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案
为认真实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切实保护、传承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实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通知精神,遵循“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按照“普查先行、重点保护、立法保障、合理利用”的基本要求,立足现实,把握机遇,趋利避害,循序渐进,努力营造文化遗产保护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切实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引入全面规范的轨道,使我县民族民间文化得到有效保护、良好传承和合理开发,努力为实施“民族文化强县”战略,打造文化咸丰、魅力咸丰积累文化资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 保护范围
(一)民间文学
1、民间故事 2、民间传说 3、民间谚语
4、民间诗歌 5、民间谜语 6、民间对联
7、民间歇后语
(二)民间音乐
8、民 歌(号子、山歌、田歌、灯歌、小调、风俗歌)
9、民间器乐曲(唢呐、花锣鼓、吹锣鼓、宗教锣鼓)
(三)民间舞蹈
10、摆手舞 11、板凳龙 12、地盘子
13、穿 花 14、年节灯舞 15、草把龙
(四)民间戏剧
16、南 剧 17、傩愿戏 18、木偶戏
19、阳 戏 20、灯 戏
(五)民间曲艺
21、扬 琴 22、干龙船 23、三棒鼓
24、坐丧鼓 25、渔 鼓 26、莲花闹
(六)杂技与竞技
27、跳红灯 28、打陀螺 29、抛 刀
30、踩竹马 31、拨四马腰 32、赶 山
33、扭扁担 34、抵牙齿劲
(七)民间美术
35、民间木刻 36、民间石刻
37、民间山水画 38、漆 画
(八)手工技艺
39、吊脚楼建造工艺 40、饮食加工技艺
41、咂酒酿造工艺 42、盆景工艺
43、根雕技艺 44、竹编彩扎技艺
45、民间织锦技艺 46、民间刺绣技艺
47、银器打造技艺
(九)传统医药
(十)民俗
48、饮食文化习俗 49、节庆文化习俗
50、婚嫁文化习俗 51、丧葬文化习俗
52、建造文化习俗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建立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保护名录
由县文体局牵头,县民宗局协助,各乡镇(区)配合,组建工作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普查内容涉为上述保护范围所列的九大类52小项,重点摸清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艺术传人、发展现状等。普查方式以个别采访、群众座谈、观看表演、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相结合,并对所有民间艺术、民间艺人进行登记,建立名录,撰写单项介绍材料,、对于优秀的、特别是濒临灭绝的民间艺术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
在认真整理普查资料的基础上,建立《咸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撰写各个艺术门类单项材料,并附图片,如《咸丰地盘子简介》、《咸丰花锣鼓简介》等;建立《咸丰县民间艺人资料库》,每个艺术门类各选择1-2人,撰写艺术传人单项材料,
(二)开展咸丰《民间艺术集成》和《文化遗产丛书》编修工作
县文体局、县民宗局负责组织专班,广泛收集各方面资料,并在原有基础上筛选和增补,认真修改,精心编排,提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印制成书。从XX起,分期分批印刷出版《咸丰民间歌谣集》、《咸丰民间音乐集》等各大集成,XX年底力争出版1-2种。
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的撰写和出版工作。一是对现在已成形或正式出版的书籍进行摸底登记,如《吊脚楼》、《女儿寨》、《油茶汤》等。二是文化、民族部门组织力量选择重点撰写并出版2-5本。三是动员文联各协会及社会有识之士参与撰写。今后凡属此类书刊,县新闻出版局在进行出版登记时,均冠以“咸丰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字样。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
1、将南剧、扬琴、地盘子、板凳龙四大民间艺术申请注册。
2、将南剧申报全国第二批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3、县文体局、县民宗局负责全面普查,广泛征求意见,排列出亟待保护的其它重点对象,并组织力量修改加工,使之成为我县新的文艺品牌。条件成熟后,继续搞好注册申报和全国第三批或其它批次的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工作。
(四)开展民间文化保护区和特色村的命名活动
各乡镇(区)、村结合实际提炼1—2种本土特色文化,加紧打造、精心提高,并开展各项文化活动,使本土特色文化更鲜明,更具影响力。
1、命名民间文化保护区:
清 坪:“板凳龙之乡” 朝 阳:“地盘子之乡”
甲马池:“唢呐之乡” 活龙坪:“花锣鼓之乡”
大路坝:“干龙船之乡”
2、命名特色文化村:
高乐山镇官坝村:民族文化村
活龙坪乡长岭村:花锣鼓村
甲马池镇甲马池村:民族文化村
朝阳寺镇水井槽村:民族文化村
其它特色文化村待普查结束后确定。
(五)加强对民间艺人的保护,壮大民间艺术保护队伍
1、普查结束后,县文体局按照艺术门类,每类初步评出1-2个县级民间艺人,然后每一个门类评定一人,报县人民政府行文命名。XX年首期命名8—10名,每名每年补贴800元。今后发现或发展一批,命名一批。
2、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创办民间艺术团体,对现有各类民间艺术团体和文化组织进行登记、适当时命名授牌。
3、以县文化馆、乡镇文体中心为主体,每年有针对性地举办3-5期民间艺术培训班。聘请县内知名民间老艺人跟班辅导,不断壮大民间文艺工作者队伍。
(六)搞好传承,促进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发扬光大
1、积极支持和协助民间艺人制定保护和传承民间艺术工作计划,加紧授徒传艺,培养新的传人,逐渐普及推广。
2、高度重视民族民间艺术研究工作。在保持基本特色的前提下,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加强修改、提高,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既显现原汁原味,又能充分吸收优秀养分,从而焕发新的活力。
3、积极开展节庆民俗文化活动,为展示和弘扬民族文化艺术搭建平台。继续举办 “中国·咸丰梨树文化节”、咸丰县“农村‘三民’汇演”、,咸丰县“乡村民间文化艺术节”等大型民俗文化活动,不断提高举办水平,促进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文体、民宗、财政、发改、民政、教育、林业、建设、国土、旅游、广电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咸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立咸丰县民族民间文化研究保护中心,组建普查专班,查找史料,整理资源,集中整理研究申报项目。
(二)全面加强协作。县文体、民宗部门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文艺集成出版、民间文艺汇演。县文体、旅游部门联合开展生态文化保护区、特色文化村命名和文化资源开发工作,并在旅游景区推出具有咸丰特色的民间工艺品,印制介绍咸丰风土人情的画册、简介,推广摆手舞、地盘子、板凳龙、锁呐、山民歌。县文体、广电部门联办“周末文艺”或其它节目,持续滚动播出咸丰本土文化。县文体、教育部门合编一本比较全面系统的乡土文化教材,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班级每周开放一节乡土文化课。
(三)完善工作体系。切实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争取用3—5年的时间培训一批民间文艺人才,出版一批民间文艺丛书,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艺品牌,开展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文艺活动。初步建立起以文化、民宗部门为龙头,乡镇为支撑,农村为基础,文艺协会为纽带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党政重视、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尽力保障投入。切实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一是引导和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资助。二是文化、民宗部门积极向申报项目,争取经费。三是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