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年度政务公开_乡镇政务公开计划
为切实增强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推进镇政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推行镇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政务公开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坚决禁止半公开甚至假公开,不准欺骗群众,失信于民。
3、注重实效原则。政务公开必须立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做到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政务公开取得实效的依据。
4、有利监督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清楚,重大行政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四、目标要求
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年内要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办事快捷,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机关风气明显好转,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落实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目标。
五、政务公开的内容
分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
(一)对外公开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工作政策情况;(2)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3)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审核情况;(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尝、补助费用发放、使用情况;(5)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发放情况;(7)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凭、拍卖等情况;(8)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9)镇工程项目招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10)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有关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等需要公开的事项。(11)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对内公开内容:
(1)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情况;(2)财务制度及收支情况;(3)重大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4)大宗物品采购和分配情况;(5)固定资产处置情况;(6)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7)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规定;(8)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和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9)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六、政务公开的具体措施
1、政务公开做到长期性内容固定公开,经常性内容按季公开,一次性工作随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2、公开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方式进行公开。除此以外,还根据公开的内容,召开有关会议等形式及时公开。
3、公开的时间为每年四次,每季度下一月中旬公开上季度情况,每年7月中旬、次年2月中旬分别公开上半年、全年工作情况,临时性工作要在任务完成一周内进行公开。
4、成立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5、政务公开后,镇党政办要注意收集来访或咨询内容,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答。一时无法解决的,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作出答复,结果在政务公开栏内及时公布,并书面送达或电话告知来访者或咨询者。
6、由镇人大负责对镇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要求、形式、程序等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7、政务公开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来信来访意见,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登记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上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然后在公开栏内予以公布。
8、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政务公开督查。
9、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材料齐全,内容完备,归档及时。
10、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季进行一次督查,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定期研究工作。
1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办事,不按时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全的,要给予严肃批评并限期改正;公开内容不真实的,行政主要领导要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内容严重失实、群众对公开内容有疑问而又解释不清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行政主要领导责任,严重违纪的要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职责:研究和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制定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规定;部署、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研究确定每期政务公开的内容;定期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重点做好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综合情况、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等,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群众监督。要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在办公楼设立意见箱,直接听取和受理群众意见;将办事承诺、办事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务公开的配套制度。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将应公开的内容及时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