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总结]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湘保障办[2010]2号)《关于2010年春季学期启动我省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财政[20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内容:
全面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经费分担和有关保障措施等,组织编写宣传提纲。
二、宣传方式:
1、开展新机制宣传月(2010年2月)活动。
一是重点依托娄底日报、娄底都市频道、娄星在线等本地主流报刊、电视、广播、网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撰写专题文章的方式,宣讲政策,解答问题,向全社会进行深入集中宣传。娄星区教育局网站和娄星区教育新闻信息工作网开设专题栏目,发布相关信息不少于15条次。《娄星教育》出版“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专刊”。
二是发放“宣传卡”。将省保障办统一印制的“宣传卡”、“宣传单”简单、清晰地标明国家免补的项目,在春节前发到每一个学生手中。
三是发布公开信。区保障办给每位家长写一封公开信,介绍新机制的具体内容,2010年春季开学后不再收费的项目和仍然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四是悬挂或张贴标语、口号。发挥中小学校分布广、布点多的优势,在繁华路段和人口密集地区利用标语、横幅、板报、专栏、简报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宣传。
2、开展新机制专题教育活动。
一是开好“两会”。各义务教育学校以校为单位,专门召开班会和家长会,校长和教师分片包干,检查落实情况,有特殊情况的学生与家长,教师要采取家访、电话等形式补告。
二是开学时搞好公示。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时要将新机制基本内容、国家补助情况、按规定仍可收费的项目和经费使用情况张榜公布,主动接受当地群众监督。
三是开学后广泛再宣传。新学期开学后,各学校利用第一次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或在学校设立政策咨询站等形式,对新机制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3、公布保障办咨询电话:0738-8514820,热情解答有关新机制的政策,协助解决有关新机制方面的问题。
三、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
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童喜阳彭建良
副组长:江双发 唐春云
成 员:各乡镇中学、区直学校校长
办公室设教育局办公室。专干:刘德斌。
各校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并确定专人分管、部署、协调、推动本校的宣传工作,为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建立奖励机制。做到宣传渠道多、宣传范围广、宣传形式丰、稿件数量多、稿件质量高。
2、建立工作机制。
各校要认真组织干部、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历史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会议精神上来,振奋精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学校应及时收集整理新机制改革工作的相关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并及时向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或提供新闻素材或线索(通过娄星区教育新闻信息工作网),每月上报相关宣传信息不少于2条。
3、及时总结推广
教育局办公室将组织相关新闻媒体的记者,深入农村、学校,进行形式多样、富有深度和特色的报道,积极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进展。
对各学校上报录用信息给予通报,并对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