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紧急事件处置预案】学校紧急事件处置预案
为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特大突发性安全时间,立足于事件发生后及时消除连带隐患,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打造平安校园,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有效地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使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管理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尽快了解并掌握事件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决定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尽早向教育行政等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职能组投入工作。密切联系当地公安等职能机构对事件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负责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善后处理工作。
(2)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护送伤员、病人到医院救治。配合医院救治工作,追踪了解病情和病情动态,随时与校长保持联系。
(3)现场控制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组织力量送伤员、病人到医院。组织人员封闭相关区域,调查掌握相关信息。组织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不围观、不拥挤,维护学生秩序。
(4)后勤保障领导小组,尽力做好医疗救治的联络和后勤支援保障工作。接待家长,接待有关部门领导,做好现场办公的后勤服务工作。
(5)安全事故报告领导小组,负责事件全过程的各种文字,图象信息资料采集、整理、归档、收集工作。
二、现场指挥系统
(1)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
(2)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
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行政人员—>校长—>教育局
四、安全工作联络电话 (略)
五、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将对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