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报道不实]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思路
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思路
**法院开展司法为民和服务大局“三个十”活动 积极搭建实现企业、基层和群众满意的五个平台
**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以建设“三满意”人民法院为学习实践活动主题教育的载体。为不断深化“三满意”创建活动。开展了大走访爱民实践和司法为民“三个十”活动。即举办十次义务法律宣传、开展对10名特困户子女助学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观察十次庭审活动。开展服务大局“三个十”活动,即联系十个企业、帮企业办十件实事,举办十堂法制讲座。
**法院在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和司法为民“三个十”,服务大局“三个十”活动中,积极搭建实现企业、基层和群众满意的五个平台。
一是开展“两个窗口”建设,搭建便利群众诉讼平台。一是在立案庭和2个人民法庭组织开展“文明窗口”和“便民窗口”建设,并借此机会将立案庭全部设置在二楼办公,统一配备导诉牌、饮水机等设施,摆放诉讼指南、格式诉状和笔墨纸张,从细节上为群众提供便利。二是认真落实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实行立案、接待、导诉、咨询“一站式”服务,努力减轻群众立案时的负担。三是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主体诉讼,通过网上立案、巡回立案、电话预约立案18件次,让人民群众以最简便、最快捷的方式实现诉权。
二是坚持息诉罢访“两手抓”,搭建化解信访矛盾平台。一是加大诉调对接、判前说理、判后答疑力度,将定纷止争工作贯穿于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确保案结事了,努力提升案件服判息诉率。二是实行案件承办人、承办庭和分管领导对信访案件承担连带责任制度,增强全院上下化解信访矛盾的责任意识。三是坚持领导接待日制、首问接访制、定期回访制等制度,及时、主动地解决群众信访要求。四是组织专门力量消化上访积案和重信重访案件,尽力缩短群众信访“里程”。
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搭建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平台。一是将低保户、待业人员和收入偏低的居民户等经济困难群众纳入司法救助范围,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司法救助的“门槛”。对22件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4,850元。二是积极协调市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为诉讼能力差的当事人和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12次。三是积极向市政府提出专题报告,尽快建立司法救助基金,使执行案件中的特困群体和特困上访当事人得到一定的救济。对张宪成、卢荣俊、张乃贵等6人实施了司法救济,救济金额53,000、00元。
四是大力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搭建群众享受法律服务平台。一是开展送法进农户、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的“法律五进”活动,使群众在广泛的法制宣传中提高维权能力。到目前为止,三个基层法庭,在**18个乡镇、办事处开展义务法律宣传1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800余人。二是广泛发放便民联系卡,公开法庭和业务庭负责人的手机、办公电话,使群众能够随时进行法律咨询。三是快速、优先审执涉农案件和民生案件,及时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审结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24件,为民工追讨工资160余万元。四是推行“大巡回办案”机制,深入到田间地头巡回就地办案18场次,审理案件72件。为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兑付执行款2次5.6万元,切实为当事人诉讼“减负”。五是对涉及邻里关系、家庭关系、人身损害等急需处理的案件实行急案即审制,提高保障民生的效率。
五是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搭建民意表达平台。一是通过标牌、网络、媒体等途径公开收费标准、法庭庭审、裁判结果,确保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以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随案送达《廉政监督卡》、办理申诉再审案件、开展“带案回访”和问卷调查活动等方式,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及时掌握群众司法需求。三是在社会各界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延伸接受社会监督的触角。四是成立专门机构开展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及时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出席法院重大活动和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来院视察和现场监督重大执行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重要工作、通报裁判结果、报送简报信息,主动接受他们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