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是干什么的_检察院优秀主诉检察官事迹材料
隋礼华,南京栖霞检察院公诉科一名主诉检察官,曾经从事过反贪、公诉等工作,担任过经济科科长、控申科科长等职务。1983年,隋礼华从金陵职业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到检察院工作至今已有26个春秋。她曾连续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荣获省检察院“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个人。她的故事虽然不那么惊天动地,但却折射出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 经过仔细审查其案发后的初诊病历,上面记载其牙齿缺失12颗,但未注明是陈旧性的缺失还是刚刚脱落,同时发现病历上记载有2颗牙齿的牙龈伴有撕裂渗血症状;同时发现案卷中记载的法医活体检查确定被害人牙齿缺失的时间是案发后1个月,正常情况下牙龈表面创口应已愈合,不能判断牙齿准确的缺失时间;为查明真相,隋礼华多次走访了初诊医生和专家,经医生确认病历记载只有两颗牙为就诊当日伤害所致,其余牙齿的缺失为陈旧性缺失,与本案无关。为证明这一点,隋礼华接受了专家建议,给被害人拍了x光片,取得了确凿的证据,并要求办案单位重新鉴定。经重新鉴定,结论是被害人邵某当时被打伤,致右上第四、第五颗牙齿脱落并缺失,其余缺失的牙与此次外伤无关,属轻伤。改变了原案重伤的定性,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对于重大、疑难的案件,隋礼华更加慎之又慎,细之又细。xx年,尧化门街发生一起中巴车与重型货车相撞造成一人死亡、十余人受伤的重大恶性事故。公安机关将肇事司机李娟以交通肇事罪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有被害人随口说看到开车的是一男子,这话立刻引起隋礼华的重视,当即制作了询问笔录固定证据。其后,隋礼华通过向车上十余名乘客调查核实,证明肇事者系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而李娟作为车主事发时乘坐该车,并未驾驶肇事车辆。审查案卷发现李娟和其丈夫均作为证人证明李娟是肇事司机,经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公安机关承办人坚持认为有证据证明肇事者系李娟。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真相,隋礼华走访了参与抢救伤员的医务人员和有关证人,深入调查,进一步确认李娟并非肇事者,但并未发现真正肇事者的线索。经分析,仅靠现有线索要找出肇事者如大海捞针,既费时又不能确保成效,于是她决定采取单刀直入的方法,依法定程序讯问李娟,展开政策攻势,迫使其交代真正的肇事者。李娟一口咬定自己是肇事者,并极力否认为他人顶罪。隋礼华并不被其迷惑,而是以事实和证据说话,向其指明顶罪的法律后果,劝其带真正的肇事者投案,争取从宽处理。经过工作,李娟终于带该案的真正肇事者到检察院投案,此案真相大白。把真正的肇事者送上了法庭,李娟和其丈夫也被追究了包庇的刑事责任。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三年来,隋礼华在主办200余件300余人的案件中,以严谨的态度,严格细致地审查每一份证据。所办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每一次考核,都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好评。
无论是在控申部门还是在公诉部门,无论是办理控告申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隋礼华在办案中都没有仅限于就案办案。隋礼华先后对20多起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未成年人犯罪案进行了和解,使许多轻微刑案的被告人很快回归社会,促进了社会和谐。而且,在司法实践中注重将法律的无情与人性的有情进行有机结合,体现了一名检察官秉公执法和执法为民的忠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