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述职】局机关学习管理制度

时间:2004-09-11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为创建“学习型”机关,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创造性地做好新时期老干部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主要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老干部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现代科技、法律法规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方式
(一)自学。自学是机关干部学习的主要方式,每天应坚持自学不少于1小时。
(二)集中学习。每周五下午为局机关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由局领导视情而定,办公室具体组织。
(三)脱产培训。根据组织部干部培训年度计划安排,结合局机关实际,分期分批选派人员参加各种学习班。
(四)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地邀请有关专家教授、理论工作者及领导干部作专题讲座,每半年一次。
(五)研究交流。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每半年举办一次研讨交流。之前确定研讨主题和重点发言人,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确保质量和效果。
(六)参观考察。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人员到有关地区参观学习,一般每年组织1—2次。
(七)建立学习笔记。对重要的学习内容,每学必记,做到有所得、有所思、有所悟。
(八)重点阅读和专题调研。每半年重点读一本好书,阅读书目可由局统一指定,也可由个人自定。结合工作和学习实际,有计划地开展调研活动,各科室要撰写一篇质量较高的调研文章。
三、管理和考核
(一)落实责任。机关党支部和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学习活动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做到学习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并做好学习情况记录。
(二)考勤、请假和补课。对每星期五(下午)的集中学习、局机关统一组织进行考勤。不能参加的要向分管局长请假,并报机关党支部;凡集体学习缺课的,事后要及时补课,学习考勤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
(三)检查、交流。机关党支部对学习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考勤记录等。检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四)述学、评学、考学。每位工作人员的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年度总结工作时要汇报学习情况,评议工作时要测评学习情况,考核工作时要考核学习情况,把学习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科室和优秀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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