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妇联半年工作总结|2011年妇联半年工作总结
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整充实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职责机制
二、扩大宣传,营造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县妇儿工委指导县妇联建立健全了妇女网站。通过设置妇女维权、妇女发展、两纲实施、巾帼风采、儿童工作等多个栏目,最大程度地向全县宣传我县妇女儿童发展的状况,展示妇女风采,呼吁全社会关爱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支持妇女工作。
二是从不同侧面宣传妇女儿童工作。3月6日,x县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9周年大会在师范礼堂隆重召开,来自全县各条战线上的1400多名妇女姐妹与各乡镇分管妇联工作的领导、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四大班子11位领导出席了大会并为 “三八”红旗手、“妇女之友”、“五好文明家庭”、“优秀妇女工作者”等103名(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了奖。这次纪念暨表彰大会规格高、规模大,意义深远,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妇女工作的关注。在“三八”节期间,各乡镇妇联和县直机关妇委会(女工委)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文艺演出、健康体检、表彰、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3月3日,县妇儿工委组织县妇联、县综治委、司法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信访局、法制局、团县委、思唐镇妇联等单位在城区举行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婚姻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禁毒法》、《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农民工维权、信访条例、防艾知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发放资料1xx余份,解答咨询人数150余人次。在活动过程中,巾帼志愿者宣讲团还向广大群众现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整脏治乱”的有关知识,进一步营造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加强协调,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县妇儿工委组织协调县妇联、公安、劳动、计生、司法、工会等部门利用“三八”维权周、“六一”、“6·26”国际禁毒日等契机,大力开展两纲、两规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免费为妇女儿童提供咨询、服务,妇女儿童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社会化维权网络建设,与司法局联合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调整充实了人员;利用人民陪审员身份参加案件审查、审判2次。三是加强了法制宣传和反家庭暴力的工作,向全社会宣传、呼吁关注女性权益问题和预防、制止家庭暴力,全县各级妇联半年接待来信来访26件40人次,受理家庭暴力案件8件13人次。四是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半年来为3名妇女、1名儿童提供了法律援助。
四、履行职能,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把关爱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一)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之机,开展多种形式效果显著的关爱活动
(二)全面启动我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工作。
县妇儿工委协调组织县妇联、县教育、县关工委等部门在全县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工作。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开展创建流动留守儿童示范性家长学校,等工作。
(三)协调、整合社会资源,为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县妇联、团委等部门通过开展“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等活动,争取希望工程资金10万余元,资助贫困学生678人。
五、加大农村妇幼保健宣传和工作力度。
半年来,在县妇儿工委的努力下,在各成员单位大力支持下,我县妇儿工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下半年工作中,还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县妇女儿童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