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人物|2006年度水路运输行业年审工作总结

时间:2007-03-21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做好全省2006年水路运输行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粤交办字[2006]23号文)、《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02年第1号令)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到4月30日,对全市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和在册营运船舶开展2006年度行业年审工作,截止4月30日,全市28家水路运输企业,378艘营运船舶,已年审314艘,年审率达85%;全市64家水路运输服务企业通过年审的有59家,未通过年审的有5家,年审率达92%,为历年最高。今年的年审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年审法则

 年审工作历来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处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参与年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学习《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关于做好全省2006年水路运输行业年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并对历年年审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分析,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明确今年年审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工作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年审工作,同时将省厅关于做好水路运输行业年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县(市、区)交通局和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单位,使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年审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为顺利完成2006年度水路运输行业年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依法年审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由于水运市场不景气,运输企业经营效益差,企业经营管理不到位,导致年审工作未能引起运输(服务)企业和船舶经营业户的重视,有部分企业、船舶单位迟迟不肯年审,对我们既定的年审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吴川市辖区各船队,这些船队的船舶数量多、吨位小,船舶又分布较散,难于管理。针对这类问题,我们会同吴川市交通局派员下到各船队组织各船队领导召开年审工作会议,反复宣传省厅的政策文件精神,使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和船舶单位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按规定年审的自觉性,通过法律教育大部分企业单位都能按时,按要求参加年审。

 三、严格按政策年审,确定行业管理权威

 这次年审的目标,在于通过年审巩固历年来的航运市场整顿成果,进一步规范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及时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故不参加年审或拒不接受年审的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和船舶单位,依照相关水运法规,发出书面通知,限期办理,在限期内仍未按规定年审的,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取消经营资格。如湛江市国航船务有限公司、湛江市东泰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麻章区明顺船务有限公司等,在我们多次反复催促的情况下,仍未按规定填报运输统计报表、办理年审及缴纳运输管理费,据此,我们将会同工商部门对其进行查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效果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四、存在问题

 (一)部分企业船舶的管理、联系及配备的管理人员不到位,机构设置欠妥,对年审工作不重视,容易造成船舶不按时年审现象。

 (二)绝大部分未年审的船舶都是长期定点经营某一地区偏远航线,由于周边地区水运执法部门的监管不到位,监管不力,致使未能及时返港年审。

 (三)服务企业规模小,同时缺乏专业性强的专业管理技术人才,从业人员素质比较低。

 (四)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违规经营时有发生,无证无照的服务企业仍然存在。

 (五)水路运输服务企业逃缴规费、逃避年审违章经营的侥幸行为一直存在。

 五、今后工作的意见

 (一)继续加强对未年审企业及船舶的监管,加大对企业资质的检查工作,限期完成年审,促进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化,提高企业对年审工作的重视,确保年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海事、船检、工商等部门协调合作,加强对水运服务业及营运船舶的检查,杜绝船舶无证和证照过期的经营行为,促使船舶经营者自觉守法持证经营。

 (三)严把市场准入关,坚持“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原则,对不达到经营资质要求的企业一律不准进入市场经营。

 (四)严格按照年审规定,对达不到要求的服务企业,年审一律不予通过,籍此次年审机会,取缔一批违规经营企业,净化水运服务市场环境。

 (五)加大日常对服务行业进行监管力度,对企业经

营行为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即时整改,把违法违规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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