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供销合作社_县供销合作社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县社党委、理事会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社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2012年1-6月份实现销售收入34.8亿元,利税1.2亿元,利润7800万元。总结上半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
二、完善农资连锁经营
1、加大投入,完善软件硬件。为确保协会舒畅、高效运转,我们起草了《博兴县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章程》,对协会管理、会员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协会规范运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先后
制定《博兴县农资商品监督巡查制度》、《博兴县农资商品备案制度》等制度,确定协会内部及会员管理规程,规范了协会运作的软件。从有效发挥协会职能入手,专门设置了化验室、样品档案室等,协会投资6万元购买了化验设备、留样器材、微机、打码机、验码机等,为协会开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物质保障。
2、备案管理,严格形式审查。在指导农资经营企业健全落实“帐
票卡书”管理制度的同时,按照章程规定,协会必须对批发企业购进
农资(化肥)的十类材料予以备案。包括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
证、产品合格者、生产企业商标注册或商标使用许可证、进货发票、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购销合同、购进数量等,备案材料齐全发放《农
资商品备案证明,截止目前,协会已备案化肥76批次。
3、贴标入市,严格质量把关。协会化验室工作人员依据《农资
商品备案证明》,按照抽样检验操作规程,现场提取农资样品,进行
初检,建立农资商品档案,对初检合格的农资商品,协会打印条码标识,工作人员现场贴标,确立入市资格准予流通;对初检不合格农资商品,及时送法定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贴标入市;复检仍不合格,在监督退回生产企业的同时,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对流通环节同类农资和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对名优企业的国家免检农资产品,协会确认备案材料齐全无误后,免于初检,贴标入市。截止目前,已抽检化肥61批次,涉及化肥35000余吨;对初检涉嫌不合格的一个批次化肥送检,法定检测合格后入市经营;11批次国家免检企业农资产品备案材料齐全后,直接贴标入市。
三、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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