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安监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安排
2012年,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各项措施,使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趋于好转。
一、2012年做的几项工作
(二)强化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在去年布点的基础上,按照划分区域、科学部署、合理选点的原则,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48个,其中季节性网点45个,常设网点3个。同时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集中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对无证销售、储存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打击,对全县销售网点逐一排查隐患,检查中共取缔非法销售点3个,查扣烟花爆竹200捆,下达整改指令书22份,消除安全隐患62处,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三)深入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活动。按照省、市要求,10月份,我们在全县重点企事业单位中开展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行动,全县涉及危化、烟花爆竹、轻工、机械、公共聚集场所、电力、建筑等行业共190家单位签订了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法人及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四)加大了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在春节、“五一”、“十一”和十七大三中全会召开期间开展了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我县7个危化生产企业液氨、液氯、剧毒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环节进行了专项整治,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整改安全隐患23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也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通过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彻底查找和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
(六)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在我县河北欧亚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河北景化化工有限公司、08景美化学有限公司、河北思尔可化学有限公司、08溶解乙炔厂等5家危化生产单位开展了试点工作,以上5家企业已按照10个a要素和51个b要素的要求,设置了相应的机构,制定了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对全员进行了安全标准化培训,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增加了安全投入。目前,河北景化化工有限公司已通过省里的验收。
(七)挂牌成立了乡镇安监站。为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落实年”的要求,我县在各乡镇设立了安监站,统一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定制度,各站设立了一名站长、两名工作人员。
(八)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组织公安、交警、电力、工商、建设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县中心大街悬挂了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横幅50多条。二是从6月1日起,在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口号。三是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共下达整改指令书60多份,消除隐患100多处。四是免费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xx多本,收到了较好的社会舆论效果。
(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推行安全生产注册副职。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安排,在高危行业及30人以上其他非公制企业中设立注册安全副职工作,目前已经下发了《关于在全县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安全生产副职备案制度的通知》,已经对高危行业和30人以上的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进行摸底、登记、造册。下一步,将组织这些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备案。
二、2012年工作重点
(一)抓好落实目前几项紧要工作。一是对签订“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书”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跟踪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履行了签订承诺书的内容。二是按照09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有关主管部门落实好企事业“三项制度”的编制、审核、修订、备案等项工作。三是抓好重点领域、高危行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隐患排治理整治到位。四是组织对全县30人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注册副职的培训备案工作。五是做好2012年烟花爆竹的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力度。一是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放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和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彻底查找和整改一批安全隐患。二是努力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使之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能力。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处罚相结合、检查与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检查与关闭取缔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不出现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待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组建完毕,培训后立即开展执法工作。二是切实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不实行“三同时”的项目不予审批,新建企业不予注册登记,严把项目审批关,坚决杜绝旧患未除,新患又添现象的发生。三是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各项制度进行监督和检验,对不完善的进行完善、不健全的进行健全、不重视的予以处罚。
(四)加强应急救援建设。对我县各企业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企业应急救援系统进行完善和健全,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生产工艺和产品特性等有针对性地修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有针对性地配备专业人员,建立应急救援联络员制度,加强救援物资装备的配备和应急演练,使应急救援预案在实战中不断得到完善,不断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职工安全培训工作。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督促企业依法进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阵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推广报导典型经验,曝光违法违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