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述职述廉报告2018]镇关于实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
对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抚办发[XX]4号)精神,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扎实推进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使广大村干部不断增强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意识,努力造就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的农村干部队伍,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
述职述廉的对象为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
三、述职述廉的内容
1、述职的内容
述职述廉对象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情况进行述职。主要报告: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决定等方面的情况;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的情况;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处理、落实情况等。
述职的重点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村级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等情况;
(2)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处置情况;
(3)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及公开情况;
(4)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
(5)新农村建设实施情况;
(6)农村救济救灾、种粮直补、特困群众低保等各项补贴发放情况;
(7)社会治安、农村稳定、民事调解情况;
(8)下一年村级经济发展规划(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述职内容)。
(9)上级组织要求列入述职内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其他事项。
2、述廉的内容
述职述廉对象主要报告本人执行《江西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中“行政村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的情况,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有在宅基地分配,集体土地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集体工程项目发包,集体物品采购等方面,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2)是否有违反规定买卖、转让、占用集体土地,或违章搭建地上建筑物,妨碍土地、规划等法律实施的情况;
(3)是否有在各种选举活动中弄虚作假、拉票“贿选”、打击报复、侵害村民合法权利和在发展党员等方面搞权钱交易的情况;
(4)是否有违反规定擅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用村集体资产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贷款抵押、信用担保等谋取个人利益的情况;
(5)是否有假借公益事业为名,非法集资、征用群众私人财产的情况;
(6)是否有用公款招待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借用其他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的情况;
(7)是否有在村财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的情况;
(8)是否有组织或参与公款旅游以及变相公款旅游和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情况;
(9)是否有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借机收钱敛财的情况;
(10)是否有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借用公款逾期不还,挪用、侵占和截留扶贫、救灾救济、新农村建设等资金和物品的情况;
(11)是否有参与宗族宗派纷争,煽动和组织村民集体上访以及参与色情、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的情况;
(12)是否有瞒报村级收入、脱离“村财乡管”监督的情况;
(13)是否有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包庇纵容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14)是否有工作作风粗暴,态度蛮横,在村务管理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况;
(15)廉政承诺。
四、述职述廉的方法和步骤
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由镇党委负责组织,镇纪委具体实施,每年开展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四季度。
1、述职述廉前的准备工作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对象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总结,实事求是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在大会召开一周前将述职述廉报告送镇党委、纪委审核。
(2)确定并通知参会人员
参加村干部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原则上为:本村全体党员、各村民小组长、本村乡镇以上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会人数根据述职述廉对象所在行政村的总人口数确定,最少不得少于40人。
2述职述廉大会的程序及要求
(1)个人作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对象逐一进行述职述廉,报告履行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2)代表质询。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述职述廉对象的报告内容提出质询或发表意见,述职述廉对象应按职责分工作出解答。
(3)民主测评。向参会人员发放民主测评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述职述廉对象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履行工作职责方面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廉洁自律情况方面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4)公布测评结果。将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在大会上当场公布。
3、整改要求
(1)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原汁原味反馈给述职述廉对象,述职述廉对象认真负责地作出解释和说明,并制定整改措施。
(2)将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整改措施及处理结果在村务、党务公开栏中公开。
(3)奖励惩处。根据测评结果,镇党委政府对述职述廉对象予以奖励或惩处。
(4)发现述职述廉对象有明显违纪违规情况的,由镇纪委调查核实。
(5)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等材料归入本人廉政档案。
五、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者的有效方法,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群众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是推动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措施。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绝不能敷衍塞责,马虎对待。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党委成立以徐兴龙为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勇、李文明为副组长,张荣昌、罗松、李小平、许小剑、杨民、邱党生为成员的工作机构。由镇纪委书记李文明具体分管,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内,并组织实施。要求各村委会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并抓好落实。
3、镇纪委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活动的筹划、实施、协调和督查工作,严格把好述职述廉报告关、参会人数量关和参会人员资格审核关,切实防止走过场。各村必须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抓好管辖范围内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