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2_公安局长在市局大练兵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大练兵活动有效开展
开展大练兵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和综合作战能力,确保公安机关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迫切需要。开展大练兵活动不仅是紧迫的现实任务,也是长期的艰巨任务;不仅是提高民警素质的一项具体措施,更是提高民警自我防护能力的实在行动。
我局大练兵活动目前已经展开。5月14日,在全国大练兵电视电话动员大会结束时,继先局长对全局大练兵活动作了动员讲话,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真学苦练,切实提高全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体能素质和实战本领。会议结束后,市局成立了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组建了大练兵活动办公室,下发了大练兵活动工作意见。各区市县(分)局、主要警种支队均制定了方案,不失时机地展开了大练兵活动,开局很好,希望各单位保持这种好的势头。大练兵练什么、怎么练,上下指导思想、练兵内容、具体要求都已经明确。但是全局发展状况还不平衡,个别单位仍按兵不动,没有紧迫感。因此,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大练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等不靠,迅速行动,决不能把大练兵活动停留在一般的号召中。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大练兵活动有序进行
一要全警参与。大练兵不是哪一个警种、部门的工作,而是全警的任务。公安部和省厅在这方面的要求非常明确,就是要全警动员、全员参与。市局将坚决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所有在职、在编民警都必须参加练兵,不允许在大练兵活动中有特殊的人物,也不能单纯练一两个尖子选手。
二要领导带头。大练兵活动既要练“兵”,也要练“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线和基层科所队领导,必须身体力行成为练兵活动的模范,不能指手画脚光喊不练。
三要分工负责。大练兵活动是今后一个时期党组主抓的一项重点工程。虽然政工部分负总责,但各业务部门必须积极参与,要“政工部门搭台、业务部门唱戏”。政工部门负责统一策划练兵活动的总体框架,制订考核验收办法。业务部门和各区市县(分)局按照省厅纲要,精心设计练兵项目,组织实施大练兵活动;按照条块结合、块块为主、条条指导的原则,针对警种特点,加强分类指导。
四要突出“三基”。所谓“三基”就是基层、基础、基本。所谓基层,就是在练兵对象上,要突出基层,包括一线单位的科所队和服务窗口。所谓基础,就是在知识掌握上,要突出基础,包括政治理论基础和基础法律知识、常识;所谓基本,就是要突出基本技能和基本战术。因为基层是公安机关执法和服务活动的主体,公安机关大量的工作都是由基层来完成的,因此,大练兵活动是否取得了实效,“三基”是根本,是内功。只有牢牢把握住这个本,就抓住了大练兵的要害。
五要坚持“三实”。所谓“三实”,就是要面向实战、讲求实用、追求实效。大练兵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全警的政治、业务和体能素质,重点是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虽然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需要“更高、更快、更强”,但是大练兵的定位非常明确,就是打牢根基。所以这次练兵,我们不提倡高、精、尖,不搞深、难、怪。就是要紧紧抓住“三实”,坚持一切从实战发出,一切为实战服务,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解决“练为战”还是“练为看”的问题,不能搞花架子、搞形式主义的东西。这样不仅违背了我们大练兵的初衷,也会失信于警、失信于民。
六要把握“三练”。 “三练”,就是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鼓励和引导民警自学自练、互学互练、边干边练。现在公安保卫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各单位都不可能长时间、大批量地集中民警进行统一学习和强化训练,更不能只练兵不干活,因此“三练”是大练兵活动的主要形式。
三、把大练兵与服务型机关建设结起来,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正确看待过去取得的成绩。去年,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服务型机关建设方面重点做了四项工作:一是结合“大讨论”,开展了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强化了执法为民思想。二是以提高见警率、密切警民关系为主要内容,开展了大走访和征求意见活动。三是在落实公安部30项、省厅38项亲民措施的基础上,出台了《二十项亲民便民利民措施》。四是深入整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从考评情况看,全市共有101个单位参评,按照可比性划分五个组,前三组77个党群机关和市政府机关参加了排序。我们在第三组29个单位中排名第9,总成绩为84.20分。其中,业务工作满分30分,我们得了26.4分;机关建设满分30分,我们得了26.94分;开门评议满分40分,我们得了30.86分。全市评出了25个优秀单位,我们是其中之一。这个成绩的取得,是全局民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在座各位领导付出巨大努力的成果。但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在第三组优秀单位中排名靠后,开门评议成绩分数不是很高,老百姓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是十分满意。
(二)明确今年的工作任务。今年,市委结合“软环境建设年”活动,在服务型机关建设综合考评方法上做了较大调整。一是加大了社会和群众评议的比重,开门评议分值由原来的40分调整为50分,机关建设考核的分值由原来的30分调整为20分,把群众的评判放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二是实行票决制打分办法。政府部门考评由原来的分管领导一人打分,改进为票决制,由市长和政府组成人员共同打分。三是市政府机关业务处室列入评议范围。我局各区市县分局、经文保分局、出入境管理处、交警、巡警支队16个单位列为开门评议对象,并且成绩按10%比例计入市局的综合考评成绩。四是将日常考核成绩计入总分。将明察暗访、专项督察和群众投诉及整改情况作为机关日常考核的重点。五是在去年下发8000份评议表的基础上,再增加发放数量,增加向服务对象发放的比例。六是区市县开门评议与市直机关考评同步展开。考评方法的调整,加大了我们取得好成绩的难度,对我们的执法和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在大练兵活动中早抓,抓到位,不断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努力提高广大民警的服务水平,减少为市局丢分的几率。
(三)扎实做好“四个到位”。根据我们以往服务型机关建设取得的经验,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工作的要求,市局党组认为,要想搞好今年的服务型机关建设活动,必须努力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履行职责到位。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人民是公安机关要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职责。如果我们的基本职责履行不好,犯罪活动猖獗、社会治安问题一大堆、人民群众不能安居乐业,我们就是说得天花乱醉,人民群众也不能满意。所以,履行职责到位,是我们开展好服务型机关建设的前提,这个前提到什么时候都不能放弃。二是落实利民便民措施到位。要继续巩固我局去年执行公安部30项、省厅38和我局20项措施成果,该兑现的承诺必须兑现,不许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推诿扯皮。同时,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今年上半年我局出台的10项、省厅出台21项便民利民新措施落实到位。三是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到位。要继续实行副处以上领导包案、专人督办等制度,对每一个问题都要逐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按规定时限上报处理结果。对属于我们存在的问题,要诚恳接受群众批评,不仅要勇于承认错误,更要及时改正错误。四是责任追究到位。市局的意见非常明确,谁做了伤害群众感情的事、谁侵犯了群众利益,就要处理谁。特别是那些造成恶劣影响的,给公安机关形象抹了黑、在服务型机关被扣了分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查处,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就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