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国土资源局_区国土资源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总结
一、准备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思想认识到位。我局充分认识到《行政许可法》对实现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自觉把学习《行政许可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杨再聪局长参加全区3月15日举办的《行政许可法》法制讲座以后,于3月16日和18日先后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传达区领导在法制讲座上的讲话精神,强调要充分认识《行政许可法》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意义。3月23日,我局在召开本系统XX年第一季度机关党风廉政效能建设、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上,局长要求把学习《行政许可法》作为今年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把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国土资源行政行为作为今年局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行风的重要工作,进一步统一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
(二)抓好学习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我们把学习《行政许可法》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确定从3月29日至4月2日为《行政许可法》学习周,在每天下午4:00~5:00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由局长、副局长参照《行政许可法释义》进行辅导。二是积极参加区组织的培训,全局机关干部职工20人分二期参加培训并全部参加全市《行政许可法》考试,全局含临时工计有30人参加《**区〈行政许可法〉知识问卷》测试。三是坚持常规性学习,坚持阶段性学习和经常性学习相结合,建立常规性学习制度,要求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动干部、职工自觉学习,要在深刻理解法律条款和内容上下功夫,做到学用结合,以求实效,逐步用《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工作。
(三)落实自查自纠,做好行政许可法法规清理工作。我局根据《**区清理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工作方案》(泉洛政办[XX]15号)文件精神,从3月初开始至3月底,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清理的范围、内容以及方法,认真做好疏理和自查自纠工作,对本单位制定的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认定,本单位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审批项目,执行的规范性文件11个,这些文件均属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性规章,目前仍保留使用,我单位没有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加强制度建设,逐步规范行政行为。我们根据区府办《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实施前配套制度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泉洛政办[XX]56号)等文件精神,初步建立了《行政许可公示与公开制度》、《行政许可文书管理制度》、《行政许可告知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最近,我们还编制本单位行政许可目录,经疏理,本单位现在施行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许可的有7个事项,主要有:采矿权审批行政许可、采矿权延续(变更)登记审批行政许可、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补办)出让、作价出资、作价入股行政许可、设定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行政许可、建设用地供应(出让)行政许可、建设用地报批审理行政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审理行政许可。这些行政许可事项中,属于行政审批的有3项,其他4项都属于行政审理。对各个许可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以及需要的文书资料、承办股室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办理流程和申请文书示范文本等统一的文书文本,逐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五)坚持公开公正,推动依法行政。在原来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在行政许可方面为主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对行政许可的事项、程序、时限、所需的材料在服务窗口滚动式电子显示屏上给予滚动公示;计划把各项相关制度、程序在各职能股室上墙公示,同时,把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程序、条件、所需材料、统一文书格式在国土系统网站上发布。二是对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三宗行政许可在“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三是着手推行听证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的矿业权审批行政许可、土地报批审理等2项需依法申请听证的行政许可,把听证作为行政许可办理程序的重要环节,制作了听证告知书、通知书、听证主持词、笔录、听证报告等统一文书格式,并且确定在本月底至9初举办一期全系统的国土资源听证制度培训班,为听证工作的推行作好充分的准备。
二、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由于《行政许可法》是一部新的法律,实施行政许可法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尚没有具体的工作实践。近半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初步建立了一些制度,但这些工作和制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的配套制度尚未出台,一些行政行为仍延续原来的方式,真正意义上的行政许可行为尚未实施,个别干部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还没有从原来的工作思路和方式上转变过来。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行政许可法》,全面理解法律含义和内容,在工作中继续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的行政许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