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_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基层基础和经常性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清理清查基础统计数据和更换[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通知》的文件精神和绥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清理清查基础统计数据和更换《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工作,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央《决定》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和经常性工作能力为宗旨,以更换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为载体,以全面清查清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为重点,最终为实现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微机化管理和服务、乡级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在我市的全面推行创造条件。
二、目标要求
清理清查统计数据和更换《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工作要达到以下要求:
1、统计数据准确,最终做到“三点成一线”。在清查清理时,要统一使用现行的统计口径,对全部人口的情况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对旧《计划生育家庭档案》已登记的项目进行核实,对旧《计划生育家庭档案》的错误信息进行纠正,对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的新增加项目进行认真调查,最终做到本人实际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即将建立的乡级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数据库数据“三点成一线”。
2、《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填写规范。我们按照省发《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样式制作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统一印发。各乡(镇、区办事处)要严格按照省发《填写说明》,用蓝黑墨水规范填写,切忌勾抹涂画,对于身份证号码等不能自行填写的项目,需去相关部门沟通,按照规范码填写。
3、《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项目填写齐全。按照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项目要求,农村进村入户,逐项核对,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城镇要进去门,见到人,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对暂不能填写姓名的新生儿,除姓名暂时空填外,其他应填写项目必须填写。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要求和自主创新相结合。各乡(镇、区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站既要按照统一要求标准去做,又要立足自身实际,高质量、高标准做好这项工作。
2、坚持示范引带和全面推开相结合。各乡(镇、区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站要充分发挥先进村的示范带头作用,把这项工作迅速全面推开,严肃认真、迅速高效的完成好工作任务。
3、坚持清理清查基础统计数据和更换《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相结合。各乡(镇、区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站要在扎扎实实、实事求是的清理清查基础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按照要求更换《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做到清理清查基础统计数据和更换《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两不误,两促进。
四、具体安排
根据省、市业务部门的时间安排,全市清理清查基础统计数据和更换《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下发实施方案(2010年1月16到22日)。市人口计生局召开动员会,明确该项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有关文件、资料。下发清理清查基础统计数据和更换《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学习讨论,确保宣传发动的效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0年1月23---2010年3月10日)。
1、按照省发样式自行印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
2、统一使用现行的统计口径,对全部人口的情况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对旧《计划生育家庭档案》已登记的项目进行核实,对旧《计划生育家庭档案》的错误信息进行纠正,对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的新增加项目进行认真调查,并在旧《计划生育家庭档案》上进行变更,为填写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做好准备。
3、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其他部门规范码的抄写过录工作。
4、经过领导小组验收,用蓝黑墨水规范填写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待接到省统一录入通知后,按要求录入乡级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3月10日--20日) 。
市人口计生局对各乡(镇、区办事处)清理清查基础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的规范性进行随机抽查,检查验收结果做为年末兑现《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组织领导
开展清理清查基础统计数据和更换《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工作,是夯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件大事,各乡(镇、区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站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协调一致,切实把抓落实、求实效贯穿始终,把加强领导贯穿始终。
为把这次清理清查基础统计数据和更换《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市人口计生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口计生局局长李中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董树彬、刘天旭、王含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局规划股,负责具体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