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个人总结】法律援助工作科主要事迹
2004年xx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加强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3年——2004年,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结案x件,结案率达到了x%,解答法律咨询x多人次,连续两年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以建立健全机构为出发点,全力构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法律援助工作科自从设置以来,加强了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社会法律援助机构的组建、完善工作,多次拟定实施意见,到总工会、老龄委、团委等相关部门协调,相继建立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全区拥有法律援助中心x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x个,社会法律援助机构x个,法律援助志愿者达x人,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以社会法律援助机构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建立了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一体化法律援助工作格局。
二、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确保人员、经费、制度落实
自《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后,该法律援助工作科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基础上,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条例》,确保“三个到位”:
1、领导支持到位。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在《条例》颁布之时,该工作科及时将《条例》送至法院、妇联、共青团、总工会、老龄委及区领导,主动汇报法律援助工作情况。2004年,省法律援助中心到xx区开展了法律援助调研活动,市政府目标办专门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听取工作情况汇报。通过强化宣传、促进了《条例》在全区的贯彻、落实,营造了各级领导关心、重视、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局面。
2、人员到位。确保人员落实到位,是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必备条件。通过该工作科积极协调和努力争取,2004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实了x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目前,中心有法律援助专职律师x名,管理人员x名,工作人员x名,基层援助工作站均设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达xx人。
3、经费保障到位。该工作科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争取领导重视支持,争取财力保障。2004年,争取到x万元援助经费,并且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
三、加强软硬件建设,积极创建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
按照江苏省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标准,积极开展了规范化创建活动,一是狠抓硬件建设。重新制作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牌子和法律援助公示栏,并摆放在显著位置。法律援助中心办公用房增至四间,设有专门的接待室、档案资料室等,使用面积达xx平米以上。同时还添置了空调、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电话、传真机、文件柜、办公桌等,建立了法律法规数据库,使中心的硬件达到了较高水平,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二是狠抓软件建设。结合本区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上墙公布了法律援助的受理程序、工作纪律等,完善法律援助各类工作台帐,实行电脑化管理,制作和印发了100000张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全区家庭,向xx户困难家庭发送了法律援助温情卡;公开五项承诺,为体弱多病且失去行动能力的残疾人、老年人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利用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为困难群众现场提供咨询、代书等法律援助服务。建立了每日值班接待制度,实行窗口文明用语,规范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通过一张笑脸、一杯茶、一张椅子、一席话,使来访群众感到舒心、放心,使他们抱着希望来,带着满意走,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零投诉。
四、积极健全和落实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该工作科重新制订和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制订了“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法律援助接待工作规定”、“法律援助首问首办责任制度”、“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制度”、“法律援助机构案卷归档管理规定”、“法律援助投诉查处制度”、“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和检查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统一发放至各基层工作站。专门印制了宣传资料,将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在醒目位置公示上墙,让老百姓更多地了解法律援助的基本内容和条件。同时还积极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年活动:一是加强法律援助办案流程监督,从程序和实体上规范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结案率;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即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类别要以困难群众的民事案件为主,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形式要以诉讼代理为主,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代理人要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为主,其中民事案件占x%,诉讼代理案件占x%,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占x%;三是加大法律援助质量检查。专门组织人员对乡镇、街道的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从台帐登记、报表统计、案卷归档、建立公示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力争达到“接待咨询规范化,操作流程规范化,结案归档规范化”。
为保证办案质量,该工作科积极探索建立日常管理工作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指导和监督机制,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水平,保证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近年来,共组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专项检查x次,开展业务培训x次,在工作指导中始终贯彻坚持两个原则:1、不能假借法律援助名义从事有偿服务,《条例》实施后的援助案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要保证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能因为是自愿行为或者义务活动而不顾服务质量、损害当事人的利益。经上门征求法院意见以及当事人反馈情况,两年来xx区法律援助案件的满意率达到100%。
五、以关心弱势群体为着力点,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1、坚持便民原则。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幼、年老、智力障碍人员要求法律援助机构主动上门服务,或者由其亲属代为申请法律援助,对于经济困难的证明问题,一些当事人难以出具,由援助站人员到村居委了解证明;2、加强案件回访。在坚持案件质量反馈制度的基础上,对一些重点案件实行回访(弱势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及时了解受援人对服务的满意程度、案件结果的落实情况等等;3、在《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以后,我省尚未制定新的相应的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证明标准,仍沿用以前的范围和标准,在执行中坚持:不缩小《条例》已明确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不因暂时没有制定新的范围和标准而影响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只要符合困难和范围的条件,坚持从宽掌握,适当扩大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使更多的公民能够获得法律援助。4、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近年来,借助法律服务进社区入乡镇这一活动载体,在农村和城市广泛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在农村集市和闹市区摆摊设点开展宣传咨询达15次,同时还发放援助温情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在报纸上出专版等形式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使法律援助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