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检查安排】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2005年“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入了检查验收阶段。为确保实现“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区“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围绕创建和谐南票这个主题,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推进我区依法治区进程。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原则。对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成绩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寻找解决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坚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细致地检查,不缩小范围,不减少内容,不留死角,高质量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任务。三、主要内容此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执行情况;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的运行情况;领导干部及一般干警的学法用法情况;“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亲光,以及全员普法的落实情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我院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四、步骤和方法1、基本步骤我区“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今年5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按照区“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办法和标准,成立检查验收两到小组领导小组,组织自检自查。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先开展自查。自查工作从5月至8月开始进行。院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从实际出发,对全院开展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7月上旬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将对区直各部门进行检查验收。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根据检查验收情况,要对我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推荐先进典型,为“四五”普法表彰工作做好准备。总结验收工作原则上8月末完成,总结验收情况于9月上旬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将进行表彰。2、主要方法“四五”普法检查验收的方法。区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验收以百分制形式进行,另有10分的奖励分,总分未达到85分(不含85分)为检查验收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要认真进行查漏补缺,自行整改后申请复检。同时要按照事实意见的要求,准备好有关资料,形成汇报材料和评出自查分,上报检查验收小组。五、组织领导针对“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院成立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检察长担任。“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指导我院“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六、基本要求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总结验收工作是“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四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人大决议要求,组织好这次总结验收。2、加强领导,认真实施。要将“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纳入院党组工作日程,高度重视,组织好这项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接受他们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根据区“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切实抓好落实。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结合总结验收,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认真的回顾,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不符合验收标准之处,要认真改正。同时,在检查验收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培育和发现典型,为我区“四五”普法表彰工作奠定基础。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