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制度|党校教学管理制度
一、党校函授学员管理制度
1、遵守校规校纪、上课期间不许迟到、早退。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一天旷勤处理。如遇特殊情况须与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去。
2、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廛,课堂上不许吸烟、趴桌子、接打手机。
3、每学期无故旷课一天者,参加补考。
4、学员有事不能来面授者,须出示该生单位组织部门组织部门请假条。但累计请假天数不许超过每学期授课总天数的20%。否则参加补考。
5、参加补考者,每生、每科一律收取补考费50.00元。不按时参加补考者不予毕业。
二、党校教学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的具体安排。
2、坚持采取有效措施,定期监督检查学员的自学情况,交作业情况,并有记录。
3、面授教学时的考勤记录齐全,管理严格,到课率高。
4、面授、电教录像,学员讨论次数、时数符合教学计划的规定。
5、认真组织教师评阅学员的作业,考试试卷。严格执行《学员作业管理规定》,《关于试卷评阅工作的若干规定》。
6、教学档案健全、齐备。
7、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定期进行教学质量检查和质量分析,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