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举办秋季田径运动会】中学校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中学第二十三届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比赛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实施《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丰富广大师生员工的校园生活,推动我校群体活动迈向一个新台阶,检查一年来的体育教学工作,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特举办本届田径运动会。
二、比赛时间
二○○五年四月
三、比赛地点
校田径场
四、参赛资格
凡本校初一级、初二级、高一级、高二级的学生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运动会。
五、分组办法
高中组: 高一级 高二级
初中组: 初一级 初二级
教职工组
六、比赛项目
1、高中组男子组: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3000m 5000m
跳高 跳远 铅球
2、高中女子组: 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3000m
跳高 跳远 铅球
3、初中男子组: 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3000m
跳高 跳远 铅球
4、初中女子组: 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跳高 跳远 铅球
5、教职工组:自行车慢骑 钓鱼 以教研组为单位4×100接力
七、报名报法
同性别每人限报两项,每项限报两人,接力除外。
八、报名时间
各班务必于4月17日(星期一)前将报名表交校体育组(姚李刚),逾期不予编排比赛。
九、比赛办法
按竞赛分组进行比赛
十、取取记分办法
1、各单项录取六名,积分按7、5、4、3、2、1,若参加六人录取五名,积分按7、5、4、3、2以此类推,凡破校纪录者按本人所得分加倍加分,接力项目得分加倍并列名次得分按本名次得分加下一名得分除以2计,但下一名次取消。
2、团体总分以各单位所参赛项目得分之和计算,积分高者名次列前,若积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若在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列前以此类推。
十一、奖励办法
1、学生单项,团体各奖励前三名,各单项根据所报人数定为:六人以上奖励前三名,五至四人奖励前二名,三人奖励第一名。
2、凡破校纪录者,设特别奖给予奖励。
3、在运动会期间,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评选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二个,评选办法(大会成立评委会评选)
(1)开幕式10分(人数、服装、队列、精神面貌);
(2)运动会期间10分(组织领导、比赛风尚、拼搏精神、赛场纪律、闭幕式);
(3)凡运动会期间不不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中有冒名顶替现象的代表人,均取消其评选。
(4)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每人单位评选一名,大会予以表彰奖励。
4、奖励优秀裁判员6名(学生2人)。
注:本次运动会执行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本规程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校体育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