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工商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11-02-18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根据市工商局《全市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增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队伍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断发展,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1、为切实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万雷局长任组长,涂琦勇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张国良、毛黎安、简新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内,章燕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的日常工作。

2、为加强干部培训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我们坚持“立足本局,适当外聘”的原则,建立一支能胜任干部教育工作,适应本局实际的师资队伍,确定和外聘以下同志为本局干部教育培训教员:杨建强(公平交易局、黄健平(法规股)、李文青(个体股)、严小武(市管股)、支卫辉(消保局)、王卫明(企业注册局)、王璞琳(外聘、市局法规科)、付强(外聘、县司法局律师)。

3、为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文化素质,我局决定利用三年的时间,实施干部队伍学历升级计划,要求具有高中学历的人员在第一年内参加专科或本科函授考试学习,具有专科学历的干部(45岁以下)要求在二年内完成专升本的学习任务,对已经取得本科学历的人员,鼓励要求参加本系统有关研究生的学习进修,县局将制订出具体的奖励规则,鼓励继续升级深造学习。

4、为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计算机水平,使干部队伍更好的适应现代化办公的需要,我局将严格按照本局的《信息化建设纲要》的规定步骤,要求全体执法人员(45岁以下)在两年内全部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基本实现网络无纸化办公,更好地提升我局现代化办公的水平和质量。

5、为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将在今年内举办四期法律法规培训班,由本局的教员及外聘的老师有针对性的进行授课,以案释法,实行岗位练兵,要求全局执法人员全年至少轮训四次。

6、为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政策业务理论水平,我局将建立局党组中心小组学习制度、局机关每星期一下午学习制度、各分局每星期半天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学习各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全国人大国务院颁布的新的法律法规,并定期举行理论考试,检查考核学习效果。

7、为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的学习效果,我局将创新学习形式,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与娱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知识竞赛、歌咏会、打擂台岗位练兵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充分考虑调动全体人员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培养终身学习的理念。

二、制定制度,保证时间

1、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为县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日,分局领导班子也要确定相应的学习日,且每周的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

2、局机关学习制度。每周一下午为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日。各分局也要确定各自的学习日,且集中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半天。

3、建立个人长效学习机制。原则规定全系统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自学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

三、采取措施,落实内容

1、县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制订全年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

2、学习培训机构要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总结并汇报学习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

3、学习培训坚持以点带面、分类进行的原则,坚持学以致用,有的放矢进行。

4、法律法规培训的主要内容:①邓小平法制理论和xx、xx同志关于依法治国有关论述等;②法律基础理论和法律知识;③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④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⑤新近出台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⑥与工商行政管理相关的政策及规定等。

四、加强考核,务求实效

1、学习培训实行考勤制度。对不能按时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

2、执法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新进执法人员必须进行岗位法律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对内部轮岗的执法人员,由县局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到新的岗位工作。

3、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颁布后,培训机构应当及时组织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全员培训应在三个月内完成。

4、学习形式要灵活多样,提高学习效果。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领导辅导与专家授课相结合,系统学习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组织培训与学习交流相结合,把学习效果真正落到实处。

5、每年不定期举办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对成绩优异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和荣誉奖励。

6、每年举办一次年终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经补考成绩仍不及格者,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并作待岗处理,待岗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直至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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