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路管理站2009年法制工作总结】县公路管理站2009年法制工作总结
年初,我站成立了以李苏杭站长为组长,陈晓云副大队长、孙文清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路政大队综合股,单红梅同志兼任法制办公室主任。去年交通部XX年2号令颁布了《路政管理规定》,从4月1日开始施行,站领导十分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要求路政执法人员尽快掌握理解其内容,以适应规章提出的更新更高的执法要求。我站领导率先垂范,在先行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讨论,逐条逐款进行解析,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执法培训和学习。今年我站相继组织学习了《公路法》、《公路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四五普法知识”等相关知识并进行了考试,两次选送三名路政、征收人员去省厅参加执法岗位培训。通过学习,所有执法人员都得到了教育和培训,知识结构得到了更新。
二、争取政府支持,营造执法氛围。
由于路政管理涉及面广,难度大,离不开政府部门和广大群众的支持。我们积极做到:一是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加大力度,提请县政府召开由交通、公安等多部门负责人和全县镇长参加的公路环境整治工作会议,落实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二是由县政府与各镇签订了工作责任状,增加地方政府领导的压力。三是加强宣传,路政人员沿线张贴、散发县政府印发的《关于严禁在公路上打谷晒场确保道路畅通的通告》和《关于加强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并在广播、电视上进行宣传,出动宣传车120余次,散发宣传单6000多份,在省级刊物发表相关文章、图片10篇,县级刊物3篇。使广大群众对交通行政法规有了进一步了解。今年,我县公路环境整治情况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改观,公路基本无打谷晒场,这些成绩得到了市、县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加大巡查力度,维护路产路权。
我站路政人员每天坚持上路巡查,确保干线公路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支线公路每两天巡查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今年共办理交通行政许可案件40起,其中处理案件53起,处罚案件295起,清除各种违法堆积物8527立方米,拆除非交通标志63块,清除占道经营摊点118个,收取路产赔补偿费25万元,查处超限运输车辆256辆,卸货2270吨。9月份,我站派人员参加支队组织的超限运输检查工作,他们起早贪黑,较好地的完成了支队交办的工作任务。
同时我站积极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今年共组织运管、公安、城管联合执法3次,争取沿线乡镇政府、村组联合清障4次,较好地控制了公路街道化的蔓延。同时完成了境内国省干线所有搭接道口普查并提出阶段性的整改措施。今年全县公路基本做到了无新增违章建筑。通过加大巡查力度不但有效地维护了路产路权,还较好地巩固了去年省级文明样板路的文明成果。
四、严格执行“五项禁令”,规范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省厅“五项禁令”,规范执法行为。在路政执法过程中,我们坚持两人以上执法人员上路执法,且至少有一名带队干部负责,执法人员严格做到挂牌上岗、着装整齐、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事,对待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无理取闹的执法对象,我们路政人员更是理智、冷静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他们理解路政工作的难处,积极配合,变被动为主动。
由于站以人为本,把队伍建设,使执法工作不断规范化、服务化,未出现一起公路“三乱”事件,未出现一起违法乱纪和重大经济、刑事责任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全体路政执法人员做到知法、守法、学法、用法、勤政廉洁、敬业爱岗、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在今年十月份县纪委、县软建办举行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我站行风一致被评为满意,测评成绩名列全县25家执法单位前列,得到了全县上下的肯定。
执法公示是行政管理方法的重大改进,有利于管理的深化,是实现“阳光工程”的重大措施,有利于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和廉政建设。我站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在机关院内醒目位置设置9块27米长“执法公示牌”,在路政案件受理中心、养路费征收大厅设置旋转公示牌2组16块,并设立触摸屏,对行政执法的依据、秩序、结果等进行全方位公示。大厅设立了接待室,对来访的每一位同志做到热情接待,做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大队对外聘请了12名行风监督员,并定期邀请行风监督员召开座谈会,每年不定期向服务对象发放意见征询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并结合实际改进工作方法、方式和服务态度。
总之,我站狠抓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等基础工作,使全体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着装规定,持证上岗,文明执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我们在学法执法过程中,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今后,我们将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使公路管理工作法制化,以此带动我站的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