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局电话】电力局开展价格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检查分局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依据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监察厅、省环保厅、电力监管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制定我市电力价格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习动员
(一)组织全体检查人员学习电力检查的文件汇编,并邀请省物价检查分局的陈建平主任对这次电力检查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前期的培训。
(二)召开动员大会:局长王文才、副局长孙运川、纪检组长郭和平参加了动员大会,一是传达了省局会议精神和领导的指示要求;二是省检查分局陈建平主任就如何开展检查提出要求;三是就这次检查的重要性、紧迫性做了重要的部署和安排。显著突出了“一个重点”节能减排;“二个立即”立即开展、立即部署;“三个严厉”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最严厉的经济处罚、最严厉的公开曝光。
(三)由分管局长亲自带队、分管所长全部都下到检查一线。检查组到被查单位必须张贴检查公告、挂监督举报箱,纪检组、督查室将组成督查小组到各个检查组进行督查,并完善好廉政回访卡的回收率制度,以保证检查人员的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二、检查时间、范围和时限
(一)检查时间:2011年7月5日开始。
(二)检查范围:各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市发电企业、各供电支公司。
(三)检查时限:2011年1月1日以来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情况。连续发生脱硫电价违法行为的,可追溯到有关发电企业开始得到脱硫电价之日。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电价检查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优惠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二是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三是脱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四是上网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五是各供电支公司价格执行情况及其他。
四、检查的组织和要求
此次电价检查由市物价局统一部署并负责具体安排实施,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监察局配合。市检查人员由市物价检查所统一调配,将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市各供电支公司、各发电企业进行直接检查。
根据检查的重点和内容,采取“五定”的工作方法,即定单位、定人员、定任务、定质量、定时间,采用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检查。(分组名单附后)
为全面做好此次电价检查,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停止执行优惠电价政策,关停和淘汰落后高耗能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等政策,督促发电企业正常启动脱硫实施,对搞好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约资源和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各检查组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电价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监督企业严格落实股价有关电价政策规定,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精心安排。此次电价专项检查,涉及优惠电价、脱硫电价、差别电价和上网电价等多个方面,范围广、任务重。各检查组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推动检查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一是要协调配合。各检查组要组织协调好本组的检查工作,加强部门配合,整合好相关资源,形成检查合力。二是要抓住重点。各检查组要在规定的检查范围内,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和重点内容,开展重点检查,三要组织督查。市物价局将会同环保、经信、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对重点的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推动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大力度。各检查组要对列入实行差别电价的所有高耗能企业进行逐一清理检查;对发电企业脱硫加价执行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对各县、市(区)违反规定出台的优惠电价政策、各点网公司在上网环节的违法行为要重点摸清情况,掌握证据,准确定性,依法规范。
(四)执行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就这次电价大检查专门制定的十条廉洁执法纪律规定。
(五)做好总结。各检查组要做好总结工作,并按照要求在2011年11月1日前将终结报告报检查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