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政工科的工作职责_法院政工科科长事迹材料

时间:2009-06-15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陈瑞芬同志于1995年毕业于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来到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工作。陈瑞芬同志初来法院时,她在刑事审判庭工作。第二年六月份,她被选调到政工科工作。从那时起,她就一直工作在政工科。“实实在在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是她的人生信条,正是抱着这样的人生信念,她一心扑在工作上,不计较个人得失,多次受到旗级、院级的表奖,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此间,她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政工科副科长职务。担任政工科副科长后,她很快进入新角色,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很快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政工工作繁重、清苦,即无名又无利。干政工工作就意味着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顶得住诱惑,不能考虑个人得失,不惜牺牲个人名利;就意味着敬业,意味着奉献,意味着清廉,意味着垂范。然而陈瑞芬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八年。凭着对法院工作的无限热爱,凭着对“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精神的执着追求,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她更注重对自身理论知识的充实,时刻不忘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作为政工干部,她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她不浮不燥,静下心来,一心搞好自己及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协助科长组织全院干警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她深深懂得,“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要贯彻于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要牢固确立“司法为民”的思想,这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的核心问题,是人民司法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新内容,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内涵落实于法院工作的具体表现。为了提高大家对政治理论学习的认识,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她不断探索理论学习的新方法。通过横向与各业务庭、纵向与上级院、旗委党校等部门联系,采取理论灌输、走出去学、请进来讲的方法,逐步提高大家对理论学习的认识。通过坚持不懈的理论学习活动,其自身以及全体干警在思想上有了很大收获,使干警们牢固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今后进行的一系列深入扎实的思想政治工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进一步明确和端正了法院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和执法思想。
  二、以“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全面做好各项工作
  陈瑞芬同志到法院工作后,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一名审判员、政工科副科长,她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一路走来。勤勤恳恳,无私奉献,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受到了当事人和院领导的肯定与认可。任政工科副科长后,她对我院的干警思想的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如何发挥好党组织在审判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如何在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中做好干警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她认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应将“以人为本”的司法管理理念贯穿于抓好审判工作中,二者应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她的想法得到了院领导的赞同。
  同时她还注重知识的积累。虽然她是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勤奋好学,但她仍然感到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她除了注重在工作中跟书本学、跟身边的同志学外,还坚持集报,对外地法院关于人事改革好的经验注意收集。平时对一些与工作有关的政策、文件及好的文章,进行专门摘录。
  由于警力不足,一直以来政工科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科长系党组成员)从事具体工作。今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后由于工作任务重,才从其他庭到临时调来一名工作人员。尽管人手少,但政工科却是全院组织人事、工资、老干部管理、机关党建、社会扶贫工作、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及法官等级和司法警察警衔评定、授予及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且从今年开始,负责全院岗位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考核、管理工作。
  在党建工作过程中,她始终恪守着“一个岗位就是一份奉献,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坚定信念,积极协助配合院党总支书记及其它各委员的工作,努力做好党费收缴及其他党务工作,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旗里的各项政策,宣传院党总支工作动态和工作情况,及时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有关知识、章程。紧密联系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全面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及确保司法公正的道德纪律教育,使党员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共产主义信念,做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工资管理涉及到全院每位干警的切身利益,为此,陈瑞芬同志对每次的调资工作认认真真、一丝不苟,把每一位干警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来办。为做好此项工作,每到年终岁尾,她便利用工余时间对全体干警的工资情况进行摸底,及时地将工资报表送交旗人事局审批。今年,我院新分配来四个大学毕业生,为使新来单位的几位干警及时拿到工资、安心工作,她放弃休息时间,不顾炎热的天气,多次与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协调,使几位新来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及时到位。
  有人说,政工科工作清苦艰辛、枯燥乏味,而陈瑞芬却说“党和人民的需要是我无怨无悔的选择,无论在什么岗位上工作,都需用心去做,干一行,爱一行,虽说政工工作清苦艰辛但我要将其变成净化剂,化解到平凡工作中去,深入到每一项工作中,让人生释放出璀璨的光彩”。
  三、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促进法院队伍建设
  协助院领导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也是政工部门的一项职责所在。在二oo五年,我院同全国法院系统一道,参与了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时,正值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司法能力建设年”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纪律观念,本着提高“六种能力”,加强了对先进性教育必读篇目、选学篇目、新近颁布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全力夯实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素质,组织干警参加全国统一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司”活动考试和全旗公务员法知识竞赛。为了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造就一支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较高执法水平的干警队伍,组织开展了以庭审观摩、法警比武、司法文书评比、案件再评查、书记员微机速录等岗位大练兵活动和争先创优活动。同时,还组织开展了以刘长友案例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使干警在金钱、权力、美色和其他种种现实诱惑面前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这些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起草、制定实施方案、活动计划,形成各阶段工作总结、经验材料,锻炼了自身,有效地提高了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
  为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陈瑞芬同志还多次协助院党总支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结合审判工作,组织少年模拟法庭、阳光送法等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增加了公民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陈瑞芬同志对工作勤勤恳恳、任营任怨,几年如一日,从她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政工干部的平凡和伟大,懂得了应该如何做事、做人和为官。正如她自己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法院这个大家庭培养了我、造就了我,我只有努力为民群众、为干警多做好事、做实事,才能回报法院,回报社会。”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她始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恪守着初入法院这块沃土时的诺言,诠释着入党宣誓时的誓言,树立起了新时期共产党员、政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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