:到XX年末,全辖信用户达到21300户,建立信用村85个,信用乡镇2个,在支持上要加大投入力度,年农业贷款增量要达到放款总量的80%。目前这一目标,已提前半年时间实现,下半年我们的重点工作主要抓好以下两方面:
  (一)加强对信用户、信用村(镇)评定的后期管理。信用工程是一项共筑诚信、共谋发展的激励机制,是地方党政、农民群体与农村信用社合力种植的文明之花,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必须周而复始的精心培育、常抓不懈。通过信用工程的建立,我们要落实好“六个结合”:一是要落实好与组织存款工作相结合;二是要落实好与“双清”工作相结合;三是要落实好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四是要落实好与入股扩充信用社资本金相结合;五是要落实好与加强贷款管理和防范贷款风险相结合;六是要落实好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相结合。通过加强信用工程的后期管理,使我县信用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三方联动,密切配合,继续把信用工程推向一个新的高潮。尽管全年目标已半年实现,但我们还将不断扩大战果,力争在下半年使信用户占比达到全县农户总数的%以上,信用村占比不低于全县总村数的%,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在年末达到全部农业贷款投放的%以上。要完成这一目标,离不开县、乡两级政府对信用社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更离不开村级领导班子的密切

合作。
  因而,要实现上述目标,主要取决于能不能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提高质量,继续加快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进度。农村信用工程涉及农户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社会工程,为此,我们希望各级政府要把信用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村评审这一关键环节,高质量地做好进一步的组织推动工作。
  2、大力组织好支农资金来源。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类金融机构抢拉存款,农村信用社存款分流严得,可用资金逐年减少;加之,近两年我们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刺激了农村的投资和消费需求,资金供求失衡,因此长期以来我县农村信用社都是在存贷超比例的情况下满负荷运转。筹集到足够的支农资金,使诚实守信的农户都能及时得到贷款支持,是农村信用工程不失信于民的根本保证。因此,各社都要把组织存款作为第一要务来抓,要认真组织落实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社在吸揽存款方面的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在组织资金方面的政策优势;要切实抓好基层网点和信用代办站建设,充分发挥在组织资金方面的地缘优势;要积极开办各种代收代付、代保管、代理保险、代理发行和买卖债券等中间业务,充分发挥在组织资金方面的空间优势;针对农村存款工作的季节性特点,要因地制宜地延长营业时间,开展好汽车银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收款等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在组织资金方面的人缘优势;要在评定信用户、发放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切实好好增资扩股工作,尽可能多地吸收社区内的农民入股成为信用社社员,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充分发挥组织资金方面的品牌互动优势。
  3、把握“立足社区、面向农户”的市场定位,通过信用工程确立农村信用社新的经营理念。今年年初,市联社决定凡是地处农业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其新增贷款应全部用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对工商企业贷款实行“存量高速、收回再贷”,即保持年初余额,只能减少不能增,多收回可以多贷,少收回必须少贷,其收回再贷的企业必须是科技含量高、产品有销路、信誉良好的特、一级企业,或者是为种植业、养殖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服务的原材料、产品深加工以及为农业项目配套的企业、公司,并将据此严格进行考核检查。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各乡镇经济发展还不太均衡,为此,各社在进一步加大支农工作力度的同时,还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服务上,应扩大服务范围和领域,对农户实行“零距离”服务,主动为他们提供各种生产经营和市场信息,结合当地的自然生态资源,共同研究致富门路,培育市场,引导投资与消费,并通过信贷资金的有效扶持,切实推动我县的农业发展。
  为了稳步推进“信用工程”建设,联社将建立监督机制,坚持信用社包镇(乡)、信贷员包片、代办员包村的三级管理体制,制定并严格落实责任考核制度,信贷人员要切实承担起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发放、管理、收回责任,确保农户贷款既要有足够的量,又要有较高的质;要特别加强贷后的跟踪检查,确保贷款正常运行,防止出现风险,要进一步完善信用户经济档案的内容,及时记录信贷资金的投向、运行状况及效果;对出借、转让贷款证的信用户,要立即收回其贷款证,取消其信用户称号及贷款资格,并公布于众;对信用村、信用乡(镇)要坚持每年审验一次,不合格的要按管理权限取消其信用村和信用乡(镇)称号。
  我们坚信,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县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一定能取得丰硕成果,它必将有力促进我县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对改善全县信用环境、健全信用体系也会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XX年,我们将在县政府及市联社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各乡(镇)、村一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农村信用工程的建设,为我县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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