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关于“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精神,落实区委《关于在全区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全区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实现党务公开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区××局党委党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监督条例(试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系统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强××系统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局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第三条 区××局党务公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服务发展原则,仅仅围绕××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创新意识,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党务公开服务和服务于中心任务的完成。
(二)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法律以及党内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依纪进行,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作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正公平。
(四)注重实效原则。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求真务实,增加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党务公开与维护党内团结相统一。
(五)积极稳妥原则。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有序进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第二章 党务公开组织领导及制度
第四条 区××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成员由党委办公室、组织科、监察科组成。
第五条 党务公开制度。
(一) 责任分工制度。局党委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则;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同时要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施进行督查;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的其他日常工作。
(二) 监督检查制度。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由监察科具体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三) 信息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认真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涉及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调整完善,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反映人,听取其意见,必要时,实行再次公开。
(四)资料归档制度。对局党委党务公开内容,由局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收集,年底按档案管理有关程序进行归档。
第三章 党务公开内容
第六条 凡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它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七条 ×××局党委在自身建设方面公开的内容:
(一)思想建设。包括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总结,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二)组织建设。包括党委成员基本情况、工作分工及工作职责,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
(三)作风建设。包括领导干部收入情况、调查处理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群众来信来访及党员典型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四)制度建设。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的情况,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和规定等。
第八条 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的内容:
(一)中心工作。包括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的情况,阶段工作重点和重要工作部署等。
(二)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包括涉及群众利益重要举措,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和进展情况,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
(三)干部队伍管理。包括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培养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评先、奖励、处分情况等。
第九条 党组织经常性工作内容:
(一)党的会议。包括政治理论的学习,党课教育和其他党的重要活动情况。
(二)党员发展和管理。包括党员发展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发展结果,预备党员转正,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等情况。
(三)党内选举。包括党委委员换届选举及人员组成,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的情况。
(四)党费管理。包括上级有关党费收缴的政策规定,本单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第四章 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范围和时限
第十条 党务公开的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以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和设立文件查阅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公开。
第
十一条 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的程序:
(一)提出和审批。由党务工作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本单位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二)审核和公开。经批准预公开的内容由党务工作责任人再次审核后,根据批准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进行公开。
(三)反馈和再公开。由党务工作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公开。
第十二条 党务公开的时限。常规性工作每月、长期公开,
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立即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区卫生局党委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