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机关|行政监察在腐败体系中的作用交流材料
行政监察机关是国家行政机构内部专门行使监督职权的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有利于督促政府部门及其公务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有利于关口前移、防治腐败。因此,行政监察机关要立足行政监察职能,在推动科学发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发挥作用,为有效防治腐败做出新贡献。
一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既是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又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行政监察机关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保证中央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要时刻关注发展的宏观走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开展行政监察工作,把科学发展观作为评判是非得失的重要标准。要把发展的难点作为行政监察工作的重点,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价值取向和战略取向的重大调整,不断拓展行政监察的范围。要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防止那些偏离科学发展轨道、妨碍科学发展的行为。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民利的行为,通过开展积极的行政监察工作,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把广大干部群众的发展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
二要加强纠风工作,促进公平正义。不正之风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破坏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行政监察工作要把以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尊重民权为重点的纠风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好,通过纠风来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发展。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教育事业、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方面工作开展纠风工作,确保党的民生政策得到落实,确保改革举措顺利推进,让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开展专项治理,围绕就业、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利益问题,选准突破口,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畅通诉求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群众信访举报制度,不断拓宽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增强群众对纠风工作的信心。要加大政风行风热线的督查督办力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把行风热线办成了解民声、解决民难、凝聚民心的桥梁和纽带,成为融洽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最有效管道和平台。
三要加强执法监察,推进依法行政。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担负着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之责。要严格按照行政监察法行使职权,严格执行有关法定程序和权限,把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贯穿于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的全过程,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大力开展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在全面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主体、文件依据的基础上,对关系国计民生或者提供服务、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部门和行业开展重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滥用权力的行为,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尽快建立和完善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不合时宜的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
四要加强效能监察,打造高效政府。效能监察是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能力、运转状态、效率、效果、效益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活动。当前,开展行政效能监察首先要解决决策的效能问题,把决策监督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对行政决策的方式、内容、过程、效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保证尽可能快地做出决策、最大限度地防止错误决策。其次要解决执行和服务中的效能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建立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动行政效率的提高,使各级政府真正成为为百姓办事、为百姓解忧的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