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_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两个务必”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市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发扬艰苦奋斗作风的论述和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对于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快辽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此,辽阳市委、市政府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今年初,为积极探索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禁止奢侈浪费行为,切实减轻财政负担,市委、市政府针对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具体措施,通过体制变革和制度创新加以解决,收到较好效果。
一、提高认识 切中时弊 选准突破口
我市原有的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沿袭了计划经济时期的模式,存在着旧体制固有的弊病。据财政部门调查统计,2002年末,市直党政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96户,人员编制总数17646人;县级(含副县级)以上领导职数978人,离休人员433人;供养小汽车1063辆;单车平均每年支出养车费用4.48万元,每年养车费用总支出4762万元,约占当年市本级实有财力的8.3%,配车数量和标准高于我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特别是近三年小汽车增量增支给平衡财力造成巨大压力,购车和养车费用支出增幅过高使财政背上沉重包袱。车辆过多、管理混乱和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购车标准、档次越来越高,攀比之风日甚。普通型桑塔纳和省内地产中华轿车很少购买,帕萨特、本田、别克和奥迪a6等车型成为购买热点,车内装饰档次逐渐提高。市直单位2000-2002年新增小汽车126辆,其中绝大部分是小轿车,年均增长13.4%,新增车辆购置费2553万元,年平均支出851万元。与此同时,燃修费支出也以平均17%的速度增长,尽管如此,嫌车况差、车辆少的呼声仍不绝于耳,申请购车、增加燃修费指标的报告频频不断,给财政造成巨大压力。二是车辆管理混乱,费用支出难以控制。主要表现在公车私用、编外养车现象十分普遍,公务活动不计成本,用车随意性强,燃修费管理存在纰漏等问题。三是部门之间资源分配不公,形成相互攀比。旧的公务用车管理体制下,下属单位多、有实权的部门资金充裕,车况好,车辆多,领导干部每人一辆车还有剩余;而没有下属单位、清贫的部门资金短缺,车况就差,有的甚至没有公务车,这种资源分配不公平的旧体制造成单位、部门之间在配车问题上相互攀比,有的单位或部门甚至连招呼也不打、编制审批手续都不办就动用所谓自有资金擅自买车,其结果导致配车数量和费用支出居高不下。四是小汽车过多、过滥衍生不正之风,形成滋生腐败的温床。旧的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最终形成的社会和政治结果是奢侈浪费及各种腐败现象的存在。有些领导干部已把坐什么车当作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老百姓戏称的“屁股底下的腐败”已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到了必须彻底整治的程度。
二、精心设计 确定原则 制定切实可行措施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是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一次深刻变革,将改变人们几十年公务用车意识和习惯,直接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市财政局针对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市直各单位现状、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离休人员、小汽车配备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借鉴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公务用车改革最终要实现“运行市场化、服务社会化、使用货币化”的根本目标,制定了积极慎重、循序渐进的改革方案。方案经4月1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和4月24日市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辽市委办发[2003]17号)、《辽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编管理暂行规定》(辽市委办发[2003]25号)两个文件,从2003年7月开始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
(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范围和目标
1、重新制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定编标准。
根据《辽宁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重新制定《辽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编管理暂行规定》,把市直机关(公、检、法、司机关除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和团体组织纳入改革范围。在职市级领导干部(含副职)公务用车按每人一辆配备;在职县级领导干部(含副职)公务用车按3人以下配备1辆,4至6人配备2辆,7至9人配备3辆,10至12人配备4辆;市直部门的离休干部服务用车按市级每满3人配备1辆,县级每满5人配备1辆,最多不超过5辆;其他公务人员用车19人以下不配车,20人至49人配备1辆,50人以上配备2辆。
2、停止更新和添置领导干部用小汽车(包括新组建机构),对现有超编小轿车进行清理核实、收缴和处置。
3、核发租车补助,适时组建“公务用车租赁公司”。
对按规定应配备没配备或主动不配备小轿车的单位,按一定标准核发租车补助,适当时机组建公务用车租赁公司。
(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所遵循的原则
根据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目标确定的原则是: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减轻财政负担的原则;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先清后改和不影响公务活动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
(三)主要措施
1、重新核定各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收缴和处置超编车辆。
2、停止更新和添置小汽车,核发租车补助。
三、坚定信心 扎实推进 规范做好各项工作
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牵动着全社会关注的目光,直接关系着我市财政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影响着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坚定信心,扎实推进,严格按照标准和进度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这项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1、组建一个级格高、效率高、素质高和精干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为确保本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市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监察局、组织部、编委办、审计局、财政局、国资办、体改办和公安交警支队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车管办)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2、营造一种愉快、宽松、良好的操作环境。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利益的调整和再分配,涉及市直近300个单位,如果没有一个宽松和良好的氛围、得不到广泛共识是难以实施的。为此,我们千方百计扩大宣传,广泛动员。一是在摸底调查期间,利用各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二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逢会必讲,无论是市委全委会、人代会,还是政府全体会,只要是适合的场合必讲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而且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政策、统一行动,7月8日,召开了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一把手参加的“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动员大会”。会议由市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主持,市政府秘书长宣读有关文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作动员报告,市委副书记、市长作总结,正式拉开了全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大幕。三是所有驻市新闻单位齐上阵,创造舆论氛围。四是通过《辽阳日报》发布通告,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营造出群众监督的好环境。
3、制定一个规范、严密、可行的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万无一失,车管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把握工作进程和方向。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还多次专题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近300个市直单位的情况了如指掌。车管办的人员更是夜以继日地工作,草拟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经过反复修改后以辽市委办[2003]17号文件的形式下发。方案明确规定了本次工作的实施范围、目标,具体措施,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方案还详细规定了核编截止时限、停止购置新车、超编车辆处置、富余司机安置、核发租车补助和租车办法等内容。
4、编制一套科学、严谨、周到的定编办法。
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定一套科学严谨周到的定编办法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这项工作的成败。为了确保成功,在精细测算的基础上,依据《辽宁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辽委办发[1995]2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辽委办发[1999]22号),重新制定了《辽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编管理暂行规定》,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着眼未来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严确定市直单位的小汽车编制。既考虑到市直部门单位特殊行业的工作性质,又考虑其现有车况和公车使用效率,又不至于影响工作。
5、掌握一手翔实、准确、真实的基础资料。
为确实保证公平和公正,市直各单位的基础资料的真实准确也是非常关键。为此,车管办的组成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编委办负责人员编制、财政局负责小汽车编制、老干部局负责提供离休人员数、组织部审核现职副县级以上实职领导数,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与协助下,反复核实有关数据,经过近一年的时间将涉及到的市直237个单位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离休人员情况和现有车辆的状况编制了一本基础资料汇编。这本汇编在收缴超编车辆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保证了各单位上缴的车辆没有经过事先调换、所有定编职数准确无误。同时,对缺车单位调剂余缺也提供了有利依据。
6、坚持一系列严格的、铁的纪律。
任何一项政策确定之后,执行得如何,必须有一系列铁的纪律做保证。本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之所以顺利开展,并圆满结束,重要的一条就是有铁的纪律做保证。不论是在《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里,还是在市长的动员报告和总结讲话中,纪律要求都是重中之重。把这项工作上升到“是我市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的实际举措,是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减轻财政负担的一条治本之策”的高度。在实施过程中,不论是领导小组的领导,还是具体工作人员,都做到不讲情面、不徇私请,统一政策,一个标准,把公平和公正贯穿始终。在这些纪律的约束下,仅用了15天,超编的54台车辆就全部主动上缴到位,使调剂和处置按时完成,保证了整个工作的顺利结束。
四、措施得力 办法有效 取得了可喜成果
我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从2002年10月份开始酝酿、到今年5月实质运作、到今年9月份超编车辆调剂处置结束,前后历时一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车管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经过车管办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本次车改共清理出超编、借用、吃“空头饷”小汽车85台:吃“空头饷”小汽车22台;退回借用车5台;暂缓收缴4台;实际收缴54台超编车,其中调剂了25台,包括给空编单位19台、调剂更换6台、报废8台、公开处置拍卖27台,共节约财政资金1686.6万元。具体成果如下:
1、有效遏制了新车不断增长的势头。自5月份停止审批购置小汽车以来,与上年同期相比较,车辆购置费支出大幅减少,按前三年年平均851万元计算,今年可节省财政支出近800万元。
2、切实减轻了财政在养车费用上的支出负担。本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共清理出超编、借用、有编无车的小汽车85辆。其中有编无车的22辆,收缴超编车54辆,按每辆车每年支出养车费用4.48万元计算,可节约财政支出340.5万元。
3、通过调剂解决了一些单位缺车的状况,也改善了一些单位车况过于陈旧的现状。通过调剂,保证了这些单位都能配备公务用车,又节约了购买新车的支出。本次共调剂解决了25台车,按购置新车平均每辆20万元计算,可节约财政资金500万元。
4、处置上缴的超编车辆,使财政回收了一笔资金。这次收缴的54辆超编车,除了调剂出去的以外,其余的35台都予以公开处置和拍卖,共获得收入46.1万元,增加了财政收入。
5、公车腐败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这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开展,刹住了个别单位公车使用中的不正之风,为全市加强机关后勤管理,尤其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项工作中还发现了纪检委等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上非常优秀的单位。
6、占用、借用车的退回,减轻了企业负担。这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虽然仅查出和退回占用、借用小汽车5辆,但影响很大。一是被占用和借用单位举双手赞成,说了他们想说不敢说的话、做了他们不敢做的事。二是为那些暗中侵占下属部门单位资产的机关单位敲了警钟,迫使他们进行清退。
7、通过一个侧面检验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本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是我市历史上的第一次,是机关公务用车制度的变革和创新,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检验。工作中既涌现出了一批如市委办、政府办、财政局和执法局等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的单位;但也有个别千方百计找借口、不能按要求填报基础数据、不按规定时限上缴车辆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