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科个人工作总结_征管科工作总结
****年征管科工作总结
**年,全市地税征管部门围绕省局提出的以深化征管改革为总抓手的总体思路和**局长在全市地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解放思想,在理顺征管范围、夯实征管基础、完善征管办法、规范征管流程、明细岗位职责、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征管手段等多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启动了新一轮征管改革,加快了征管工作节奏,创新了工作方法,提高了征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深化征管改革,全面开展税源普查工作
一年来,我科紧紧围绕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积极探索征管改革之路,使征管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征纳关系得以理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普遍加强。
(一)是合理设置机构,理清工作职责。为建立分工清晰,职责明确,运行高效,协调配合的征管机构,形成征、管、查各环节既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依托计算机网络进行专业分工,引进监督制约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权责不清、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等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省地税系统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XX]39号),对各县(市、区)城区征管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的划分做了相应的调整,结合**地税的实际情况,制定和下发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管理、稽查业务职责分工的暂行规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税服务厅、管理部门工作衔接暂行办法》、《**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管理、稽查税务信息资料传递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征、管、查工作协调与衔接。
(二)大力推行多元化申报工作。在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中,进一步巩固了去年推行多元化申报的成果,以银行网点、邮寄申报为重点,逐步降低单一上门申报比重。到目前为止,通过银行网点、电话、邮寄三种方式申报的已达了9500多户,占固定纳税户的27%以上,其中银行网点已有3000多户,电话申报仅**区和**两地就有1480多户,而在农村非分局所在地的8000余户固定纳税户中有5100多户实行了邮寄申报,邮寄申报面达到63%。
(三)、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税源普查工作。根据省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XX年税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一是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专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进行了周密部署,4月6—7号在全市地税征管工作会议上就税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分工以及工作重点、时间进度、规范填表、汇总上报等各项具体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做到细化方案,严明纪律、责任到人、签字、签时负责;做到税源底数清楚、数字准确、户户见面、“一网打尽”。三是强化了培训。为规范填制税源普查工作表,市局统一印制税源普查工作表下发到各县(市、区)局,并附有详细的填表说明,做到表格统一、口径统一、时间进度统一。并多次对县(市、区)局的征管股长、城区分局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进行了培训,对全市税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四是加强了部门协作。对营运车辆、个人拥有并使用的摩托车等税源普查由交警和交通部门提供车辆册籍,为税源普查工作提供了依据。同时,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护税协税组织的作用,支持和协助地税部门共同搞好辖区内的税源普查工作,对营运车辆、摩托车、房屋出租等普查对象做到户户见面,逐户上门登记。五是强化督促检查。为使税源普查工作落到实处,在工作中开展督促检查,对税源普查工作不深入,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等单位予以通报。为确保税源普查资料真实、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数字填报不真实,闭门造车、随意填写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制。通过督促检查,促进了税源普查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确保了税源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截止到目前为止,欠税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据统计,全市历年陈欠**万元,本年新欠**万元,呆帐税金**万元,其中破产挂帐**万元。通过税源普查,现有管户**户,其中内资企业**户,外资企业**户,个体户**户,其它2111户。房屋出租11822户,自用车船(含摩托车)129200户,工资薪金**户。实有税源**万元,其中:营业税**万元,城建税**万元,资源税**万元,企业所得税**万元,个人所得税**万元,房产税**万元,土地使用税**万元,印花税**万元,土地增值税**万元,车船使用税**万元。六是加强信息反馈,建章立制。为及时掌握税源普查工作动态,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及情况反映工作,清理漏征漏管户报表做到向省局一周一报,税源普查报表一月一报。同时为加强对税源普查数据的分析利用,克服单纯抓税源普查工作的片面性,针对税源普查工作情况,会同有关科室起草并制定了税源分类管理办法:如营运车辆税收征管办法、房屋出租税收征管办法、个人所得税征管办法等;同时按照税源普查工作的要求,建立了分类监控台账(欠税监控、车辆税收监控、房屋出租税收监控、建安房地产税收监控等),要求普遍建立“一总五细”总控台账。
(四)、认真做好征管核心软件的上线准备工作。一是成立了征管业务核心软件上线前期准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对XX年以来的所有纳税资料进行分类、分户整理、归档管理。三是结合税源普查工作,将财务登记表等9类信息采集表下发下去,与税源普查工作同时进行。并在**市地税局进行了征管业务核心软件信息采集工作试点,为下一步征管核心软件上线做好前期准备。
二、注重实效,夯实征管基础工作。
(一)、认真做好国税、工商、地税信息交换工作。按照全省工商、国税、地税信息交换的工作要求,保证工商与地税之间登记信息的顺畅交换和有效共享,加强相互协作和配合,地税、国税、工商三家连续四次召开了信息交换联席会议。对信息交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查找出现差异的户数,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问题根源,切实整改,同时加强与国税、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对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力度,积极落实户籍管理制度,确保登记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目前已按省局要求,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国税、工商、地税的信息交换工作。
(二)、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做好纳税信用等
(三)、创新工作方法,优化纳税服务。一是结合“三个服务”学教活动,充分发挥地税部门的职能作用,营造“便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税收环境,促进**开发型经济的发展,制定并下发了《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三十条》。二是在城区推广**市*区地税局“一窗式”办税服务方式,实行一人多岗,一窗多能,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办税服务,“一窗式”办税服务限时6月底完成;三是根据农村分局的特点,在集中征收的基础上,调整审批权限,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办税设施,扩展软件功能,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通过调整涉税管理权限,提高内部运行效率,整合农村分局的办税功能,全面推行**分局的“一站式”办税服务,目前已在全市农村分局全面推广。
(四)、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护税协税网络。为了加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强化税源监控,减少税收流失,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国家权益,结合**市地税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地方税收护税协税管理办法》。对包括公、检、法、司法、财政、审计、金融、城建、土管等22个职能部门的护税协税工作进了规范,并上报市政府批转执行。
(五)、规范征管行为,实现征管工作“六统一”。按照征管改革的要求,目前已作好了“六统一”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统一全市地税征管模式;统一征、管、查职责分工、工作衔接、信息传递;统一征管流程和稽查流程;统一办税服务厅的政务公开内容、服务标准和办法;统一征管表证单书和资料档案盒、柜等方面。目前,实现了征管资料盒在全市范围内的统一。
(六)细化征管质量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根据省局XX年税收工作目标征管质量的考核内容,结合全市实际,对征管“六率”考核指标进行更加具体细致的量化,确定了征管质量考核的具体方法和原则,加强对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将征管质量列入岗位责任制考核。要求基层分局实行一月一考核;县(市、区)局对基层分局实行一季一考核;市局对各县(市、区)实行半年一考核。为做好XX年税源普查工作,确保此次普查做到税源清,户数明,为全市新征管软件的上线打下扎实的基础,在省局下发的《关于对XX年税源普查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的基础上就考核评分标准进行了细化,确保税源普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改进工作作风,抓好内务工作。
(一)是做好报表编报工作。根据总局和省局工作要求,编报了XX年度征管报表和征管质量考核报表,做好了今年年报表编报的准备工作。
(二)是加强注册税务师相关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了每年一度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组织工作,做好了各地税务师事务所的管理、协调、年检等工作。
(三)是做好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1)围绕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三个服务”学教活动,记好笔记,写好心得体会,认真迎接考试。(2)参与了**税法宣传活动。(3)与相关科室起草并制定了建筑安装、房屋出租、营运车辆等单项税种管理办法。(4)做好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印发宣传单1000份进行张贴,同时在电视台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今年,征管科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局的正确指导和领导下,各项征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到基层进行调查研究不够,对税收征管一线的动态掌握不及时;二是由于网络尚未建成,多元化申报工作进程还不够快;三是征、管、查协调工作还不到位。
以后,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三个服务”为指导,继续推进征管改革进程,进一步规范征收管理,逐步落实征管考核目标,XX工作打算主要是:
(一)认真做好征管业务核心软件的上线前的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行征管工作“六统一”;
(三)强化征管质量考核,组织征管质量检查;
(四)进一步加强征、管、查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五)做好税源普查数据的分析与利用,建立分类的税源管理和户籍管理办法;
(六)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