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_小学部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节 德育工作条例
一、总则
(一)小学教育是培养“四有”新人的基础教育,德育是这项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德育工作对我国现在和未来的社会风貌、民族精神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它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二)德育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加强针对性;坚持正面教育;把提高道德意识和指导行为训练结合起来;把集体教育同个别教育结合起来,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保持教育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三)学校加强实施过程的管理。
1、结合本校、本年段、本班实际制订长期规划与短期计划,将《纲要》的教育内容和要求进行分解,使之成为适合不同年段,各有侧重的系列,并可补充一些乡土教育内容。
2、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德育处,组织各年段实施德育工作并进行分类指导,确定专人负责,把重点放在端正教育思想,培训骨干,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总结交流经验等方面。
3、列入评估学校、班级、师生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进、教师晋级、评职的重要条件之一。
4、结合德育工作的实施,积极开展德育科学实验和理论研究,努力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5、广辟德育渠道,协调好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关系,共同抓好德育工作。
二、任务
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卢感情和良好品德;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集体服务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为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道德基础。
三、内容
主要是向学生进行以“五爱”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和有关的社会常识教育(生活常识、浅显的政治常识以及同小学生有关的法律常识),着重教育学生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人民,心中有祖国;着重培养学生初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四、过程:
(一)德育过程是培养学生知、情、意、行的过程。在德育过程中,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而这四者对每个学生来说发展又是不平衡的,这就要抓薄弱环节,抓因材施教,兼顾其他方面,从而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的全面成长。
(二)德育过程也是促进学生思想矛盾发展的过程。在德育过程中,对学生要注意长善救失,因势利导,重视和发挥学生自身在德育中的主观能动作用。
五、方法:
(一)思想品德课和其他学科的教学活动、班会、校会和日常教育活动,少先队的组织活动以及科技、文娱、体育、公益劳动等课外、校外活动和家庭、社会教育,都是开展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径。
学校建立制度,统筹安排,切实保证上述活动的有效开展,防止互相冲击、争时间、抢阵地的现象发生。各科教学活动应严格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计划进行,不要挤占学生德育活动的时间和阵地。
(二)德育工作必须讲究方法,并注意在实践中加以改革和创新。
第二节 学习管理条例
一、学生计划管理
1、小学中、高年级学生要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制定简单的、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
2、复习考试阶段尤其要妥善安排,做到考前不过份紧张,考后不马虎放松。
3、学期学习计划必须在开学的第二周制订好,并抄写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检查与督促,一份留给自己执行与自查。
二、课外复习管理
1、在认真复习当天功课的基础上独立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后,应根据老师教学进度的安排,提前一天或数天预习新课,遇有疑难问题,应先思考,并作出标记,然后带问题去听课,以提高听课效率。
2、当天的功课和作业,如有不懂的地方,应及时向老师或别人请教。
3、阅读有关的参考资料,或进行观察、调查、实验。
4、期末考试前,应根据课本、笔记本、作业本进行系统复习,使所学知识得到整理、巩固和灵活运用,尚未掌握的内容,要主动请老师辅导。
5、当天复习完功课和写完作业后,应清理好书包,为第二天上学做好准备。
三、课堂学习管理
1、学生进入教室,要求服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准穿背心、内短裤、胸衣、拖鞋等。
2、预备铃响后,必须迅速、安静地进教室入座,做好思想上、学习用具上的准备。
3、上课铃响,班长喊起立后,必须静、齐、快地起立向老师问好致敬,待老师还礼毕,才能坐下。
4、如迟到,须在教室门外立正报告,待老师允许后,方可进教室。
5、保持正确的坐姿,用心听课,开动脑筋,积极参加老师组强的听、说、读、写等活动,不看非本节课的书籍,努力掌握教师的讲课内容。
6、多质疑、勤研讨,敢于提总题,勇于开拓思路,发表自己的见解,但发言要先举手,回答问题时要起立,老师不叫议论时不议论,不打断别人的发言。
7、做好听课笔记,内容要点,典型例题,思考提示及疑难问题等,都要做简明的记录。
8、自习课必须保持教室安静,不得擅自下位,随便进出,不得谈笑或大声讨论问题,更不允许进行文娱活动。
9、下一步课铃响,须待老师离开教室后(如有老师听课,须待听课老师离开教室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四、课内外作业管理
1、各科作业本,必须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在作业本上乱涂画或写与作业无关的文字。
2、各科作业,必须在题前和第一行正中写明“第 课 或练习 。”方格本一字一格,一个标点符号一格(省略号、破折号应占两格)。横行簿标点符号也应占一定的位置。字迹必须端正、清楚、整齐,注意不用错别字,不用不规范的字。
3、作业书写靠边空出半厘米,做到节、款、项分明。分段时,空两格书写。每次作业之间,应留出一定的空隙,以便分清眉目,但在换页时可不留空行。
4、及时认真地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不会做的要向别人请教,不抄袭作业,不请人代写作业,因病、事假而拖欠的作业要补做,抄袭和书写马虎的作业要重做。
5、作业量符合上级规定的标准。
6、及时订正作业中的差错,找出原因,避免重犯。
五、考试管理
1、改革考试形式,实行考试考查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2、听从监考老师的指导,严肃认真参加考试。
3、考前准备充分,按时进入试场,按规定入座,迟到半小时者取消考试资格。
4、进入试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条。
5、答卷前,必须先在试卷指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写上班级、姓名等。
6、签卷字迹要清楚,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书写,也可用蓝油或黑油圆珠笔书写。
7、卷面不清,可举手询问,不得私下谈论、喧哗。
8、考试进行半小时后方可交卷,交卷后应远离试场,不得在试场周围逗留和交谈。考试终场时间一 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有秩序地离开试场,一律不得将试卷带出试场。
9、端正考试态度,诚实、守纪,不搞任何形式的舞弊,努力考出最佳水平。
10、如有违反考试规则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批评,扣分、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11、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即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
12、考试后要认真进行自我分析,总结学习中的经验与不足,并修订好下阶段的学习计划。
第三节 学生管理办法
一、入学
(一)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半以上,户口在本学区的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和房证、接种卡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成绩通知单;如持有原校交纳杂费的收据,学校不再收取其杂费。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四、退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退学,对少数确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考虑办理退学手续;
1、因病休学两年以上,经医院证明,短期内治疗不能痊愈者。
2、因生理发育不全,或因患各种疾病,致有显著痴、呆、傻、丧失学习能力者。此条一般指下述三种情况:一是身体发育畸形,年龄在16周岁以上,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要求退学者;二是因患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或乙型脑炎及明显痴呆、傻者,严重的癫痫病者,麻疯病者;三是高度近视(1200度)者,严重红斑狼疮病者等。
3、因家庭情况突然变化,出现严重的特殊的困难而需要负担家庭生活,无法坚持学习者。此一般指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一方因故病残长期不能工作,致使全家生活水平极低者;二是无依无靠者。
4、因家庭生活极端困难,劳动部门同意安排就业者。
(二)学生退学必须办理下列手续:
学生要求退学时,提出书面报告,索取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的证明及县团单位以上的医院诊断证明,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处调查核实、校长签署意见,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学校发给退学证书。退学证书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才能有效。
五、升级、留级
(一)学校取消留级
(二)跳级从严掌握。少数学生成绩确实优秀而要求跳级,经过考试,达到上一年水平的,准予跳级。跳级一个学年的,由学校批准。
六、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从德智体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举行毕业考试,并根据学生各科综合评定的成绩和参加补后的成绩发给毕业证书。
七、考勤制度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守则》,必须遵守学校订立的《校规》,病事假必须持医院或家长及家长工作单位的证明;事前应办理请假手续,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能离开。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返校者,应当续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者,作旷课论处。
(二)每个教学班要设立学生考勤簿,由教师或值勤学生逐日填写。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对出勤好的班级和学生,要给予表扬;对违犯考勤制度的,要进行批语教育。对经常旷课,屡教不改的学生应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上课、自习、劳动(包括打扫卫生等公益劳动)集会、“两操”以及学校和各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第二课堂活动),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四)批假权限:一周以内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一月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一月以上由校长批准。学生干部一律无权批假。
八、学习成绩考核和品评定及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和品德评定及管理办法参照区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九、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对象。凡属本校在籍学生,符合条件者,均予以奖励。
2、奖励类别。校内奖励类别分为等级将和名次奖。等级将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名次奖一般分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必要时可迁当顺延)。上级及有关单位的奖励类别以奖励者规定为准。
按获将级别等级的高低、获奖名次的先后分别给予不同规格的物资鼓励。具体办法学校另行规定。
(二)处分
1、凡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2、处分方式
(1)通报批评;(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
3、凡受处分的学生一律记入档案并通知家长。
4、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者,报请执法机关论处。
5、受处分的学生若能改过,即应及时取消处分。尤其对毕业班的学生,在其毕业前夕,应做出结论。
十、学生档案管理
(一)建立全校学生学籍档案(分班装订成册)。
(二)制订并保存历届学生升学成绩登记表。
(三)备有历年全校学生花名册(按班编排并有班主任的姓名。)
(四)学生转学、休学、退学、肄业等多种证件的存根(包括转、休、退学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五)毕业生姓名及其去向。
(六)按规定的手续及时给新转来的插班生建立学籍卡。
(七)各班学生的评语应及时抄写在学籍卡上。
(八)历届毕业生操行评语记载表(装订成册,便于保存和查找)。
(九)全校学生干部名单。
(十)对学生奖励和处分,以及撤消处分的决定都必须随时登记在学籍卡上并备有附件。
(十一)学生的体检资料。
(十二)学生学籍和学科学习档案由教导处负责,德育档案由德育处负责。