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xx年工作总结_市国土资源局XX年工作总结
一、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局的责任目标共有10项,年初我局就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分解,以正式文件下达局属科室(单位)和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落实。通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含有量化指标的8项目标全部提前一个月达到或超过了目标要求,其中三项重点工作目标全部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一)重点目标完成情况
1、严格保护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5%以上,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截至目前,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18.13万公顷,保护率达 86.3%,占目标任务的101.5%;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138.744公顷,通过开展开发复垦和“三项整治”新增耕地527.0833公顷,实现欢迎光临好人网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2、完成250个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年度调查工作。实际完成了293个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调查,占目标任务的117.2%。
3、大力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土地收入1000万元。今年我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经营性用地全部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供地,市本级土地收入2590万元,占目标任务的259%。
(二)一般目标完成情况
4、完成土地开发复垦300公顷。实际完成527.0833公顷,占目标任务的175.7%。
5、当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90万元。实际入库190万元,占目标任务的211.1%。
6、当年新发现的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结案率达85%。截至目前发现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125起,其中得到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的有8起,立案查处117起,结案116起,结案率达99.1%,占目标任务的116.6%。
7、完成2个地质灾害隐患区的调查工作。实际完成了3个隐患区的调查,占目标任务的150%。
8、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统筹额23.73万元。目前已完成“三金”统筹27.15万元,占目标任务的114%。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达到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要求。
10、完成了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树立服务意识,保证经济建设用地需求。一是紧紧围绕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树立超前意识、大局意识,努力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今年元至四月受理报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14批次,面积179.0423公顷,其中耕地138.744公顷,极大地支持了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在国务院实行“三个暂停”后,认真研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继续做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被确定为急需建设的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三是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在市区开展了存量建设用地的调查,在摸清存量土地的数量和种类后,区分不同情况加以处置利用:对市欢迎光临好人网区内的煤场,重新进行了规划,由我局代表政府收回后按照土地利用计划和供地计划逐步分批进行处置,为市区提供建设用地4.3万平方米;加大退二进三步伐,利用原工业用地建设其他项目约7万平方米;对城中村改造明确了办法,制定措施,并给予适当的优惠,现已改造2万余平方米。四是积极为国企改革服务。市属企业改制中的土地资产评估核算全部完成,涉及土地资产达84宗,面积1719636平方米,金额54845.11万元,二纺器、仪电公司、油脂机械厂等单位的资产拍卖已成交,相关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中。按时完成了我市首批改革企业土地分割勘测定界16家,勘测总面积150公顷,免收勘测费用20万元。
(二)发挥资源优势,强力推进资源整合。一是及时组织召开了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会议,学习、传达和贯彻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煤矿、铝土矿资源整合会议精神,讨论和研究我市资源整合具体工作。二是按照省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我们会同市发改委、煤炭局制定了《三门峡市煤矿铝土矿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召开会议进行了贯彻。三是为确保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报请市政府批转了《关于开展无证采矿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方案》,明确了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维护正常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的职责分工,自8月1日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了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开采及乱采滥挖的专项整顿治理活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四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三门峡市铝土矿资源的具体整合方案》,提出每个探矿权、采矿权的整合主体、整合方式和工作进度安排,并分别召集东方希望、开曼公司、义翔氧化铝厂及韶星氟化盐等企业及相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座谈,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并通过多媒体演示的方式向市政府、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汇报,针对上级部门提出的意见对方案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已由市政府批转实施。五是全力支持东方希望、开曼公司两个大型氧化铝企业发展,先后为开曼公司办理协议出让探矿权5个,转让和联营探矿权8个,协议供矿2个;为希望公司办理协议出让探矿权9个,正在进行协商转让探矿权1个,办理转让采矿权1个。
(三)开展“三项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一是建立健全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建议市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以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公安局、建委、林业局、农业局等13个局委为成员单位的三门峡市“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空心村”、砖瓦窑场和工矿废弃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也高度重视,分别下发了通知和实施方案,使此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二是开展村庄地籍调查,摸清“三项整治”潜力。全市现有上述三项用地7439.6468公顷,占全市居民点及工矿用地41116.467公顷的18.09%,其中“空心村”占地6667.216公顷,占农村居民点用地29718.333公顷的22.4%,砖瓦窑场占地477.274公顷,工矿废弃地占地295.1584公顷。针对“空心村”占地面积大、在居民点用地所占比例高的特点,我局将“三项整治”的工作重点确定为“空心村”整治。三是科学确定整治项目,多方筹措项目资金。为做好今年整治项目建设工作,我局从4月份开始,将推进“三项整治”工作作为每月的重点工作,逐月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各县(市)、区局科学编制整治规划,合理安排整治项目,稳步推进项目实施。今年我市计划安排整治“空心村”422.05公顷,砖瓦窑场32.59公顷,工矿废弃地16.75公顷。为确保项目所需资金落实到位,我局通过采取积极与同级财政部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充分调动了各级政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和参与“三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在全市掀起了“三项整治”的高潮。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开展“三项整治”新增耕地527.0833公顷。
(四)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辖区耕地占补平衡。一是组织开展全市基本农田保护专项检查,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三国土资〔200X〕17号)和《关于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专项检查的通知》(三国土资〔200X〕18号),制定了《全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统计报表》,召开了由各县耕保科长和业务骨干参加的专题会议,对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开展专项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局主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各县(市)、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基本农田调整、补划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县局按照“档案、实地、图纸”三对照要求,确保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各县对原有保护标志进行了重新刷新,新增保护标志552块,对保护档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补签责任书到村1309份,到组10514份,到户304450份,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6.3%,超过国家确定的80%和省政府确定的85%。二是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积极参与建设项目前期论证、选址、预审,严格按照项目用地指标体系审核用地规模,同时建议项目选址尽量不要占用耕地,能占劣地的尽量不要占用好地。三是坚守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坚决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规定,对全市基本农田实行特殊的保护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各类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138.744公顷,而新增耕地面积为527.0833公顷,净增耕地388.3393公顷,辖区内耕地总量实现占补平衡有余,这也是我市连续第六年实现辖区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五)周密安排部署,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一是根据省厅《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和专题会议精神,经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农业局、建委、监察局、审计局等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了《三门峡市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方案》(三国土资函[200X]27号),印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牵头单位。二是根据整顿工作的内容,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有关工作及职能分工》,在局内部就整顿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三是根据整顿方案确定的原则和工作任务、方法、步骤、要求,召开了由各县(市)区局一把手和市局全体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对此次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了部署。现整顿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等待接受上级检查验收。
土地占用和土地审批情况:200X年1月1日至200X年4月30日,我市共报批各类建设征用土地27个批次、2个单独选址项目。农用地转用审批面积333.1603公顷,批准供地面积312.4858公顷,实际占地面积410.036公顷。绝大多数建设用地经过了依法批准。整顿中全市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24起,追缴出让金1819万元,政府罚没收入434万元,有效遏制了违法乱批滥占耕地的势头,发现陕县离子烧碱项目、神火碳素集团二期工程、义马20万甲醇项目等存在未批先占或边批边占违法现象后,市、县两级政府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
耕地占补平衡情况:全市各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188.2294公顷,实际补充耕地253.5244公顷,具体补充耕地项目51个,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情况:200X年以来我市应收金额为3488.354万元,实际征收3275.5354万元,欠缴数额为212.8186万元,主要涉及XX—XX年陕县和卢氏县5宗土地,在这次清理检查中已经制定了整改措施并逐步落实到位。从XX年起我市已杜绝了欠缴有偿使用费现象。在资金使用方面,XX年以来我市共开展各级土地整理项目9项,涉及土地整理项目资金3996万元,从未发生截留、坐支和挪用等问题。
征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1999年以来全市共征用农民集体土地206宗,面积10627亩,涉及补偿费用27151.5249万元,实际补偿到位25340.9367万元,拖欠1810.5882万元。通过清理检查,已全部落实到位。
经营性用地招拍挂情况:200X年市本级和三县两市均建立了规范土地市场的六项制度,出台了相应的文件和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和政府收购储备的土地在规划为经营性用地时,均能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全市共公开出让国有土地28宗,面积92158平方米,成交价3630.8万元,单位最高价2986/m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数占供地总量的5%。招标出让占公开出让总量的7.4%,挂牌出让公开出让总量的92.6%。
(六)强化矿政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小煤矿超层越界专项治理整顿,切实打击、有效防范小煤矿超层越界违法行为。在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市89个应开展井下实测的矿井中,除8个矿井因长期停产或井下着火无法进行实测外,其余81个矿井均进行了井下实测。共发现12个小煤矿不同程度的存在越界采矿现象,均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并封闭越界巷道。二是严厉打击依法取缔无证开采违法行为。针对我市煤矿、铝土矿等热点矿区矿业秩序出现反复、无证开采死灰复燃的情况,及时下发《关于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打击取缔无证采矿的紧急通知》,与市人大环资委、安监局、新闻单位联合对陕县、湖滨区、义马市、渑池县部分矿区的矿业秩序进行了实地巡查,存在问题较严重的渑池、陕县,均采取了有力措施,彻底关停和取缔无证采矿。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人员7760余人次,出动车辆870台次、出动铲车80余台次,拆除开采设备1162台件、拆除工棚3302间、遣散民工5740人,采取封填、炸毁等形式共取缔无证采矿515处(点),有力地打击了无证开采违法行为,维护了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安排部署了重点矿区、优势矿产、非法转让、以采代探等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进度、整治措施、验收标准,对全市已发证矿业权进行检查纠正,通过对全市已设置的192个探矿权、383个采矿权,以及已有偿出让的54个矿业权(其中探矿权22个、采矿权32个)进行全面检查,XX年以来,全市新立的各类采矿权设置合理,发证程序合法,无违规发证和越权发证及将大中型矿产地“化整为零”而越权发证的违法行为。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中,我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据统计,全市共立案查处无证采矿58起、越界采矿12起、越界勘查1起,查处以采代探2起、非法转让探矿权1起、非法转让采矿权4起,罚没款91.8万元,没收矿产品0.2万吨,责令停产整顿矿山3个,注销采矿许可证3个。目前全市各类矿山企业持证率达100%,越界探、采矿等违法行为基本得到处理,重点矿区无证勘查开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基本稳定。四是狠抓矿山安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局年初就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层层落实,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双节”、“两会”等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进行专题部署,认真吸取渑池“4.17”矿山安全事故经验教训,在全市认真开展了查处取缔无证矿山和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的大检查活动。五是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年初制定了200X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小型以上规模地质灾害隐患点276个,确定了6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和7个重点防治隐患点,提出了防治监督管理措施,确定了监测和预报责任单位;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166个,防灾避险明白卡1100余户,涉及人口5100余人,两卡发放范围较去年明显扩大(200X年度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95个,防灾避险明白卡510余户);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全市共建起县、乡、村(组)、矿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276个,落实监测责任制和监测责任人,对重点隐患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坚持汛期值班、巡查等四项工作制度,市、县两级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巡查工作。据统计,全市共开展调查巡查50余批次、182人次,全市27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巡查到位。进入汛期,坚持坚持24小时值班,向社会各界尤其是地质灾害隐患区公布了市、县两级汛期值班电话。做到了人员落实、值班到位、记录准确、通讯畅通。尤其是下雨天,除正常值班外,还放弃星期天和节假日休息时间坚持进行值班,并对各县局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监测单位、监测责任人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值班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确保汛期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与市气象局协商,在三门峡电视台不定期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自7月中旬开始试运行。共发布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暴雨降雨在3小时以内)的10次,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6次。气象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开展,使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和预警预报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在灵宝市和卢氏县发生地质灾害时,由于监测预警及时,抢险措施得力,避免了国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七)完善市场体系,落实“招拍挂”制度。一是大力推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了“招拍挂”,截至目前全市共出让土地97宗,面积177.12公顷,合同价款16490万元,政府纯收益7080万元,其中市本级出让土地62宗,面积63.11公顷,合同价款10911.8万元,纯收益2340.87万元,征收耕地开垦费85.3039万元,有偿使用费89.2296万元。地产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转让、出租、抵押逐步纳入土地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土地储备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储备土地68公顷,其中市本级37公顷。大力推行国有土地租赁,租赁面积96681.4平方米,全年收缴土地年租金63.8372万元,租金收入比去年增加18%。转让土地12宗,面积91339平方米,转让金额2469.8745万元;抵押4宗,面积45685.5平方米,抵押金额582.6万元。二是全面实行矿业权有偿出让,加大对矿业权二级市场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对市、县发证权限内采矿权全部实行了有偿出让,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的比例达100%。截止11月20日,全市出让采矿权23个,实现采矿权收益54.68万元,另有3起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已出让采矿权的起数为上年度的209%。同时督促各产煤县(市)做好小煤矿采矿权价款的收缴工作,全市共征收小煤矿采矿权价款1711万元,已上解省厅768万元,上解市局229.3万元;挂牌出让探矿权4个,协议出让探矿权5个,出让收益99.64万元。三是加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力度,建立健全征收台账,规范纳费申报,督促及时入库。截至目前全市共征收入库补偿费1031万元,其中市本级入库190万元。
(八)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在征用集体土地过程中,严格按规定、按标准足额进行补偿,按程序进行公告,凡没有征求被征地农民集体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征地方案,不予审核报批。同时充分借鉴外地好的经验,改革已经不适应现实的做法,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解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二是狠抓信访责任制的落实,加大对信访的督查、督办力度,重点抓好集体访、重复访的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信访工作,信访部门依法按政策办事,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变上访为下访,集中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抽调了17名同志组成四个下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工作组,每组由一名县级干部任组长,分片包干查办、督办信访案件。在集中行动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承办上级交办和自身排查的各类土地信访案件115件,其中省、市交办案件35件,市局排查案件8件,各县(市)、区自查案件72件。目前上级交办案件已全部办结,一大批多年的信访积案得到了妥善处理,上访群众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维护。
(九)夯实工作基础,加快信息化建设。一是为及时准确掌握我市200X年土地利用变化现状,更好的为国土资源管理和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部、厅安排,从200X年8月起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了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通过调查全面更新了土地利用数据,作到了数据、图件、实地的三“一致”。变更调查年内共变更土地97971亩。二是组织开展了农用地定级估价工作,在对县局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的基础上,利用自身力量完成了外业资料的调查收集整理,今年9月将调查资料交协作单位,内业工作进展顺利,开发软件运行正常,定级、估价工作于11月底完成,工作进度列全省前列。三是开展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准备工作,按时全面完成了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价工作、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研工作和用地预测工作,按时向省厅上报了实施评价材料、调研材料和用地指标预测资料。四是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工作,在矿业权审批过程中,我局按照《规划》要求,严格审查矿业权人的资质条件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勘查项目,建议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不予颁发勘查许可证;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开采项目,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不得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共对94个勘查、开采项目进行了规划审查,另对省厅转来的17个勘查项目进行了规划确认。五是信息化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在实现与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联网的基础上,加大投资,添置更新设备,建立起单位内部的局域网络。
三、明年工作打算
回顾近一年来的工作,尽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矛盾依然存在,二是国土资源市场发育仍不尽如人意,招标、拍卖所占比例偏低,三是乱采滥挖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仍在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些都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创造性的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这对国土资源部门来讲,既是挑战,也是一次机遇。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为契机,在切实加强土地管理的同时,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努力开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积极推进服务经济建设工作。市委四届四次全会提出:“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狠抓落实”是我市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大局,而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核心,是中心工作。我们作为土地、矿产资源的主管部门,必须要紧紧围绕我市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提前五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着眼大局,搞好服务,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支持到位、工作力度到位、优化环境到位。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有所保、有所控”的原则,合理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证国家、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保证城市化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合理用地需求。要继续对重点小城镇建设用地实行折抵指标和置换指标的倾斜政策,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以及我市关于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外向型经济在国土资源领域的发展。要认真落实农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和措施,在保证基本农田不减少的前提下,抓好耕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实现农业现代化。要继续抓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摸清我市矿产资源储量家底,为我市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后备资源保证。尤其要千方百计地保障好以英国开曼公司和希望集团两个大型氧化铝企业为龙头的一批重点项目的资源供应。
二、以资源保护为主线,积极推进耕地保护和资源整合。人均资源占有量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具体到我市来讲,人均耕地少,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偏低,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乱采滥挖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都制约着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影响到粮食生产安全。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的方针,在保障经济发展需求的同时,切实加强资源保护。要努力保护耕地,尤其是要保护好基本农田。务必做到:总量不能减少、用途不能改变、质量不能下降。要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坚持“三个不报批、一个从严”。要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挖潜,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严格执行新的用地指标定额标准,通过推进用地方式的多元化,缓解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要继续开展“三项整治”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严格补充耕地项目验收标准,切实做好补充耕地的审核和复核确认工作,在提高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上下工夫。要强力推进资源整合,抓紧抓好《铝土资源整合方案》的实施工作,将有限的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努力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同时结合矿业秩序整顿严厉打击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积极推进矿业秩序和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市场秩序整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尽管通过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整顿和土地市场秩序专项治理整顿,我市的国土资源市场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浪费和破坏国土资源的苗头依然存在,稍有松懈就会功亏一篑。因此,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将矿业秩序整顿和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坚持不懈的狠抓下去。矿业秩序整顿的重点是继续开展以重点矿区、热点矿种、无证开采、非法转让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整顿,巩固以往的整顿成果,严防死灰复燃;土地市场整顿的重点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抓紧出台配套措施,严防农转用审批“解冻”后出现突击批地和违反用地反弹。要继续加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国情、省情、市情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忧患意识,提高他们保护和依法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调动他们参与国土资源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完善国土欢迎光临好人网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充实巡查人员队伍,做到动态巡查工作定时、定点、定人员、定责任、定落实,充分发挥动态巡查预防和发现违法活动的作用。要继续从严查处治理整顿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严厉打击浪费和破坏国土资源的各种违法活动,使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四、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进资源的有偿使用。国土资源公开出让是一项纪律和制度,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抓住强化国土资源管理、整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有利时机,全面落实各项法规制度,大力推行有偿使用,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继续坚持 “凡不符合划拨目录的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凡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原则,逐步缩小和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对确须协议出让的地块,协议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开展国有土地出让、批租的同时,要将深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着力点放在原有国有划拨土地上,对于现在已不符合国家划拨供地政策的用地,逐步实行有偿使用。要继续强化土地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大力推进土地收购储备,实行“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为市场配置资源奠定基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业权市场,凡出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无须勘查即可直接开采的矿产地的采矿权,以及其他依法收归国有的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必须以招拍挂等公开竞争方式有偿出让;转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或转让不需勘查即可直接开采的矿产地的采矿权,必须按规定进行评估,缴纳价款或价款按规定处置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要高度重视国土资源二级市场建设,规范交易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隐形交易的打击力度,保证有形市场的正常运转。
五、以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关系为手段,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土地不仅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而且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是践行“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社会稳定的根本要求。要结合本地收入和生活水平,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用,保证失地农民的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要通过留地安置、土地换社保、货币安置等多种安置方法的综合运用,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解决他们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保障他们的长远生计。要健全和完善征地程序,切实维护集体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方案必须事先公告并经过被征地集体组织和农户确认,否则不得审核报批。要加强对农村集体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监管。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督促集体经济组织公开补偿费的收支和分配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大拖欠的征地补偿费清偿力度,尽快将补偿费落实到位。今后凡征地补偿费用不到位、安置不落实,不得占地。
六、以信息化为纽带,积极推进国土资源基础性建设。要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强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的衔接,科学预测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在贯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同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留出充足的发展空间。合理编制年度用地计划,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强指标分配对用地的调控能力,充分运用建设用地指标置换、折抵等政策,缓解县以下建设项目对指标需求的压力。继续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规划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和调控作欢迎光临好人网用,在矿业权设置、授予过程中,严格审查矿业权人的资质和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规划的一律不得审批发证。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普查,重点清查已办理农转用、征用手续但尚未供地、已供地但尚未开工建设或已开工但因各种原因停止使用的土地,通过地毯式的调查,摸清全市存量建设用地家底,建立存量用地资源数据库,为盘活存量土地寻求建设用地新来源打下坚实的基础。要逐步建立易于使用、扩充和更新的国土资源基础信息技术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快用地审批、矿业权授予、矿产资源储量、土地分等定级、城乡地籍等专业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局域网,以信息化为纽带,通过资源共享,将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基础工作有机的联系在一起,全面推进政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继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工夫,切实加强全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进一步深化“三好一强”活动,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好、形象好、能力强的干部队伍。要继续开展“学习型”机关的创建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在全系统营造一个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完善窗口办文、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内部会审、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首问责任制,开展“五好”、“五办”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力度。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党建、计划生育和群众性争先创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争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流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