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人员定岗实施方案|工商局人员定岗实施方案

时间:2011-02-01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为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人员素质,创新体制机制、整合执法资源,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工商干部形象,依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人员定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干部的“四化”方针,引入竞争机制,创新用人办法,推行竞争上岗,优化人员结构,发挥个人专长,因职配人、保留骨干、人尽其才,通过竞岗促进轮岗,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廉洁、勤政、高效、务实、高素质、专业化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
  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原则,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重新确定的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配备符合条件的人员任职。
  二、人员定岗的对象和范围
  定岗对象:全局50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有在职干部职工(不含借调人员)。
  定岗范围:除事务所、消协及个私协负责人以外的各内设机构的所有职位、岗位。
  三、竞争股(所)级负责人的条件和资格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公务员法》等规定,在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一般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热爱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正确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具有拟任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理论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及工作经验;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工作政绩突出,勤政廉洁,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四)连续三年在公务员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50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式公务员。
  (七)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正、副股(所)级干部,原则上进行轮岗。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特别是从事人、财、物管理的,负责证、照、牌核发的一般干部,凡符合轮岗条件的,原则上进行轮岗。
  现任股(所)级干部未竞争到中层领导岗位的,参加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重新上岗,有副科级职务的保持相应待遇。竞争到副科级所的负责人不享受副科级待遇。
  工商事务所、消协、个私协负责人采取聘任办法进行。
  四、内设机构及职位配置
  (一)机关股(室)、队定编人员、职位及工作职责
  1.办公室(市局对口科室:办公室、党办、信息中心)
  定编3人:负责人1人,另公务员1人,工勤1人(司机)。
  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的日常政务;负责局机关的统计、档案、信访、机要、保密、督查、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管理及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组织承办全局性及本系统的会议;负责市人大、政协和市人民政府批转的有关质询的答复和处理;负责全局的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负责全局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局信息网络建设、网络维护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2.人事教育股(市局对口科室:人教科、老干部科)
  定编2人:负责人1人,另公务员1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1人。
  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基层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局干部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负责全局奖励、着装、外事、评残工作。
  3.财务股(市局对口科室:财务科)
  定编3人:负责人2人,一正一副,另公务员1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2人。
  编制本局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负责向省、市局等有关部门申报经费和向单位拨付经费;负责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财政预算和上缴财政工作;负责专用票证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局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负责有关财务收支核算工作。
  4.监察室(市局对口科室:监察室)
  定编1人:负责人1人。
  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违纪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负责执法监察、政务公开工作。
  5.法制股(市局对口科室:法制科)
  定编1人:负责人1人。
  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复议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负责组织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督查、执法证件的核发管理和执法文书的发放工作。
  6.企业注册登记股(市局对口科室:企业注册科)
  定编2人:负责人1人,另公务员1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1人。
  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工作;对工商所注册登记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将登记和年检验照信息录入、归档;按时上报各类登记数据及统计报表。
  7.企业监督管理股(市局对口科室:企业监管科)
  定编2人:负责人1人,另公务员1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1人。
  负责各类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年检验照工作,查处年检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对本市的非煤矿山、网吧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考核“经济户口”;指导民协、个私协工作。
  8.市场监督管理股(市局对口科室:市场科、合同科、信用协会)
  定编1人:负责人1人。
  负责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监管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办理合同鉴证、合同专用章备案,调解合同争议,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合同行政管理,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开展诚实守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和“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经纪活动。
  9.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市局对口科室:商标科、广告科、广告协会)
  定编1人:负责人1人。
  宣传贯彻商标法律、法规知识,贯彻执行商标监督管理任务;制定商标发展战略,推荐著名商标;依法对商标使用行为、印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非法印制商标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导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的商标办案工作。负责广告监督管理;依法确认辖区内广告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组织实施对广告的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登记和监督管理职权内或授权的户外、印制品、店堂、临时性等广告的活动;指导广告协会的工作。
  10.12315申诉举报中心(市局对口科室:经检科、经检支队、消保科、12315指挥中心)
  定编3人:负责人2人,一正一副,另事业人员1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1人。
  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日常工作,受理消费者申诉和各类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分流、查处、考核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工作及其信息录入工作;指导消协工作;负责指导考核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负责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11.信息中心(市局对口科室:新闻中心、工商学会)
  定编2人:负责人1人,另公务员1人。
  负责全局性计划、总结、报告等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协调全局性的调研工作,研究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本系统的宣传报道、政务信息工作。
  12.经济检查一队(查案范围涉及股室:企业注册登记管理股、企业监督管理股、12315申诉举报中心)
  定编4人:负责人2人,一正一副,另公务员2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1人。
  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查处下列案件并负责查处案件的录入工作:黑网吧、非煤矿山违法案件,无照经营违法案件,传销及变相传销违法案件,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违法案件,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成品油市场违法案件,领导交办的其他案件。配合协助其他单位查处经济违法案件,负责节假日值班应急工作。
  13.经济检查二队(查案范围涉及股室:市场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定编4人:负责人2人,一正一副,另公务员2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1人。
  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查处下列案件并负责查处案件的录入工作:农资、粮食、棉花等市场违法案件,商标、广告、合同等类型违法案件 ,领导交办的其他案件。配合协助其他单位查处经济违法案件,负责节假日值班应急工作。
  14.工商事务所
  定编2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负责人1人(聘任),其中女同志不少于2人。
  负责注册登记相关事宜的咨询及代办工作。
  15.消费者协会(市局对口科室:消协)
  负责人1名(聘任)。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实行社会监督;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向有关部门移送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16.个私协会(市局对口科室:个协、民协)
  负责人1名(聘任)。
  认真履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责,团结、教育、引导广大个体劳动者和民营企业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开展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活动;维护个体、民营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反映个体、民营经营者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个体、民营经营者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
  (二)工商所定编人员、职位及工作职责
  ××工商所:定编*人,所长*人、副所长*人、另公务员*人、工勤人员*人、事业人员*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人。
  ××工商所:定编*人,所长*人、副所长*人、另公务员*人、工勤人员*人,事业人员*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人。
  ××工商所:定编*人,所长*人、副所长*人、另公务员*人、工勤人员*人,事业人员*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人。
  ××工商所:定编*人,所长*人、副所长*人、另公务员*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人。
  各工商所均配备1名副股级法制员,其人选待本次人员定岗工作完成后,通过考试确定。
  工商所的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流通领域个体户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及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及验照工作。
  3.承担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经济户口”档案并依法管理其经营活动。
  4.实施市场巡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5.强化市场监管,按要求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6.受理消费者投诉,解决消费争议,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7.根据职责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8.负责各类信息的录入工作。
  9.负责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公布方案。(2011年元月*日上午)
  深入了解人员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搞好动员部署,公布内设机构、职位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
  (二)正股(所)级负责人竞争上岗(2011年元月*日-*日)
  1.自荐报名(截至元月*日14时前)。报名者到人教股领取《股、所级职位竞争上岗申请表》,一个人可竞争1-2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党组决定。
  2.资格审查(元月*日下午)。领导组根据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合格人选,局机关进行公示。
  3.演讲答辩(元月*日上午)。由领导组担任评委,演讲顺序抽签排定,演讲时间规定在5分钟以内,演讲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及对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
  4.民主测评(元月*日上午)。
  5.组织考察(元月*日下午)。根据演讲答辩、民主测评总成绩的排列顺序,由领导组召开会议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6.党组决定(元月7日下午)。考察结束,拟定人选经过公示后,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并将任免决定报运城市局备案(试用期一年)。不服从党组决定的,参加一般人员的定岗工作。
  (三)副股(所)级负责人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元月8日-9日)
  未竞争上正股(所)级负责人的人员可以参加副股(所)级负责人竞争上岗。
  1.自荐报名(截至元月*日10时前)。报名者到人教股领取《股、所级职位竞争上岗申请表》,一个人可竞争1-2个职位,并注明是否服从党组决定。
  2.资格审查(至元月*日12时)。领导组根据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合格人选,局机关进行公示。
  3.演讲答辩(元月*日下午)。由领导组担任评委,演讲顺序抽签排定,演讲时间规定在5分钟以内,演讲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及对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
  未竞争上正股(所)级负责人的人员可以申请不再进行演讲答辩环节,其成绩按上次演讲答辩计算。
  4.民主测评(元月*日下午)。
  5.组织考察(元月*日下午)。根据演讲答辩、民主测评总成绩的排列顺序,由领导组召开会议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6.党组决定(元月*日下午)。考察结束,拟定人选经过公示后,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并将任免决定报运城市局备案(试用期一年)。不服从党组决定的,参加一般人员的定岗工作。
  7.双向选择(元月*日上午)。正、副股(所)级负责人在核定的职数内进行双向选择,12时前正股(所)级负责人将选定的人员名单报人教股。
  (四)一般工作人员定岗(元月*日-××日)
  在正、副股(所)级负责人确定后,一般人员定岗实行双向选择,组织决定的原则进行。由各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工作人员在核定的人员职数内进行双向选择,元月*日*时前各单位负责人将本单位选定的人员名单报人教股。
  在人员定岗双向选择中,每人有三次选择机会。第一次双向选择未成功的人员可主动与缺编的单位联系,参加第二次选择。10个工作日内仍未联系到单位的,在市局四楼会议室参加1个月的集中培训,不参加培训者按旷工处理。1个月内仍未联系到单位的,即为待岗人员。
  待岗人员从待岗之日起扣发工作性津贴,不享受各种奖励待遇。待岗期为一年,期满仍未被聘用者,按规定予以辞退。市局实施日工资制度,对不能坚持长期上班的定岗人员,按请销假制度执行。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为保证定岗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市工商局人员定岗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人员定岗工作,并负责协调处理人员定岗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主任:××(兼)
  成员:××××××××
  此次定岗工作由纪检监察全程实施监督。
  (二)参加定岗人员要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讲纪律、讲团结。一经确定职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违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已确定的定岗人员,应当在3日内办理完资产、档案、文件等方面的移交手续并到新单位报到,积极适应新岗位的要求,努力做好新岗位的工作。
  (三)人员定岗过程中,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格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保证人员定岗工作圆满完成。
  (四)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不徇私情,不封官许愿,不借机打击报复。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破坏人员定岗工作顺利进行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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