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全乡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XX——2010年为规划期,制定了**乡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XX——2010年)。
开展了目标责任管理争强进位活动,为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组织全乡18个村委会支书召开了两次国土资源业务培训会,并签订了《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和《**乡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共性目标和职能目标量化、细化,“权、责、利”落实到人,为今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制定在XX年——2010年的规划期内,全乡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4654.5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4060.54公顷。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各村委会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并要求各村委会负责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到地块和农户,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通过此项工作,让更多人民群众加入到保护耕地的活动中来,为保护我乡耕地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要求各村委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乡1998——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2010年期末指标内。严格控制农户新建住房数,全年落实上报新建住房61户,确实把指标安排在有困难和急需建房的农户手中。鼓励农户在原宅基地建房,全年共审批拆房建房110户,节约耕地25亩。各村委会区域内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及时补充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与质量不得低于已占用的面积和质量,有效地保证了我乡耕地资源。
全年耕地保护工作顺利完成,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部署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人多地少,违法占地时有发生,但我们始终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全年共查处违法占地19起,对其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并发放《停止施工通知书》,有效的遏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
保护我乡的每一寸基本农田,保证全乡人民的粮食供应,为创建“和谐**”提供较好的资源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